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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京 李颖新】从思想到真:弗雷格逻辑研究的基本路径
   

 

弗雷格是著名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现代逻辑和分析哲学的创始人。弗雷格写了《思想:一种逻辑研究》、《否定:一种逻辑研究》、《思想结构:逻辑研究的第三部分》等系列论文,这些论文主要探讨思想问题,比如思想、思想的否定以及思想结构等,但都冠以“逻辑研究”的副标题。这些副标题提供了研究这些文献的线索和视角,即要从逻辑出发,对于思想的探讨是一种逻辑研究。这是理解这些文献的关键所在。在弗雷格看来,逻辑研究与真有关,是对于真的探讨。因此上述文献表面上是在探讨思想,实质上是围绕真展开,是在探讨真。副标题揭示了这些论文的主旨。可以说,从思想到真,是弗雷格逻辑研究的基本路径。

一、真——逻辑研究的对象

弗雷格认为,真这个词与逻辑关系密切,真是逻辑学的核心概念。真这个词“为逻辑指引方向”[1],“表明逻辑”[2],逻辑“用‘真’一词通过一种单一的完整的性质表达其本质。”[3]弗雷格比较了逻辑学和其他具体科学的不同,探讨了逻辑研究的对象和任务。他指出:“发现真是所有科学的任务,逻辑却是要认识是真(Wahrsein)的规律。[4]我们赋予逻辑的任务是仅仅说明对所有思维领域都有效的最普遍的东西,无论它们的内容是什么。……逻辑是关于真的最普遍规律的科学。”[5]弗雷格认为,“逻辑是关于真的最普遍规律的科学”这个定义就把逻辑与其他科学区别开来。在他看来,具体科学研究的是具体的真,特殊的真,是适用于特定范围与领域的真的规律。而逻辑学探讨的是抽象的真,普遍的真,一般的真,揭示的是普遍的一般的真的规律,是适用于一切思维领域的东西。逻辑学的真和具体科学的真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由于弗雷格认为真是客观的,它不依赖于人们是否认为它是真的,因此逻辑规律是关于真的普遍的客观的规律。

为了进一步明确逻辑研究的对象,弗雷格探讨了真的规律和把某物看作真的规则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把某物看作真的规则是人们日常思维活动中应该遵守的思维规则,比如人们做出判断,进行推理和论证中所应遵守的规则,遵守这些规则,才能保证日常思维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然而,人们的日常思维既涉及把某物看作真的规则,又涉及真的规律,即逻辑规律。因此搞清楚二者的关系对于逻辑研究来说十分必要。弗雷格认为二者的关系是“从是真的规律产生‘把某物看做真’即思维,判断,推理的规定。”[6]逻辑规律是关于真的客观的规律,如果掌握了这种规律,人们就可以根据这种规律来制定思维的规则,从而规范自己的思维,保证我们思维的有效性,以利于我们进行有效的推理、论证等等。因此客观的真的规律是把某物看作真的规则的基础。这其实是一个逻辑规律在我们日常思维中的应用问题。逻辑首要的任务是探讨真的规律,其次才是它的应用问题,它转化为思维规则的问题。

二、思想——真之载体

逻辑的对象是真,但如何研究真呢?弗雷格认为,必须明确真的存在方式,真的载体是什么,换言之,什么东西可称为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般可以说一个句子是真的,也可以说一个思想是真的。因此,可以通过句子和思想来研究真。但在语言学中句子有许多种类,弗雷格认为只有断定句以及断定句的涵义——思想才是真的,其他如祈使句、感叹句和疑问句一般不存在真的问题。

弗雷格借助于真对于思想加以界定,他说:“我称思想为某种能借以考虑真的东西。”[7]因此,只有思想才有真的问题,思想是真的载体。句子的真依赖于句子的涵义——思想的真。一个句子是真的,因为该句子所包含的思想是真的。真存在于思想中,所以研究真的问题,必须通过对于思想的探讨。

弗雷格认为,思想具有如下主要的性质:(1)抽象性。与事物是感官可感觉的东西不同,“思想不是……物质的东西”[8],“思想是不能由感官感觉的东西。”[9](2)客观性。与表象具有主观性不同,“思想独立于我们的思考。”[10](3)非时间性和非空间性。与事物具有空间性和时间性不同,“思想就其本质而言是非时间性的和非空间性的。”[11](4)永恒性。事物由于具有时间性,因此是发展变化的,而思想由于没有时间性,因此具有永恒性。因为思想是真的载体,因此通过思想的性质,我们可以探讨真的性质。

在某种意义上说,思想具有的性质,真也具有。(1)思想是抽象的,因此真也是抽象的。“真不是一种与某种特殊的感觉印象相符合的性质。”[12]“是真的并不是一个物质的、可感觉的性质。”[13]正如我们看不到太阳升起来了这个思想一样,我们也看不到这个思想是真的。(2)思想是客观的,因此思想的真也是客观的。“一个思想是真的,与这个思想是否被考虑无关。”[14]比如毕达哥拉斯定理所表达的思想无论是否有人认为它是真的,它都是真的,它不需要承载者。(3)思想是无时间性的,因此真也是无时间性的。“一个思想是真的,是没有时间性的。”[15](4)思想是永恒的,因此真也是永恒的。一个思想是真的,它就永远是真的,而不能有时真,有时假。在弗雷格看来,思想是真之载体,真存在于思想之中,因此可以通过探讨思想的性质来把握真的性质。这是从思想的探讨进而过渡到真的探讨的一个重要根据。

三、思想——真之条件

弗雷格对于涵义和意谓的关系的看法,也是他认为逻辑研究必须遵循从思想到真这一基本路径的一个重要理由。弗雷格认为,一个表达式具有两个层面:一个是表达式的涵义,一个是表达式的意谓。二者的基本关系是,表达式的涵义是它的意谓的识别方式,通过表达式的涵义,我们可以识别它的意谓。表达式的涵义实质上为我们识别或把握表达式的意谓提供了基本的方法或方式。比如,“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具有“逻辑学的创始人”这一涵义,我们可以借助于这一涵义来确定“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的意谓,即亚里士多德这个人。可以说,弗雷格探讨表达式的涵义,其目的在于探讨表达式的意谓。在表达式的涵义和意谓二者中,意谓是更为重要的东西。而“他对思想和真进行分析的背景和基础是对意义(即涵义)和意谓的区别。”[16]就句子而言,它的涵义是由构成部分的涵义组成的,而构成部分的涵义分别确定了它们的相应的意谓,整个句子的涵义——思想最终确定了句子的意谓——真值。因此,一个句子的涵义即思想,是确定它的真值的一种方式。换言之,一个句子所包含的思想就是它的真之条件,把握了一个句子的涵义,即是知道了它的真之条件。[17]在句子的涵义(思想)和句子的意谓(真值)二者中,真值是更为重要的概念。弗雷格探讨思想问题,最终目的是为了探讨真的问题,这也是他从思想到真的逻辑研究的必经途径。

弗雷格关于含有索引词的句子的探讨,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弗雷格为什么探讨这种类型的句子?其目的当然在于探讨这种句子的涵义(思想),进而把握它的意谓(真值),只不过这种句子的涵义和意谓的分析要更为复杂。

比如,就“这里很美”这个句子而言,它含有“这里”这样一个索引词。对于这种句子,弗雷格认为我们无法确定它的真值,因为我们不能清楚地把握它的涵义,其根源在于我们不理解“这里”这个索引词的涵义,当然也不知道它的意谓。在弗雷格看来,该语句本身并没有表达一个完整的思想,要理解它所表达的思想,必须结合该语句说出时的语境,特别是使用该语句的地点。结合语境,我们才能把握“这里”这个索引词的涵义,自然也能够把握“这里很美”这个句子的涵义。比如,如果我们知道该语句是说话者在莱茵河边说的,那么这个句子所表达的涵义就是:莱茵河很美。我们马上就可以通过这一思想来确定该语句的真值。这个例子充分表明,句子的真值对于句子所表达的思想的倚赖性,我们是通过句子所表达的思想来把握句子的真值的。可见,弗雷格探讨索引词问题,主要还是为了探讨真的问题。索引词在现代哲学和现代逻辑中成为重要的研究对象,尤其是语用学的研究对象,但弗雷格并没有对此加以更多的探讨,他的探讨只是与把握包含索引词的句子的真值有关。与真无关的东西,不在他的研究视野之内。弗雷格对于从句的涵义的探讨,也是为了探讨包含从句的句子的真值问题。

弗雷格关于句子的涵义(思想)是它的真之条件的看法,决定了逻辑研究必须沿着从思想到真这一基本路径进行。

四、断定句的形式——思想的真的表达

思想既是真的载体,是真的把握方式,又是一个断定句的涵义。因此真就与断定句联系在一起,思想的真是通过断定句表达出来的。为了更加明确思想与真的关系,更加明确逻辑研究的对象,弗雷格区分了思维、判断和断定,对它们做出了明确的说明:

1.对思想的把握——思维。

2.对一个思想的真的肯定——判断。

3.对判断的表达——断定。[18]

弗雷格做出上述区分主要在于搞清楚什么东西与真有关,什么东西与真无关,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研究真。他认为,思维不是与真有关的东西,人是具体如何把握一个思想的,人把握一个思想的心理过程,这些是心理学的问题,不是逻辑学的问题。当然,弗雷格也一般地谈到对于一个思想的把握必须通过表达它的句子,理解一个句子的涵义的前提是要理解句子的构成部分的涵义,因为一个句子的涵义是由句子的构成部分的涵义组成的,但他仅仅谈到这些。他谈的是把握一个思想必须借助于表达它的一个句子,至于具体到一个人是如何把握一个思想的这样具体的思维活动,这是一个心理学问题,与真无关。

判断是一个人对于一个思想的真的认可,这完全是一个心理学的问题。比如,逻辑学不会探讨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基于什么因素认识到“雪是白的”这个句子所表达的思想是真的,它是通过观察,还是借助于推理,它是一个理智的分析过程,还是知觉顿悟,这些都是心理学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探讨与真无关。因为一个思想的真是客观的,一个思想不依赖于思考者的把握,它的真也不依赖于思考者的承认。

断定是把判断这种心理行为通过一个断定句表达出来,按照现代语言哲学的看法,断定是一种语力,它是在人们使用一个句子时具有的一种东西,通过使用带有断定力的句子可以完成一种言语行为。判断的表达就是通过带有断定这种语力的断定句实现的。弗雷格研究断定句,实质上关心的是真的表达,因为真一般是通过断定句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比如,通过说出“雪是白的”这个句子,我们可以同时做三件事:提出或把握一个思想(思维),下一个判断(判断),做出一个断定(断定)。但问题在于并非断定句都带有断定的语力。弗雷格对于这些问题的分析,其着眼点仍然在断定句对于真的表达上。

弗雷格认为,对于真而言,“每当表达出某种东西时,它总是被连带地表达出来。”[19]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以断定句的形式表达对于真的肯定。对此我们不需要‘真’这个词。即使当我们需要它时,实际的断定力也不在它上面,而在于断定句的形式。在失去断定力的地方,‘真’这个词也不能再将它产生出来。”[20]这表明,真是通过断定句的形式来表达的,断定句的形式通常带有的断定力可以表达对于思想的真的肯定。真的表达反而并不是体现在我们是否使用了‘真’这个语词上。但问题在于,“在断定句中,一个思想的表达通常与其真的承认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不是必然的。断定句中并非总有断定。”[21]人们使用一个断定句可能仅仅是提出一个思想,而并没有表达对于真的肯定。因此,当断定句失去断定力的地方,即使我们使用了‘真’这个语词,它也没有表达真。

弗雷格对于真之表达独特性的揭示,为我们认识真提供了一种途径,我们可以分析断定句的语言形式来把握和认识思想的真。

五、思想结构——把握复合思想的真之方式

在探讨思想的基础上,弗雷格探讨了思想结构问题。他关于这一问题的探讨以对于思想的否定的探讨为基础。在他看来,日常语言中“并非”是表达否定的语词,由它可以形成一个表达思想的否定的句子。比如,并非3大于5。这个句子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并非()”,它表达否定;另一个部分是“3大于”,它表达一个思想。整个句子表达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但它实质上是由两个完全不同种类的东西构成的。因为“否定需要一个思想作补充。……思想进行补充,否定被补充。通过这种补充结成整体。”[22]弗雷格认为,为了在语言上显示这种补充的需要,表示否定的语言形式也可是“……的否定”这种表达式。“的”字前的空位可用表达思想的表达式来补充。比如,并“非3大于5可改写为“3大于5这个思想的否定。”弗雷格探讨对于思想的否定,其实是为了探讨诸如“并非3大于5这种形式的句子的真值。他认为,如果一个思想是真的,那么对于这个思想的否定就是假的;反之亦然。

在探讨思想的否定的基础上,弗雷格探讨了思想结构问题。他认为:“我将把思想结构理解为一个由思想形成的但不是仅由思想形成的思想。”[23]思想结构的构成部分肯定是思想,但它的形成还需连接思想的不饱和的部分,即语句联结词的涵义。比如,“并且”一词具有两点不饱和,为了使它饱和,要求它前面有一个句子,后面也有一个句子。这两个句子的涵义是思想,而与语词“并且”在涵义上相对应的东西也必然有两点不饱和,前后需要一个思想来补充,才能形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是一个思想结构。弗雷格认为,“A并且B”表达了第一种思想结构,其中AB是表达思想的句子。弗雷格进而探讨了这种句子的真值,他认为,只有当AB所表达的思想是真的时候,“A并且B”所表达了第一种思想结构才是真的。由此可以构成一个有效的推理:A是真的;B是真的;因此(A并且B)是真的。

此外,弗雷格还探讨了其他五种思想结构。全部六种思想结构如下:

1.A并且B

2.并非(A并且B)

3.(并非A)并且(并非B)

4.并非((并非A)并且(并非B))

5.(并非A)并且B

6.并非((并非A)并且B)

我认为,弗雷格对于思想结构的探讨,其实是对于命题联结词的探讨。其中,第一种思想结构探讨了“并且”,它可构成联言命题;第四种思想结构探讨了“或者”,它可构成选言题;第六种思想结构探讨了“如果……,那么……”,它可构成假言命题。此外,对于每一种思想结构,弗雷格都分析了它的真值与作为构成部分的思想的真值之间的关系,认为思想结构的真值是构成部分的思想的真值的函项。命题联结词是真值函项联结词。

更为重要的是,弗雷格指出:“我们的六种思想结构形成了一个封闭的整体;……这六种思想结构的任何一种都可以作基础,由此借助否定就可以推导其他思想结构。”[24]这种观点其实就是以否定加上六种结构中的任何一种,可以构造一个完全的命题逻辑系统。

六、从思想到真——从涵义到意谓

从意义的视角看,思想是一个断定句的涵义,真是一个断定句的意谓。思想和真的关系是一个句子的涵义和意谓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真来说明思想,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借助于思想来把握真。

弗雷格认为,人们倾向于认为思想和真的关系是主词和谓词的关系,而不是涵义和意谓的关系。比如人们可以说:5是素数是真的”。在这里,“5是素数”这个思想做主词,而“是真的”做谓词,像其他的谓词一样,它来谓述思想的情况。然而,在弗雷格看来,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因为作为谓词,总应该能够对主词有所述说,增添一些东西,但是,“是真的”没有给“5是素数”这个思想增添任何东西。“5是素数是真的”这个句子其实并不比“5是素数”这个句子表达更多的东西。弗雷格认为,真的表达在于断定句的形式中所包含的断定力。当“5是素数”这个句子带有断定力时,真也就被表达出来,它与“5是素数是真的”表达了同样的内容。因此加上“是真的”并没有为思想增添任何实质的内容。“是真的”并没有起到一个谓词的作用,它不做谓词。

弗雷格分析了人们倾向于把思想和真的关系看作是主词和谓词的关系的原因。他指出,其错误根源在于在逻辑研究中过于依赖语言的语法形式,以为具有相同的语法形式的句子所表达的逻辑形式也是相同的。比如,就“海水是咸的”和“思想是真的”这两个句子而言,由于它们的语法形式相同,就误以为后者也和前者一样表达了主词和谓词的关系,就如同前者把“是咸的”赋予海水一样,后者把“是真的”赋予思想。其实,“是咸的”这个词对海水有所谓述,表明了海水的性质;而“是真的”这个词没有为思想增添任何东西。因此两个句子所表达的逻辑形式是不同的。弗雷格认为,逻辑形式隐藏于自然语言的语法形式之中,只有对于自然语言的句子进行逻辑分析,才能准确把握其逻辑形式。思想和真的关系是涵义和意谓的关系,不是主词和谓词的关系。

那么,主词和谓词的关系与涵义和意谓的关系具体有什么不同呢?在弗雷格看来,前者与后者的根本区别在于:从认识上看,前者处于相同的层次,而后者是处于不同的层次。“(在逻辑意义上理解)主词和谓词确实是思想的部分,它们处于认识的同一个层次上。”[25]人们从主词和谓词的结合总是仅仅达到思想,绝不能从涵义达到其意谓,从思想达到其真值。而思想与真处于认识的不同的层次,从思想到真是认识上的一个进展。

综上所述,弗雷格关于表达式涵义的探讨,总是围绕其意谓展开的。由于句子是弗雷格逻辑研究的主要表达式,因此他对于句子的涵义——思想的探讨,总是围绕句子的意谓——真进行的。理解弗雷格逻辑研究这一基本路径,对于深刻把握现代逻辑和现代哲学,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2][3][4][6][7][8][9][10][11][12][14][15][18][19][20][21][22][23][24][25]弗雷格:《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王路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29199202129129132201133200211133151152134135203135201172173178194104页。

[5]Gottlob Frege1979Posthumous WritingsBasil Blackwellp.128.

[13]GeachP.BlackM.1960Translations from the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Gottlob FregeNew York:Basil Blackwellp.20.

[16]王路:《弗雷格思想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141页。

[17]DummettM.1981Frege:Philosophy of LanguageSecond Edition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p.189.

(原载《南京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录入编辑: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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