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译序作者没有必要作种种猜测,是不是《教程》编辑者的“大胆创造”。从《教程》的表述风格和两处都加了着重号来看,揆诸情理,应该不是索绪尔的同事和学生“创造”出来的。不过,虽然这种说法在文本语境中的含义并未同索绪尔的理论体系相抵牾,但这种表述,是用一种类似定理、警句式的语言,还加了着重号(英文版则是用斜体字) ,而在通行的《教程》版本中,由于缺乏直接和明显的解释性文字,如果不做深入的文本研究,确实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和歧解。尤其是翻译成汉语以后,有些在法语和英语中概念内涵区别较明显的词语,翻译成汉语后,如果不注意区分其中微妙的差别,往往会产生混淆。例如,我们注意到,有的学者就把索绪尔这里所说的substance (实质,物质实体,实体) 跟其他地方的entity(本体,实体)和identity(同一性,本体) 以及material (物质) 混同起来,从而得出结论说“可以看出语言是形式,以系统性和单一性为特征;言语是物质实体,以多样性和区别性为特征”[8]。这显然是误解了“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的理论内涵。
索绪尔所说的“语言是形式”与后来人们通常所谓“语言的形式”本不是同一个层次的概念,而且这两个“形式”概念的内涵也不同。这里的“形式”(法语的forme 和英语的form 价值相当) 是和“实质”(法语substance 和英语substance 价值相当) 相对,而非和我们通常所说的内容(content) 相对。不妨用英语的例句打个比方来说明:Water ,ice , and snow are not different substances ; they are thesame substance in different forms. (水,冰和雪并非不同的物质;它们是不同形式的同一物质。)[9]如果用H2O 表示“物质”, 那么, 语言就是“形式”之“水,冰和雪”,而不是“物质”之H2O。
在《第三度教程》中,索绪尔不再用这种表述了,而且总体上看,也少了许多这种定理、警句式的语言,而归于平白的叙述。索绪尔有一段话或许能对此做出解释:
我们选择的任何术语( sign , term , word ,等) 都将站不住脚,会有只表示一个部分的危险。很可能这样的词是找不到的,一种语言中的任何词只要适用于价值的概念,就无法知道我们是站在一个方面,还是另一个方面,还是同时站在两个方面。因此,找到一个毫无歧义地表示这种联系的词是非常困难的。(三度:第102 页)
慎用、少用术语,贯穿了《第三度教程》的始终。这大概也是一种“浓而后淡”、“返璞归真”的境界吧? 我们不妨认为这是索绪尔不断修正、完善自己的理论并更加成熟的体现。
【注释】
[1] 费·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沙·巴利、阿·薛施蔼、阿·里德林格编,高名凯译, 岑麒祥、叶蜚声校注, 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下文用(教程:页码) 标注。
[2] 费·德·索绪尔:《索绪尔第三度讲授〈普通语言学教程〉》,小松·英辅编,张绍杰译,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 年版。下文用(三度:页码) 标注。
[3] F. de Saussure (author) ,Roy Harris (translator) :Course in GeneralLinguistics. Peking :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Press ,2001.
[4] F. de Saussure : Cours de linguistique generale , edition critique ,preparée par Tullio de Mauro ,edition franÔ aise , Paris , 1972. (《评注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法译本) 参见许国璋《从两本书看索绪尔的语言哲学》,载许国璋《论语言和语言学》,商务印书馆2001 年版,第167~168 页。
[5][8] 裴文:《索绪尔:本真状态及其张力》,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第128 页。
[6] 乐眉云:《再论索绪尔的符号学语言观———语言符号的性质》,《外国语》1997年第4期。
[7] 朱峰、陈佩弦、王慧、熊红丽:《继承·超越·反思·重建———〈语言文字应用〉语言观讨论述评》《, 语言文字应用》1996 年第4期。
[9] Th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with ChineseTranslation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原载:《江海学刊》,2006年第3期。录入编辑:中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