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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论视野下的马克思意识形态观重构
 

乔治·拉瑞恩1983年在《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中“从温和的马克思主义角度”[1]对意识形态概念进行了“敏锐而不武断的”解读[2],并因此成就了自己的“拉瑞恩式的马克思主义(Larrains Marxism)[3]意识形态论。拉瑞恩重构的意识形态论,坚持的是一种整合论[4]的视域,即强调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在整体上的内在一致性,对马克思之前和之后的各种意识形态论阐释传统进行了批判分析。

一、意识形态概念的基本问题领域:特征、起源、范围和关系

早在让其蜚声英语世界的博士论文《意识形态概念》中,拉瑞恩就提出了一种解读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四个基本问题领域,即“意识形态概念的特征、起源、范围和关系”[5]。这成为其日后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一般理论探讨和具体问题分析的基本线索。

首先,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起源。拉瑞恩认为,尽管现代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概念起源于启蒙运动,但“意识形态并非人类历史上的新现象”[6],可以说,从古希腊以来,人们就已开始在两个维度上来探讨意识形态概念,即政治实践层面和(哲学)认识论层面。前者认为意识形态诞生于一定社会主导思想的合法性领域,后者则认为意识形态起源于人类认知过程中的思想歪曲性。只不过,在意识形态这一术语正式出现之后——特别是马克思奠定了意识形态概念的一个重要模式以后——人们围绕着这两个起源所做的现代意义上的分析和探讨更加“系统”了。[7]可以说,“后来与意识形态概念相关的系列问题的出现,都与资产阶级摆脱封建统治的解放斗争相关,也与对现代思维的新的批判态度相关”[8]。基于此,拉瑞恩指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就是试图超越上述两种起源论之间的对立及由此呈现出来的各自局限性,即“马克思整合了这两种思想,同时力图克服它们的局限性”[9]。这一整合工作由三个阶段[10]来完成: 1844年前是准备阶段,以“哲学批判”为主要特色,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为主要文本依据; 18441857年是马克思意识形态一般理论正式形成阶段,以唯物史观为最终成果,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主要文本依据[11] 1858年以后是具体意识形态现象批判研究阶段,以“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进行详细分析”为特点,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为主要文本依据[12]。在拉瑞恩看来,正是通过第一阶段的哲学认识论批判,马克思收获了后来一直在意识和实践双重意义上使用的“颠倒”原则——这是马克思探讨意识形态起源的重要原则;而在第二阶段,马克思则为其意识形态概念分析奠定了新历史观,也即唯物史观的一般理论框架;在第三阶段,马克思借助于先前两个阶段中得出的关于意识形态一般理论观点,具体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意识形态诸现象。

根据拉瑞恩的解读,马克思至少是在三个层次上来探讨意识形态概念的起源的:其一,意识形态是一种歪曲的意识;其二,意识形态是一种掩饰社会矛盾的歪曲的意识;其三,意识形态还是一种因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掩饰社会矛盾的歪曲的意识。“阶级利益”、“社会矛盾”和“歪曲意识”是拉瑞恩用来理解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起源论的关键词。正是从这些关键词出发,拉瑞恩提出了自己关于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特征说。

其次,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特征。拉瑞恩认为,从整体上说,在马克思那里存在一个内在一致的意识形态概念,尽管在马克思意识形态论发展的三个阶段中,马克思的思想不是固定不变的,相反,往往会因为主题的更改而调整,研究视角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并因材料的更新而不断添加新的内容和话题,但“意识形态概念的基本核心(nucleus)在马克思整个思想发展过程中始终没有任何戏剧性的突变(dramatic rupture)[13]。这一具有内在一致性或前后连贯性的基本核心就是: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是一个拥有否定性内涵的概念。正是这种语义上的否定性,决定了它在范围上的有限性、功能上的批判性和发展中的历史性。因此否定性的意识形态概念在马克思那里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含义: (1)意识形态“包含着一种对矛盾的歪曲和误传”[14],是一种歪曲的、颠倒的意识形式;(2)意识形态并“不包含所有的谬误和歪曲”[15],更不等同于一般意识形式; (3)意识形态是一种强有力的揭示社会矛盾和阶级利益问题的社会科学批判工具,而不只是纯粹的“观念的上层建筑”;(4)意识形态并不涉及所有有利于维护统治利益的意识,或者说,并非所有与统治阶级利益有关的意识就一定是意识形态的;同时,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也并非就一定出自统治阶级自身,也就是说,意识形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有可能是分离的,甚至是对立的。因此,由阶级利益所导致的社会矛盾得以解决的历史决定了意识形态存在的社会空间和历史时限。所以,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特征包括:否定性和批判性、有限性和历史性。其中,否定性是最突出、可用来解释其他三个特征的主要特征。也就是说,否定性的总特征,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意识形态概念的范围问题。

再次,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范围。拉瑞恩谨慎地把意识形态纳入有限的社会空间和历史时间之中,在他看来,这也是马克思本人的意识形态观。从拉瑞恩给出的关于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上述界定来看,他显然毫不置疑意识形态肯定隶属于人类意识的领域,尽管无论其来源还是最终解决所需要借助的政治实践,都离不开物质实践活动,但可以肯定的是,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是意识范围内的事,从属于人类意识领域。作为人类意识形式,它还是一种特殊的、歪曲的意识,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对现实的一种掩饰。因此,拉瑞恩反对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范围解读为“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甚至“观念的上层建筑”,当然更反对把意识形态解读为一般意识或虚假意识。在他看来,这都与马克思的否定论的意识形态概念相违背[16]。因为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视为“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甚或“观念的上层建筑”,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意识形态涵盖了整个上层建筑,实际上,意识形态只是上层建筑的构成要素之一,而非其全部内容。因此,坚持这样一种不恰当的称谓,必然会导致把意识形态概念等同为虚假意识甚至一般意识。

最后,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关系问题。拉瑞恩认为,无论是哲学认识论领域、还是在政治实践领域,当人们从这两个角度来探讨意识形态的起源时,不管他们采取的是肯定还是否定的意识形态特征论,也不论他们是把意识形态视为上层建筑的构成要素之一还是整个上层建筑乃至所有的意识形式或整个社会文化领域,所有这些论者都需要面对和解决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关系问题。这是一个所有探讨意识形态概念的论者都无法规避的话题。这一话题在某种程度上又表现为意识形态与虚假意识的关系、意识形态与真理的关系、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意识形态与政治阶级利益或权力的关系,等等,所有这些具体的关系范畴其实都是意识形态——科学这一总关系的框架下对四个基本问题领域中的相关论点所进行的有倾向性的具体观照。

 

二、意识形态概念基本问题域的不同阐释传统及其当代意义

 

拉瑞恩认为,马克思之前和之后(特别是之后,当然也包括同时代)的各种意识形态论,都是围绕着上述四大问题领域来展开的,但侧重点、视角以及最终结论性观点各不相同。而今天的我们,就是在这些阐释传统中来理解意识形态概念,并借助一种时代性观点凸现其当代意义。就意识形态的起源来说,马克思以来的意识形态概念阐释传统,可分为科学的意识形态论传统和批判的意识形态论传统;就意识形态的特征来说,可大体划分为肯定论和否定论(此外出现的中立论乃至泛化论,在拉瑞恩看来,因其批判性的丧失,都可划归肯定论);就意识形态的范围来说,拉瑞恩区分了有限论和无限论(或要素说与整体说);就意识形态的关系来说,拉瑞恩划分了三大阐释传统,即实证主义、历史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三大阐释传统,它们分别在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关系问题上采取了非此即彼的对立说和()同一说。

拉瑞恩把马克思本人的意识形态观纳入了批判的意识形态阐释传统。所有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者都程度不同地坚持了肯定论意识形态观,进而有把意识形态泛化为一切社会意识形式的中立论嫌疑。在拉瑞恩看来,这与非马克思主义阐释传统中的知识社会学派没有本质之别,而这种泛化论却在后现代主义思潮,如鲍德理亚等人那里达到了极致。因此,尽管这些“马克思主义”派别内部关于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关系问题会采取不同的态度,如列宁的中立论、阿尔都塞的对立说和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早期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等)的同一说,但他们的最大缺陷是,往往把在马克思那里综合在一起的两个阐释维度———政治实践的维度和(哲学)认识论的维度——割裂开来来探讨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关系,这就造成了要么单纯从基础—上层建筑的框架来探讨意识形态概念,要么仅仅从意识与实践关系来探讨意识形态问题。

拉瑞恩的结论是:马克思开创了一种与法国实证主义和德国唯心主义(或历史主义)不同的新的意识形态阐释传统,这就是后来在其后继者那里被“改变”了的“马克思主义传统”,但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所具有的上述优良品质,在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那里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哲学)认识论的和政治实践的原因,被程度不同地更改了。尽管这些更改因其所处思想背景和时代背景的差异而不能当做彻底的歪曲或错误的观念,但对于当代的我们(同样是马克思遗产的继承人)来说,特别对于依然处于马克思当年所描述的资本主义体系的整体控制下的第三世界国家或边缘国家来说,有必要认真梳理这一“更改”史,以便根据时代的需要澄清被“马克思主义”者们误改(未必就是有意的)了的宝贵遗产,从而在创新的意义上提取其精髓以指导当代生活和政治实践。[17]因为在拉瑞恩看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一种“贯穿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史之中”的发展理论,因此,有必要对意识形概念所包含的探讨对象扩展和深化,即关注全球资本主义体系内的各种(包括种族主义、殖民主义和性别问题在内)非典型性阶级冲突问题。因为“意识形态概念本身是随着现代性的出现和工具理性的胜利而出现的。因此,影响最大的意识形态理论是由那些相信理性和进步的重要的发展理论或隐或显地建立起来的。比如马克思主义、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韦伯的现代化理论”[18]。这种观点,不仅是拉瑞恩在有意将自己的学术研究贯穿起来,以达到前后思想一致的目的,也说明了他实际上把意识形态理论视为不仅隶属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理论框架,也隶属于发展理论这一更具有实践倾向的大框架之中,并在这一框架下来探讨第三世界,特别是拉美地区的文化身份问题。他认为:“文化身份不仅是在历史上形成的,而且也是由不同的文化机构根据社会中某一阶级或群体的利益及世界观构建起来的。”[19]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社会公众和个人自身都会分别根据彼此有交叉的标准来界定各自的和他人的文化身份,这其间也有一个互相影响的历史建构过程。这显然是一种他在分析马克思意识形态观时一直倾向于接受的具有历史理性论特点的整合论。

综上所述,拉瑞恩整合论视域下对于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解读,为我们今天的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带来了如下方法论启示:第一,以编年史的方式[20],或者说以时间为线索来梳理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起源与流变,可以让我们很清晰地看到思想史的变迁对于意识形态概念形成与演变的直接影响。第二,“在马克思思想发展背景中来探讨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21],丰富了意识形态概念研究的领域。第三,关注当代,特别是与作者同时代的学者们的各种不同的见解和观点。拉瑞恩指出,有论者“仅仅出于自己具体分析社会现实所需来使用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22],因此他们会不加分析地把一些观点归结于马克思本人的观点,甚至更糟糕的是,把一些缺陷也归结于马克思本人。这必然导致对马克思意识形态观的误解和不公平评价。因此,拉瑞恩的任务就是要“重估马克思的贡献”并提供一种新的可有力抵挡极端性挑战的“阐释模式”,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从这种非此即彼的“片面立场中拯救出来”[23],同时扩展和深化马克思意识形态论所包含的问题域和时代性。

 

【参考文献】

1Terry Eagleton edtIdeology London and NewYork:Longman Group 1994 p. 303.

2David HawkesIdeologyLondon:Routledge 2003 p. 199.

35David Lazar,“Book Review: The Concept of Ideology”,Sociologyno. 14(1980) pp. 319 316.

467814Jorge LarrainThe Concept of Ideology London:Hutchinson 1979 pp. 1 36 17 17 35 15.

910111516Jorge LarrainMarxism and IdeologyLondon and Basingstore: The MaCmillan PressLtd 1983 pp. 1 29 3016 16.

1213.拉瑞恩:《意识形态与文化身份:现代性和第三世界的在场》,戴从容译,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5年,第1222页。

【注释】

[1]Terry Eagleton edtIdeology London and NewYorkLongman Group 1994 p. 303.

[2]David HawkesIdeologyLondonRoutledge 2003 p. 199.

[3]David Lazar,“Book Review The Concept of Ideology”,Sociologyno. 14(1980) pp. 319 316.

[4]拉瑞恩在自己的著作所经常使用“integration”,尽管这很容易使人想起K·曼海姆的“总体的”(total)意识形态论,但后者却是拉瑞恩所反对的一种非否定性、泛化的意识形态概念。

[5]Jorge LarrainThe Concept of Ideology LondonHutchinson 1979 pp. 1 36 1717 35 15.

[6]David Lazar“Book Review The Concept of Ideology”Sociologyno. 14(1980) pp. 319 316.

[7]在《意识形态概念》中,拉瑞恩最先提出的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发展的两阶段说,即以1858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为界。前一阶段主要致力于在哲学认识论层面解决主客体对立问题,后一阶段则主要致力于在政治实践层面具体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与表象的对立问题。参见Jorge LarrainThe Concept of IdeologyLondonHutchinson of London 1979 p. 2.以后,拉瑞恩又在《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中 提出了三阶段论,即把1858年前再细分为1844年前的第一阶段和18451857年的第二阶段, 1858年以后为第三阶段。

[8]Jorge LarrainThe Concept of Ideology LondonHutchinson 1979 pp. 1 36 17 17 35 15.

[9]同上。

[10]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拉瑞恩把19世纪视为意识形态概念意义完全诞生的世纪。参见Jorge LarrainThe Concept of Ideology LondonHutchinson of London 1979 p. 28.

[11]但拉瑞恩却错误地认为马克思只是在第二阶段也即《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才首次使用意识形态概念,实际上,早在1839年博士论文期间(也即拉瑞恩所谓的第一阶段),马克思就已正式使用了德语“意识形态”一词。相关论述请参阅张秀琴:《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发展的三个阶段》,《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5期。

[12]8.

[13]Jorge LarrainMarxism and IdeologyLondon and Basingstore The MaCmillan PressLtd 1983 pp. 1 29 3016 16.

[14]同上。

[15]同上。

[16]拉瑞恩认为,是列宁开创了马克思主义传统意识形态论(within Marxist theory)新阶段,即把“否定的意识形态概念转变为肯定的意识形态概念”(Jorge LarrainThe Concept of Ideology Hutchinson of London 1979 p. 15. )

[17]这或许就是拉瑞恩在自己思想发展的第二阶段写《发展理论》的原因所在。如他自己所说的,“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在很多方面)就是一种发展理论”(Jorge LarrainTheories of Development Capitalism Colonialism and Dependency Polity Press 1989 p.Vi.i )。一句话,历史唯物主义和发展理论(包括后来的文化身份认同问题,这也是具体的发展问题),都是可以承载意识形态概念的更大、更一般性的理论背景和现实问题。

[18]拉瑞恩:《意识形态与文化身份:现代性和第三世界的在场》,戴从容译,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5年,第1222页。

[19]同上。

[20]他之所以会采取这一方式,是因为在他看来,“对于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大多数讨论忽视了这个概念的历史性诞生,特别是它与资本主义社会形成过程中的阶级斗争的关系”,他们大多认为“只要对马克思本人或其后继者的著作不考虑历史演进的‘synchronic’进行考察,就足以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解释了”,“但这却忽视了马克思思想形成的学术传统”。“这种主要是非历史主义的路径(unhistorical approach)会带来两个问题”:“第一,意识形态概念(作为一种批判的范畴)与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模式的关系被彻底低估了。第二,考察的主要对象被抬高为意识形态一般,一个可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一切历史时代的概念。”参见Jorge LarrainMarxism and IdeologyLondon and Basingstore The MaCmillan PressLtd 1983 p. 6.

[21]8.

[22]13.

[23]13

原文载《社会科学辑刊》20106期,录入编辑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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