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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英】关于交往概念的综合理解——由哈贝马斯交往理论引发的深入思考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 J.哈贝马斯 (Jürgen Habermas) 在思想上发生了重要变化, 从早期的“认知理论”转向晚期的“交往理论”。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问世, 促使交往问题以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全新方式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 到底什么是交往概念?我们已经准确把握了交往概念吗?应该说, 这个问题只是旧话新提。但是, 围绕着概念问题, 当代哲学家J.麦克道尔 (John Mc Dowell) 提出了新的概念论, 从而使人们可以站在新的起点重新认识准确把握交往概念的重要性。麦克道尔说道:“具有概念要求一种能力, 这种能力能将某样东西置于其下并用于推理。” (Mc Dowell, 2009:130) 按照上述说法, 概念之所以重要, 不再仅仅像黑格尔所认为的那样就在于它是事物本质的反映, 而且还在于它可以带给人们进行抽象的理性推理的能力。从本质上说, 准确把握交往概念不仅有助于更加规范地使用交往概念, 同时也使我们能够将使用交往概念真正变成为一种理性分析的能力, 使我们能够更加有效地将交往概念作为分析社会的重要工具。

在此, 本文关于交往概念的综合理解的文本依据是哈贝马斯有关交往理论的相关论著。从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 哈贝马斯相继撰写了《交往与社会进化》 (1976) 、《交往行动理论》 (1981) 和《在事实与规范之间》 (1992) 等重要著作。如果深入地解读, 可以发现, 它们反映了哈贝马斯关于交往概念的理解有一个连续性的发展系列。在哈贝马斯那里, 交往概念是一个复杂而多义的概念, 它既是行动, 也是社会关系的体现, 同时还是社会关系结构的体现, 也就是说, 它是三个维度内涵的综合统一。因此, 从总体上看, 交往概念是三个内涵的统一, 三个层级的统一, 三个阶段的统一以及三个领域的统一。

一、交往概念的三个内涵

从内涵上看, 交往概念 (communication) 是三个维度内涵的统一, 也就是说, 它既是行动, 也是社会关系的体现, 同时还是社会关系结构的体现。首先, 当交往概念作为行动时, 主要体现为“交往行动” (communicative action) , 表明的是一种主体间性, 是以理解为目的的社会活动。交往行动是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一书的主要研究对象。其次, 当交往概念作为社会关系时, 主要体现为“交往形式” (communicative pattern) 、“交往关系” (communicative relationship) , 表明的是社会系统可以视作交往行动网, 个体系统则在言语与行动能力这个大方位下进行考察 (参见哈贝马斯, 1993:102) 。交往形式是哈贝马斯的《交往与社会进化》一书的主要研究对象。最后, 当交往概念作为社会关系结构时, 主要体现为“交往结构” (communicative structure) 、“理想的交往共同体” (ideal communication community) , 表明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已经成为固化形式, 出现了“交往程序和交往预设的建制化” (哈贝马斯, 2003:371) 。交往结构是哈贝马斯的《在事实与规范之间》 (Habermas, 1992) 一书的主要研究对象。社会学家A.吉登斯 (Anthony Giddens) 曾经分析道, 在哈贝马斯那里, “行动的交往结构领域” (communicatively-structured spheres of action) 的具体化并非首先就是阶级分化现象, 在此他倒向了韦伯而远离了马克思。 (参见吉登斯, 2003:261262)

一段时间以来, 有学者认为应将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译为交往行为理论 (哈贝马斯, 2004) 。但是, 如果将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 则不难看出在他那里交往在本质上首先是一种行动能力 (action) , 而不是行为能力 (behavior) , 因为只有作为行动能力, 交往才能够主动而积极地构建社会关系和社会关系结构。吉登斯曾经围绕行动而创建了结构二元性思想并指出, 社会结构只有在人类行动者的行动中存在 (cf.Goddens, 1989:256) ;结构与其说外在于人类行动, 不如说因结构对于行动的限制, 而使人们没有单独认识到结构是循环往复进行的人类行动的中介和产物 (参见吉登斯, 2003:64) 。应当说, 通过吉登斯的分析, 可以看到, 社会关系与社会关系结构是在行动中构建起来的, 而单纯的行为能力是不具有这种能动性的。在《交往行动理论》一书中, 哈贝马斯明确说道:“交往行动的概念所涉及的, 是个人之间具有 (口头上或外部行动方面) 的关系, 至少是两个以上的具有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主体的内部活动。行动者试图理解行动状况, 以便自己的行动计划和行动得到意见一致的安排。” (哈贝马斯, 1994a:121) 在这里, 交往作为一种行动, 包括行动者和行动计划。也就是说, 交往是行动者为了一定的行动计划而展开的能动活动。

交往作为行动能力, 体现的是交往作为动词的存在意义。哈贝马斯指出:“交往行动概念, 首先把语言作为参与者与世界发生关系, 相互提出可以接受和驳斥的运用要求的理解过程中的一种媒体。” (哈贝马斯, 1994a:140) 由此可见, 在哈贝马斯那里, 交往行动与一般的实践活动是有着严格区别的。在一般的实践活动中, 行动者以工具作为媒体与外部世界发生关系;而在交往行动中, 行动者以语言作为媒体与外部世界发生关系。哈贝马斯特别强调:“为了避免误解, 我想重复指出, 交往行动模式并没有把行动与交往等同起来。语言是一种交往媒体, 是为理解服务的, 而行动者通过相互理解, 使自己的行动得到合作, 以实现一定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 目的论的结构是所有行动概念的基础。” (哈贝马斯, 1994a:142) 在这里可以进一步看出, 对于交往来说, 行动只是其外部特性, 人们是不能简单地把交往与行动划等号的。同时, 由于交往行动是与目的紧密相联的, 所以, 人们也应当从一般的实践活动的意义上理解其存在, 应当充分看到目的论结构对于认识交往行动本质的基础意义。

在《交往与社会进化》一书中, 哈贝马斯特别强调了交往作为社会关系的内涵与意义。而之所以如此, 就在于他看到, 尽管生产力发展对于消除社会冲突十分重要, 但是, 倘若能够建立良好的社会交往关系, 同样也能够对于消除社会冲突有所帮助。因此, 他说道:“生产力的发展依赖于技术上现有知识的运用;社会的基本制度则体现着道德—实践的知识。这两方面进步的测量有赖于两个我们在衡量经验知识和道德—实践洞见的进步时也要用到的普遍有效性要求, 即陈述的真实性和规范的正确性。如此, 我坚持这样的观点:历史唯物主义把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性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尺, 这种精选出的方法及其内容能被系统地加以证明。” (哈贝马斯, 1993:146) 对于哈贝马斯来说, 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性是衡量社会进步的两个尺度, 而且这应该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尽管哈贝马斯提出应该从交往概念出发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点是有待商榷的, 但是, 他强调衡量社会进步应该不只是观察生产力发展水平, 还应当注意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性, 这一点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因为在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同的不同社会里, 有的社会可能社会冲突显得异常激烈, 但有的社会可能社会冲突却显得相对平和, 这种情况的存在说明, 人们是不能单一地用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衡量社会进步的, 其中社会交往形式的日益成熟也会发挥重要作用, 它可以起到减缓社会冲突的作用。

生产力发展依赖于技术性有用的知识, 社会交往形式是依靠道德—实践的知识加以建立的。哈贝马斯认为, “当我们假设学习过程不仅是在技术性有用的知识范围内进行、而且也在道德—实践意识的范围内进行时, 我们就是在坚持存在生产力发展阶段和社会一体化发展阶段的存在。但是, 剥削和压迫程度绝非与这些发展水平成反向的比例关系。从发展—逻辑的观点看来, 那种通过亲族关系、并由前习惯性法律组织间的冲突促成的社会一体化与通过统治关系、并由习惯性法律组织间的冲突促成的社会一体化相比, 乃是处于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上。尽管后一种社会一体化标明着进步, 但在政治阶级社会中必然会出现的剥削和压迫, 相较于亲族系统所允许的、重要性较弱的社会不平等, 却不得不被认为是一种倒退。” (哈贝马斯, 1993:168) 在这里, 哈贝马斯强调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性共同决定社会进步, 所以, 面对社会的剥削与压迫程度, 人们应当看到其中情形的复杂性。

虽然在《交往与社会进化》中哈贝马斯着力强调了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性在考察社会进步过程中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 并力求通过引进这一要素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但他的思想并没有止步于此。20世纪90年代初他撰写了《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一书, 从而将关于交往概念内涵的理解积极引向了政治哲学领域, 使人们看到了交往结构的建立对于政治生活的巨大影响力。在该书中, 哈贝马斯说道:“根据商谈论, 商谈性政治的成功并不取决于一个有集体行动能力的全体公民, 而取决于相应的交往程序和交往预设的建制化, 以及建制化商议过程与非正式形成的公共舆论之间的共同作用。” (哈贝马斯, 2003:371) 这里的交往程序与交往预设的建制化涉及的就是交往结构的建立问题。在哈贝马斯那里, 交往并不仅仅是行动和社会关系, 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结构, 而且后者是商谈性民主政治成功的重要保证。对话民主 (dialogic democracy) 是吉登斯在分析现代社会形态之后提出的民主化新机制。他认为对话民主指的是这样一种情况:那里有发达的交往自主权, 这种交往构成了对话, 并通过对话形成政策和行为。 (参见吉登斯, 2000:127) 同样是强调交往的重要性, 但哈贝马斯与吉登斯却提出了不同的民主框架。其中的主要区别是, 商谈性民主 (deliberative democracy) ) 是一种规范的“程序民主”概念, 强调的是对话交往中的规范性;而对话民主更加注重的是对话交往中的自主性。为了说明交往与社会关系结构的内在联系, 哈贝马斯探讨了“理想的交往共同体”概念, 指出:“我对‘理想的交往共同体’概念采取了一种方法论的用法, 以便揭示社会现实中的那些不可避免的 (交往) 元素。” (Habermas, 1997:148) 由此可见, 哈贝马斯十分强调交往在社会结构建构中的核心地位。

二、交往概念的三个层级

交往概念包括交往行动、交往关系与交往结构三个维度的不同内涵。而且, 由于这三个内涵之间并不是平行关系, 所以, 我们又可以进一步说, 交往概念实际上是由三个层级组成:第一个层级是交往行动;第二个层级是交往关系;第三个层级是交往结构。从一般意义上说, 上述三个层级呈现出层级递进关系, 后一个层级包含前一个层级的内容。也就是说, 交往关系是交往行动的发展结果, 并且包含交往行动;交往结构则是交往关系的发展结果, 同时包含交往行动与交往关系。

哈贝马斯曾特别提到他发现交往与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关人的社会性论述之间的内在联系。 (参见哈贝马斯, 1993:137) 交往行动是人的社会性的重要体现, 是人最具根本性的社会活动, 也是交往关系与交往结构建立与发展的基础, 所以我们应该将交往行动看作是交往概念第一个层级的内容。但是反过来说, 交往关系与交往结构也会成为交往行动的活动背景, 也就是说, 交往行动最终是无法离开交往关系与交往结构的。关于这一点, 正如哈贝马斯所指出的, “行动状况构成了参与者生活世界的中心;行动状况具有一种运动的视野, 因为它是通过生活世界的复杂性表现出来的。在一定方式下, 生活世界, 即交往世界构成了一种现实的活动的背景。” (哈贝马斯, 1994b:171)

交往概念的三个层级是一个自然形成的过程, 是交往行动自身发展的结果。人是社会存在物。人为了生存, 必须与他人交往。从人的社会性角度来看, 交往行动是人的最基本社会活动, 任何人都需要通过一定的交往行动来维持自己的社会性以及保持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交往行动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特性, 同时也可以说, 对于交往行动的认识是对人的社会性加以反思的重要结果。由于交往行动体现的是一种主体间性, 它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建立社会关系的活动, 因此, 交往关系是伴随交往行动而生的。但是交往行动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活动, 因为正如哈贝马斯所指出的, “活动所产生的图式, 从其本身来看, 可以被评判为或多或少准确的, 符合规则的, 或形式优美的;但是这些图式, 不能像行动一样, 可以按照真实性、效用性、正确性或确实性等观点加以批判;因为他们只是作为其他行动的外部结构与世界发生关系。活动并不涉及世界。” (哈贝马斯, 1994a:139) 这也就是说, 交往行动之所以不是一般性的活动, 就在于活动可以是自己的内在活动, 可以不涉及外部世界, 但是, 交往行动却不同, 它必须是在与外部世界中的他者发生关系 (即建立交往关系) 的过程中才能完成自己。哈贝马斯指出, 解释者“之所以能理解交往行动的意义, 只是因为这种意义在为理解所进行的行动的关系中表现出来了———这是维特根斯坦 (Ludwig Wittgenstein) 的中心观点以及他的意义运用理论的出发点”。他又说:“解释者不能脱离行动关系来说明一种表达的语义学内容, 因为参与者是肯定地, 否定地, 或以弃权的态度来对待争论的表达。” (哈贝马斯, 1994a:160) 在这里, 哈贝马斯充分强调了交往关系的存在, 以及交往关系在解释者理解交往内容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当然, 也正是从哈贝马斯的分析中我们看到, 交往关系的存在与人们对于交往关系的解释之间是存有差距的, 也就是说, 面对交往关系的存在, 作为旁观的解释者却可能无法做到真正准确地把握其内涵, 解释者只能从交往关系中去理解交往行动的意义。

交往结构是交往关系的固化形式。与交往行动和交往关系一样, 语言在交往结构的建立中起到了重要的媒介作用, 在此商谈论是其理论基础。哈贝马斯曾深入地探析了呈现在交往结构中的具体情形, 他指出, 在这里, “实践理性不再居于普遍人权之中, 或居于一特定共同体之伦理实质之中, 而居于那些商谈规则和论辩形式之中, 这些规则和形式的规范性内容是从取向于达成理解之行动的有效性基础那里得来的, 归根到底是从语言交往的结构和交往社会化的不可代替模式得来的” (哈贝马斯, 2003:369) 。不过, 也正是从上述观点中可以进一步看到交往结构建立的复杂性。对于交往结构来说, 商谈规则与论辩形式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商谈规则与论辩形式, 交往结构是无法建立起来的。因此, 与交往关系相比, 交往结构的建立显得更有难度和更为复杂, 它需要更多的条件性, 这也是商谈性民主政治只是在今天才得以提出的重要原因。当然, 由于结构的固化性, 所以, 随着交往结构的建立, 交往行动与交往关系又会受到限制性影响。例如, 随着商谈性民主政治结构的建立, 它在促进交往行动与交往关系的同时, 也提高了交往成本, 降低了交往效率。

三、交往概念的三个阶段

从历史上看, 人类社会伊始便自然地存在着人与人相互之间的交往行动, 这一点也是它存续的基础。交往关系是与交往行动同时共生的, 它的出现充分体现了交往行动的存在及其意义, 而交往结构是在交往行动与交往关系共同作用下完成的, 因为它只能是它们的固化形式。由此一来, 按照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 关于交往概念的认识就是由三个阶段所组成的, 即从交往行动到交往关系, 再到交往结构。但是, 在哈贝马斯那里关于交往问题的认识最初主要是从交往关系入手的, 他首先在20世纪70年代中叶撰写了《交往与社会进化》, 强调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性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并希望借此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然后才在20世纪80年代初写作完成了《交往行动理论》, 系统研究了交往行动问题。因此, 从表面上看, 在交往概念的发展史上人们并没有看到历史与逻辑统一原则的存在。但是, 如果从哈贝马斯对于马克思交往理论的继承与发展角度来看, 我们又可以说在交往概念问题上存在着一个完整的逻辑发展链条, 在此遵循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原则。

从《交往与社会进化》中清楚可见的是, 哈贝马斯是从马克思的社会劳动概念和种的历史的概念入手思考交往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的。哈贝马斯指出, 马克思是把社会劳动的概念和种的历史的概念连在一起的, 而这种连结传达出来的唯物主义的信息是:“在一个单一物种的场合, 自然进化是通过其他手段, 即通过社会化的个体自身的生产活动得以继续的。在通过社会劳动维持人生命的过程中, 人同时生产出物质的生活关系。他们生产着他们的社会及其历史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 个体是与他们的社会一道发生着变化。重建种的历史的关键是由生产方式这个概念提供的。马克思把历史设想为一个生产方式的分离的系列, 这一分离系列在自己发展的、逻辑的顺序中揭示出社会进化的方向。” (哈贝马斯, 1993:142) 哈贝马斯的结论是:“马克思判断社会发展并不是根据复杂性的增长, 而是根据生产力的发展阶段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性。” (哈贝马斯, 1993:146) 这也就是说, 在哈贝马斯看来, 正因为社会劳动的概念与种的历史的概念可以联系在一起, 所以, 对于社会发展的判断, 不仅可以根据基于社会劳动的生产力的发展程度, 同时也可以根据为了种的历史的延续而存在的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程度。因此, 应该说, 哈贝马斯将交往概念引入社会历史领域, 得益于马克思的社会劳动的概念和种的历史的概念的启发。从直观上看, 种的历史的概念更能体现社会交往的必要性, 因为没有一定的社会交往就必然没有种的历史。

马克思指出:“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ner]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2009:520) 在此, 马克思使用了交往概念并充分强调了交往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从这段论述中也可以看到, 在马克思那里, 交往概念是交往行动与交往关系的统一体, 因为“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体现的是作为动词的交往行动, 而“这种交往的形式”体现的是作为名词的交往关系。当然, 也正是从这一分析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说, 如果说交往概念在马克思那里体现为交往行动与交往关系的统一体, 那么哈贝马斯在交往概念上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贡献就在于, 通过将交往行动与交往关系严格区分开来, 使人们充分认识到交往行动的根本性与交往关系的衍生性。哈贝马斯明确提出, 交往行动概念是交往概念认识史上的重大思想突破, 使人们最终发现了交往行动、交往关系、交往结构之间的逻辑发展线条关系, 实现了在交往概念上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同时通过严格区分交往关系与交往结构, 哈贝马斯还进一步使人们看到了在交往结构建立的过程中商谈性民主政治产生的可能性, 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程序与制度束缚的弊端。晚年哈贝马斯深入分析了“理想的交往共同体”概念, 认为理想的交往共同体提供了“纯粹”的交往性社会联系模型, 这种共同体应该仅仅把商谈性理解的手段用作自我组织的机制, 而通过这种途径, 所有冲突都应该能够得到非暴力的解决 (参见陈伟, 2011:4)

四、交往概念的三个领域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 当哈贝马斯强调交往是行动时, 是从目的论角度来谈论的, 因此, 从中可以看到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与实践唯物主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当哈贝马斯强调交往是社会关系时, 是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来谈论的, 因此, 他提倡用交往概念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当哈贝马斯强调交往是社会关系结构时, 力求阐明建立商谈性民主政治结构的重要性, 因此, 在此他是从政治哲学角度来谈论交往问题的。由此可见, 针对交往概念, 我们又可以进一步说, 它涉及三个不同的领域, 即实践唯物主义领域、历史唯物主义领域和政治哲学领域。

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一书“前言”中, 哈贝马斯解释了上述三个不同领域的不同思想取向。在他看来, 当他强调交往是行动时, 是在谈论事实问题, 涉及的是事实性与有效性的关系问题;当他强调交往是社会关系时, 涉及的是道德与法律的互补关系问题;当他强调交往是社会关系结构时, 涉及的是商谈性政治的规范问题 (参见哈贝马斯, 2003:前言23) 。哈贝马斯说道:“作为一种主体能力的实践理性的概念, 是一种现代的特产。把亚里士多德的概念框架转变为主体哲学的前提, 有其不利的方面, 那就是使实践理性同它扎根于其中的文化的生活形式和政治的生活秩序脱离了联系。” (哈贝马斯, 2003:1) 在这里哈贝马斯特别提到了实践理性问题。但是, 倘若只注重实践理性, 即只注重交往的行动性, 就会出现不利的方面, 那就是将它与其扎根的基础脱离开来, 也就是说, 忘记了交往关系与交往结构对于交往行动的背景作用, 将它们人为地分离开来。因此, 从深层次上说, 哈贝马斯的这段论述使人们更深刻地看到了在交往问题上, 将实践唯物主义领域、历史唯物主义领域和政治哲学领域三个不同的领域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重要性。

在实践唯物主义领域, 人们可以深入地探讨交往的行动性, 在此存在着目的论结构, 行动者具有主体性与主观能动性。上世纪末, 我国有学者充分肯定了交往行动的实践意义, 提出了“交往实践的唯物主义”将成为21世纪哲学主导范式的构想, 认为它是对以往交往行动的唯心主义解释的超越和否定, 它在充分肯定交往实践根本性的基础上将交往和主体间性理论提升到实践的唯物主义层级。 (参见任平, 1999:1) 不过, 行动者进行交往行动是一回事, 而行动者能否通过遵从行动规范而在这种交往行动中达到协同合作的目的则是另一回事, 因此, 正如哈贝马斯所指出的, 这里涉及到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张力关系, 其中有效性是指“所有的相关者作为合理商谈的参与者有可能同意的行动规范” (哈贝马斯, 2003:132) 。由此可见, 当我们探讨交往行动的实践性时, 不仅应当看到行动的目的性, 还需要强调行动的规范性, 即交往的合理性。

在历史唯物主义领域, 人们可以深入地探讨交往的关系性, 这里涉及社会交往形式是否应当成为考察社会进步的重要要素问题, 以及在维持交往关系中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关系问题。哈贝马斯认为, “生产方式概念的抽象程度不足以捕捉社会发展的普遍性” (哈贝马斯, 1993:157) , 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性应当作为考察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尺之一, 因为日益完善的社会交往形式可以防止社会冲突的激化;同时他还认为, “在行为冲突并非通过强力或战略手段得以调节, 而是把这种调节建立在交感基础之上的意见内, 有这样一些标示着个体道德意识和社会的法律与道德系统的结构开始发挥作用” (哈贝马斯, 1993:160) , 即在并非一定要采取法律或战争等强制手段的情况下, 道德与法律可以共同对维持交往关系发挥作用。

在政治哲学领域, 人们可以深入地探讨交往的社会关系结构性, 这里涉及究竟应当建立怎样的社会关系结构才能更好地进行交往行动和维持交往关系, 也就是说涉及建立商谈性民主政治问题。早在上世纪60年代, 哈贝马斯就明确地提出可以将“‘民主’理解为制度上得到保障的普遍的和公开的交往形式” (哈贝马斯, 1999:91) 。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中, 他进一步说道:“以政治方式实现的社会整合, 必须经过一个商谈性过滤器而进行。……政治过程所要解决的, 也就是它所代替的那些社会过程———它们的解决问题能力已经不堪重负———所要解决的同一种问题。” (哈贝马斯, 2003:394) 在这里, 哈贝马斯一方面提出可以以商谈性民主政治的方式来解决社会整合问题;另一方面则强调从政治哲学领域解决社会整合问题是对从社会历史领域解决社会整合问题的提升, 它们面临的是同样的一种问题。因此, 可以说, 当有关交往问题的研究深入到政治哲学领域时, 我们应该充分看到这是对问题解决的提升, 它反映出人们已无法从社会历史领域解决交往的社会关系结构问题, 必须通过提出建立商谈性民主政治的方式来解决该问题。

应当说, 从实践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哲学等多个不同的领域研究交往问题是正确的路径选择, 这样做充分地反映了交往概念的复杂性与多义性。不过, 由于上述三个领域均具有自己独立的存在意义, 因此, 在把握交往问题时, 我们既可以单独以某一领域作为研究的出发点, 也可以将它们联系在一起建立完整的观察视域体系从而做到更加全面地把握交往的本质。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重大贡献就在于建立了有关交往问题研究的多维度的完整的观察视域体系, 从而使人们对于交往问题有了极为全面的理解与把握。

五、余论

综合上面的分析, 针对交往概念, 一定要看到它是三个内涵、三个层级、三个阶段、三个领域的统一。同时也正因为上述情况的存在, 所以, 在使用交往概念时, 一定要注意做到具有指向性与针对性。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十分清楚自己在交往问题研究上的认识定位, 从而避免认识的盲目性与被动性。

总体上说, 首先, 当谈论交往行动时, 一定要清楚这是交往概念的第一个层级与第一个阶段的问题, 是需要在实践唯物主义领域加以认证的。其次, 当谈论交往关系时, 一定要清楚这是交往概念的第二个层级与第二个阶段的问题, 是需要在历史唯物主义领域加以认证的。最后, 当谈论交往结构时, 一定要清楚这是交往概念的第三个层级与第三个阶段的问题, 是需要在政治哲学领域加以认证的。

长期以来, 针对交往概念, 由于人们并没有建立起十分明晰的维度意识与内涵区分, 所以, 在研究交往问题时常常陷入盲目被动的困局, 往往沉迷于交往概念的第二个层级的问题, 只是大量地讨论哈贝马斯所强调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提法的正确性问题。同时, 人们往往也只是从纯粹的政治哲学意义上解读哈贝马斯的商谈性民主政治理论的重要性, 而很少将其与交往理论联系在一起。但是, 倘若我们对于交往概念三个维度的内涵有了明确的区分与界定, 就可以从新的意义上理解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提法。准确地说, 透过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可以看到, 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提法反映了哈贝马斯对于交往重要性的一种看法, 同时它也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哈贝马斯那里, 正因为以交往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地位作为认识的切入点, 所以, 他由此展开, 一方面看到了作为交往关系产生基础的交往行动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也看到了作为交往关系发展结果的交往结构的重要性。也就是说, 通过在历史唯物主义领域内反思交往概念, 哈贝马斯最终完成了关于交往概念完整的理论建构, 使人们充分看到了交往概念的三个维度的内涵, 即交往行动、交往关系与交往结构。交往结构是交往概念的最高层级的内涵, 因此, 从深层次上说, 在交往问题上哈贝马斯的重要贡献并不是提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而是最终发现了交往问题与政治哲学之间的内在联系, 帮助人们认清了交往结构的政治哲学意义。

虽然哈贝马斯强调交往在社会发展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地位, 并希望用交往理论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但这里我们需要提到的是, 当社会由于物质资料的相对匮乏而极力保持层级结构时, 交往行动实际上是受限的, 并不具有哈贝马斯所强调的广泛的普遍性, 此时交往行动更多地是在层级内部发生, 而不同层级之间的交往行动是很少的, 甚至是很难发生的, 这一点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贵族总是贵族, 平民总是平民, 不管他的其他关系如何;这是一种与他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2009:571)

交往结构的建立是对层级结构的重大超越, 只要社会允许不受限制的交往行动自由的存在, 任何层级关系就都会在交往行动自由的强大冲击下荡然无存。关于这一点, 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的, “不受控制的交往自由的潜力, 确实具有一个无政府主义的核心, 民主法治国的建制如果要卓有成效地捍卫所有人同等的主观自由, 这个核心是它赖以为生的基础” (哈贝马斯, 2003:前言3) 。建立交往结构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有助于打破传统意义上的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 (即官僚制结构) , 实现“世界是平的” (参见弗里德曼, 2010) 理想的社会图景。提出用商谈性民主政治来解决交往结构的建立问题, 是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重要落脚点, 也是哈贝马斯进入暮年之后才最终发现的重要的政治路径。哈贝马斯曾经明确强调了“充分享受平等的主观自由” (哈贝马斯, 2003:前言7) 的重要性。归根结底, 商谈性民主政治的核心就在于平等, 也就是说, 只要有商谈性的平等对话, 就意味着会出现平等的交往行动与交往关系, 从而也便表明可以建立起平等的交往结构, 由此一来“世界是平的”社会图景可以不再是理想而是现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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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bermas, J., 1992, Faktizitat und Geltung.Beitrage zur Diskurstheorie des Rechtes und des Demokratischen Rechtsstaats, Suhrkamp;Between Facts and Norms:Contributions to a Discourse Theory of Law and Democracy, W.Rehg trans., MIT Press,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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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Dowell, J., 2009, Having the World in the View:Essays on Kant, Hegel and Sellar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原载《世界哲学》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