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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蒉益民】知觉经验与知觉内容

    知觉(perception)是指我们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感觉器官而获得的对事物以及外部世界的意识感知。知觉经验(perceptual experience)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它具有某种现象特征,即知觉者会体验到一种“那究竟像什么(what it is like)”的感觉。例如,一个人会从红色视觉经验中体验到“红色究竟像什么”的意识感受性(qualia)。知觉内容(perceptual content)粗略地讲是指通过知觉经验向知觉者所传递的信息。关于知觉问题在哲学上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看:在形而上学方面,知觉是我们了解外部物理世界究竟存在什么的主要手段;在认识论方面,研究知觉是研究我们如何达到关于外部物理世界的知识的主要手段;在语言哲学方面,知觉内容是我们的心灵与外部物理世界的关联及互动在语言实践上的体现;在心灵哲学方面,知觉经验中的现象特征与意识及意向性之间存在着深层的内在联系。由于诸如上述原因,当前分析哲学中对知觉问题的研究一直相当活跃。2006年牛津大学出版社编辑出版了一本题为《知觉经验》的论文集,其中收集了代表目前这一领域最新研究动态与进展的论文15篇。[1]另外,2007年和2008年分析哲学的主要学术刊物上也一直在发表知觉方面的文章。本文首先概要地介绍分析哲学中关于知觉经验以及知觉内容的前沿研究状况,然后对艾莱克斯·拜恩(Alex Byrne)捍卫的一种知觉经验的意向理论进行质疑性的分析和讨论,最后对大卫·查默斯(David Chalmers)提出的一种知觉内容的二维理论做支持性的改进和阐述。
一、关于知觉经验的前沿研究状况
当代关于知觉经验的研究的起源大都可以追溯到对以下两大现象的关注:第一,知觉的直接性(perceptual directness)。在正常的知觉经验中,我们似乎并没有感觉到某种内在的、属于个人心灵的东西,而是直接感觉到外部事物及其相关的特性。例如,当我们看到一棵树时,我们似乎是直接地看到外部世界的那棵树以及那棵树上的种种特征。这种现象也叫做知觉经验的对世界的开放性(openness to the world),也称为知觉经验的透明性(transparency)。第二,知觉的扭曲性(perceptual distortion)。在非正常的知觉经验中,我们可能会产生错觉(illusion)甚至幻觉(hallucination)。 错觉是指把外部世界存在的一样东西错误地感觉成另一样东西;而幻觉是指错误地感觉到外部世界的某处存在着某个东西,其实那个地方什么都不存在。这类知觉扭曲的现象似乎暗示着我们在知觉经验中首先感受到的是某种内在的、私人的东西,而不是直接感受到外部世界客观存在的事物。对这两大现象的不同的侧重与考量,产生了下面四种主要的关于知觉经验的理论:
1)感觉材料(sense-data)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在一个人的知觉经验中,他首先在意识中感知到某种东西或者说某种对象,这种对象一般被认为是不独立于心灵的,并且更重要的是,这种对象被认为是非物理的。这种非物理的、意识感知中的给予物被称为感觉材料。在错觉或幻觉中,一个人感受到的只是他自己意识中的感觉材料这种对象的特性,而不是任何客观存在的对象的特性。有些感觉材料论者认为我们只是通过感觉材料间接地感知普通的物理对象(尽管这是以表面上似乎直接感受到外部物理对象的方式呈现出来的),这是一种间接实在论。另一些感觉材料论者认为无论直接或间接我们都不能感知客观的外部的物理对象,而只能感知感觉材料,这会导致一种现象论或者唯心论。
2)副词理论(the adverbial theory)。在这种理论看来,从一个人的知觉经验具有某种现象特征这一点推不出存在某种像感觉材料一样的对象,所以就更谈不上知觉经验中的特征是对感觉材料的相应特性的反映。对于一个具有黄色的正方形这样的现象特征的知觉经验来说,感觉材料理论会把这个知觉描述成:某个人正在“视觉上感知一个黄色的正方形”,而副词理论却会把这个知觉描述成:某个人正在“视觉上黄色地且正方形地感知着”。这就是为什么它被称为副词理论,因为这种理论把知觉经验的现象特征看成是对知觉动词的一种副词修饰。
3)意向理论(the intentional theory)。这种理论将知觉经验当做一种形式的意向性或者说心灵表征(mental representation),因此它有时也被称为知觉的表征理论(representationalist theory)。一个意向的心灵状态通常被理解为一个关于(about)或表征(represent)世界中某物的心灵状态。因为在心灵中有一个关于外部世界某物有某特性的表征状态并不意味着外部世界就一定存在相对应的实体,因此意向理论就能轻易处理好错觉与幻觉的现象,它只要说那只是一种错误的表征(misrepresentation)即可。另一方面,当知觉是真实的(veridical)或者是错觉时,意向理论则坚持认为知觉中被感觉到的对象就是外部世界普通的、独立于心灵的物理对象。这里没有任何作为中介的非物理的知觉对象,真实的知觉就是“直接的”(direct)知觉。这样就处理好了知觉直接性或者说透明性的现象。
4)析取理论(the disjunctive theory)。和意向理论一样,这种理论也坚持认为对于真实的知觉来说,其中被感知到的对象就是外部世界中普通的、独立于心灵的物理对象。这里没有中介,只有“直接的”知觉。和意向理论不同的是,关于幻觉,这种理论认为尽管幻觉经验在主观感受性上与真实的知觉在现象层面上是一样的,然而幻觉经验根本就不是知觉经验。根据析取理论,对于在主观感受性上一模一样的一个知觉和一个幻觉来说,关于它们的最基础的共同描述只是一个析取的描述:具有这样的主观感受性的经验或者是一个真正的知觉,或者只是一个幻觉。这种理论的名称也由此而来。有的析取理论的倡导者认为,只有这种知觉理论才能让知觉直接地接触到外部现实,从而不给怀疑主义对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的攻击留下任何余地。然而这个断言本身在认识论上的意义是非常可疑的。[2]
       在上述的四种主要的知觉理论中,我们看到前两种理论因为有感觉材料或者有副词特征的经验这样的知觉“中介”,因此它们更有利于处理好知觉扭曲性现象。而后两种理论因为坚持在真正的知觉中被感知的是外部世界中普通的物理对象,所以它们就能更好地体现知觉的直接性或透明性现象。尽管现在仍有前两种理论的辩护者,[3] 但是在当前分析哲学的自然主义化或者说物理主义化倾向严重的大环境下,这些依赖于非物理实体的理论正变得越来越衰弱[4]。相反,后两种理论关于真实知觉的共同描述,即所谓的表征型理论,正变得越来越有影响。
       在关于知觉的表征型理论的总体框架下(即认为知觉经验是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对外部物理世界的一种直接的表征),目前哲学家们仍然在讨论着以下的一些问题:第一,知觉经验究竟表征了怎样的一些特征?这个大问题下又包括了这样一些子问题:为什么我们从一开始就认定知觉是对外部世界的表征?在标准的核心的知觉案例中知觉经验到底表征了怎样的特性?知觉经验中所表征的特性的范围是什么?知觉关系的被表征的一端到底存在着什么?[5] 第二,知觉经验与知觉成功的关系是怎样的?[6] 第三,关于知觉的主体,知觉经验的结构能传递给我们多少关于我们自己的物理及认知构成的信息?[7]
二、关于知觉内容的前沿研究状况
我们通常可以在两种意义上谈论一个东西的内容。首先,我们可以谈论一个菜篮子里的内容,这时我们是指在空间的层面上,菜篮子里面究竟盛有什么内容即装着哪些菜。如果是在这个意义上谈论“知觉内容”,那么我们就应该探究当一个人在感知着一个知觉经验时,他的“脑子里面”究竟装着什么。但是,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谈论内容,那就是我们可以谈论一张报纸的内容,是指报纸里的文章或图片究竟包含了什么内容或者说向我们传递了哪些信息。当前哲学上所研究的“知觉内容”主要是指这后一种意义上的内容。在这种意义上研究知觉内容应该遵循两个基本的约束:一是知觉内容应当在直觉上较好地反映知觉经验对外部世界表征的准确性与不准确性;二是知觉内容应当充分体现知觉经验的现象性(phenomenology),这里的现象性是指知觉经验在现象特征方面的丰富性和鲜明性。
   下面是当前关于知觉内容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内容的四种主要的理论:
1)罗素式理论。在语言哲学中,关于“Np”这样一个语句的语义内容(其中N是一个专名,p是一个谓词),有些哲学家认为就是由“N”这个专名的指称和“p”这个谓词所表示的特性所构成的。例如,“苏格拉底是智慧的”这句话的语义内容就是:苏格拉底这个对象具有智慧这个特性。这一般称之为罗素式理论。关于知觉内容的罗素式理论可以被表述如下:一个知觉经验的内容是由经验中所表征的那些对象以及那些对象在经验中所呈现出的特性所构成的。例如,如果一个知觉经验中仅仅呈现出一个对象O具有红色的特性,那么这个知觉经验的内容就是这样构成的:物理对象O本身具有红色这个特性。对于一个较复杂的知觉经验,它的内容可以是由一组对象各自具有一些特性所构成。
2)弗雷格式理论。根据这种理论,知觉经验的内容不是由经验中的对象和特性本身所构成的,而是由对这些对象和特性的展现模式(modes of presentation)所构成的。弗雷格首先指出,像“晨星”和“暮星”这样的词项虽然指称同一个对象,但是它们对这同一个对象的展现模式却是截然不同的,这反映到语义内容上就使得这两个词项的涵义(sense)不同。具体到知觉内容上,弗雷格式的内容可以较好地处理以下的问题:对于一个棕色的桌子来说,在不同的光线下,从不同的角度以及知觉者不同的视力条件都会造成关于这个棕色桌子的视觉经验的千差万别的不同。根据弗雷格理论,我们可以把这一现象解释为:尽管外部客观世界中只有一个对象(桌子)拥有一个特性(棕色),但是由于不同的人通过不同的展现模式看这同一个现实,因此他们各自所体验到的知觉经验的内容也就不同。
3)索引词(indexical)内容。这种理论指出,知觉经验中的某些内容似乎只能通过索引词类的表达式才能被特别地澄清,这些索引词类的表达式包括“在那边”、“在我左边”、“这里”、“在我后边”、“就在几秒钟以前”,等等。例如,关于声音和气味的知觉经验中就有强烈的空间特征、方向特征以及时间特征等;其中的空间位置特征和方向特征有时只能通过与知觉感受者本身所处的空间位置的关系来表达,而其中的时间间隔特征有时也只能通过与知觉感受者目前所处的时间位置的关系来表达。
4)多重(multiple)理论。这类理论认为,各种各样有关知觉经验的现象向知觉内容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解释方面的要求,而上述每一种理论所提出的知觉内容独自都不能满足这么多不同层面的解释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多重的知觉内容使其能够同时解释好关于知觉经验的各方面的现象。例如,查默斯就提出一种关于知觉内容的二维理论。根据这种理论,知觉内容包含一部分索引词型的弗雷格式内容,同时也包含一部分非弗雷格式的内容(比如上述的罗素式内容),并且其中的非弗雷格式的内容是由弗雷格式内容加上知觉经验所发生的客观环境中的有选择的客观事实所共同决定的。[8]
       除了上述关于知觉内容的几种主要理论之间的争论之外,目前和知觉内容有关的前沿问题还有:第一,知觉表征是否可以被用来进行有关对与错方面的真值估值?如果可以,那么还有下列这些语义学方面的难题:知觉表征是否有逻辑形式(logical form)?知觉领域是否有涵义-指称之分?知觉内容是否能包含有关被感知对象的单称型(singular)的内容?[9] 第二,表征型内容究竟是概念型的还是非概念型的?[10] 第三,知觉经验的表征内容与知觉经验的现象特征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具体来说,表征内容是否能完全决定现象特征?还有就是反过来现象特征是否能完全决定表征内容?[11]
三、关于知觉经验的一种意向理论
   从本文的第一节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分析哲学的物理主义化进程中,意向理论或者说表征理论已经成为关于知觉经验的最有影响力的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对于真实的知觉经验来说,它所表征的内容就是经验中所呈现的普通的物理对象以及这些物理对象所具有的客观特性。这不但很好地反映了知觉对于世界的直接性或透明性现象,而且将知觉的物理主义化向前推进了一步。但是知觉经验还包含了丰富的和鲜明的现象特征,这些现象特征和意识感受性关系密切,而后者往往被认为是私人的和非物理的,从而成为彻底的物理主义化的最大障碍。因此对于物理主义者来说,一个自然的设想是:能否在知觉领域中,通过找到已经被物理主义化的表征内容对知觉的现象特征的某种决定性的影响,使得现象特征在某种意义上也被物理主义化?在《被捍卫了的意向主义》一文中,拜恩做了这方面的尝试。
  拜恩以“看见一只猫”的知觉经验为例,指出传统上一般认为知觉经验具有两个不同的组成部分。比如,当看见一只猫时,相应的知觉经验是关于这只猫(以及它所具有的客观特性)的,这是知觉经验的表征或者说意向组成部分。而另一方面这个经验有现象特征,这是知觉经验的感觉组成部分。尽管在现实中这两个组成部分往往是一起出现的,但是原则上它们是可以分开的。具有相同客观特性的同一只猫可以对应于不同的知觉现象特征,反过来相同的知觉现象特征可以对应于两只不同的猫。[12]
  拜恩接着介绍说这种传统的观点近来已经被一些哲学家争辩为是错误的。他引用了三个这方面的代表性人物的言论:首先,德雷斯克(Fred Dretske)说:“所有的心灵事实都是表征事实。”[13] 其次,塔艾(Michael Tye)说:“现象特征(或者说究竟像什么)和某种意向内容是完全同一的东西。”[14] 最后,拉肯(William Lycan)说:“心灵没有任何特殊的特性,这些特性没有被心灵的表征特性或者表征特性与心灵组成部分的功能组织的结合所穷尽。”[15]
  拜恩将上述的意向主义/表征主义观点的共同性总结概括为一个关于知觉经验的现象特征与表征内容的随附性(supervenience)命题:一个知觉经验的现象特征随附于这个经验的表征内容,即现象特征被表征内容以必然的方式所完全决定,换句话说,相同的表征内容不可能对应于不同的现象特征。[16] 这个命题中的“现象特征”概念和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现象特征是一样的,但是这里的“表征内容”概念却和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反映“普通的物理对象及其所具有的客观特性”的那种表征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拜恩在这里把“表征内容”定义为:知觉经验的(表征)内容是世界向知觉者呈现(appears)或好像呈现(seems)的样子(the way)。[17]
  拜恩在文章中对意向主义理论的捍卫实际上就是对上述随附性命题的捍卫。关于他的辩护策略的实质,我们从他对下面两个关于随附性命题的反对意见的回应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第一,建立在光谱颠倒(spectrum inversion)思想实验上的反对意见。假想存在一个与众不同的知觉者S,他在关于红色和绿色的意识感受性方面和正常人正好是颠倒的。也就是说,对于正常人看着是红色的东西,S在他自己视觉经验中主观感受到的却是正常人的绿色的感觉;而对于正常人看着是绿色的东西,在S看起来却是正常人的红色的感觉。假设S的光谱颠倒是与生俱来的,那么从小S在学说话时就把正常人的红色感觉叫做“绿色”,同时把正常人的绿色感觉称为“红色”。这样他在遇到所有正常的红色的东西时,他都会说:“这是红的”,尽管这时他私人感觉到的是正常人的绿色感觉。同样地他会把所有正常的绿色的东西仍然称为“绿色”。因此在外部的语言行为上S与正常人是毫无区别的。
       对上述随附性命题的反对意见是这样的:假设S和一个正常人N都看着同一个熟透的西红柿,通常认为SN的知觉经验的表征内容是相同的,即作为普通物理对象的西红柿具有红色这个客观特性。但是因为光谱颠倒,SN的知觉经验的现象特征显然不同。由此得出相同的表征内容可以对应于不同的现象特征。对于这个反对意见,拜恩做了如下的回应:因为世界(那同一个西红柿)对S和对N的呈现的样子是不同的,对S呈现出正常绿色的样子而对N呈现出正常红色的样子,所以根据拜恩上述关于“表征内容”的定义,这里S的视觉经验和N的视觉经验就具有不同的表征内容。这样我们就得到,不同的现象特征对应于不同的表征内容,因此对随附性命题的所谓反例其实并不成立。[18]
第二,建立在消褪感受性(fading qualia)思想实验上的反对意见。消褪感受性是这样一个思想实验:假设知觉者J的脑子突然得了某种病而逐渐地衰竭起来,这个过程中J对外部世界的意识感受性也渐渐地变弱变暗直到完全消失。我们正常意识感受时意识中就好像有一盏灯照着,上述的过程中J意识中的那盏灯渐渐地越来越暗直到完全熄灭。在这个过程中,假设J和一个正常人N坐在一起看一场篮球比赛。一般认为,JN的知觉经验的表征内容是一样的,但是JN的知觉经验的现象特征却是不同的,这样也构成了对上述随附性命题一个反例。[19]
  对于这个反对意见,拜恩的回应策略是完全一样的:他说那同一场篮球比赛对J和对N的呈现的样子(方式)是不同的,因此按照他关于“表征内容”的定义,JN的知觉经验就应该具有不同的表征内容。这样不同的现象特征对应于不同的表征内容,从而所谓的反例也就被消解了。[20]
可以看出拜恩为上述随附性命题所做的辩护的实质了:实际上他是通过对“表征内容”这个概念的操纵,把一些原本属于个体知觉者私人的意识感受性部分的现象特征,通过“世界向此知觉者呈现的样子”这个机制,都归入为表征内容的一部分。这样,从定义上就不可能存在“不同的现象特征对应于相同的表征内容”的情形了。
       然而,拜恩的这种辩护策略的代价也是非常大的。因为本来知觉的意向理论/表征理论的优势就在于将真实的知觉直接和物理世界的现实相对接,并用表征内容体现知觉中呈现的普通物理对象本身以及它们所具有的客观的特性。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知觉的意向主义理论将物理主义化进程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也正是这个原因,许多知觉意向主义者都要求知觉经验中所表征的特性都是物理的(客观的)特性。[21] 但是在拜恩定义下,表征内容中的“关于世界向某个知觉者呈现的样子的特性”却完全是个体化的和私人性的,从而缺少了物理主义化进程所要求的那种表征内容的客观性。以失去这种外部物理世界的客观性为代价而得到的随附性命题对物理主义化进程来说是琐碎的(trivial)和无意义的。[22]
四、关于知觉内容的一种二维理论
  在《知觉以及从伊甸园的衰落》一文中,查默斯提出了关于知觉内容的一种加强版本的二维理论,我将其中的主要观点概述如下:
1)在伊甸园(the Garden of Eden)中,我们和世界有着无中介的直接接触。我们是直接地亲知(being acquainted)世界中的对象以及它们的特性。这些对象以没有任何因果媒介的方式向我们显现,并且它们的特性在其最本真的荣光中向我们启开。然后就像传说中的那样:首先,我们吃了错觉之树的果实,从此我们的知觉和世界的关系变得偶然(contingent),在这种没有必然联系的世界里,我们不再接受我们的知觉总是会为我们揭示世界的本来样子。其次,我们吃了科学之树的果实,结果我们发现当我们感觉一个对象时,总有一个因果链从外部对象通过我们的感官以及神经等等直达我们的大脑。从此我们不再有好的理由相信我们能够以无中介的方式直接亲知外部对象及其特性,我们甚至没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些对象就一定客观地拥有我们感觉到的那些特性。[23]在这个隐喻中,查默斯生动地展示了知觉经验对世界的开放性和透明性现象,还有这种现象与知觉的扭曲性现象以及关于知觉的科学理论之间的张力和冲突。
2)查默斯声称,他要研究知觉经验的现象内容,这里的现象内容是指被经验的现象特征所决定的知觉经验的表征内容。查默斯认为,一个给定的知觉经验可以被判定为对的(veridical)或者错的(falsidical),当然这依赖于被这个经验所表征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接下来他又将表征内容定义为:判定知觉经验为对的时候,经验必须满足的条件。[24] 以这种方式定义的表征内容可以被认为是等同于我们在前面一直提到的作为“经验表征中的普通的物理对象以及它们所具有的客观特性”的那种表征内容。查默斯的现象内容可以被看成是想用来强调知觉内容的两个不同的维度:一方面是要体现知觉经验中独立于我们心灵和认知的、存在于外部世界的、普通的物理对象及其所具有的客观特性(“表征内容”),另一方面同时要反映知觉经验中依赖于我们心灵的、可以被我们在认知上把握的那些丰富和鲜明的现象特性(“被现象特征所决定”)。这样就已经暗示了关于知觉内容的一种二维理论。
3)我们可以用红色的视觉经验为例来说明查默斯关于知觉内容的加强版的二维理论。根据他的理论,红色视觉经验的内容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i)普通的弗雷格式的内容(ordinary Fregean content):在我们这个普通的现实世界中,在正常的条件下,正常的知觉者能够通过展现模式在各自的意识中感知红色这种特定的视觉现象特征。
ii)普通的罗素式的内容(ordinary Russellian content):在我们这个普通的现实世界中,在上述正常的条件下引起正常知觉者在各自意识中感知到红色现象特征的、普通的物理对象都具有某种特定的物理红色(physical redness),例如,红色的表面光谱反射率(surface spectral reflectance)。
iii)伊甸园式的内容(Edenic content):借助于伊甸园式的完美世界,红色的视觉经验还有一种特性/内容:伊甸园中的红色对象所拥有的完美的红色现象特性。
   概括起来,红色视觉的内容的构成是这样的:展现模式中意识感知的红色现象特征+普通世界中物理对象的物理红色(例如,红色的表面光谱反射率)+伊甸园中物理对象的完美的红色现象特性。[25]
       下面是我对查默斯的知觉内容理论所做的几点分析和评论:
第一,伊甸园式的内容的可信性与理论作用都令人怀疑。首先,像伊甸园这样完全没有因果作用的所谓“完美世界”是否存在本身就很可疑。更主要的是,伊甸园式的内容在理论上似乎是完全多余的设置。因为在现实世界的理想的正常环境下,理想的知觉者们以“普通物理对象本身具有红色这个现象特性”的展现模式所得到的红色视觉经验中,就应该有完美的红色现象特性。 因此我们没有必要虚构一个伊甸园式的世界,然后再在其中寻找所谓的“完美的红色现象特性”。
另外,从所有的理想的知觉者们在理想的条件下都以“普通物理对象本身具有红色的现象特性”的展现模式意识感受到相同的红色现象特征这一点出发,[26] 我们也推断不出现实世界中的物理对象是一定具有红色的现象特性,还是它们本身只具有像红色表面光谱反射率这样的所谓的物理红色,而现象红色特性只是我们的意识投射或者说涂抹到它们的表面上去的。关于这一点,以现在的科学研究结果,我们在哲学上并不能达成定论。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目前仍有关于颜色的物理主义、现象实在论以及投射主义等等不同理论的争论。[27] 因此,即使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目前也不必对颜色在物理世界中的本体论状况做出哲学上现象实在论的论断,而应该等待相关科学的进一步探索和发现。 
第二,我们可以提出另一种版本的知觉内容的二维理论,仍以红色视觉经验为例,它的知觉内容由下列两个部分构成:
1)认知内容(epistemic content)。在理想的正常条件下,理想的正常知觉者们都能够通过“普通物理对象本身具有红色的现象特性”的展现模式意识感受到相同的红色现象特征。这是我们通过社群的合作在认知上可以把握的那部分内容。
2)虚拟内容(subjunctive content)。在上述理想的正常条件下引起理想的正常知觉者在各自的意识中感知到红色特征的普通的物理对象都具有某种特定的客观的红色特性(例如,客观的物理红色或者客观的现象红色,或者两者的某种组合等等)。这是目前我们即使通过社群的合作在认知上仍然没有完全把握的客观物理世界中的那部分内容,对它的更进一步的认识和把握依赖于科学和哲学的未来发展。
第三,对上述版本的知觉内容二维理论的检验,可以从这种理论对以下涉及知觉经验的主要现象的解释上着手:(1)知觉对世界的开放性和透明性;(2)知觉的扭曲性;(3)知觉现象特征的丰富性和鲜明性;(4)对关于知觉的科学研究成果的包容性;(5)我们通过知觉对客观物理世界在认识论上的可知性。[28] 可以论证的是,上述的知觉内容二维理论以及它所蕴含的知觉经验的一种表征理论对上述五类现象都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第四,这里提出的知觉内容的二维理论可以被用来将有关知觉经验的词项的语义内容容纳进二维语义学的理论框架中去。例如,“红色”这个词在二维语义学理论框架中的认知内涵和虚拟内涵就可以分别由上述的红色视觉经验的认知内容和虚拟内容所给出。[29] 这样的话,本来起源于专名以及“水”之类的自然种类词的二维语义学理论就有了进一步的应用和发展。
 
【注释】
[1]Tamar Szabo Gendler and John Hawthorne (eds), Perceptual Experienc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2006.
[2]关于这些理论的比较研究以及它们各自的优点和缺点,请参见:Tim Crane,The Problem of Perception,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March 2005 Edition), Edward N. Zalta (ed.), URL = <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perception-problem/>.
[3]Howard Robinson, Perception, London: Routledge, 1994.
[4]John Foster, The Nature of Perception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5][6][7][9][10][11]Tamar Szabo Gendler and John Hawthorne, Introduction: Perceptual Experience, in T. Gendler and J. Hawthorne (eds), 2006, pp.5~13pp.20~23pp.23~24pp.13~14pp.14~17pp.17~20.
[8]关于这些理论以及知觉内容的其他相关课题,参见:Susanna Siegel, The Contents of Perception,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March 2005 Edition), Edward N. Zalta (ed.), URL =<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perception-contents/>.
[12][16][17][18][20][21]Alex Byrne, Intentionalism Defended, Philosophical Review 110, 2001, p.199p.204p.201p. 214p.232pp.204~205.
[13]Fred Dretske, Naturalizing the Mind,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95, p.xiii.
[14]Michael Tye, Ten Problems of Consciousness: A Representational Theory of the Phenomenal Mind,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95, p.137.
[15]William Lycan, Consciousness and Experience,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96, p.11.
[19]David Chalmers, The Conscious Min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256.
[22]关于不以外部物理世界的客观性为代价的对上述随附性命题的一种可能的辩护,参见:Sydney Shoemaker, On the Ways Things Appear, in T. Gendler and J. Hawthorne (eds), 2006, pp. 474~476. 但是我认为这种辩护又有它自身另外的缺陷,因而对上述随附性命题的辩护也是不成功的。
[23][24][25]David Chalmers, Perception and the Fall from Eden, in T. Gendler and J. Hawthorne (eds), 2006, pp.49~50pp.50~51pp.70~71.
[26]这一点关于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的理论假设本身也是一个很大的本体论假设,但是现在所有的知觉理论都默认这一假设,所以我们在这里就不再追究。
[27]关于颜色的种种哲学理论方面的争论,参见:Barry Maund, Color,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September 2006 Edition), Edward N. Zalta (ed.), URL = <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color/>.
[28]参见:Laurence BonJour, The Epistemological Problems of Perception,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May 2007 Edition), Edward N. Zalta (ed.), URL = <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perception-episprob/>.
[29]关于二维语义学方面的讨论,请参见蒉益民:《二维语义学及其认知内涵概念》,《哲学动态》2007年第3期。
(原载《哲学动态》,2008年第10期。录入编辑  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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