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祥浩】辩证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

一、同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流派
辩证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阐释。但马克思生前并没有把自己的哲学命名为辩证唯物主义,他只把自己的哲学称为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名称,最早始于19世纪末德国工人哲学家狄慈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体系,则形成于和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苏联。列宁有“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1]P378之论,斯大林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作。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的观点逐渐形成。
辩证唯物主义的主要观点,是认为世界从根本上说是物质的,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就其内容而言,是对物质的反映;这种反映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过程,它依赖于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最根本规律,它是一切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的内在根源。把这一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推广到历史领域,即是历史唯物主义。故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常连称并提,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理论,自上世纪30年代从苏联介绍到中国以后,就为当时先进的知识分子所普遍接受,被认为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准确的阐释。新中国成立后,在哲学教科书中,也一直把辩证唯物主义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哲学。1961,艾思奇在其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中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学说的哲学基础,是革命的工人阶级的世界观。”1982,李秀林在其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一版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理论基础,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的科学体系。”他们都把辩证唯物主义看成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反过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包含历史唯物主义),在很长的时间内,似乎这是不证自明的真理。
实践唯物主义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在我国,用实践唯物主义命名和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始自改革开放以后。肖前说:实践唯物主义思潮,“实际上,它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标准’大讨论的深化和展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许多做法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理论和实践相脱节,教条主义相当严重,真理论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使我们开始从教条主义的束缚中摆脱出来,也使我们开始反思原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80年代初,在编写《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时,我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从根本上说,中国的实践唯物主义研究和讨论,是新时期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2]这说明,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在我国还是近二十多年间的事。
与辩证唯物主义不同,实践唯物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不是物质而是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里,实践不仅是认识论的范畴,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范畴。因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它具有基础性和世界观的意义。以此来看待自然,自然是以实践为中介的自然,因为作为人类实践对象的自然界,并非开天辟地以来的自然界,而是由人类改造过或有人活动于其中的“人化自然界”。以此来看待历史,历史是以实践为本质的社会历史,因为构成社会的人是从事社会实践的人,推动历史发展的也是从事社会实践的人。以此来看待认识,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过程,因为认识始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发展和检验真伪。由于强调实践的作用,而实践的主体是人,因而实践唯物主义也就合乎情理地强调主体性原则和人的主体地位,一如辛敬良所说:“在旧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没有人自身的地位,人不仅不是主角,而且被排除于哲学体系之外,成为消极的旁观者,这是极不公正的。这种撇开人的实践活动,纯客观地‘公允’地描绘外部世界,排除一切主观因素,还是旧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和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旧唯物主义哲学的超越正在这一点上。”[3]P5由此可见,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虽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但二者有明显不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石是“物质”,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是“实践”;辩证唯物主义只把实践看成是认识论的范畴,实践唯物主义则把实践提高到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辩证唯物主义最关注的是客体和客观规律,实践唯物主义最关注的是主体和主体原则;辩证唯物主义突出自然对人的优先地位,实践唯物主义强调自然的“属人”性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里的推广,实践唯物主义则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辩证唯物主义最重视意识对实践的依赖作用,实践唯物主义最看重实践对世界的改造意义。这说明,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不只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称谓,更主要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的不同理解。
二、实践唯物主义对辩证唯物主义的批评
在我国,实践唯物主义既然与传统的辩证唯物主义多有不同,因此对辩证唯物主义就有很多批评。
第一,认为辩证唯物主义落后于时代。辛敬良在他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中说:“我国长时期来,不仅在经济和政治体制方面存在过僵化的模式,在哲学方面也同样存在着僵化的模式。这就是本世纪三四十年代从苏联传入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模式。应当承认,这种模式的哲学曾经对我国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知识教育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旧的自然本体论的哲学模式,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不能反映当今时代的精神。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论著的基本特征是突出‘物’,以‘物’为主线。只强调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继承的,旧唯物主义早已正确论述过的这样一些观点:世界本质上是物质的,物质是自我运动的,物质运动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性,等等。而没有充分阐述马克思主义超越旧唯物主义,对人类思想史作出重大贡献的新观点。并且,许多正确的观点被片面化,公式化,庸俗化,以至变得僵化。我们要看到,在旧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中,没有人自身的地位,人不仅不是主角,而且被排除于哲学体系之外,成为消极的旁观者,这是极不公正的。”类似这样的批评,我们在实践唯物主义论者的论著中,是随处可见的。
第二,认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文本依据。陆剑杰在其所著《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中说:“把以往通行的教科书所陈述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同马克思哲学原本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我们熟读铭记的教科书虽然在某些方面吸收了新的实践智慧,但总体来说,同马克思的充满时代精神和科学内涵的原作相比,不但学术水平相去甚远,而且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这些教科书的根本问题在于没有深刻领会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没有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论。”辛敬良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里说:“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声称他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即共产主义者’。马克思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一个表明新的唯物主义区别于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提纲。十一条中没有一条是离开实践的,始终从实践这个基点上来阐明一切哲学问题,拿它同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对照,立即可以看出后者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哲学。……有些文章指责实践的唯物主义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我们不敢苟同。按此观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哲学似乎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后来一个人的哲学才是‘马克思主义’,这怎能说得通?又怎能使人信服?”认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没有依据,它只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苏联学者和斯大林的观点,这是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普遍的观点,因而不少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提出了“回到马克思”、“重读马克思”、“走进马克思“的口号。
第三,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在内容上倒退到旧唯物主义。陈志良1989年在答《哲学动态》记者问时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种扭曲的形态,是对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倒退。”“我国哲学界的重要工作之一,应是告别和扬弃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时代。因为这一哲学形态是对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全面倒退,它的要害便是忽视人的主体性以及社会、人类发展的自主性和多样性,而所有这些问题又源于‘物质本体论’这个根,它是马克思所批判、所扬弃的旧唯物主义在现代的‘复活’。”[4]王金福则在其力作《马克思的哲学在理解中的命运》一书中,指出辩证唯物主义有十四个方面的不足和缺陷。他说:辩证唯物主义对马克思哲学理解的基本缺陷在于它不理解马克思的科学实践观及由此在哲学上实现的变革的实质。具体表现在这样一些方面:第一,它没有正确理解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第二,它始终没有理解马克思的意识对象观。第三,它不能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第四,它不能理解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在哲学出发点或基础上的变革。第五,它不能把实践、社会存在范畴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第六,它不能正确理解实践的客观物质本性。第七,它在真理标准问题上陷入逻辑困难,它对“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的命题的论证是自我否定的论证。第八,它具有本体性的倾向。第九,它既不能科学地理解认识的主体性,无力对付哲学界的“主体性”思潮。第十,它既不能把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历史唯物主义,也不能合理地说明旧唯物主义何以不能有唯物主义历史观。第十一,它不能正确理解“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范畴”。第十二,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观也存在一些缺陷。第十三,从原著研究的角度看,它始终不能正确地理解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特别是其第一条的基本思想。第十四,它的解释学观念也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绝对主义的倾向,如此等等。在实践唯物主义论者里,王金福对辩证唯物主义的批评是全面而系统的。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唯物主义论者虽对辩证唯物主义采取批评态度,但其中的不少论者又同时强调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一致的。如肖前说:“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上就是实践唯物主义。”同时也指出: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二者并不是对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前者又是后者”[5]。陆剑杰说:“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同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是一致的,按照这样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可叫做“实践的、历史的辩证唯物主义”。[6]P19周穗明、翁寒松在他们所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里,虽然激烈地批评了辩证唯物主义,但他们依然认为,“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三个东西,而是一个东西,是同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种不同表达”。这种情况说明辩证唯物主义在我国哲学界的正统的、主导的地位,以至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既想以实践唯物主义取代和扬弃辩证唯物主义,又不想给理论界带来过多的震撼,造成不必要的争论,它所期待的是“和平”的取代而不是批判地取代。
三、辩证唯物主义的抗争和反批评
我国自建国以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一直居于主导地位。辩证唯物主义(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几乎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代名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这似乎是不言自明的真理。期间虽然也有几次关于哲学问题的讨论,如建国初关于过渡时期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问题的讨论,1955年关于综合经济与单一经济基础的讨论,1956年至1957年关于过渡时期先进的社会制度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矛盾的讨论,1958年关于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的讨论,但这些哲学讨论都是在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框架内进行的。无论讨论的结果如何,都没有动摇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主导哲学的地位。而改革开放以后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兴起,却使辩证唯物主义受到空前的挑战。
因此,对实践唯物主义的批评,辩证唯物主义论者不能不进行抗争和反批评。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黄楠森就多次申明他不赞同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他说:“不少学者主张以实践唯物主义来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命名,取代原来的名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写出几本题为《实践唯物主义》的专著。我曾写文反对这样命名。现在我仍然对此不敢苟同。且不说这些《实践唯物主义》的具体观点,单单这个名称就可以引起不少思想混乱。”[7]P317又说:“现在势力很大的一种观点,就是要用实践唯物主义来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但是,究竟什么是实践唯物主义,意见也是非常分歧,还没有达成什么共识,怎么能贸贸然用它来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呢?[7]P7邢贲思亦说:“马克思把自己哲学的一个基本特征即实践性表述的很明确。但从中并不能得出马克思把自己的唯物主义定义为、命名为实践唯物主义的结论。”[8]他们都不同意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命名为实践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论者反对把实践提高到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和基本观点。黄楠森认为,实践诚然重要,但如果把它看成世界的本体,这就过分了。他说:“实践对于人和人类社会来说,诚然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没有实践就没有人和人类社会及其一切,实践改造了世界,但把实践夸大成整个世界赖以存在的基础,就太过分了。如果存在只是实践中的存在,那么,究竟还有没有人类实践未达到的地方呢?人类实践的历史难道不是不断在广度和深度上向实践尚未达到之处进军吗?那种把自己束缚在自己范围之内的实践还有多少意义呢?[7]P59又说:“实践的作用是很大的。没有实践就没有人,没有人类社会,没有今天由实践人化了的地球,但实践的作用现在就到此止步了,地球以外的世界,实践对之无能为力,即使对最邻近的月球,人类也只不过是留下了一些脚印而已……”因此,“人化自然不是整个自然界,而是自然界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7]P333。因此,“实践决不是怎么评价也不会过分的至高无上的偶像,夸大实践的作用,过分抬高实践的地位,使之脱离物质,脱离世界,就会导致实践本体论或实践一元论,像近年来有些同志所主张的那样,这种理论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是格格不入的”[7]P120。在黄楠森看来,无限抬高实践的地位,把它凌驾于物质之上,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悖的。
黄楠森还认为,过分强调实践,否认物质的客观性,就会导致否定唯物主义而滑向唯心主义。他说:“辩证唯物主义当然应该贯彻客观性原则,这在过去是不言而喻的。近年来有些学者把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从客体的形式去理解世界,说成是直观唯物主义,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只从主体的形式去理解世界,离开人及其实践的客观世界是无,或者说,是毫无意义的。这就是主体性原则,亦称主体化原则。在他们看来,应该用这个原则来改造、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上述观点既然否定了客观性这个唯物主义首要原则,还能叫做唯物主义吗?[7]P63还说:“应明确‘唯物主义’这一概念。马克思一再明确称呼自己的哲学为唯物主义,而唯物主义的最根本观点是承认外部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既承认它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如果承认它的存在依赖于实践,依赖于主体,这种观点还能叫做唯物主义吗?[7]P101辩证唯物主义的辩护者还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成是人学。对于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来说,他们既把实践看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基本的首要的观点,也就把人看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问题,因为实践的主体是人,离开了人也就无所谓实践。黄楠森批评这一观点说:“我不同意近年来颇为流行的一种观点,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就是人,哲学就是人学……人在宇宙里是微乎其微的、微不足道的,怎么能把宇宙等同于人呢?[7]P12又说:“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说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心,不仅历史观是人学,世界观也是人学,这就把不同层次的东西搅成一团了。”[10]陈先达也说:“在当今中国,把哲学视为人学,而且认为哲学从来就是人学的观点是很为新颖而受到同行赞许的观点。我对此一直有点不同看法。”[11]他们都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成即是人学。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是世界,或者说,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学问,是不能仅仅归结为人的。
值得注意的是,与实践唯物主义批评辩证唯物主义时总是强调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并不对立不同,辩证唯物主义在对实践唯物主义反批评时,却不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有存在的理由。王金福指出,辩证唯物主义“表现在他对其他理解方式的态度上,就是对其他理解方式采取简单的否定排斥态度……对于不同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辩证唯物主义’总的来说是采取简单排斥否定的态度。把这些不同的理解方式只看成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歪曲。它不理解,每一种理解方式都提供了一种理解视野,会有其合理因素,当然也会有其局限性。”[12]P327辩证唯物主义的这种态度,是由其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情势决定的。四、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是与非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及其相互间的批评,已如上述。那么,二者孰是孰非?孰短孰长?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有人说,辩证唯物主义是从马克思哲学倒退到旧唯物主义。有人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称呼。“用‘辩证唯物主义’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为了透显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所内含的辩证法维度及其批判性和革命性……用‘实践唯物主义’来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为了透显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所内含的实践维度及其首要性和基本性”,如此等等。[13]P2
平心而论,实践唯物主义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倒退是没有根据的。对马克思哲学作辩证唯物主义理解,是恩格斯以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主流,特别是列宁斯大林时代,更是如此。期间虽有匈牙利的卢卡奇、德国的柯尔施、意大利的葛兰西等人,即现在被称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不同理解,但他们的影响不能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影响相提并论。如果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倒退的话,那么,在恩格斯以后,我国反思哲学时期以前的八九十年时间内,马克思哲学的真谛不是如丝如缕,几乎断绝了吗?不是只有靠现在的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才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道统接续起来吗?显然这是说不通的。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唯物主义背离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说不通的。如果说实践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哲学背离的话,又何以解释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所批评的,是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对感性、对象、现实的直观理解,亦即缺乏辩证性。可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有其经典文本的依据,这是无法否认的。因此“背离”说是没有根据的。而不同称呼说,亦难令人信服,如果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区别只是不同的称呼而已,那么,二十多年来有关实践唯物主义的探讨,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之间的相互批评,就是无所谓的了。如果只是称呼不同,还争辩什么呢?这场旷日持久的哲学争论,还会有什么价值和意义?
问题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但不是称呼不同,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发展中形成的两个不同流派,二者同宗而不同派,同源而不同流,同根而不同枝。首先要指出的是,同一的马克思哲学在发展中的这一分化,乃是学术思想发展中的正常现象,不能视为思想界的混乱。在思想史上,任何一种有影响的学术思潮在发展中都是要分化的,以中国的学术而言,儒学在孔子之后,就一分为八,墨学在墨翟之后,亦一分为三。在魏晋,虽同为般若,而有六家七宗的区别;同为玄学,而有贵无、崇有、独化的分歧。在隋唐,虽同为佛学,而有天台、唯识、华严、禅宗的分别。在宋明,虽同为儒学,而有理学、心学、气学的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亦是如此,有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东欧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亦有中国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虽然不同,但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则同。一种学术思潮的分化,正是这种学术思潮发达的标志,你在这一方面发展了这一学术,形成了这一流派,他在那一方面发展了这一学术,形成了另一流派,虽然不同,但同为这一学术则同。一种学术的分化,正是这一学术繁荣之所在,成熟之所在,一花独放不是春,一弦之音不好听,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是正常情况下学术界应有的气象。高清海在其《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的后记中说:“在我看来,教科书可以采用不同的体系去表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只要在这个体系中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它的结构基本上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性质,就是有价值的,就应当允许其存在。只有在有了各种不同体系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从比较中选定较优的体系予以推广,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当允许多种体系并存。有不同体系相互借鉴和补充,对于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只能有好处。”高清海的这一观点,是正确的。
但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虽同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流派,其高下长短也不是等量齐观的。我们以为,就这两个不同的流派而言,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带有前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而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则带有较多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色彩。诚如许多学者已指出过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体系,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由瞿秋白、李达、艾思奇等人从苏联介绍到中国来的。这个体系在中国传播的几十年中,虽然不能说一点也没有变化,但大概的框架却没有变化。由于是外来的哲学,就存在着一个与中国革命相结合的问题。原封不动地拿来就用,最容易流于教条主义。老一代的革命家特别是毛泽东同志,在把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中国化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实践论》、《矛盾论》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中国化的集中代表。但是,我国自建国以来,负责意识形态指导工作的领导同志,并没有沿着《实践论》、《矛盾论》所开辟的方向前进。由于只注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纯洁性,只注意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非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批判和斗争,思想批判运动一个接着一个,政治斗争一浪高于一浪,而忽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遂使以哲学教科书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几十年一贯制,日渐僵化。在十年浩劫中,唯心主义泛滥,形而上学猖獗,就是这一哲学体系僵化以后的必然结果。
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对几十年的哲学反思中而出现的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则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本土化的特色。虽然中国实践唯物主义思潮,亦有西方马克思主义中实践唯物主义流派的理论影响,但从根本上说,则是中国改革开放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路线的产物。李德顺在《中日学者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对话》中说:“实际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新形式的探讨,包括实践唯物主义研究在内,是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比如,我们搞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就涉及到用那种哲学思维方式来思考的问题。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实践还证明,现代化迫切需要有一个能够科学地理解实践及其内在规律这样一种哲学理论,而这正是我们原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没有或不曾回答的问题。”[14]我国的实践唯物主义思潮,还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应该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强调世界的物质性,强调按客观规律办事,这并没有错。但是社会发展规律不同于自然规律,不同在于,社会发展规律即人民群众社会实践的规律,它并不外在于人。离开了人民的社会实践,所谓社会规律就是空的,就是宿命论的。而辩证唯物主义屡屡强调社会主义客观规律而不强调主体性,事实上是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并不是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离开了中国具体的国情,我们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就会日渐僵化。因此,继实践标准讨论而起的我国实践唯物主义思潮,强调实践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性和首要性意义,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和主体性原则,这是为纠辩证唯物主义在传播中的弊端而来。因此,它就具有较浓的中国色彩。依陆剑杰教授“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来说,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是“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实践唯物主义则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此,我们亦主张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的。
总之,我们既不能说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倒退,也不能说实践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背离。相反,它们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属于同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流派。在中国,在辩证唯物主义流行了几十年以后而出现实践唯物主义流派,它不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混乱,而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脱离原苏联的马克思主义的模式走上个性化、本土化发展道路的标志,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进入新阶段的标志。至于实践唯物主义理论内部的意见分歧以至相互间的批评,当属正常的现象。作为一种理论体系,特别是一个哲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和成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甚至很长时间的。○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中日学者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对话[J].北京:哲学动态1994(8).
 [3]辛敬良: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
 [4]陈志良、杨耕:实践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的现代形态[J].北京:哲学动态1989(3).
 [5]陆剑杰:实践唯物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序[M].南京:南京出版社,1993.
 [6]陆剑杰:实践唯物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M].南京:南京出版社,1993.
 [7]黄楠森:黄楠森自选集[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9.
 [9]邢贲思:关于实践唯物主义讨论中的若干问题[N].北京:光明日报,1990-2-26.
 [10]黄楠森: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怎样加强关于人、实践和主体性的内容[J].北京:哲学动态,1990(1).
 [11]陈先达:我对哲学的几点浅见[J].南京:世纪评论,1998(2).
 [12]王金福: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解中的命运第[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3.
 [13]李秀林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N].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4]中日学者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对话[J].北京:哲学动态1994(8).
(原载《党史文苑》,2008年第7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