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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中之 汪志真】道教伦理思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价值
   

道教是惟一的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思想尊黄帝为始祖,奉老子为道祖,以张道陵为教主,迄今已有近两千多年历史。道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根植于华夏沃土,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政治、经济、历史、哲学、文学、艺术、医学、建筑、养生学以及人们价值观念和民族心理的构成等等,被鲁迅称为“中国文化的根柢”。尽管儒教在古代中国一直占有主流地位,但就整个社会来说,儒道互补,道教的独特价值不可低估。尤其是其伦理思想,在人类解决自然问题乃至自我生存、发展方面仍是一盏古老的指明灯。探讨道教伦理思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价值,这是一个极富现实意义的话题。当前中国正在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和谐发展,人自身、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对此,笔者认为,道教伦理思想可以在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试论之。

一、道教“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伦理思想,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道教伦理思想在对待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问题上的基本出发点,乃是“天人合一”的思想。道教思想把天、地、人看成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认为人本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非常重视人与万事万物的和谐发展。它从这个基本思想出发,以道生万物、人天同源为其基本特征,提出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1]这天、地、人三气应当相互协调,“相爱相通,无复有害者[1]方能“并力同心,共生万物”;[1]道教的这种思想认为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存在都具有合理性,人与自然地位平等,具有同样的价值,并无贵贱之分,应当让宇宙万物任性自在,自足其性,得其自然之存在与发展。

道教一方面主张万物自“道”生,“道”乃万物之源泉和存在依据;另一方面又主张万物生而有“道”,要充分认识和尊重自然客观规律。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在老子看来,自然是道、天、地、人所遵循的根本法则。庄子继承老子这一思想,并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夫至乐者,先应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于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庄子·外篇·天运第十四》)强调人要顺应天地自然,都遵循“自然”的原则。葛洪在《抱朴子内篇》也明确指出:“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2]这种“道法自然”,顺应天地自然的思想,说明道教的生态伦理思想中蕴含着一种重要的伦理观念,就是人类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把自己看作是自然的主人,更不可以违背自然规律,对自然妄加作为。

人与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在这个相互作用、彼此依赖的整体中,一方面,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必然要向自然索取,开发、利用自然,不可避免地对自然造成影响,甚至破坏;另一方面,自然界本身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和再生能力,在人类合理开发的范围之内,能够及时地消化并转换人类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但是,如果人类为了永无止境的欲望而丧失了生态良心,对自然的影响远远超出了自然界的自我调节能力和再生能力时,就有可能打破人与自然的和谐,以致生态失衡,爆发生态危机。

当代中国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道教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思想是一种追求人类“和自然共存”的生存大智慧,为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中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要追求社会的和谐,我们必须树立起对自然的正确态度。只有确保天地自然的平安,人类才能获得长久的平安。为此,我们应该从以下三层面中吸取道教的伦理思想:

第一,道教“天人同源、天人合一”的伦理思想有利于我们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人是宇宙过程的产物,人与天地万物同根同源,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自然—人—社会”是一个辩证发展的整体,人不能独立于自然而获得发展,大地是人类的母亲,万物是人类的朋友。自然为人提供了栖身之所,为人类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乳汁,因此要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升到道德的关系,保护自然,爱护自然;

第二,道教“道法自然”的伦理思想有利于我们形成尊重自然规律的观念和行为。自然万物自“道”生,天地万物都源自于“道”,“一切有形,皆含道性”,“道法自然”。人类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不随意作践自然、毁坏自然,不以人为的强制方式去破坏自然过程的本来面貌,而应在这个过程中,认识运动变化之“势”,因势利导,从而达到“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四十八章)的境地。

第三,道教“万物与我为一”的伦理思想有利于我们建立人与自然平等的观念。道教认为,天地万物虽然形态各异,但它们在本源上是相同的,自然与人类也是平等的关系,正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万物平等,自然界和人具有同等的价值尊严,人类应该平等地尊重所有的生命和自然之物,维护自然万物的生存权利。要克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错误观念,要反对过分地膨胀欲望而无止境地追求物质财富,以致毁灭性地利用自然资源。应在维持人健康生存的需求的前提下,按照自然物的本性对万物加以合理地有节制地适度利用。

总之,虽然道教的伦理思想不能从技术层面上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但能引起人们对其在宇宙中位置的反思,对于今天人们如何处理自然界有限资源与人类无限追求的矛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我们应该报答和关爱大地母亲,对生育和哺养我们的大地母亲始终持有感恩之心,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与大地母亲和谐相处。

二、道教“尊道贵德”、“知足常乐”的伦理思想,有利于促进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和谐。

道教的人生哲学认为,人生的最高价值就是得道成真。人生的价值既不在于物质利益,也不在于个人名利,而是在于尊道贵德,惟道足求。为了求“道”,人们必须恪守“返朴归真”,“知足常乐”的人生宗旨,保持恬淡无欲、清净素朴的思想,不追求外在的功名利禄和荣华富贵,不为个人的私欲而心神不安,始终保持一种“安时而处顺”、(《庄子·养生主》)“知足常乐”的高尚情操;“遇人天忤,与物无争”,以崇尚节俭为荣,以攀比奢华为耻。道教明确主张“久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第十九章)和“去甚,去奢,去泰,”(《道德经》第二十九章)“知止”、“知足”,不让永无止境的物质欲望来扰乱个人内心的安宁。

道教认为,人心的烦恼和不安定主要来自外物的缠绕和贪求欲望之心过度,老子教导我们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第十二章)意即声、色、音、味和难得之货等等这些外在的诱惑人的东西,容易让人眼花缭乱,使人心永不知足,过分追求结果就会使人丧失自己原来具有的那种素朴无欲的自然本性,从而发生异化。对此,道教提倡 “崇俭抑奢”、“知足不争” 反对拜物主义、“拜金教”和奢靡消费,提倡简朴生活与绿色消费的道德新风尚。老子曰:“我有三宝,持而有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第六十七章)“于俗间都无所欲”,“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与俗争”。[3]要求人们守持自己的纯朴本性,节制物欲,不要为了追求物质的满足而耗费精力,那是人生最大的迷失,是对生活真理的彻底颠覆,坚决反对物质欲望的不知足。“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第四十六章)“甚爱比大费,多藏必厚之,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第四十四章)祸患没有比不知道满足更大,罪恶没有比贪得无厌更大。贪得无厌,过分地喜爱贮藏某种东西,必然会招致重大的花费与损耗。知道满足的富足,就永远是满足的;知道满足,就不会受到屈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带来危险。面对正常的物质生活之外的奢侈享受必须有所克制,克服极端的、奢侈的、过度的物质享受的习惯和行为。

当前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实力大为增强。一方面带来了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消费能力的增强;另一方面又使社会被过分物化了,大量的中国人奉行功利至上的人生原则,心态浮躁,观念扭曲。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不断滋生膨胀。有不少人追求过度的物质享受,盲目消费奢侈品,他们把大量精力和时间都用于猎获财富和寻求感官刺激上。根据在中国的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的最大欲望是“得到更多的钱”。这种观念的存在使人一味地追求金钱和个人物质利益,甚至可以不顾一切,包括出卖自己的良心和人格。这些现象的蔓延滋长将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

错误的价值观念和现代生活的快节奏还引发出人的各种各样的心理失衡,由心理问题引起的心理疾病呈上升之势。有专家调查了我国的自杀率,发现高达2310万,高出发达国家2.3倍,引起人们高度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的伦理道德秩序法则不能给人的精神提供一个释放和缓解的平台,将面临更为严峻的道德伦理的困境。因此,道教的人生价值观有其现代的价值。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要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和谐,我们首先要保持自己个人内心的和谐与安宁,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人是在物质生活领域与精神生活领域的两栖动物,他必须有一个两种生活的平衡点,以达到自我实现和自我满足,实现幸福。如果人们能认真汲取道教文化中“尊道贵德”、“知足常乐”的伦理思想,信守道教文化所倡导的崇俭抑奢的精神和作风,调节心理,平衡心态,就能够在物质匮乏的条件下,仍然保持不怕艰苦、锐意进取的的意志,去战胜一切困难,实现理想的目标;也能够在物质丰富、条件优越的情况下,仍然不沉醉于物质享受,不奢侈腐化,而保持勤劳节俭,继续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创造更加美好和谐的生活。那么,整个社会风气也可以大大好转,人们的思想素质也会大大提高,从而把人们从金钱的奴役下解放出来,摆脱个人名利的精神枷锁,更好地发展个人的聪明才智,体现人的真正价值,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人们要洞悉生命意义之所在,不追求生命所不必要的东西;要洞悉命运真谛之所系,不追求命运所无可奈何的东西。只有我们内心清静恬淡,少私寡欲,才能冷静地思考人生的价值,保持心态的平衡,保持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和谐;才能使生活既充实又平和,健全我们的心身,在心灵的深处树立起和谐和平的信念,从而维护和谐,促进和谐。

三、道教“积功累德”、“济世利人”的伦理思想,有利于促进人与人、阶层与阶层之间的和谐。

道教主张和平、和谐,爱己亦要爱人,人与人之间要和睦相处,协调发展,建立起一个世间同乐的“太平”世界,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有着相似的内涵。并且要求人人行善积德,认为“善行”是实现太平世间的核心,素以善道教化为己任。一方面,积极地用自己的理论、观点向社会作宣传,引导人们学善明善,期望整个社会能够风俗淳美,道德高尚,是为“劝善”;另一方面则更加提倡修道者身体力行,主动去做好事,是为行善。行善的目的,并非为了赢取别人的赞扬,而是为了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积功累德,以作宗教解脱的基础。做了好事不求人知,不让人知,称之为积阴功。道教提倡广积阴功,要求“积功累德、慈心于物”。(《太上感应篇》)相对应的,便是反对放纵自己,干各种不妥当的甚至缺德的事。而且善恶自有神明监察,人的一言一行乃至于一动念头,都有神明监督着。因此,人应该处处警戒自己,避开坏事恶行,做好事,行善行。道教主张每个人都要有“济世度人”的社会责任感,强调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应遵守社会的公共准则,要友善地对待他人,在人与人之间要实行互助互爱,要“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太上感应篇》)有财物的人应当“周穷救急”、“有财相通”;有道德的人应当以道德教人。它还认为“天道助弱”,[1]反对“智者”欺负“愚者”,“强者”欺负“弱者”,“少者”欺负“老者”[1],应当实行人人平等而又公正的原则。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产生了不少社会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扩大,不同阶层、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日渐显性化,这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贫富分化的扩大,不仅危及到民众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基本信念,威胁到社会秩序的稳定,而且最终将影响经济的增长。

慈善事业是人际和谐的润滑剂、社会稳定的平衡器,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但遗憾的是,中国国内慈善事业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许多富人不愿意为慈善事业出力。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是由千千万万个有着慈悲心怀和善良品德的公民所组成,他们代表社会的道德和良知。道教劝善行善的伦理思想有助于培养更多的热心慈善事业的人们,化解社会的矛盾,以更好地实现人与人之间、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相处。

道教思想要求人们行善积德,济世利人,人人都心怀慈爱,对他人友善,要帮助他人。《道德经》说“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富有者应帮助贫穷者,而不是使贫穷者越来越贫穷;不同的群体、不同的阶层之间,是没有高下贵贱之分的,是完全能够和睦相处、共存共荣的,应该增进彼此间的交流,促进相互理解。认真汲取道教中的这些伦理思想,引导人们奉献爱心,积极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如赈灾济贫、资助希望工程、修桥铺路等等,把道教思想与造福社会的实践结合起来,造福人群,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道教徒不仅是这样宣扬的,更是付诸于行动,主动行善奉献的。近几年来,福建道教界本着“慈悲济世”,“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的宗旨,奉献爱心,积极开展慈善公益事业的。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共捐资2000多万元,其中福清石竹山道院捐资就达600多万元。这些善行善举,充分表达了道教徒的爱国心、报国情。

【注释】

[1]王明:《太平经合校》 [M].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

[2]抱朴子内篇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

[3]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原载《伦理学研究》2007年第02期。录入编辑:红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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