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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湧】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基本思想

这篇文章和《Hermeneutik的中译问题》、M.海德格尔对解释学的哲学贡献》,本是我同一篇论文的三个部分,原题为《解释学的哲学走向》;原文经H.-G.伽达默尔于1988年批改过。后来,由于内容的增补,篇幅增多了不少,因而就一分为三,分成了独立的三篇:前一篇主要讲哲学解释学的中译,第二篇讲M.海德格尔对解释学的哲学贡献,这一篇则着重讲H.-G.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基本思想。事实上,M.海德格尔和H.-G.伽达默尔两个人在解释学方面的突出贡献,即便分别以独立的篇章来讲,仍然不可能讲全、讲够的。
在《Hermeneutik的中译问题》里,我主要讲了:作为一个中国的解释学哲学工作者,除了对Hermeneutik的原义和相应的中文词的追寻之外,还应该着重加强Hermeneutik的实践并走向现实的实际生活,把“读法”融入“活法”;从而,使Hermeneutik成为一种以实际行动为主的生命践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哲学形态。
而在M.海德格尔对解释学的哲学贡献》中,我把M.海德格尔作为一位欧洲现代解释学在哲学上的开创者,讲他把解释学引进现象学之后所得出的一些重要哲学成果。与此同时,我也讲到了H.-G.伽达默尔,涉及到他的某些不同于M.海德格尔的地方,为我的讲述向H.-G.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过渡做了铺垫。
现在,我就来讲讲H.-G.伽达默尔,讲H.-G.伽达默尔的基本哲学思想,我打算分成三个部分:第一,从辩证法回到对话;第二,艺术的真理和艺术的经验;第三,历史作用的原则和视野的交融。需要向读者说明的是,这三个问题并不是H.-G.伽达默尔的基本哲学思想的全部,还应该包括现实性、文学和阅读等问题;现实性是和真理问题根本不同的。限于篇幅,本文只讲这三个问题。
在讲这三个问题之前,我想先对H.-G.伽达默尔和E.胡塞尔、M.海德格尔在哲学上的渊源关系,做一点简单的介绍:
H.-G.伽达默尔哲学的起步处
我在讲M.海德格尔的时候,讲到了他小时候的教堂生活,他所受的宗教的教育,以及从思辨神学中所学到的思想方式和解释学特性;这些,都对他的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与他不同,H.-G.伽达默尔出身于书香门第,他本人则是一个古典语言的专家,研究古希腊的语言和著作,特别是柏拉图的著作与诗歌。在H.-G.伽达默尔的自述中,可以看出,P.纳托尔普对他似乎一直格外开恩,经常给他“开小灶”,特别是让他看一些E.胡塞尔或M.海德格尔寄来的私人信件和未发表稿,其中有他们的最新甚至可以说最重要的哲学想法和提法,这使得H.-G.伽达默尔深受其益。H.-G.伽达默尔在上大学的时候,并没有选修古典语言学,而后来所发生的这个转变,我总觉得和他看那些信件和未发表稿有关。在这个过程中,他把哲学和语言问题密切地结合起来,首先是与古希腊语言问题的结合。这就形成了一条古典语言专家的哲学之路;对H.-G.伽达默尔来说,这也是一条最便捷、最佳而又最有特色的哲学路径。“古典语言专家的哲学之路”,是一条具有浓厚解释学意味的哲学之路。解释学的哲学,之所以由H.-G.伽达默尔来完成,也是因为:他既有古典语言专家的学术素养,又有读E.胡塞尔和M.海德格尔那些尚未发表文稿、接触他们思想最隐密、最关键处的机缘,站在哲学巨人的肩膀上,使他得以继往开来,登临绝顶而“一览众山小”。
除此以外,现象学的另一个重要发展,就是提出了向“生活世界”的哲学转向。这个转向,是从E.胡塞尔与M.舍勒开始的。H.-G.伽达默尔重视并接受了这样一种哲学转向,并且是既接受了E.胡塞尔的、又接受了M.舍勒的;与此同时,H.-G.伽达默尔以其作为“古典语言专家”的对“语言”的特有敏感,意识到:哲学倾向的转变,必然要引起并落实于哲学“语言”的变革。对于哲学变革中的“语言”的必要性、重要性,H.-G.伽达默尔有其特别的敏锐的感觉,并在此基础上把其中的基本问题哲学地进行概念的梳理,使其成为以“语言”为基本哲学问题和主要哲学概念的哲学解释学的真正奠基者。
站在这样一个角度,回过头来再看E.胡塞尔等人,H.-G.伽达默尔发现,E.胡塞尔他们并没有把“语言”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他们的哲学转向并没有顾及到“语言”。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他们“遗忘”了“语言”,可以称之为是一种:“语言的遗忘”。
M.海德格尔的“存在的遗忘”的哲学基本问题,被H.-G.伽达默尔改换成了:“语言的遗忘”。这就意味着,哲学的重点从“存在”的问题真正地转移为“语言”的问题。如果,人们并不打算把欧洲现代“哲学的转变”,仅仅停留在E.胡塞尔哲学的阶段;那么,就需要经M.海德格尔继续推进,从“生活世界”进一步导向“语言”。这不仅仅是哲学基本问题、哲学主题乃至哲学的主要语词的变换;除了这些具体的哲学问题,我们还应该从这里面看到“哲学活动”本身的前进和发展。
永远前进,没有终点,这就是“哲学活动”本身。相比较于这样一种“哲学活动本身”,其它哲学的具体问题之类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这样一种的“哲学活动本身”,往往却被许多哲学家所“轻视”、“遗忘”;他们都过于注重哲学的具体问题。然而,任何一个哲学家,尽管其各自的具体哲学问题不同、解决这些问题的路径也迥然有异;但是,都不可避免地遵循这样一种的“哲学活动本身”。
“哲学活动本身”的永远前进、没有终点,即便就H.-G.伽达默尔本人而言,也不能例外。倘若,有人注意到了,H.-G.伽达默尔建立了一种“语言”的哲学;那么,他就必须同时要看到,H.-G.伽达默尔随即又把这种“语言”的哲学置于了自己的身后。
“语言”问题,就H.-G.伽达默尔来说,就是“对话”问题(包括诗歌的接受与解释的对话关系)。应该说,M.海德格尔注意到了H.-G.伽达默尔的“存在与意识之间的辩证法”这个说法,而M.海德格尔本人也正是把他自己的哲学建立在一种“存在与意识之间的辩证”关系上的;但是,H.-G.伽达默尔本人回忆说,M.海德格尔从没有认真地对待过H.-G.伽达默尔的“从辩证法回到对话”,尽管H.-G.伽达默尔在他们俩的谈话中一再地提到这个问题。而在事实上,H.-G.伽达默尔本人视这个“从辩证法回到对话”,为对M.海德格尔语言问题的一个重要发展。按照H.-G.伽达默尔的说法,这是一种从“独白”向“对话”的发展。M.海德格尔曾试图借助于F.荷尔德林的诗的语言的帮助,用那种半概念、半诗的语言来取代形而上学的语言;然而,他的语言仍然是“独白”的,并没有因此而能够完成对形而上学语言的改造。因此,H.-G.伽达默尔试图借助于“对话”,来实现对形而上学语言的根本性超越。
而这样一种的超越,不仅仅是语言方面的,而且也是一种哲学境界、思路等方面的超越。可以说,以往的欧洲哲学往往偏重乃至偏执一个方面,或存在或认识,或主体或客体,或西方或东方,以至于它们处在一种“对抗”的状态;而H.-G.伽达默尔“对话”哲学的出现,使得哲学的基本倾向由“对抗”转向“对话”。这是欧洲哲学中的一个重大“转折”。
我们就从这个地方开始,来理解和解释H.-G.伽达默尔的哲学思想要点。
二 从辩证法回到对话
以往的哲学,在自然和历史中,去发现作为理性的“逻各斯(λóγοs)”,被当作是它们的主要任务;这样一种逻各斯,被看作为“逻辑”。
“逻各斯”,就是“逻辑”吗?这样一个许多哲学家从来不认为是问题的问题,被M.海德格尔、也被H.-G.伽达默尔当做了问题,而且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经过H.-G.伽达默尔的考察和解读,在古希腊的时候,“逻各斯”这个词的意思是“说话”。这样一来,哲学首先应该从“说话”、而不是从作为理性的“逻辑”出发,从中获取其概念。事实上,对理性的考察,并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必须在理性的考察之外,另辟蹊径。
正是在这一点上,H.-G.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根本地和I.康德哲学、新康德主义也同胡塞尔[1]
1 用“对话”解读“思想”
“语言”和“思想”,被作为人与其它动物区别的重要标志。人和其它动物,都是有生命之物;而人作为一种生命,与其他生命体不同的是,人有“语言”和“思想”。
如果,再对“语言”和“思想”进行一个比较;那么,“语言”又是第一位的。因为,人只有借助于“语言”才能“思想”,人在“语言”中“思想”。在这一方面,作为一个“古典语言的专家”,H.-G.伽达默尔很容易在古希腊找到依据,特别是在柏拉图那里。正是柏拉图说过,“思想”是一种人与自己心灵的内在的“对话”。由此,H.-G.伽达默尔用“对话”来解读“思想”,并取代“思想”而成为哲学的主题。这样,H.-G.伽达默尔就确立了他的哲学的主导概念:“对话”。正是这样一个主导概念的确立,使他和以往的哲学家区别了开来。
这是他在R.笛卡尔所确立的重“思想”的近代哲学的基础上,所做出的一个历史性转折;而且也与重“思想”的M.海德格尔区别了开来。同时,也是在I.康德所确立的重“理性”、重“逻辑”的德国古典哲学基础上,向“语言”特别是“对话”的一个重要转折。“对话”,成为哲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H.-G.伽达默尔“对话”理论的提出,在“语言”问题上,不仅仅区别了其他一些现象学的、人文科学的哲学家;而且,也区别了依托自然科学的成果而产生的科学理论与方法。
“语言”问题,成为了西方当代哲学的中枢;这样一种哲学,也被许多哲学家称之为“语言哲学”。不过,这种“语言哲学”究竟应该是什么?是怎样的?哲学应该怎样来对待“语言”?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众说纷纭、大相径庭的。
其中,有的回答是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的。鉴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远远超越了日常生活的领域,许多语言学家和哲学家都在谋求一种精确的语言。在他们看来,只有这样一种和日常生活语言区别开来的精确语言,才有可能满足表达自然科学经验的需要。
但是,当这种努力被导致极端、并被看作是唯一和普遍有效的时候,错误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为了去揭示自然科学经验之所以可能的条件,I.康德构造了一种纯粹的概念系统和先验逻辑,或者更确切地说,构筑了他的认识论。然而,自然科学家则认为,我们从事物中先验地认识到的,只是那些我们自己放到事物中的东西。这种由模仿自然科学家而成的方法的弱点,也已经存在于I.康德的哲学之中,首先是在《纯粹理性批判》之中,然后又在《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之中。而就他的第二和第三个批判来说,这种弱点尤为严重;因为,艺术和道德的经验根本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经验。不过,对于科学理论,第二和第三批判至今仍有其影响,而且也能够由此看出对它们的重视
20世纪,对科学的迷信倾向,被新康德主义和新实证主义进一步发展了,并导致了现代语言研究和语言哲学的逻辑至上主义。这种逻辑至上主义把数理逻辑奉为典范,它不断地走向极端,甚至于失去了和现代数学的一致性。因此,在数学领域里,奥地利的著名数学家K.哥德尔(Kurt Goedel)给了这种逻辑至上主义以致命的一击;并因此,而使得数学的继续发展成为可能
与此相反,别的一些哲学则批评语言哲学中的逻辑主义倾向。它们以这种批评为出发点,例如维特根斯坦H.-G.伽达默尔特别重视L.维特根斯坦的“让语言回到生活实践的语境”,强调要到日常生活中、在“母语”的诞生地去学习语言;并且认为,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学到语言。
为此,而重新提起过去的形而上学语言。然而,事实上,这样一种形而上学的语言,既不能对逻辑至上主义进行到位的批评,又不能实现对现在哲学问题的思想预期。为了超越形而上学的语言,各种不同的途径都被探索过了。我们前面已经说到过,M.海德格尔曾借助于F.荷尔德林的诗的语言,形成了一种半诗半概念的哲学语言。不过,他的这样一种语言,对于非概念的理解和真理的直接获得,仍旧是不够的。
2 对 话 与 回 转
因此,H.-G.伽达默尔提出“从辩证法回到对话”、“回到母语”;或者说,让语言在“对话”中保持“开放”,让语言“回到”生活实践的语境,以此来使哲学的基本概念“回到”它们的最初的诞生地和摇篮,就像“回到”了它们自己的家一样。
语言的那种真正的生活实践的语境、真正的诞生地和家,也是一个人的出生地。由这样一个人的出生地所学习得到的语言,往往被称之为“母语”。而作为一个民族来说,在其民族的发源地所说的语言,才是真正的“母语”。H.-G.伽达默尔曾对我说过,一个人在非洲法属殖民地所学到的法语,并不能算作是“母语”;法国民族的“母语”只能在法国本土才有可能学到。而一个人的语言素养、能力的学习和真正掌握,得在他出生、成长之地;他又是以自己从“母语”中习得的眼光、视野和境界,来看待其周围世界的。
在这样一种的“母语”中,活跃着一个民族的伟大灵魂、强大的生命力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哲学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使这一切在自己的语言中再次活跃起来。我认为,这是H.-G.伽达默尔提出“从辩证法回到对话”、“回到母语”的一个根本点。
回到人们的以语言为媒介的世界经验,回到我们最初的世界经验在语言中的形成。这样一种“世界经验”在“语言”中的形成,也可以说是一种“世界经验”、“生活世界”的语言学构成。经验,是要靠积累的,是逐步形成的;在这种过程之中,会产生一些共同的经验,并对它们进行重新认识。并由此,而使那些被陌生化了的哲学基本概念,重新找回它们作为词的原有的最初意义。显然,这是一种“回转”。
“回转(Kehre)”,这是一个M.海德格尔的概念,一条哲学思路。这就是说,按照M.海德格尔的思路,要从“此在的存在”出发来“思想”,而不是从“此在”(人的“在”“那儿”)或“意识”出发。与此相区别,E.胡塞尔可以被看作是从“意识”出发的。但是,H.-G.伽达默尔以口语为根据,试图在与M.海德格尔的同一个方向中,从对“此在的存在”理解出发,在“口语”中去说明“存在”和“无”
“回转”,看起来像是往回走,而事实上是永远往前的。例如,人迷了路,或者走进了死胡同;在这种时候,他就必须回头,以便找到一条出路。或者,在这个走回头路期间,也许他能够发现,自己是在什么地方走错的,他又应该重新选取哪条新路。在这种意义上,借助于“回转”,M.海德格尔和H.-G.伽达默尔所谋求的,不在于否定科学和技术的成果,也不在于使人们复归到非科学的时代去;而是在于,找出并宣布一条与科学迷信的不同道路,以便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
哲学解释学的注意力,正是放在了人类的未来,永远求新;哲学解释学认为,“对未来的了解和把握”,是人的“事情”;只有“永远求新”,才意味着生命长存。在哲学解释学中,有利于人们去“说”那些“新东西”;而这些新东西,恰恰是在认识论和科学理论或本体论和形而上学中所没有被说过的、“未说”的。
3 “对话”:找到问题之所在
从根本上来说,解释学是一种关于“理解”的学说。理解的形成或对误解的避免与克服,只有借助于“对话”才有可能成为现实。“对话理论”,是哲学解释学的基石。“哲学活动”,并不想和概念与逻辑打交道;“哲学活动”的继续发展,是由“问题的提出”与“回答”来揭示的。“哲学活动”是一种“思想”,这不庸置疑;而“思想”正是一种“对话”,就像柏拉图曾经告诉我们的那样。当M.海德格尔在把“思想”和“诗”联结在一起的时候,H.-G.伽达默尔则把“思想”看作是“对话”。尽管如此,对H.-G.伽达默尔来说,哲学的语言既是对话的,也是如诗的,也就是把诗作为对话来思考
对“对话”的探讨,也可以从对“无”的把握开始的。M.海德格尔说过,“无”,人们不可能在科学或科学理论之中碰到,但能够在“日常的话语”中遭遇;因此,“无”的哲学,应该借助于“日常生活语言”来建立。“无”这个词,对人而言,已经被置于摇篮里了。倘若,对此给予肯定的回答;那么,他就得承认,语言本是一种(给定的)事实(Gegebenheit)。对照“死亡”等等
然而,在H.-G.伽达默尔看来,词、共同的语言从来不是事先给定的,而是由对话者们找到和创建的。词,从根本上来说,起源于“沉默”和“不言”。假如,有人想说些什么;那么,他就得适时找出他必须找到的恰当的词来。如果,我们打算相互理解的话;那么,我们就得在我们之间创造出一种尚没有的共同语言来。这样,任何一个“本有的说话”,就是一个“语言事件的发生”。
然而,“语言”又是怎样作为“事件”来“发生”的呢?“词”又是怎样“被找出”的呢?只有依靠“对话”,“对话”亦即“问题”的“提出”与“回答”。“对话”,取决于“问”。而解释学的一个根本点,就在于:找到问题之所在。解释学的关键是:找到、找准并提出问题。一个真正的问题本身,就是通向答案的桥梁;而正确的答案,则产生于真正的问题;真实的答案,又是一个未了的问题。答案,是一种反问,或许还是一种答辩。
4 “对话”作为“逗留”和“反复”
因此,这样一种答案,是新问题的起始。问与答,例如:一个问,另一个答,为我们提供了那种一来一往的模式。这样一种一来一往的模式,很像H.-G.伽达默尔所说的“拉锯”。两个人拉锯的时候,一个人在上,另一个人在下;一个人推,另一个人拉;用力越得当,配合得越默契,两个人就越省力,进展就越快。在那种有意味的“对话”中,一个人的话音刚落,另一个人就能接上话茬;旧的话题才止,新的话题又起;甚至于越谈越投机,敞开了的话匣子,或如奔腾的黄河长江,或如潺潺流淌的山间小溪。
在时间乃至空间中,这样一种一来一往就是“逗留”和“反复”;正是由上述这些,构成了“自我运动”的特性。这种自我运动表明,它是自我产生、自我满足和自我展现的。正是作为这样一种“自我运动”,“对话”成为“语言事件的发生”。
这也意味着,“对话”一再显现为一“来”一“往”,反复无常、无穷;而正是在这样的一种“来往”、“反复”中,它永远向前发展着。这正像人的生命现象,它在时间(包括空间)的视野中,就是:“逗留”。“逗留”,存在并且活动着,是存在的基本形式。在“口语”和“对话”之中,“存在”被作为“逗留”来揭示。
由此可以看出,“对话”不仅仅可以解读“思想”,而且还可以解读“存在”。
5 回 忆 与 真 理
虽然如此,“对话”不仅仅找出了“词”和创造了“共同的语言”;对话还有一种巨大的作用,而这种作用总是“相互作用”。
首先,“对话”把这样一种作用施加于对话参与者身上(如对他的情绪),以便去吸引和征服这个参与者,而使他不去应用概念和逻辑。“对话”,还对人的“感觉”产生影响;不过,这个“感觉”不是指外部的感官,而是指“内在的耳朵”。“内在的”耳朵,是就“阅读(Lesen)”和“理解”而言
对于H.-G.伽达默尔所强调的“阅读”与“内在的”耳朵的关系,我想再说几句。对于“诗”,对于那些“语言”+“艺术”(如“文学”)的作品,我们靠“听”;而这样一种“听”,就是在“阅读”中的通过“内在的耳朵”的“听”。H.-G.伽达默尔坚持认为,只有这样一种“阅读”,才是“艺术作品”所特有的“经验”方式,才是人与艺术的真正遭遇、碰撞的真正实现。“阅读”,应该被置于“解释学”的中心地位。他还把这样一种“阅读”,和舞台上的戏剧表演和音乐演奏明确地区别开来;舞台上的戏剧表演和音乐演奏,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上演”,并不是那种完全自由的创造,而且常常被变成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存在的物质形态的东西。
通过这样一种对“内在的”耳朵的作用,“回忆”被唤醒,并在人的心灵中重新想起那人的心灵曾遭遇到过的“真理”。“回忆(Er-innerung)”这个词,十分清楚地指出,“记忆”是“内在的”,又是与“内在的”耳朵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当然,这样一种“内在的”不仅仅关系到“记忆”,而且关系到“思想”;这样的一种“思想”,也就是“内在的”与心灵的对话。
“回忆”,是重新记起。人的心灵碰到世界“真理”的时候,仅仅是对真实的世界投去了瞬间即逝的一瞥;然后,就与这个真实的世界分开了。对于这个真实的世界,人们的心灵只保存着一种极其模糊的“记忆”。这些,都是柏拉图已经说过的
除此而外,借助于“内在的耳朵”或“内在的对话”,在词中,被“听”出了所存在的前规定性、前把握性和前创造性,这些都是和人的理解的前结构有关。重要的是,要学会与现实打交道;而这些现实,则与上述前规定性、前把握性和前结构性并不相符。
这就是说,通过“内在之耳”,所听到的并不是那种真实地“出现在我们的感官之前”的外部现象。当然,如果人们仅仅谈论对心灵的影响,那也是不够的。对心灵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导致对个别的心灵的超越。只有当“对话”超越了个别说话者的意识,“对话”才有可能在事实上创造出“共同的语言”。存在于“对话”之中,总是意味着那种超越自己的存在。这是H.-G.伽达默尔的思想,这是H.-G.伽达默尔从柏拉图再走出的重要一步
“对话”所具有的“作用”的“直接性”,来源于“实践”。正是因为作为“实践”,“对话”才有可能对“内在的耳朵”产生“作用”。在这样的一种“作用”之下,去唤起“记忆”,唤醒人的心灵里的“真理”。只有当它们被说出和理解的时候,词和语言才具有一种特定的意味。哪些词应该在怎样特定的场合中使用,以致它们能够引起所期待的作用;词,是由此而选定的。这是在“对话”中的一个选择;“词”,是“对话”的选择与“实践”的结果,并通过“对话”而获得“生命”。在“对话”中,总有一些新的东西被说出;而当“对话”不再说出新东西的时候,那“对话”也就不能再前进一步了。
6 沉默、无言
在“沉默”和“无言”上,“对话”经验着“有限性”。作为一种实践,“对话”并没有可学性和可复制性;而这些可学性和可复制性,却是科学语言的必要前提。因此,就这样一种“对话”而言,认识论的研究法则和方法不再是有效的了;不仅如此,就“对话”而言,实践理性的批判,也只能被作为一种提示。
“对话”探讨“提问”和“答复”。当有人想知道那些还不知道、尚未理解的东西的时候,那他就会提出问题,或者被问问题。换句话说,为了能够提出问题,他首先就得自己去弄明白:什么是他还不明白、还没理解的。因此,问题的提出,首先是对“无-知”的一种“知”,是对“未-理解”的一种“理解”。这种对“‘无-知’的‘知’”、对“‘未-理解’的‘理解’”,就在与科学的区别中,被看作是人的“智慧”。就这一点而言,“‘对话’的哲学”不是科学的哲学,而是“‘智慧’的哲学”,就像“‘无’的哲学”。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一种“智慧”,是被与“实践理性”区别开来的。基于H.-G.伽达默尔的“艺术经验”在其哲学解释学中的核心地位与作用,我们可以推断上述“智慧”与“经验”的密切关系,而与“理性”保持着“距离”。甚至于我们可以说,这种“智慧”是“经验”的。这与I.康德的崇尚“实践理性”而排斥“智慧”恰恰相反。我们可以由此而进一步来厘清H.-G.伽达默尔的哲学倾向,这是一种“重经验”的哲学倾向。
哲学的解释学,作为一种解释学,仍然一如既往,是一种“理解”的学说;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种对“‘未-理解’的‘理解’”学说。那么,从根本上来说,什么是解释学?对解释学的“知”,也可以说是对“‘无-知’的‘知’”,如果应该对提问者说清楚解释学的话。看起来,这一点也很像奥古斯丁对“时间”问题的回答:“假如没有人问我,我知道;当有人问我而我应该向他说清楚的时候,我反而不知道了。”除此之外,在哲学中,并不像在科学中那样,不是我们提问,而是问题向我们提。
“对话”以“沉默”、“无言”为依据,正如此在(人的生存本身)以“死亡”为依据,当然也像知以“无-知”、现在以“非-现在”为依据一样。
“沉默”、“无言”以及它们的基础,可以从许多方面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作出说明。例如,人们试图尽可能多地去说,他有什么样的(切身)经历,他想到了些什么;然而,他所说的,绝不是他所经历和所想的全部。那不能被说的东西,是“未-说”的;对此,人们不得不保持“沉默”。“沉默”,意味着:人不可能说一切;而被说出的,又从来不是一切。所以,“沉默”是一种对所谓的“一切”的“否定”。“沉默”,向我们显示出了语言和人的语言能力的“有限性”,正如“死亡”向我们所显示的此在(人的生存本身)的“有限性”。
除此以外,人也可能被导致“沉默”,例如当他想说和能说的实在太多了,以至于突然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开始说和说些什么。
有些时候,人们会因不期而至的遭遇,而“惊讶”得连话都说不出来。这是因“惊讶”而引起的“沉默”。
也有些斶候,“沉默”是出于政治的原因,例如人民群众在暴政之前的—沉默”。这也是一种“沉默”;在它面前,施暴者往往深感恐惧。这样一种“沉雘”,自然同时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对人们不能说的东西的“表达”。
总起来看,“沉默”和“无言”(未-说,不-说)不是消极的,而是槯极的。它们意味着:说、对话没有结束,
是新的开始。因为,人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去开始说、对话;正因为此,他们努力去找到应该在什么地方开始,应该怎么样去说;以此,沉默最终被打断,未-说便成为被说。由此,人们可以说,那“未-说”的才成为“词”,而“词”则产生于“沉默”。在沉默和未-说中,人们“经验”到了语言的有限性和人的语言能力的有限性。只有当这样一种有限性出现的时候,才有必要和可能去克服这样一种有限性。对这样一种有限性的克服,正是人的“逗留”的方式。由此,“逗留”和“有限性”之间的联系就更加清楚了。
一切理解都关系到语言。而“沉默”,也是“理解”,即便它只是一种“无声的理解”。“沉默”并不意味着,反对理解的语言性;而是意味着,把理解的语言性总是带向新的事物。作为一种“无声的理解”,“沉默”成为最密切的、最高级的理解方式。例如,一个人突然看到一个美丽的、富有魅力的自然景色,这种景色他在此之前从未看见过;或者,他听到了一段无比美妙的乐曲,他此时才第一次听见;而这样一种美,是以任何词汇都不能被描述的。对于这样一种美,一切词汇都是不适宜的、不充分的,甚至是有害的。没有词汇能够达到和表述这种美的直接性和完美性。在这种情况下,美的直接性与完美性的发生和对它们的表达,就不是在语言性的“说”之中,而是在语言之前或超越语言的“沉默”之中。这样一种沉默的意图,并不在于像人们通常说出些什么那样去说。如果人们了解“沉默”,那我们就会自问,一个人在“不知”的情况下,所“知”是什么。对“沉默”的、“未-知”的“知”,总是导向“把语言哲学置于身后和保持‘在路途中’”的新的事物[2]
对于“沉默”,正如“无”,更进一步的分析是十分必要的。而H.-G.伽达默尔认为,H.-G.伽达默尔对口语的分析中,还没有充分地做到这一点
三 艺术的真理和艺术的经验
1 日常对话与诗
在与“诗(Gedicht)”的关系中,人们可以比较并认识到,“日常对话(alltaeglicher Dialog)”的差别和不足何在。这种差别与不足,主要体现在:“诗”有可能通过美的直接性和完美性来揭示“存在”,而作为“日常口语”的“对话”则没有这种可能。“对话”,充其量也只能够某种程度地接近、但不能达到这种直接性和完美性。
在完成了《真理和方法》之后,H.-G.伽达默尔用了很长的时间,去寻找一条能够消除“诗”与“对话”之间的差距的道路。正是在此期间,他注意到了“文学”,因为“文学”既是语言的,又是艺术的,被称为“语言的艺术”。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曾对H.-G.伽达默尔谈过自己在这方面的想法。我认为,只有当“对话”也能够以“诗”的或者“艺术”的方式来显现(或者与此相反,“诗”或者“艺术”以“对话”的方式来表现),在“诗”和“对话”之间的差距才有可能根本地被消除;而事实上,有相当多的艺术形式本身就是“对话的艺术”,例如中国的“对诗”、“对歌”、“对联”、“相声”、“话剧”,等等。所有这些艺术形式,都是以“问答”的方式进行表演的;它们都既是“对话”的又是“艺术”的。通过这样一种“对话”的“艺术”表演,“对话”不仅仅可以作为“艺术”来“实践”和“思考”;而且,在“对话”中,“存在”如同在“诗”中一样地以“直接的”方式被“揭示”、“显现”参阅H.-G.伽达默尔关于诗和口语的文章
哲学的解释学所需要的“哲学语言”,不仅仅是“对话”的,并且是“诗”的。而“哲学活动”,也必须用诗来引出某些对话不,它必须在阅读中找到答案。然后,它就成为事实上的对话,而不仅仅是艺术的样式(文学的种类)。在这里,H.-G.伽达默尔突出强调了“对话”的“在事实上”,要实际地“找到答案”。
通常,艺术被称作为美的艺术,以便和其它的人工制造的作品相区别。在词的起源的意义中,“美”这个词产生于“光照”、“(光下的)显现”。“美”的艺术意味着,它的“自我显现”在艺术作品的“存在并活动着”(德文原是Wesen,往往被译成“本质”)之中;然而,又不仅仅是“自我显现”,而且同样是一种“不可被充分揭示的”隐蔽性,这种“隐蔽性”总是不断地被进一步“敞开”。这是艺术的敞开性、艺术的感官的直观性,而这也是“存在”的特性。
而作为中国文字,“美”这个词可以用图像来表示其词义:以鸟的羽毛展示其“美”色,以烤羊为“美”味。中国的文字,是一种象形文字,这种文字就像艺术一样,具有一种敞开性和感官的直观性。这也成为,中国的手写文字变成一种艺术种类即“书法”的一个主要原因。借助于“中国文字”的既是“文字”又是“艺术”的这个特性,也许我们能够找出一条新的途径,去解决哲学解释学和解构主义之间的关于“口语”与“文字”的争论。
这种争论,我指的是J.德里达以“文字”向H.-G.伽达默尔等人的“口语”观所挑起的哲学争论。在一次谈论“语言”与“文字”的关系时,我曾向H.-G.伽达默尔提出,中国的文字至今仍可看成是一种艺术,即“书法”;从“书法艺术”的角度来看待“文字”,似乎可以被用来纠正J.德里达的文字理论的不足。
“文字”可以被作为“艺术”来看待,据H.-G.伽达默尔对我说,在欧洲历史之初也是这样的,但后来欧洲人通常不那么看了。他认为,中国使“文字”成为一种“书法艺术”,这是一个重要的艺术成就,也给人以重要的哲学启示。
这样一些问题,都已经多多少少地涉及到了“艺术”与人的“生活”、“生存”的关系。我觉得,在这种关系上,H.-G.伽达默尔所重视的,是“艺术”对于“生活”、“生存”的“超越性”。“艺术”把自己深深地扎根于人们的“世俗世界”的“土地”之中,在这个世界里,有饥饿,有爱,有物资和精神的生产活动,等等。“生活”、“生存”的问题,在“艺术”领域中,会不可避免地被重新提出。不过,探讨“艺术”的问题,并不是去简单重复那些我们在讨论“生存”时已经说过的。而在事实上,对艺术的“提问”,必须“突破”“生存”问题的范围,并去揭示:艺术所具有的怎样一种历史性的“生存方式”的“彼岸”形态。由此,哲学解释学“超越”了“生存哲学”。
2 游戏
“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就是“游戏(Spiel, 也可译成:表演)”;而“人”的“存在方式”,是“生存”;“语言”的“存在方式”,是“对话”。作为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的“游戏”,不是指游戏着的人的行为动作,而是那种“事情的过程(Vorgang)”本身,例如蚊子的“无目的的飞来飞去(Spiel)”。这样一种飞翔也是那种“一来一往”,一种“自我运动”,这种自我运动在其自身就有“运动的原动(力)”。
上面我对“游戏”的所说,并没有太多特别之处;这些,大多数在我讨论“对话”的时候都已经说过。因此,“游戏”,也可以说是一种“对话”;所不同的只是一种“艺术的对话”。
但是,有一点则是要特别强调和提请读者注意的,那就是:“游戏”的问题,是以“非-目的论”的方式被讨论的。而“非-目的论”,可以被用来区别于“目的论”,从而产生巨大的哲学意义。在哲学上区别于“目的论”,是H.-G.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又一个重要特征。
以往,例如I.康德,是用“目的论”来研究生物或艺术现象的。那时的人们认为,人的“游戏”的进行,永远是带有一定“目的”的;因为,人是一种生物,而人又是有“理性”的。不过,科学的新发展已经让我们知道,“目的论的论证对于“生物现象”已经不再有效了。在人和其他所有生物之间,其区别的一个根本性标志就在于:人完成了对一切生物的“自然目的(Naturziel)”的“超越”。在此之后,人们就应该也完全可能打破以往哲学的根据“目的论”来证明生物与艺术现象的惯例。不过,这并不是全部。毫无疑问,美的“目的论”还有其它用处(Ueberschuss
人的“游戏”,是一种自我表现的“自我运动”。作为这样一种表现和运动,“游戏”不仅仅是没有目的和意图;而且,也不是刻意所为(Anstrengung)。如果,只是为了去实现某种目的;那么,目的一旦被实现,游戏也就随即停止活动。事实上,恰恰与此相反,“游戏”并不为目的所限,而是不断地“更新”于“一来一往”之中。
就这一点而言,重要的是,要把“游戏”本身与游戏着的“游戏者”区别开来。人们不可以说,所有游戏着的游戏者并没有任何的目的。例如,人踢足球或弹钢琴,之所以去做这些游戏,是为了获奖,或为了取得大师的头衔,或为祖国争得荣誉,等等。这一切都是可能的。但是,任何“游戏”本身,都只是一种“不带任何目的”的“自我运动(Selbstbewegung)”和“自我表现(Selbstdarstellung)”。那种没有目的的足球运动或钢琴表演本身,通过比赛而发展;也就是说,不断地有新的发展。
H.-G.伽达默尔把“游戏”看作是人的“生命的根本机能”,把“自我运动”作为“生命的基本特性”。借助于此,艺术的人类学(Anthropologie)基础深深地被揭示了。而对于I.康德来说,艺术理论的基本特性则是目的论(Teleologie)。这是I.康德与H.-G.伽达默尔之间的根本区别,尽管H.-G.伽达默尔有时也会提及目的论。
与过去的解释学相区别, H.-G.伽达默尔把“对话”和“艺术经验”置于解释学理论的中心地位。“游戏”本身与“游戏着的游戏者”的区别,可以使人们能够在这一方面纠正以往的艺术理论:按照以往的这些理论,艺术作品是通过艺术家的创作“动机”被说明的。因为,在这些理论看来,艺术作品是由艺术家创作的,应从作者的创造“动机”得到说明。而在事实上,艺术作品正是一种新的独立的自在之物(Ding an sich;不独立,何谓“自在”之物?!),一旦被创作出来,就根本不同于原来的状态,也不再能够回到或被还原于原始的状态;所谓原始的状态,是指那种艺术作品被创作出来之前的状态。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艺术作品就像物理学的对象那样,是异化的。对于艺术作品,并不能以砍断人的“记忆”来使它“存在”,也并非由此而获取“艺术的经验”。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是那种总是“共同游戏”的游戏。
3 美 和 真
“艺术作品”的“超越性”,也可以通过“美(Schoenheit)”的概念和“‘美’与‘真’(Wahrheit)”之间关系的确立,来“体现”。“美”,是“世界的真实秩序”的一种“敞开性”和“感官的直观性”,是“真理”的“显而易见性”和“可通达性”。什么是“美”?美,“说”出了某种“真”。“美与真”的基本关系,就在其中。需要再次强调的是,除了有显现的一面,“美”还有“隐蔽”的另一面,而这隐蔽的一面又总是和显现的那一面不可分的,正如“真理”的展现和遮蔽的不可分一样。
在这里,“美”和“真”不适用于艺术作品的创造和欣赏,而只适用于艺术作品自身。理由是,“说”艺术作品是“美”的,就在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之中。换句话说,“美”和“真”所涉及的是艺术作品的“存在”问题,而不是创作者的“意识”或“行为”。
“美”这个词,说的是:“真”,就像“纯金(echtes Gold)”一样;这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被称之为“去掉遮蔽”。这就是“艺术的真理”。这样一种真理,是不可抽象的。它是真理本身,“存在”本身,正如W.歌德所说:这样的真,这样地存在着。M.海德格尔则试图,在生存的领域里直接地去理解和解释真理;不过,那就得把艺术真理的问题包括在问题的提起中去,如果想知道,真理究竟是什么,真理和存在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是M.海德格尔后期所探索的
艺术真理的接受和理解是怎样构成的?或者,以I.康德的方式来表述:“艺术经验”是如何可能的?I.康德认为,任何经验的构成,取决于一种“先于经验”的概念体系,这种体系起源于纯粹知性。H.-G.伽达默尔承认某种先于经验的东西,例如“历史的前决定性”,这种历史的前决定性已经“事先决定”着我们对艺术的“看”和“经验”;或者如M.海德格尔所说,一种人的理解的“前结构”,这对艺术经验的构成是非常重要的。然而,这种东西,不是概念的体系,正如I.康德所说,而是富创造性的想象力(Einbildungskraft)?
艺术的“非-概念”的经验构成,只与“非-概念体系”有关。借此,H.-G.伽达默尔把“美学”和“认识论”完全分离开来。不过,这一点,I.康德已经做了
4 真 理 与 回 忆
对于艺术真理的“接受”,意味着:“把某种东西作为真的(etwas fuer wahr nehmen)”来接受,正如“接受(wahrnehmem)”这个词本来所谓。把什么看作是“美”的,这是一个“判断Urteil”,同时也是“真”的。这样一种“如其所是之‘见’”,当然是直接的,感官的和非概念的。
然而,感性的“看”,不单单是“纯粹看”的看,自然也不是自然科学的“观测”意义上的感官的直观。借助于自然科学的测量,被经验到的是具体事物,而不是“真理”。因此,对艺术真理的接受与自然科学实验的感官的观测之间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通常,艺术作品像所有其它的自然物一样,也有物质材料的自然特性的感官形式。当然,人们可以把实验的观测方法运用于这种自然的特性上;由此而产生的,仅仅是物理的、化学之类的物质材料的本性,而不是艺术的素质、美或真。在自然科学的观测意义上的感官测量,依靠外在感官的帮助,而成为可能;而与此相反,对艺术的“美”和“真”的接受,则依靠“内在的耳朵”和“记忆”,正如H.-G.伽达默尔加所说。“内在的耳朵”,作为一种感受能力的活动,I.康德说参阅前面)。
一段乐曲自身的旋律或一首诗自身的音韵,并不发生在我们的感官之前,而且只能被“内在的”耳朵“听”到。艺术表演,是一次性地、稍纵即逝地发生的事件(Ereignis)。只有借助于“回忆(Erinnerung)”,那被表演的艺术的“美”和“真”,才能被重新“再现”。这种“回忆”,并非借助于录音带或其它方式,而是共同表演者如听众在“内在的耳朵”中的发生。“回忆”,永远只与“内在的(inneres)”耳朵所听到的相关。因为,“思想”是一种“自-问”;所以,“思想着的回忆”是通过“对话”来实现的。一种真正的“回忆”,是对发出回响的问题的回忆,这种问题作为问题从前曾经被问过。
事实上,这样一种“回忆”,是对“真理”的认识。这种对真理的认识的获得,只能通过对普遍的直接的、具体的“参与”,而不是通过由自然科学的方法决定的和非参与性的客观性。“认识”,总是“‘重新’认识(Wieder-erkenntnis)”;正如,“回忆”总是“‘重新’回忆(Wieder-erinnerung)”。因此,我们的“经验”,总是“对认识的认识”;因为,我们总是生活在“传统(流传下来的东西)”之中。没有人知道,第一次的认识是什么。但是,重新认识,首先并不意味着,是那种已经认识的东西;而是那种新的东西作为已经认识的东西,借助于已经认识的东西来重新认识。
5 “逗留”是对“有限性”的“超越”
当然,借助于这样一种重新认识,为“遗忘”提供了一种“逗留(Weile)”;使艺术真理的重新显现得以持续。一种一次性的、稍纵即逝的和不可复制的艺术表演,例如一场无法录音的音乐会,通过重新认识,能够得到一些新的东西。
这样一种“逗留”,是能够“超越(Ueberschreiten)”一次性的艺术表演的“有限性(Endlichkeit)”的唯一方式。这种“逗留”和这种对有限性的超越,人们或许可以称之为“永恒(Ewigkeit)”。这就是:“一些可持续的东西,存在于踌躇不前的逗留之中”。
艺术的本质(Wesen,我以为更确切地应该译成:存在并活动着),就在其中。在“艺术的经验”之中,我们学到的,不仅仅是在“时间的境遇”中去理解“本质”,不仅仅是把“存在”作为“逗留”来解释,不仅仅是把“自我运动”和“自我表现”作为“生物的基本特性”去思考;而且,还从“易逝”中看出了“逗留”。由此而来,显示了艺术的人类学基础。
四“历史作用”和“视野交融”的原则
“真理”的“经验”,是“思想”;“思想”,也就是“自-问”和“心灵自己的内在对话”本身。通过“提问”和“回答”这样一种“对话”,来实现“理解”。这样一种“理解”,正是对事情的亲自“参与”,“出席”Anwesen,有人译成:在场)。就是那种M.海德格尔根据存在作为出席来描述的东西
1 “时间距离”与“视野交融”
这样一种的“理解”,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一种对原著的“复制(Reproduktion),而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因为,它超越了原著,更超越了原作者。从解释学的角度来看,重要的是回答“理解何以可能?”,而不是制定那种“理解”的系统。为此,在“理解”中,“时间距离”的重要性就被凸显了出来。
对于“理解”,“时间的距离”(对此,我该怎么说呢,是空间中的远近,还是作为与此地和今天的对比?),具有一种积极的、有成效的居间斡旋的可能性。在理解者和原著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种由它们之间的距离所构成的差异。理解者有其特定的历史处境,并按照其时代的方式去理解;而原著则也具有其时代的特征。由此而造成时间的、历史的、时代的距离。
H.-G.伽达默尔“时间距离”的提出,受到了M.海德格尔的“对此在的存在方式进行时间性解释”的影响和启发。在H.-G.伽达默尔看来,“时间距离”不是如历史主义所认为的那种不可跨越的鸿沟,而是使流传物、传统得以不断显现的一种可能性。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时间距离”,流传物、传统被作为与理解者相区别的“他者”、与“现在”相区别的“过去”得以分离,并因此而作为“他者”对理解者、和作为“过去”而对理解的“现在”产生作用。
历史的“传统”总是教给我们,那些我们从我们自身不可能认识的东西,那些只是在其它被规定的历史前提下可能存在的东西。“艺术的经验”,以一种历史的“前规定性”为依据,我们对“艺术”的“看”、“听”和“经验”,一开始就被这种“前规定”所引导。什么样的问题、怎样地提到了我们面前?我们怎样经验、认识又经验、认识些什么?这一切,都经常处在我们前人的影响之下。除此而外,我们必须重视那种传统艺术作品所具有的历史影响,并因此而尊重我们前人的意见,当我们评估这些艺术作品的时候。在我们对艺术作品进行评估的时候,这些意见事实上总是一起在起作用的。
这就是说,在“理解”的时候,他人的“他者性”不是被消除,而是被“保持”。我们可以经验和认识一切历史的流传物和传统;不过,仅仅是在它们的他者性中,而且正是由此而使我们得以领会它们。同时,历史的流传物和传统也因此开始“新生”;因为,流传下来的问题提法的“重新获得”,总是被我们作为对现实问题的回答来思考,而且总又把一些新的东西带入这种重新获得。出于这种历史的流传物或者面对它们, -----正如和其他人的遭遇-----我们可以提高或者进一步发展我们的自我认识。
在这个基础上,可以正确地去理解H.-G.伽达默尔所提出的另一个概念“视野交融(Horizontverschmelzung)”。在讲述H.-G.伽达默尔的“视野”和“视野交融”之前,我先从H.-G.伽达默尔本人的角度,来追述一下E.胡塞尔的“视野”观;由此来看一看现象学的发展轨迹。
E.胡塞尔的现象学重“看”;“现象学的看(das phaenomenologische Sehen)”,是现象的一个基本哲学问题。这个问题,我在《Hermeneutik的中译问题》中已有所交代。现在,接着要讲的是“视野”问题;有“看”,就必然有“看”者的立足点、角度、“眼光”,有其目光所及的范围和目光所遇的事物,有“视野”、“境界”等问题。事实也是如此,就E.胡塞尔本人来讲,他不仅仅探讨了“看”,而且也讨论了“视野”问题。
H.-G.伽达默尔认为,“视野”问题对于E.胡塞尔的现象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真理和方法》等著作中,H.-G.伽达默尔曾专门梳理过E.胡塞尔这方面的思想。他讲到过,是E.胡塞尔的意向性现象学,首次把“精神”与人的“体验(Erleben)”联系起来;而体验的出现,则有“前”有“后”,从而形成了“体验之流(Erlebensstrom)”和“视野”;为了弄清楚这种“体验之流”,进而又去深究时间意识的建构(Konstitution)。为了批评科学的客观性,E.胡塞尔又注意到了“世界”,并区别于科学的世界观,提出了著名的“生活世界”。在“世界”之中,就有“处境”,就有“边界线”,等等。E.胡塞尔认为,借助于这些,他得以超越柏拉图。在E.胡塞尔那里,问题涉及到了柏拉图。
关于“生活世界”,被E.胡塞尔看作是科学的基础。事实上,人类在自己的发展中,从自己所处的“现实世界”出发,建构了其它各种各样的“世界”,例如“信仰(宗教)的世界”、“科学的世界”、“文学艺术的世界”,等等。大体上,可以概括成两类,一种是“物质生活世界”;另一种是“精神生活的世界”。人们就生存于这样一些的“世界”中。
关于“视野”,在H.-G.伽达默尔看来,它并不是封闭的、固定的,而是活动的、变化着的。“视野”,是人们活动于其中并和人们一起活动着的,它本身也是那种存在并活动着的存在方式。由此可以看出,人们的“视野”、“处境”、“境界”等等乃至其整个“现实生活的世界”、“精神生活的世界”,都不是封闭的、绝对的、静止的,而是开放的、活动的、变化无常的;“看”者的立足点,也是不断变化着的。
这样一种开放的、活动的、变化无常的“视野”,既“大”于“看”者的“现实视野”,又“大”于被“看”者的“历史视野”。人们对“传统”、“历史流传物”的“看”,并不是让人们回到“历史的境地”以重建“历史的视野”;也不是把被“看”者纳入“看”者“现实的视野”;而是进行着这些不同“视野的交融”。
特别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在E.胡塞尔提及柏拉图之后,H.-G.伽达默尔进一步考察了现象学与柏拉图的关系。从这里入手,也许我们不仅可以更清楚地“看”出现象学中“时间”、“视野”等基本哲学词汇的发展轨迹;而且,可以更准确地把握:H.-G.伽达默尔的柏拉图研究在现象学发展中的哲学意义。也许,我们还可以“看”出,为什么是“柏拉图研究”而不是别的,使得H.-G.伽达默尔在现象学的发展中,既超越了E.胡塞尔,又超越了M.海德格尔。
2 “历史作用”及其“意识”
“视野交融”,形成于历史的作用(Wirkungsgeschichte)”。所谓“历史的作用”,意思是说:“历史”总是在起“作用”;而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所起的“作用”和“影响”下,才有可能形成“视野的融合”。在现象学地“看”的时候,在考察与这样一种“看”相关的“眼光”、“眼界”、“视角”、“视野”、“处境”、“境界”诸问题的时候,我们不能“忘记”了“历史”和“历史的作用”。而所谓的“忘记”、“遗忘”本身,正是一种“无-历史”、“非-历史”的表现。
在哲学中,有诸多的“遗忘”,其中包括“历史作用的遗忘”。对于“历史”,人们注意着“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历史地流传的作品”;但是,却往往“忘记”了在此期间所发生的种种“历史作用”与“影响”。换句话说,我们在探究“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历史地流传的作品”的时候,还应该关注与这些“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历史地流传的作品”所同时发生的种种“历史作用”与“影响”。当我们带有某种“距离”去理解这些“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历史地流传的作品”的时候,也总是已经处在种种的“历史”的“作用”与“影响”之下了。在所有“理解”中,“历史”总是在“作用”着,并产生其“影响”。
“历史的作用”,是H.-G.伽达默尔从解释学的角度所提出的一个重要哲学词。所谓“总是处在这种‘作用’和‘影响’之下”,指的正是我们所说的“解释学处境(hermeneutische Situation)”。只有真正理解和把握了“相互作用”和“影响”,才有可能弄清楚人们的真实“处境”。而又正是这样一种真实“处境”,决定着人们的“视野”、“境域”、“境界”乃至“语境”。
还需要提及的是,在“历史作用”的基础上,H.-G.伽达默尔还提出了“历史作用意识(Wirkungsgeschichitliches Bewusstsein)”。M.海德格尔已经从E.胡塞尔的“意识”发展到了“存在”,而H.-G.伽达默尔为什么要重提“意识”、似乎在重返“意识”?
按照他自己的解释,他的这种提法,只是为通向后期的M.海德格尔铺平道路;后期的M.海德格尔,已经克服了在《时间与存在》中尚存的E.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影响。H.-G.伽达默尔本人,也早已被基尔克郭特对黑格尔的批判粉碎了自我中心论、放弃了自我意识的观念。在这样一种背景下,H.-G.伽达默尔之所以提出“历史作用意识”,是为了指出:“意识”是被置于“历史作用”的影响之下的,不可能摆脱这样一种“影响”和“制约”。而对于“历史作用”本身,我们却知之甚少;而这恰恰又是因为我们都不可避免地处在它的“影响”和“制约”之下。这也是一种“‘存在’大于‘意识’”的观点,尽管它和M.海德格尔的说法不一。
至于“视野”,为了能够“理解”某物,人们必须不仅仅事先具有一种“视野”,而且此后还得亲自去“经验”:不同的视野、特别是现在的视野和过去的视野,是怎样“相互交融”的。例如,在“现在”的视野和“过去”的视野之间,有一个基本的差距;这种距离就可以持续地被跨越,当“视野”持续发展和延续地开放的时候
由“时间距离”的“跨越”,产生着理解的和艺术经验的“同时性”。这样,由“时间距离”这种时间“距离”的“异”,经过“相互作用”和“影响”,产生了一种“交流”,产生了一种“同”。而由此被“融合”的不同“视野”,正是以那种一来一往、一问一答的样式,实现着对“流传物”的“思想”和“理解”。
H.-G.伽达默尔质疑解释学的传统原理,并针对这种传统原理发展了哲学解释学;以此,H.-G.伽达默尔使解释学的基本概念回到了古希腊的诞生地。“语言”、“思想”、“理解”,被作为“对话”来理解。在哲学中,艺术经验的地位问题被重新提出。因此,从这个时候起,解释学作为一种语言和理解的学说,变成了那种对话和艺术经验的学说。尽管如此,H.-G.伽达默尔也并没有完全排斥以往解释学的传统,而是把它看成是哲学解释学发展的不可缺少的前提。
在本文将要结束的时候,我想说的是:我的这些说辞对H.-G.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是不充分的;特别是对于他的“传统”学说,对于这种学说,我本该历史地去回顾解释学的哲学的基本问题。即便如此,我仍然希望,我已经清楚地说出了我的看法: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是一种以人类学为基础的关于对话和艺术经验的学说。
 
【注释
[1] “胡塞尔”(黑体),是H.-G.伽达默尔所加。参阅他对我德文原稿的批注。下面凡是黑体,均属H.-G.伽达默尔所批改或增加,不再另行注明。
[2] 参阅H.-G.伽达默尔为我《对〈解释学作为人类学的语言哲学〉的补充注释》所作的批注,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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