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博士后类别
(一)国家资助博士后。
由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与我院联合资助,主要招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含世界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前200位高校博士毕业),已有一定学术积累的青年人才到我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招收目标:根据研究所(院)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吸引并培养一批学术背景较好、研究能力较强的青年人才,出站择优留院工作,逐步成长为我院科研骨干。
招收人数:1人。
进站条件:作为我院选拔高层次青年人才的重要来源,该类博士后在符合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外,应于博士期间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无论文发表者,博士毕业论文应被评为“优秀”;境外院校毕业博士的成果发表可适当放宽。论文发表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
培养方式: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重在培养。
出站标准: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xx研究所(院)”为作者单位,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完成以下任务中的其中一项:
1. 在顶级、权威期刊(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下同)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 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文史哲等学科可为2篇)。
3. 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文史哲等学科可为1篇),并整理出版1部古籍或珍贵资料等。
(二)项目博士后。
由研究所(院)项目或博士后合作导师项目资助,主要招收国内外院校博士毕业、已有一定学术成果发表或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经历的青年人才,到我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招收目标:根据研究所(院)或博士后合作导师当前承担国家项目、智库项目、我院创新工程项目等项目需要,选拔一批学术背景较好、有一定研究经历的青年人才参与其中,补充我院研究所(院)或研究团队科研力量。
招收人数:2-3人。
培养方式: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重在使用。
出站标准: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至少参与完成2项所在研究所(院)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承担的国家项目、智库项目、我院创新工程项目等项目研究。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招聘条件:
1.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品学兼优,身体健康,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和研究,掌握第二外语者优先。
5.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招聘方向与要求
序号 |
研究方向 |
专业要求 |
1 |
社会学(含社会心理学) |
精通指标体系构建或群体心理极化研究 |
2 |
大众传播学 |
精通国内外主要社交媒体信息传播规律和原理 |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术代表作2篇(纸质版和电子版)
3.学位证书复印件(纸质版)、提交“国内高校博士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截屏打印纸质版)。博士学位证书:(1)在国内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暂未取得,需提供“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及“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学位办需在证明上盖章);(2)在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暂未取得,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推荐意见”)。
4.“国家资助博士后”自愿申报博士后创新项目的人员,需提交《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立项申报书》(A4打印,两份)。
5.“外国籍及台港澳地区”博士后还须提供:
(1)该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证明;
(2)该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以上两份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6.我院将在职博士后作为引进、储备成熟型人才的后备力量。招收在职博士后,一般应以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可适量招收党政机关或大型企业所属研究机构(部门)科研人员;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到博士后流动站进行科研工作的相关证明,加盖人事公章。
四、相关程序
1. 前期准备:与意向合作导师联系,征得合作导师同意后开始正式申报,申报项目博士后人员,请与合作导师确认是否能够提供相应标准的项目研究经费;
2.初审:经我站博士后指导教师小组审阅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外语考试:电话和邮件通知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外语笔试和口试;
4.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主要是8分钟自我陈述,内容包括:自身学术经历、研究方向以及来流动站后的研究计划,之后回答专家提问。同时,学术委员会对“国家资助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博士后”自愿申报博士后创新项目的人员提交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立项申报书》进行评审。
五、注意事项
1.国家资助类博士后由国家给予经费资助,项目类博士后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提供研究经费(导师无项目且无法提供研究经费,则不能招收项目博士后);从2018年起,我所招收的项目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不低于国家资助博士后经费标准,即16万元/两年;项目博士后中在职人员的日常经费标准由研究所、博士后合作导师及拟进站博士后三方协商确定。
2.由于条件限制,我所无法提供住宿,国家资助类博士后的住宿问题由院里视博士后公寓房源情况,适当给予解决(原则上每年1至2位),项目类博士后需自行解决。
3.为保证博士后在站期间能够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在职人员申请做博士后须同意完全脱产(脱离工作岗位,不转人事关系)。
4.目前北京市对单位集体户进行从严管理,由于我院集体户承载量有限,为确保进站博士后能顺利办理迁户,从2018年起,对我院博士后迁户作如下规定:我院各研究所(院)仅为以下两类人员办理博士后进站落户手续。(1)当前户口存放在博士毕业院校学生集体户,且毕业后未分配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以应届博士毕业生身份进第一站,且从第一站出站后未分配工作的二站博士后。对不符合上述条件进站的博士后,不办理落户手续,但出站时应享受的落户待遇仍按国家规定执行。
5.根据全国博管会最新要求,从2015年12月起,博士后申请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在职比例。我所今年招收的“三类”人员身份(在职人员、超龄人员、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人员)的博士后不超过全年招收博士后总数的20%。
6.为加强博士后在站管理,自2018年起,国资博士后、项目博士后进站三个月内,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研究所存放,超过三个月未转档案作退站处理;以在职身份进站的博士后不转。
六、联系方式
1. 应聘人员请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boying.sun@outlook.com。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
2.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 010-8519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