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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兆禄】关于索绪尔“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的文本解读

众所周知,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1](简称《教程》) 是他逝世后由他的同事和学生根据他三度讲授普通语言学的课堂笔记加工整理而成,1916 年出版的。编辑者在第一版序言中说,《教程》是“以第三度课程为基础,但利用我们手头的全部资料,包括德·索绪尔个人的札记”,进行“重新组织”、“综合”和“再创造”而成的。这说明第三度课程最具参考价值。自《教程》出版后,读者一直渴望能读到第三度讲座的真实课堂笔记,以便更清楚地了解索绪尔的语言学思想。由小松·英辅和罗伊·哈里斯(Roy Harris) 根据孔斯坦丹(Constantin) 的笔记手稿编辑整理,1993 年出版了《索绪尔第三度讲授普通语言学教程》[2](简称《第三度教程》) (法英对照本) 。其中文译本也由张绍杰先生翻译,2001 年出版。这对我们学习和研究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理论大有裨益。
我们注意到,译者在“中译序”中比较了两个教程的不同之处:一是《, 第三度教程》给人以很强的真实感,尽管两个教程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一致,但在具体问题的阐述上,要找到对一个问题的两种完全相同的表述是相当困难的。这说明索绪尔教学态度认真,反映了其思想体系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和建构的过程,到第三度课程已趋于成熟。二是,在内容编排上《第三度教程》基本上保留了索绪尔当年讲课内容的原貌。而《教程》把有关地理语言学的内容专设一章并编排在后,这有悖于索绪尔的意图。译者特别强调了两点最重要的差别:
在《教程》中有两句名言:一句是,概念和声音的“结合产生的是形式(form) ,而不是实质(substance) ”。对这句话通常的误解是,语言学研究的是语言的形式,而不是实质或质料。实际上,在索绪尔看来,概念和声音,或所指和能指,是不可分离、互为存在的,两者的结合产生了符号。换言之,没有所指和能指两个成分的结合符号就不能存在。另一句话是“, 语言学的唯一的、真正的对象是就语言和为语言而研究的语言”。这第二句话正是第一句话的必然结论,所以,索绪尔通常被认为是结构主义的创始人,常常因只注重研究语言的形式,忽视语言的意义而受到指责和批判。但我们在《第三度教程》中未发现有这样或类似的表述。这样的差别决非偶然。如果说索绪尔的第三度《普通语言学教程》更趋于成熟的话,我们更倾向于接受《第三度教程》的内容,原《教程》中的这两句话也许是编辑者大胆的“创造”。事实上,如果从《第三度教程》的思想内容上进行逻辑推论的话,我们也决不会得出与这两句话相同的结论。(三度: )
仔细研读后发现,这段话里隐含了一个逻辑悖论:既然是“误解”了索绪尔的原话,那么索绪尔的这句话至少是未必有误的,那么也就不该说“从《第三度教程》的思想内容上进行逻辑推论的话,我们也决不会得出与这两句话相同的结论”;如果认为索绪尔的话有问题,而通常的“误解”又不符合索绪尔的原意,那么这句话应当做何解呢? 译序作者这里显然既想为索绪尔澄清是非,又找不到对这句话的合理解释,就只好怀疑是不是《教程》编辑们“创造”的了。由于这关系到《教程》的“信度”和“效度”,也关系到对索绪尔理论体系的解读,所以不能不作深入探究。
那么,对《教程》中上面提到的这第一句“著名”的话究竟该如何解读? 其“正解”又是什么呢?我们还是回到《教程》原文的语境中来吧。索绪尔说:
语言对思想所起的独特作用不是为表达观念而创造一种物质的声音手段,而是作为思想和声音的媒介,使它们的结合必然导致各单位间彼此划清界限。思想按本质来说是混沌的,它在分解时不得不明确起来。因此,这里既没有思想的物质化,也没有声音的精神化,而是指的这一颇为神秘的事实,即“思想—声音”就隐含着区分,语言是在这两个无定形的浑然之物间形成时制定它的单位的。我们试设想空气和水面发生接触:如果大气的压力发生变化,水的表面就会分解成一系列的小区分,即波浪;这些波浪起伏将会使人想起思想和声音物质的结合,或者也可以说交配。
我们可以按照第31页所规定的意义把语言叫做分节的领域:每一项语言要素是一个小肢体,一个articulus ,其中一个观念固定在一个声音里,一个声音就变成了一个观念的符号。
语言还可以比作一张纸:思想是正面,声音是反面。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同时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这一点只有经过一种抽象工作才能做到,其结果就成了纯粹心理学或纯粹音位学。) (:Roy Harris 的英译本[3],括号内的句子应译为:如要将两者分开以达到理论的目的,就成了纯粹心理学或纯粹语音学的,而不是语言学的了。
所以语言学是在这两类要素相结合的边缘地区进行工作的;这种结合产生的是形式(forme) ,而不是实质(substance)
这些观点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了解上面第102 页所说的符号的任意性。不但语言事实所联系的两个领域是模糊而不定形的,而且选择什么音段表示什么观念也是完全任意的。不然的话,价值的概念就会失去它的某种特征,因为它将包含一个从外面强加的要素。但事实上,价值仍然完全是相对而言的,(:这句话据Roy Harris 的英译本应译为“价值仍然完全是由内部关系决定的”。) 因此,观念和声音的联系根本是任意的。(教程: 157159 )
几乎相同的表述在《教程》169 页也有:
如果语言符号是由差别以外的什么东西构成的,那么,单位和语法事实就不会相合。但语言的实际情况使我们无论从哪一方面去进行研究,都找不到简单的东西;随时随地都是这种互相制约的各项要素的复杂平衡。换句话说,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参看第155 ) (:参照Roy Harris 英译本,可知此处应为“参看第158 页”,是《教程》汉译本的编者搞错了。) 人们对这个真理钻研得很不够,因为我们的术语中的一切错误,我们表示语言事实的一切不正确的方式,都是由认为语言现象中有实质这个不自觉的假设引起的。
(:以上引文中“从外面强加的要素”和“差别以外的什么东西”下面的着重号是本文作者所加。)
根据《教程》文本的语境,我们不难解读出,索绪尔这里所说的“形式”即指语言符号(音义的结合体) 系统本身;“实质”即指“从外面强加的要素”或者叫“差别以外的什么东西”,也就是索绪尔所批判的所谓反映语言符号所代表的概念的自然本质的东西。他认为这是跟语言符号任意性原理根本冲突的。索绪尔进一步论证道:
如果词的任务是在表现预先规定的概念,那么,不管在哪种语言里,每个词都会有完全相对等的意义; 可是情况并不是这样。(教程:162 )
如果它们是预先规定的,情况就不会是这样。所以我们在这些例子里所看到的,都不是预先规定了的观念,而是由系统发出的价值。我们说价值与概念相当,言外之意是指后者纯粹是表示差别的,它们不是积极地由它们的内容,而是消极地由它们跟系统中其他要素的关系确定的。它们的最确切的特征是:它们不是别的东西。(教程:163)
因为声音形象之表示事物,不存在谁比谁更合适的问题,所以任何语言片段归根到底除了不同于其他片段以外,哪怕是先验地也显然决不可能有别的基础。任意和表示差别是两个相关联的素质。(教程:164)
所以《教程》中“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这句话的含义,远不是像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语言学是只讲形式,不讲内容的。索绪尔这里的“形式”指的就是语言符号系统,本身就是不可分离的音义结合体,怎能不讲语义呢? 这里的“实质”(substance) ,许国璋先生在引用de Mauro 的《评注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4]法译本时,译作“实在的物质”; 也有学者译作“实体”[5]或“物质实体”[6]。总之是代表客观实在的性质的东西,语言不可能直接跟它发生关系,而只能通过概念与音响形象这个两面的心理实体去间接地反映它。也就是索绪尔说的:“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教程: 101 )
,那种认为“索绪尔割裂了语言与外部世界的联系”[7]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
许国璋先生对上述版本中索绪尔这句话的引文是:“语言是形式(即关系的总和) ,而不是实在的物质。”这里包括了对“形式”所作的注释“即关系的总和”,这对我们理解索绪尔这句话的原意无疑带来方便和文本依据。这样我们就从《教程》的文本中获得了对“形式”和“实质”的明确无误的解释。基于此,我们联系索绪尔的理论体系,就可以反证这句话是否符合索绪尔的本意了。
首先,这句话反映了索绪尔语言符号任意性原理,这在上面的引文中已得到体现。其次“, 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是索绪尔符号学的语言观的一种体现。因为语言符号任意性原理,正是构成索绪尔符号学思想和符号学语言观的基础。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结合的任意性与不可分离性,决定了语言符号本质上诉诸形式平面,而与语言符号的物理、生理因素没有本质关联,更与语言符号之外的“从外面强加的要素”和“差别以外的什么东西”无关。
第三“, 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的观点,也是索绪尔关于语言的系统、要素、价值理论的体现。
根据许国璋先生引文中的解释,形式即关系的总和,可以说是对索绪尔关于语言的系统、要素、价值理论的一个浓缩的概括。索绪尔说:“系统导致了要素的产生,要素导致了价值的生成。”(三度:150 )“静态语言学的独特之处是研究关系和价值。”(三度:138 )“关系的总和”既体现了语言符号系统的概念,也蕴涵了由系统产生的要素,和由要素之间的关系和差别实现其价值的原理。
综上所述,可以证明“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是符合索绪尔的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的。并无任何抵牾之处。怀疑它是否索绪尔所说,不但根据不足,而且没有实际的理论意义。
所以,译序作者没有必要作种种猜测,是不是《教程》编辑者的“大胆创造”。从《教程》的表述风格和两处都加了着重号来看,揆诸情理,应该不是索绪尔的同事和学生“创造”出来的。不过,虽然这种说法在文本语境中的含义并未同索绪尔的理论体系相抵牾,但这种表述,是用一种类似定理、警句式的语言,还加了着重号(英文版则是用斜体字) ,而在通行的《教程》版本中,由于缺乏直接和明显的解释性文字,如果不做深入的文本研究,确实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和歧解。尤其是翻译成汉语以后,有些在法语和英语中概念内涵区别较明显的词语,翻译成汉语后,如果不注意区分其中微妙的差别,往往会产生混淆。例如,我们注意到,有的学者就把索绪尔这里所说的substance (实质,物质实体,实体) 跟其他地方的entity(本体,实体)identity(同一性,本体) 以及material (物质) 混同起来,从而得出结论说“可以看出语言是形式,以系统性和单一性为特征;言语是物质实体,以多样性和区别性为特征”[8]。这显然是误解了“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的理论内涵。
索绪尔所说的“语言是形式”与后来人们通常所谓“语言的形式”本不是同一个层次的概念,而且这两个“形式”概念的内涵也不同。这里的“形式”(法语的forme 和英语的form 价值相当) 是和“实质”(法语substance 和英语substance 价值相当) 相对,而非和我们通常所说的内容(content) 相对。不妨用英语的例句打个比方来说明:Water ,ice , and snow are not different substances ; they are thesame substance in different forms. (,冰和雪并非不同的物质;它们是不同形式的同一物质。)[9]如果用H2O 表示“物质”, 那么, 语言就是“形式”之“水,冰和雪”,而不是“物质”之H2O
在《第三度教程》中,索绪尔不再用这种表述了,而且总体上看,也少了许多这种定理、警句式的语言,而归于平白的叙述。索绪尔有一段话或许能对此做出解释:
我们选择的任何术语( sign , term , word ,) 都将站不住脚,会有只表示一个部分的危险。很可能这样的词是找不到的,一种语言中的任何词只要适用于价值的概念,就无法知道我们是站在一个方面,还是另一个方面,还是同时站在两个方面。因此,找到一个毫无歧义地表示这种联系的词是非常困难的。(三度:102 )
慎用、少用术语,贯穿了《第三度教程》的始终。这大概也是一种“浓而后淡”、“返璞归真”的境界吧? 我们不妨认为这是索绪尔不断修正、完善自己的理论并更加成熟的体现。
 
【注释】
[1] 费·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沙·巴利、阿·薛施蔼、阿·里德林格编,高名凯译, 岑麒祥、叶蜚声校注, 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下文用(教程:页码) 标注。
[2] 费·德·索绪尔:《索绪尔第三度讲授〈普通语言学教程〉》,小松·英辅编,张绍杰译,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 年版。下文用(三度:页码) 标注。
[3] F. de Saussure (author) ,Roy Harris (translator) :Course in GeneralLinguistics. Peking :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Press ,2001.
[4] F. de Saussure : Cours de linguistique generale , edition critique ,preparée par Tullio de Mauro ,edition franÔ aise , Paris , 1972. (《评注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法译本) 参见许国璋《从两本书看索绪尔的语言哲学》,载许国璋《论语言和语言学》,商务印书馆2001 年版,167168 页。
[5][8] 裴文:《索绪尔:本真状态及其张力》,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128 页。
[6] 乐眉云:《再论索绪尔的符号学语言观———语言符号的性质》,《外国语》1997年第4期。
[7] 朱峰、陈佩弦、王慧、熊红丽:《继承·超越·反思·重建———〈语言文字应用〉语言观讨论述评》《, 语言文字应用》1996 年第4期。
[9] Th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with ChineseTranslation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原载:《江海学刊》,2006年第3期。录入编辑:中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