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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彪】价值论研究与唯物史观的重建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然而,马克思恩格斯本人并没有专门阐述过唯物史观的完整理论体系,唯物史观思想只是以一种开放的、未完成的状态存在于他们的文本之中。唯物史观的各种理论范式是后人根据不同的现实状况,通过对文本进行创造性解读而形成的。在传统唯物史观视域里,社会运动被描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作用的过程,历史发展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必然性,这种解读方式对于解答历史之谜具有重要意义。但不容忽视的是,传统的唯物史观理论存在人的空场价值的缺失实践的错位等问题:人的主体性和实践活动的地位要么被理解为认识论意义上的反映检验功能,要么消融在生产力的技术构成当中,历史被描述为外在于人的动态结构和线性发展过程。实践论的研究不仅为突破传统唯物史观提供了思想进路,同时也为价值论的出场并成为显学创造了条件。价值论研究从人的生存需要出发,突出观念、意识、情感、立场、利益、目的在生产活动和交往实践中的地位,重视人的自由、尊严与存在的命运,同时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视为价值性的关系。这样就为超越传统唯物史观、构建唯物史观的理论新范式创造了可能。

一、传统唯物史观研究范式面临的挑战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①

一直以来,这段著名的论断都被视为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概括而言,它主要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生产力是社会变革的根本物质力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作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由此形成了具有客观必然性的历史发展规律;其二,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们社会存在和社会经济生活决定社会意识形式;其三,社会经济力量的发展、生产方式的变化以及由此推动的上层建筑的变革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发展形态。对此,列宁有更加简练的表达,他认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为之后的传统唯物史观研究范式提供了理论内核和基本框架。

从总体上看,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从经济学哲学的视角阐述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规律,揭示了人类社会演变的空间结构和历史形态,从而展示出一种不同于孔德的实证主义社会动力学的具有独特政治经济学辩证结构的历史科学。两个归结的抽象研究方法剥离了不同地区、民族具体的历史地理和文化传统差异,以生产的逻辑从纵向上阐释了西欧社会形态的历史演替,也从横向上指出了整个东西方世界的一般发展规律。但是,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是否正确和完整地表达了马克思的相关思想姑且不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传播和发展过程中(第二国际、列宁、布哈林、斯大林),这种表述及其相关思想经过不断地改造被进一步简化为教条和格言,其解释力也不断泛化并且影响深远。1938年,斯大林出版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该书首先明确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把历史发展看作具有自然必然性的客观过程;其次,将物质视为世界的本原,把存在与意识的关系理解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最后,把生产力的工具构成和变化视为生产力发展的起点,把生产方式的变革理解为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仅确立了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后框架,同时也形成了传统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解范式,并对其后半个多世纪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术研究和教材体系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包括中国在内④)。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范式面临越来越多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必须寻求突破和超越。正如哈贝马斯所言:斯大林把历史唯物主义法典化,后果严重。自那时以来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始终受着这种理论框架的禁锢。现在,斯大林确认的历史唯物主义解释,需要重建。”⑤

具体而言,传统唯物史观存在着理论解释力僵化和现实阐释能力虚弱的缺憾。从理论方面来看,传统唯物史观的问题在于:其一,片面的生产力技术决定论。把生产力视为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工具和技术构成又是影响生产力的关键,而人及其实践活动仅仅被视为生产力的技术构成中的一个要素,历史发展完全被描述为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这样就造成了对客体性的强调大于对主体性的强调、对物的价值的强调大于对人的价值的强调、以工具理性取代价值理性的状况。萨特把这种忽视人特别是个体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的现象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学空场,这是颇有道理的。其二,对意识存在和基础上层建筑的理解机械化。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处于一种同质化的僵硬的因果关系结构之中。同时,意识的反作用往往被局限地理解为能动地反映,其独立地位和作用则未能充分体现。至于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理解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不仅是对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的极大误解,同时也将唯物史观降低到近代庸俗唯物论和机械唯物论的水平。其三,历史观的单线性。尽管传统唯物史观分析了社会变革的动力结构,但它却把社会历史看作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作用以及阶级斗争推动的社会形态单线更替的过程。这不仅仅是对马克思历史观的误解,同时也无法对世界历史发展的丰富性、特殊性、多元性给予合理解释。总的来说,传统唯物史观最核心的理论问题是以客体淹没了主体、以物质淹没了意识、以技术淹没了实践、以事实淹没了价值,从而导致历史辩证法内在张力的缺失。

从现实情况看,当今中国社会和世界的发展状况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唯物史观的解释框架。对当今中国而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市场不断繁荣、文化产业的发展走向相对独立,精神文化的生产不仅引导着人们的文化需求、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而且还形成了新的共同的社会交往空间,市民社会和公民意识也不断成长起来。与此同时,由于政治经济发展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平衡性和不对称性,传统的、现代的、后现代的,以及民族的、世界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文化呈现出相互激荡、多元共生的景象并产生了许多道德价值问题,仅从物质生产的逻辑进行分析这些问题,显然无法得到合理解答。从世界范围看,资本的逻辑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拓展的同时,也对政治、社会、文化领域造成了深远影响,全球化、地方性等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为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之间的价值分离,对于这些问题传统唯物史观都无法给予有效的解释。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在促进生产发展、技术进步、物质财富迅速增长的同时,也造成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物种灭绝、资源耗竭等一系列问题,人们逐渐认识到仅凭生产力的发展并不能使人类获得幸福,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认知模式也受到批判和反思。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看,伴随全球政治经济一体化过程的是文化价值的多元化,人与人之间、个体与集体之间、民族国家之间的价值冲突已经超出了传统唯物史观的分析范式,如何引导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的理性发展受到了学界的普遍关注。从人与自身的关系来看,在资本逻辑的作用下,消费文化、大众文化、拜物教和工具理性造成人的价值失落,人的单向度、孤独感、无根性、生存焦虑成为现代文明面临的新的重大问题,对此,传统唯物史观的解释就显得有些枯燥甚至乏善可陈。总体而言,传统唯物史观的解释框架既不能满足中国社会发展转型和历史变革的理论要求,也不能满足解释和解答当前世界出现的各种问题的需要。如果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那么,面对现实状况的变化,我们对传统唯物史观理论进行超越性的范式重建就迫不及待了。

二、价值论研究与唯物史观发展的逻辑互动

传统唯物史观自身面临的理论困境和现实阐释力的不足为价值论的出场创造了契机,而价值论研究的推进又为唯物史观自身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从整体上看,国内的价值论与唯物史观研究呈现出相互阐释、相互促进的特征。

价值论研究与唯物史观的联姻主要体现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意义被重新发掘。在传统唯物史观的解释框架下,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三者是相互分离的,人的生产实践活动虽被当作生产力技术构成的重要因素,但实践的主体意义却被淹没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中。实践只在认识论那里得到了比较充分的阐述,它被视为主体见之于客体、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中介活动,是认识的来源、实现途径和检验标准。在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中,认识论意义上的实践作为批判意识形态的绝对真理观的方法论工具,被放到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高度。从理论上看,实践地位的突出实际上是对传统唯物史观的一个反动。但从认识论的框架来理解实践必然导致对实践本身的本体论追问:实践是真理的检验标准,而什么是实践的检验标准?实践的目的是什么?实践的原则如何?如何看待实践中的人?等等。关于价值本质、价值认识、价值观念、价值评价、价值与真理、人的价值等问题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回避的问题,价值论研究由此兴起并逐渐发展成为一门显学。

对认识论实践观的追问以及价值研究的逐步深入要求对唯物史观的实践概念进行进一步重释,这主要体现为以本体论进路对实践的研究。该进路认为马克思哲学革命最大的意义在于:从抽象的物质本体转向人的感性经验生活,实践活动是人的存在本体;现实的个人是历史发展的前提,实践活动是人们根据自己生存生活需要而开展的感性对象性活动;把主客体关系思维作为历史辩证法最重要的思维方法,即解决物质与意识、存在与思维、主体与客体之间关系的有效方式。因此,实践的观点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而且是逻辑起点、首要观点。实践唯物主义渐渐成为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列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范式,这样的视域转换突出了人的主体性、意识目的和实践活动的地位,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唯物史观的思维进路。在实践唯物主义的视域下,主体不是唯心主义的理性、意志和精神,也不是直观唯物主义的抽象的单子化个人或类存在物,更不是传统唯物史观的物质,而是有生命意识和物质需要的现实的人,他们的活动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有目的的活动。人的实践不仅仅具有认识论意义上的效能,更在历史进化中具有主体性意义。

实践唯物主义在重思实践的概念内涵和哲学地位的同时,也为价值论研究提供了新的思想内容和方法论支撑。实践唯物主义认为满足吃喝住穿这种人类基本需要的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事实;而在价值论看来,这种最基本事实中就包含着现实的人最大的价值,即物质生产活动及其产品对人的生存生活的意义。实践唯物主义将实践作为联接主体与客体(对象)、人与自然的手段,价值论则将其视为解决事实与价值、现有与应有之间矛盾的重要方式,并具有融摄认识论、价值论和历史观的功能。因此,尽管价值论研究呈现出丰富多元的形态,从主客体关系的实践论角度研究价值问题一直是学界的主流研究方法;价值通常被定义为客体(对象)的属性与主体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客体(对象)的外在尺度决定了价值具有客观性、客体性,而主体需求的内在尺度决定了价值的主观性、主体性,人的实践活动则将两者统一起来。所以,价值被视为源于实践、关于实践、回归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变化的一种关系样态,价值创造和实践活动便具有了高度的同一性。

对比而言,传统唯物史观主要是以人的外向性因素为基础阐述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注重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即历史发展的客观性、必然性,因而是社会认识论视角的;而受价值论研究影响的唯物史观则主要以人的内向性因素为基础阐释社会发展的动力,更注重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即社会发展的主体性,因而也就带有突破认识论视野的倾向。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唯物史观人学空场价值缺位的问题,还进一步拓展了唯物史观的解读视域、丰富了唯物史观的内容,为唯物史观的重释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总体而言,目前的实践唯物主义解读范式并没有真正突破认识论框架,人生存的价值意义、文化价值虽然被泛化的实践概念囊括其中,但并没有成为唯物史观结构中的有机部分。在价值论与实践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模式中,关于实践与价值的本质和功能的认识还处于比较狭窄的视界之中,唯物史观的重建仍然是一个尚未完成的计划。

具体而言,在实践唯物主义视域下,实践主要是指现实的人从自身的需求和目的出发,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主动和能动地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是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之间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互换的过程,这种活动和过程创造的价值主要是指满足人的功利性的物质需要的价值,人有目的的生产活动为历史发展提供了动力。这样的理解也存在如下问题:其一,从感性经验的角度理解人及其实践活动并不能改变其作为生产力的技术构成要素从而受生产力支配的状态,进行有目的的活动的人仍是受制于自然的认知主体,人的价值受制于物的价值,人作为超越性主体的价值(如人的情感、道德和自由等)并没有得到充分绽现;其二,主客体二分的知性认识论仍然是主要的解释方法,这不仅忽视了自然的独立价值,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人类中心主义,同时还忽视了社会交往的意义,无法有效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冲突;其三,尽管将实践活动理解为有目的、有意识的创造活动,但对人的意识、语言、符号以及价值文化在实践活动和社会进步中的特有作用的理解并不充分。总体而言,价值论研究虽然凸显了解读和发展唯物史观的独特视角,但这种解读只是被置于传统唯物史观的一旁,它究竟与传统唯物史观的结构内核有何关联却没有澄明,因而受价值论影响的唯物史观并没有真正超越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地平、实现唯物史观理论范式的转化。笔者认为,要以价值论研究实现唯物史观的重建,其关键在于以实践价值理性为核心,挖掘实践理论丰富的价值内涵,突出社会文化价值的作用,从而为实现唯物史观的思维方式和内在结构的转变奠定基础。

三、新唯物史观的实践价值理性内核

从上文分析看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与价值论研究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同构性。对实践的认识深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对价值论的研究深度,而价值论研究的深入又推进着对实践观的理解。因此,尽管从价值论角度重释唯物史观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却为我们提供了重建唯物史观的思想进路:即把价值论和实践论结合起来,进一步从思想内容和研究方法上拓宽和深化对价值和实践概念的研究,构建实践价值理性。所谓实践价值理性,就是将内涵丰富的价值思想透到实践之中,突破技术理性和主客体二元论的思维方式,重视价值意识与社会文化的重要作用,从而为唯物史观的范式重建确立内核、奠定基础。

()从认识主体转向价值主体

无论把实践理解为人能动地认识世界、检验真理的活动,还是理解为改造自然、创造财富的活动,都没有跳出将人视为认识主体的范畴。因为人的活动始终受到自然规律和技术规则的限制,人在本体意义上的价值并没有真正得到体现。显然,人之为人,其存在的价值的根本不在于对必然的认识和充当某种必然的手段,而在于人能把握自己的存在和历史命运,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因此,必须将认识主体转向价值主体,将实践理解为人自成目的性的活动。人生天地间,总是处在灵魂与肉体、自由与必然、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之中,如何从人自身出发解决这些矛盾以实现人的自我认识、自我生成、自我超越,是马克思关注的重要问题。马克思认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11)并从唯物实践论出发,把人理解为现实的有血有肉的人,把实践活动理解为感性对象性的活动。现实的人能够从自己的认知、情感和意志出发,与自然界、他人以及自身发生对象性的关系,这是价值生成和价值创造的历史前提。人的对象性的活动在将对象人化的同时也将人对象化,它不仅遵循对象的外在尺度,更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12)这种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价值创造活动不仅满足了自己动物层次的生存需要,更确证了自身的主体性尊严。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价值、实践具有高度统一性。从积极自由的角度来看,人的自由体现为创造价值的对象性活动,自由本身也是一种需要通过人的创造性活动来实现的价值;(13)从消极自由的角度来看,人的创造活动及其产物成为外在于人、与人异化的存在,人只能通过生产活动和革命活动将自己从外在强制中解放出来。人类的价值创造活动分为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自由时间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体现的是人在与自然相互作用中的认识论的自由;第二阶段体现的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人的个体性自由;在第三阶段,当劳动者创造的自由时间成为其自由活动的空间、自由自觉的劳动成为人的最高价值之时,自由才成为本体论的自由。马克思哲学革命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在发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同时,为人类的自由解放和价值实现找到了现实途径。在以资本逻辑、工具理性以及政治制度对人的生活世界和心灵世界进行宰制的时代,要改变人与自身的价值分离越来越严重的状况,就必须重思人之为人所独有的生命意识、情感体验和超越精神,把人的活动视为在世界之中当下绽现自己的存在意义的过程。

()从主客体思维方式转向主体间性思维方式

从哲学上讲,人的交往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范式对这两种关系的理解都是从主客体二元论的方法来理解的,主体的价值和地位可以通过对象性的活动获得实现和承认,而客体则是主体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和被主体压制的他者,客体的价值和目的不可能得到真正实现。实际上,这种理解方式不仅不符合马克思的思想情境,同时也不能对当今现实问题作出有效回应。要解决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分裂造成的冲突,就必须发掘和发展唯物史观中主体间性的价值思维方式,从主体主体的角度理解人的实践活动,把实践理解为主体间的价值性活动。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主体间性既意味着改变把自然视为认识对象的认识论思维方式也意味着改变将自然视为生产对象的唯生产力论的思维方式,从存在的统一性来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那里,自然史和人类史具有同一性: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14)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与自然的存在休戚与共、不可分离,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15)因此,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行为无疑是对作为自然的人和作为人的自然的双重伤害,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这显然不符合马克思的生态观。只有将自然视为具有独立价值的主体,尊重自然、热爱自然,才能解决人与自然的价值冲突,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实现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16)的共产主义。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来看,主体间性是指主体不再将对象视为抽象的客体(认识的对象或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而是视为具有特殊性、异质性和陌生性的存在(具有不同的身体、情感、思维、价值观念等),其目的是使交往的双方在共在的场域中将主客体关系转换为互为主体的关系。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7)并重点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交往关系。在资本的生产逻辑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并不是直接的主体间的关系,而是以商品、货币和资本为中介的、被异化和物化了的社会关系,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之间的价值是相互对立和分离的。在马克思看来,只有通过生产力的极大发展、社会交往的普遍化以及阶级革命,才能把人类社会建成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8)的共同体。在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政治、经济和价值文化冲突日益剧烈的今天,树立主体间性的思维方式,强调从行为主体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感和行为规范的辩护能力的道德实践方面”(19)的交往行为理性,强调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通过对话而非诉诸暴力的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对于全球化时代建设和谐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从认识主体转向价值主体、从主客体思维方式转向主体间的思维都必须强调观念意识和文化价值的独立作用,这是实践价值理性的核心。马克思对旧哲学的革命性变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哲学从天国下降到人间,从现实生活出发描述人的实践活动和发展过程,确立了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20)这条唯物史观原理。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对观念意识和价值文化观念也相当重视。在马克思看来,意识、特别是自我意识和关系意识的产生使人的活动成为有目的的价值创造活动,这是人的活动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根本区别。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开来,人们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21)思维意识活动享有更为自由的存在空间,观念世界因此成为不同于第一自然(物质世界)的第二自然(精神世界),这就为文化的产生创造了社会历史前提,精神生产活动就不再与物质生产活动亦步亦趋,而体现出相对的独立性。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滞后性。传统的、旧的价值观念并不会紧随着社会物质条件的变化而立即变化(晚清时期,我们可以在器物层面师夷长技,而在观念制度层面仍然以礼义为干橹”),在特殊情况下,旧的观念意识甚至可能跨越历史在当代借尸还魂。马克思把那些掩盖阶级结构、粉饰利益冲突、为阶级统治提供合法性支撑的观念意识称为意识形态,并从历史科学的角度指出其虚假的永恒面目和必然消解的历史命运。二是超前性。从根本上来看,物质生产发展是观念变化的根本原因,但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一个社会的变化往往是以观念意识的改变和思想文化的启蒙为前奏的,人的精神需要和追求总是既依赖人的有限的感性物质生活而又走在其前面,试图给予超越和重建(22)传统唯物史观的唯生产力论很容易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打扮为单线性历史目的论,实际上,无论是马克思的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23)还是列宁强调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以及卢卡奇强调无产阶级的革命意识等等,都说明了思想理论以及价值观念在社会实践变革中的先导作用。三是超越性。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既有不断变化的观念形态,也有相对稳固的观念形态。马克思对观念意识的态度无疑是历史的、批判的,但如果失去了人性自由这一超越性的价值向度,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和历史科学不仅无所附丽,甚至可能沦为价值中立的实证科学。例如,他对希腊艺术能够超越自身的社会发展形式给现代人以任何时代都难以企及的美的享受的赞叹,不仅从某种层面论证了人的精神活动的超越性和永恒性,而且也为我们分析观念活动和文化艺术创造的独立性和独特性打开了阙口。由此可以看出,人脑中的价值意识和观念在马克思哲学中具有独立而特殊的地位,唯物史观把头足倒置的形而上学重新倒置过来,而不是把人变成机械适应自然的呆子,更不是砍掉了人的

四、新唯物史观的辩证时空结构

在确立实践价值理性内核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开始尝试着手重建唯物史观。必须注意的是,唯物史观是对历史发生学和社会结构理论的有机结合,因而这种重建不是细枝末节的,而是整体性的、结构性的。新的唯物史观作为一种实践价值论,应当具有一个不同于传统唯物史观的辩证时空结构。传统唯物史观将社会历史发展主要视为生产方式变革的结果,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社会物质财富的丰富程度、生产组织的有效性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状况是评价一个社会进步的基本标准,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以及精神文化生活则作为上层建筑受到经济基础的直接制约。从历史的空间结构维度来看,社会生活的物质生产状况处于分析的底层”(原因),而制度、文化和精神则处于分析的上层”(结果),所以这种思维方式是自下而上的。从历史的时间维度来看,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在前”(原因),而观念、制度、文化的变革在后”(原因),所以这种思维方式是从前向后的。历史的发展就是自下而上由前向后的认识论因果结构序列,工具理性(技术理性)则是其理论内核。新的唯物史观则将打破经典唯物史观的认识论思维方式,改造以工具技术理性构造起来的存在意识、基础上层建筑的机械公式和单线发展理论,形成以实践理性为核心的新理论结构。

()重新理解存在意识结构

重新理解存在意识结构,就是在人的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24)相互结合、相互统一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内在因素的优先性,从人的内在因素出发理解人的实践活动。所谓内在因素,是指对人的本性、结构、需要、利益等的内在规定性,也是对人的价值创造和生存意义的根本性确认。所谓外在因素,是指在人运用思维意识进行价值选择的前提下、与人发生对象性关系的客观存在和外在场域。人的实践作为桥梁和中介将内外因素联接起来,外在因素不再以冰冷的、必然的面孔对人进行宰制,而不过是依照人的内在需要向人生成的结果。突出内在因素在实践中的地位,就是要把社会发展理解为以人的意识观念、利益需求、目的价值为先导性和源发性因素的主体()性活动,而不是外在于历史、与社会整体发展无涉的活动。这样,内在的价值意识和文化观念便成为分析人的社会活动和历史现象的起点。所以,如果说传统唯物史观主要是从客体的外在的向度出发的世界观,主体对于外在世界只有认识论意义的反映和反作用功能的话,那么新唯物史观则更注重从人的内在文化心理和观念结构出发世界,外在世界不过是主体根据自身的内在结构和自身需要而塑造的价值性存在。

()重新理解基础上层建筑结构中的上下前后关系

一是从观念制度经济自上而下地分析理解社会发展的动力结构。传统唯物史观把基础上层建筑从空间上分离开来,仅仅从认识论的角度分析了上层建筑对基础的能动反作用。这里的分析则完全不同。一方面,上层建筑不是亦步亦趋地紧随着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变化,不是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之后便作为单纯的历史现象自动消失,从而让主宰一切的经济沿着辩证法的康庄大道前进(25)必须看到它在长时间内对经济产生的结构性影响。另一方面,这种分析意味着将观念意识、社会制度向下渗透到对经济的理解之中,因为“‘基础’——生产过程和生产关系——不仅仅是经济的,而且包含并体现在法律——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形式与关系中,这些不能被划入一个空间上分离的上层建筑领域(26)生产不仅仅意味着劳动力利用工具制造产品,也意味着人的需要和谋划,消费不仅仅意味着满足生存需要而对产品的消耗,也意味着人的享受得到满足和人在更高需求层次的生成。

二是从观念制度经济从前向后地分析理解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观念的更新可以通过制度更新的方式间接影响经济发展,比如,新的政治理念可能带来政治制度变革、改变生产方式;也可以直接影响经济发展,比如新的技术发明和管理理念可以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但这些都是以人自身的自由和幸福这一价值向度为指引的。就本性而言,人类对真善美圣的追求始终不渝:在事实世界中对真理的追求,在社会活动中对正义、公平、自由、和谐的追求,在精神生活中对艺术美、终极关怀的追求,成为人安身立命和自我实现的根本。这些超越性的思想观念、价值意识和精神需求总是一直走在人类的前面,引导人类不断通过社会革命和变革创造幸福的生活与和谐的世界。

()转变纵向单线的历史认识论

传统唯物史观从经济决定论出发,把社会历史理解为生产力变革和阶级斗争作用下不同社会形态线性更替和进步的过程。可以说,在各个国家、地区和民族的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对物质生产高度依附而没有独立的地位的前全球化时代,以生产的逻辑和阶级革命来理解社会历史是可行的。而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社会交往越来越密切,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不断分化独立又相互影响的全球化时代,这种分析方式就需要更新了。世界经济虽然逐渐走向一体化,但是不同文明国家在政治制度、社会文化方面的冲突日益剧烈,甚至在某种条件下超越了经济的冲突,民族国家的概念也比阶级分化概念更具优先性,不同民族国家在确定自身发展道路时对自身制度传统和价值文化传统的考虑往往可能重于对社会经济因素的考虑。在这种情形下,在丰富多样的历史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中审视不同群体、民族和国家的道路选择,尊重他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方式的权利,使人类文明呈现出相互包容和丰富多彩的状态,才能促进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可见,这种思考方式从世界历史发展的空间横断面上提供了理解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多元化以及偶然性的独特视角,弥补了传统唯物史观单线认识论的不足。

由内而外地观照实践,上层建筑自上而下由前向后地推动基础变革,人类在价值理性的指引下改革社会制度、发展社会生产、推动历史向着多元化多样化方向进步,这就是新唯物史观的辩证时空结构。表面上看来,这只是对传统唯物史观的一种结构性颠倒,但实际上它不仅仅较好地解决了传统唯物史观存在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有利于从新的思考范式来回答现代社会存在的问题。当然,唯物史观的重建并非要抛弃传统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而只是在新的价值文化场域中来看待社会生产和社会交往,以价值实践理性为基础、从价值文化哲学的角度重新来理解历史现象。这是唯物史观的哥白尼式变革。这场变革对于转变经典唯物史观的理论范式、实现唯物史观的历史性重建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打破了认识论的思维模式。将外在的认识主体转换为内在的价值主体,将主客体关系思维转变为主体间性的思维,不仅仅使人自身的生存价值、生活意义和生命尊严获得了自足性和同一性,而且还承认了人的交往活动中个体、共同体、人类和自然作为主体的独立性价值。这样就将工具理性为主导转为价值理性为主导,将功利性价值为主导转为超功利性价值为主导,从而有利于扬弃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之间的价值关系的异化,也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伦理向度和价值向度。另一方面,形成了社会认识的新范式。以社会价值论为分析本位,可以将社会历史运动的因素分为社会经济价值(物质需要)、社会政治价值(公正需要)、社会文化价值(精神需要)相互分离又相互联系的三维复杂系统,在特定语境下,可以直接以其中一个因素为切入口分析其他两个因素。比如,在当前文化市场日益独立,大众文化、消费文化日益繁荣的状况下,可以从文化精神方面的价值需求出发,研究社会经济状况和社会政治生态。在全球化时代,这种横向分析方法不仅有利于理解和应对不同民族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异质性和特殊性,同时也突出了社会进化方式的多元化和丰富性,以及人类在历史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中选择自己道路的主体性,这对于转变唯物史观的研究范式、增强唯物史观的现实阐释力显然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33页。

《列宁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9页。

《斯大林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00页。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长期因袭苏联的哲学教材体系,20世纪60年代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便是杰出代表。其后,肖前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赵光武等主编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以及李秀林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都没有突破艾思奇《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

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39页。

吊诡的是:历史上,一些坚持物质决定论和生产力决定论的国家却片面强调意识和上层建筑的能动反作用,一度形成了唯意志论的奇观。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页。

关于实践本体论的说法在学界尚存在争议,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确存在实践的本体论进路。参见徐长福:《走向实践智慧》,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20页。

从价值概念的定义上看,有属性说、实体说、功能说、系统说、关系说等;从价值论研究方法上看,有经验实证方法、先验超越方法、生存本体研究、唯物实践论研究等。当然这里的区分只是相对的,随着研究的推进,各种概念定义以及方法呈现出相互交融的现象。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5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页。

(12)(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7178页。

(13)参见古尔德:《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马克思社会实在理论中的个性和共同体》,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01—102页。

(15)(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560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97页。

(18)(21)(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48215页。

(19)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31页。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8页。

(22)张曙光:《现代性论域及其中国话语》,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6页。

(24)关于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何萍教授以内环境外环境进行了相关的讨论。参见何萍:《唯物史观研究范式的转换》,《学习与探索》2009年第5期,第59页。

(25)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03页。

(26)伍德:《民主反对资本主义》,吕薇洲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年,第60页。

(原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期。录入编辑: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