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丰子义】《资本论》唯物史观的呈现方式与独特作用

 近年来,《资本论》成为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关注的一大重点。有关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全球化、现代性、公平正义、生态文明等重大问题的讨论,都集中涉及《资本论》。在《资本论》哲学研究中,唯物史观研究又成为重中之重。因为对许多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理解和把握都与其唯物史观直接相关,而且马克思的两大理论发现及其相互关系本来就是马克思理论的重心所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看待《资本论》的唯物史观?如何看待《资本论》中经济学研究和哲学研究的内在关联?如何看待《资本论》唯物史观对于研究和考察社会生活的方法论意义?这都是需要继续深入探讨的问题。对《资本论》的唯物史观加以总体性的把握,不仅对于深化《资本论》哲学的研究以至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而且对于推进今天的经济学研究、马克思主义整体性以及相关重大问题的研究,都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仅就《资本论》唯物史观的呈现方式与独特作用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资本论》中唯物史观的呈现方式及其特点

《资本论》既是一部重要的经济学著作,同时也是一部重要的哲学著作。作为一部哲学著作,它的哲学思想尤其是唯物史观究竟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对此,从不同的角度来观照,可能有不同的回答。我们这里所讲的呈现方式,主要是相对于唯物史观创立过程中的表现方式而言的。由于唯物史观在其创立时期和在《资本论》中经历了不同的思想行程、体现了不同的方法特征,因而形成了不同的呈现方式。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来看,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其思想行程主要体现的是一种“归结”的方式。出于对人类幸福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强烈追求,马克思自始至终对社会问题予以特别关注。在其理论生涯的最初阶段,马克思信仰的是黑格尔哲学,因而更多强调的是从理性出发来看待社会问题,把国家看作是人类理性的体现和普遍利益的代表,理性与国家由此在社会生活中取得了决定性的作用。《莱茵报》时期的社会实践,使马克思第一次遇到了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由此引起对原有信仰的动摇,因而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明确提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并不是社会中的各种矛盾、问题都能在“国家”中来解决,而只有解决市民社会的利益冲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问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通过经济学的研究和异化劳动的分析,深化了原有的认识,其思想进展在于从“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的市民社会中划出生产来,并将其作为社会生活的基础,提出生产决定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①。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不仅把物质生产看作“历史的发源地”,而且通过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实物关系”的分析,触及“人对人的社会关系”。列宁认为,这一分析极富代表性,“表明马克思如何接近自己的整个‘体系’(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的基本思想——即如何接近生产的社会关系这个思想”②。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社会历史思想的实质性进展就在于在阐述历史出发点即现实生产的同时,通过交往和交往形式的分析,形成了生产关系的科学概念和思想。正是借助于现实的生产和生产关系的研究,马克思正确地揭示了社会生活的本质、社会发展的内在矛盾及其运动规律,从而创立了唯物史观。纵观这一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是从理性王国出发,通过层层分析,一步步地抓住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创立了唯物史观。从理性—国家—市民社会—生产—接近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这一发现唯物史观的思想进程,按照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一个从天国到尘世的过程。因此,唯物史观的创立过程,就其思维方法的特点来看,运用的是“归结”的方式。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就是通过这种归结的方式呈现出来的。

在《资本论》中,唯物史观呈现的方式或所体现的思想行程正好与之相反:它是从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商品关系入手,经过分析研究,一步步地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直至它的最抽象的思想形式,从而生动地再现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生活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这样的研究方式和思想行程显然采取的是“上升法”,即通过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具体地揭示了经济关系是如何支配和影响社会生活的各种关系及其演变的,而唯物史观的精神实质就是在这一上升过程中得到具体体现的。就其内容来看,《资本论》第一卷重点是从商品分析入手,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最为本质的关系就是商品关系,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演化趋向就是由商品关系的内在矛盾决定的。第二卷和第三卷则是从本质层次进入到现象层次的分析和说明。尤其到第三卷,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以及各类资本家分割剩余价值过程的分析,具体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资本主义社会生活各种现象的作用和影响,以致使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道德、情感、观念、人格等都得到深刻的揭露。这种分析过程所体现的基本观点是和唯物史观完全一致的。再从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谋篇布局来看,也是如此。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方法”部分中,马克思在讲完“五篇结构”后,又专门列了一节阐述其研究的思路与内容安排,其标题是“生产。

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

国家形式和意识形式

同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关系。

法的关系。家庭关系”③。标题所示的内容,实际展现的就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它以要点的方式反映了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在写作《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过程中,马克思又将“五篇”结构改为“六册”结构:(1)资本;(2)地产;(3)雇佣劳动;(4)国家;(5)国际贸易;(6)世界市场。④在这一结构中,从资本与雇佣劳动关系的分析开始,一直分析到资本与国家的关系、与国际的关系、与世界市场和世界历史的关系,同样展现的是一种宏大的历史视野和“上升”的研究方法。

对于上述“归纳”与“上升”两种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有过这样一个评论:“事实上,通过分析来寻找宗教幻想的世俗核心,比反过来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要容易得多。后面这种方法是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科学的方法。”⑤在这里,他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一样,把两种方法做了对照,并且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这一结论性的看法实际上讲了两层意思:其一,仅仅从人们的精神生活、政治生活以及其他社会生活中找到其共同的现实基础,即社会物质生产过程,相对说来还是比较容易的事情,因为它只是提供了一种宏观的历史解释方式,用不着各种细节的说明和阐述。相反,要从现实生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则远为复杂,需要作出具体的阐释和说明,因而要困难得多。其二,尽管这是一种困难的方法,但它却是“唯一的唯物主义方法,唯一科学的方法”。为什么?因为科学认识的目的就在于把握“具体”,把直观和表象中的具体变为思维中的具体;而要真正认识和把握作为社会整体的“具体”,不能靠黑格尔式的纯粹逻辑演绎,也不能靠“历史公式”的简单套用和推演,而是需要研究社会生活的大量实际材料及其内在联系,研究从抽象到具体的各个中介环节。只有通过不断的“上升”,才能在思维的具体中再现现实的具体,从而达到对一个社会的具体认识和把握。离开了具体历史过程的分析,离开了各个环节及其相互关系的考察,最后的结论难免远离现实,不可能如实反映对象存在和发展的真实状况。所以,马克思在作完上面的评论后马上指出:“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每当它的代表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时,就在他们的抽象的唯心主义的观念中立刻显露出来。”⑥这就是说,脱离了具体的历史过程分析和“上升”性的研究,极有可能走向“抽象的唯心主义”。正因如此,《资本论》在剖析资本主义社会时,坚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贯彻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

由于唯物史观在《资本论》的呈现方式就体现在这样的思想行程和上升性方法之中,因而在《资本论》中,唯物史观与经济学研究的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唯物史观不再是以外在的形式表现为经济学批判的哲学前提,而是直接变为经济学研究本身的内在方法和内在要素。这从《资本论》的研究与此前的经济学研究的对比中可以明显反映出来。在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马克思也研究经济学、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但主要是用刚刚创立的唯物史观来分析、评判相关的经济学,哲学与经济学的界分还是比较明显的。如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对蒲鲁东的观点进行了总清算。这种清算一方面表现在对蒲鲁东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批判,指出蒲鲁东是借助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歪曲来构成自己的经济学体系的;另一方面表现在用唯物史观来分析各种经济范畴,如对交换、分工、货币、价值等经济范畴作出了与蒲鲁东完全相反的结论,同时阐明了自己关于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思想。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在经济学研究上的一大转变是直截了当地承认了劳动价值论。这样的转变,固然是钻研经济学特别是合理吸收李嘉图价值理论的成果,更重要的是用唯物史观观照的成果。如在此前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之所以拒斥劳动价值论,原因在于此时他所持的还是人本主义的立场:既然“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应有本质,那么,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恰恰是以私有制和异化劳动为基础的,它所肯定的不是劳动的价值,而是“异化劳动”的价值,因而必须否定劳动价值论。到了《哲学的贫困》,马克思已经创立了以现实的物质生产为出发点的唯物史观,因而充分肯定劳动价值论并发展原有的劳动价值论,这是思想发展的必然逻辑。在同一时期所写的《雇佣劳动和资本》和《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等文本中,唯物史观的这种作用方式同样体现得非常明显。而在《资本论》中,唯物史观与经济学研究不再是一种外在性的关系,而是内在地结合在一起,即唯物史观不再是从外部表现为经济学分析和批判的哲学前提与尺度,而是直接转化为经济学研究的内在方法和内在思维方式。从商品关系入手解剖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既是经济学分析的过程,也是唯物史观实际发挥作用并得以充分展现的过程,二者融为一体。在具体的分析研究过程中,唯物史观虽然没有以“显性”的方式出场,但它以“隐性”的观点和方法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谓不在场的“在场”。

《资本论》研究的这种思想行程,同时充分体现了这样几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批判与建构的统一。《资本论》的主要任务无疑是要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分析解剖资本主义社会,而在批判分析的过程中,又实际上对唯物史观作了具体、深入的阐发。马克思有关社会历史许多新的观点、方法都是在这种批判中得以阐释和体现的;经济学批判的同时又是唯物史观的一种理论建树。这样的研究特点,也是由马克思的理论本性尤其是其哲学本性决定的。马克思哲学创立伊始,就不是追求什么体系哲学、意识哲学,而是要面向现实,改造现实,“从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既然哲学批判不是仅仅满足于抽象地否定旧世界,而是要通过批判旧世界来建立一个新世界,因而马克思所进行的研究不仅是批判性的,而且是建构性的。或者说,唯物史观诸多理论建构就深藏于经济学批判之中。如从总体来看,唯物史观虽然早已创立,但其透彻的阐述和详细的论证则是在《资本论》的批判研究之中。正是通过资本的批判和剩余价值理论的阐发,马克思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演化趋势,唯物史观关于“两个必然”、“五形态”依次更替等核心理论才得到可靠的理论支撑,而不是仅仅停留于一般的哲学论证。就此而言,没有剩余价值理论,也就没有坚实的唯物史观。此外,唯物史观的许多具体理论、观点也往往是在这种批判分析中阐发和确立起来的。如近些年学界讨论的马克思公平正义观,在一些学者看来,这可能是一个伪命题,因为马克思在谈到公平正义问题时,往往是在批判的语境中呈现的,更多用的是批判的语气。其实,马克思并不是一般地贬斥公平正义,而只是强烈拒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讲的那种形式上的“公平正义”。恰好是在这种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表明了关于公平正义的基本立场、观点以及评价方法,从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公平正义理论。如果仅仅看到批判的外观,而不关注其思想实质,很难发现马克思在唯物史观上的理论建树。

二是唯物史观的运用与其证明、深化、发展的一致。从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即商品关系入手来渐次展开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过程,是对唯物史观的一个具体运用过程。对此,马克思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过明确的说明,认为唯物史观就是“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⑦。这里所说的“我所得到的”,就是为了解剖市民社会而从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得到的;这里所说的“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就是用创立的唯物史观指导后来的经济学研究工作。因此,不能讳言《资本论》对唯物史观的运用。但是,必须注意到,《资本论》的分析对于唯物史观来说,既是一种具体运用,又是一种验证或证明。诚如列宁所说:“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⑧《资本论》之所以是一种证明,就在于它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大量实证材料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活实践,对唯物史观进行了实际检验。大量的事实依据、确凿的发展现实,使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与精神实质得到了无可辩驳的证实。所以,《资本论》的证明并非是纯粹的逻辑证明,说到底是实践检验。

《资本论》的分析研究过程,同时也是对唯物史观的一种深化和发展。其深化和发展主要是通过这些方面体现出来的:一是对唯物史观基本范畴的科学制订与表述。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形态、社会经济结构等基本范畴,不再像以前那样主要限于一般性的说明与理解,而是将其置入经济过程的分析之中,有了具体的内涵和规定,其精确化、科学化的程度大为提高。像生产力范畴,在《资本论》中就有着系统的分析:生产力的本质与构成要素、生产力的量的规定与质的规定、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客体生产力与主体生产力、物质生产力与精神生产力、现实生产力与潜在生产力、直接生产力与间接生产力等等,都被纳入生产力系统之中,生产力概念由此有了更为丰富的内容和精确化的特点。范畴与术语上的变化实际上反映了思想的成熟程度。二是对一些基本原理的具体阐发。《资本论》的任务不是要重新阐释唯物史观,但在其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又实际上对其许多基本原理作了进一步的深入阐发。如关于生产一般与特殊、生产力的内在矛盾、生产关系各环节之间的联系、生产的技术组织方式与社会组织方式及其相互关系、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和艺术生产之间的关系、资本的发展同法律及法权演变的内在关联等原理,或是在以前没有提出过,或是以前论述较为薄弱,现在通过解剖、分析,使其得到了具体、深入的阐发。在《资本论》中,这些原理不再是抽象的哲学原则,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取出来的实际道理。三是对历史方法论的新阐释。要对资本主义社会给以合理的解剖,必须有其合理的方法论。《资本论》在研究历史中所体现的方法论是对唯物史观的一大创新。如在该著作中,除了通常提到的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三者同一”的方法之外,特别富有新意的是提出了考察历史的“从后思索”法、“人体解剖”法、“普照的光”法等等。这些方法不仅对于研究资本主义社会,而且对于研究整个人类社会历史都是非常重要的。总的说来,《资本论》的研究确实是对唯物史观的一个实质性的推进和发展,因此可以说不懂得《资本论》就不懂得马克思主义哲学。

二、《资本论》唯物史观研究的核心思想与主要贡献

在《资本论》中,从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入手来一步步地揭示资本主义的全部社会生活,这主要是就唯物史观的呈现方式或研究方式而言的。而就其唯物史观的研究内容来看,主要是抓住生产关系这一核心来展开的。要了解这一特点,有必要对唯物史观的形成和发展有一个准确的把握。

从唯物史观发展史来看,生产关系这一概念和思想的提出,在唯物史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上所述,唯物史观的创立走的是一条从天国到尘世的路线,亦即从理性—国家—市民社会—生产—接近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提出,对于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结构以及社会实践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规律至为重要。一方面,只有借助于生产关系,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结构的其他基本范畴,如生产力、政治上层建筑、思想意识等。如在马克思之前,生产力的问题已经有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尤其到古典政治经济学那里,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是,以往的生产力研究有两大局限:一是只从客体的方面、物的方面来理解生产力,从未突出人在生产力中的主体地位;二是离开生产关系来谈论生产力,更多关注的是资源如何配置,生产如何更有效率。正是生产关系的提出与引入,使得这些局限得到了克服:既阐明了生产力发展不可能离开一定的社会关系孤立地进行,又阐明了不能离开一定的社会关系来发挥物的作用、实现物的增长。又如对上层建筑尤其是阶级斗争的理解,在近代以来尤其是在法国复辟时期的历史学派那里得到了详细的论述,但因其缺乏生产关系的思想,最终不能说明阶级斗争的根源问题,难以摆脱唯心史观。只是在引入生产关系之后,阶级斗争才得以真正科学地说明。另一方面,只有借助于生产关系,才能揭示社会生产实践的内在矛盾,进而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所谓社会生活实践的内在矛盾,最根本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正是这一矛盾,决定和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其他矛盾,从而决定着社会发展的走向。恰好是借助于生产关系,才使得这些矛盾及其发展规律得到深刻的揭露与阐释。总之,离开了生产关系,就不可能创立唯物史观。

《资本论》中的唯物史观就是抓住生产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来展开的。《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按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⑨。生产关系不光是《资本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同时也是其唯物史观研究的核心所在。《资本论》的整个体系就是围绕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即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展开的,而它的历史观也恰好是体现在生产关系及其相关问题的分析上。借助于生产关系,解剖清楚了资本主义社会,同时其历史观也得到了具体呈现。

要深刻认识生产关系在《资本论》经济学研究和唯物史观阐释中的地位,应当关注马克思在其手稿中关于生产的理解。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摆在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⑩但在接下来的讨论中,马克思又明确地指出,任何生产都是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作为生产,它在各个时代都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因而抽象出生产一般是合理的;但是,抽象出“生产一般”,不能忘记了生产特殊,不能忘记各个时代生产之间的“本质的差别”。生产的本质差别是由什么造成的?就是生产发展不同阶段上所形成的生产关系。要研究生产,必须研究“生产的一般规定在一定社会阶段上对特殊生产形式的关系”(11)。由于构成不同历史阶段生产本质差别的是生产关系,因而马克思认为,研究现代资产阶级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本题”(12);把现代资产阶级生产作为研究的本题,事实上就是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作为研究的本题,二者是完全一致的。这种一致不仅体现在《资本论》的经济学之中,同时也贯穿于它的历史观之中。

要分析生产关系,前提性工作就是要剥离和区分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为此,马克思在一些基本问题认识上作了这样一些实质性的推进:一是从物的关系中看到人的社会关系。即如列宁所说:“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13)二是从量的关系中看到质的关系。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感兴趣的向来是商品交换中量的关系,而非质的方面,他们很少关注商品交换背后所实际形成的劳动关系和生产关系。与此相反,马克思始终把关注的重点放到商品交换“质”的规定上,突出研究交换量背后所隐藏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尤其是生产关系。三是从“自然形式”中发现“历史形式”。同样是论述社会经济制度,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的论证方式是非常奇怪的,“他们认为只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14)在马克思看来,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抽掉了经济发展的社会性质,抽掉了资本主义生产在其中进行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只要联系社会性质与社会关系来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而非什么“自然形式”。

在作了这样的剥离和区分之后,马克思重点围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资本主义社会加以剖析,其唯物史观的丰富内容主要是通过两大思想的阐发得到具体体现:一个是关于“社会有机体”的思想,一个是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思想。这两大思想是对《资本论》唯物史观的集中反映和高度概括,是对唯物史观的一种独特贡献。

先来看关于“社会有机体”的思想及其理论贡献。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15)如何解剖这一“机体”?马克思用的“解剖刀”就是唯物史观的基本方法。其解剖的路径就是紧紧抓住生产关系这一基本环节,并且弄清它与其他环节的联系,具体地再现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一有机体的内在结构及其运动规律。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有机体的“骨骼”就是社会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之所以成为“骨骼”,就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经济结构,构成了社会形态的基础,并决定着社会的变迁。因此,列宁评论说,“要研究这个机体,就必须客观地分析组成该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16)。《资本论》正是这样,它“一次也没有利用这些生产关系以外的任何因素来说明问题”(17)

由于生产关系是和生产力联系在一起并受生产力制约的,所以在研究“骨骼”时必然涉及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在叙述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过程时,马克思分别从劳动的要素构成、主客体的结合方式、科学技术的运用、生产工具的改进、人的主体力量的发挥和人的发展等不同角度对生产力作了详细的论述,形成了生产力的系统思想。特别是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依赖于人的发展等思想,是对原有生产力观点的进一步扩展和完善,是新的理论创造。

《资本论》是紧紧抓住生产关系来分析和说明问题的,但“马克思并不以这个骨骼为满足,并不仅以通常意义上的‘经济理论’为限;虽然他完全用生产关系来说明该社会形态的构成和发展,但又随时随地探究与这种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使骨骼有血有肉”(18)。由于资本的发展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下进行并受这些条件的制约,因而资本要实现增殖,必须冲破一切不利于自身发展的各种条件的束缚和限制,寻求相应的支持。上层建筑的各种问题也由此进入马克思的视野。如国家问题,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国家的职能是以保证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能“正常地”进行为目的的。在原始积累时期,资本因经济实力不足,往往借助国家的力量来剥夺和掠夺;在资本确立统治地位之后,资本又总是通过对政治权力、法律的渗透和控制来推行自己的意志,满足自己的欲望。又如法权问题,每一种生产方式都会产生出它所特有的法权关系。资产阶级所标榜的权利的平等和公平,不过是商品生产关系的抽象表达,而且随着简单商品生产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转变,所谓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平等权利也立即转化为不平等的权利。还有教育、文化、宗教、伦理、心理等问题,都是如此。正是通过这些问题的研究,马克思得出了这样一个总结性的结论:“这种由生产关系本身产生的经济制度的全部结构,以及它的独特的政治结构,都是建立在上述的经济形式上的。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形式总是自然地同劳动方式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一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19)这实际上是对社会结构最重要、最深刻的揭示。

对于现代社会机体的发育及发展规律,马克思也有独到的理解。在《资本论》第一手稿中,通过研究各种经济现象的产生、发展及其内在关联,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体制作出这样一个规律性的说明:“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生成为总体的。生成为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20)在这里,实际上阐述了社会机体发展中前提与结果的关系、器官与机体的关系、从属与内生的关系、过程与结构的关系等,使其社会结构确实赋有“有机”的性质。相对于此前的社会结构理论来说,这样的概括和分析更趋于全面、深入。

再来看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思想及其理论贡献。如果说“社会有机体”理论是对社会生活横向维度的阐释,那么,“自然历史过程”理论则是对社会历史纵向维度的揭示。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解剖,发现社会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这是对社会历史内在矛盾运动及其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唯物史观有关社会发展理论的集中概括和体现。这一过程的发现和阐释,实际上以综合的、浓缩的形式反映和再现了唯物史观的诸多原理,从而使这些基本原理不再成为抽象的原则,而是成为以大量事实材料为依据并用资本主义社会的实际发展加以验证的科学理论。因此,深入考察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重要论述,对于深入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的唯物史观是非常重要的。

马克思究竟是怎样发现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

首要的一点,还是突出生产关系的研究。这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来,并把它当作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抓住了这一“基本的原始的关系”,也就确立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因为发现历史现象的规律性,并不一定能够保证历史观上的科学性,例如,“主观主义者虽然承认历史现象的规律性,但不能把这些现象的演进看作自然历史过程,这是因为他们只限于指出人的社会思想和目的,而不善于把这些思想和目的归结于物质的社会关系。”(21)像德国古典哲学的康德、黑格尔莫不如此。所以,能否实现这一“归结”,是能否发现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基础和关键。对此,列宁明确认为,以往的社会学家当他们还局限于思想的社会关系时,始终不能发现各国社会现象中的重复性和常规性,他们的科学至多不过是记载这些现象、收集素材;而“一分析物质的社会关系(即不通过人们意识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人们在交换产品时彼此发生生产关系,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里存在着社会生产关系),立刻就有可能看出重复性和常规性,把各国制度概括为社会形态这个基本概念”(22)。《资本论》正是这样,将其考察的对象牢牢确定在生产关系上,而且又从各种生产关系中找出支配着一切关系的“普照的光”,从而保证了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纯粹形态的研究。

在突出生产关系研究的基础上,马克思重点抓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运动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这是贯穿《资本论》的一条主线。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具体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怎样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最后导致资本主义走向灭亡的运动过程,从而以其全部内容证明:“一种历史生产形式的矛盾的发展,是这种形式瓦解和改造的唯一的历史道路”。(23)

资本主义生产直接的历史前提是简单商品生产,而简单商品生产则以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相互独立的生产者手中这一事实为前提,这种生产一旦“发展到一定程度,就造成了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24)。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生产者也从生产资料中分离出来。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形成过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旦确立下来,同时也就产生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由简单协作到工场手工业的出现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这种矛盾也在不断深化和发展。资本的积累和集中加快进行,使银行资本、商品资本、借贷资本、土地的经营和地租的作用明显增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日趋复杂。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已不单单表现为产业资本家和劳动者的关系,更是表现为各类资本家以及大土地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这就导致基本矛盾的进一步加深。所有资本家唯一追求的是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赢利的目的和行为推动生产力快速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使资本有机构成日益提高,因而产生了平均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利润率下降又迫使资本家追加资本以保存资本、增加利润,当利润率下降与生产力发生尖锐冲突时,经济危机就到来了。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又必然引起资本家之间更大的竞争,由此促使资本积累加剧,资本日益集中。这样,劳动和生产资料越来越社会化,而资本巨头则越来越少,结果是,“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25)可见,资本主义社会由其内在矛盾所决定,它的发展确实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以确凿的事实证明了社会的发展根源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证明了社会经济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证明了社会形态的更替有其客观规律。

强调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并不意味着轻视人的创造活动。马克思指出:“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26)这就是说,人们虽然不能改变历史发展规律,但人在规律面前也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完全可以创造条件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方式以适应自己发展的需要,从而“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假如人在规律面前完全是被动的,那么,探索这样的规律也就毫无意义了。探索规律,说到底是为了获得更大的自由。而且,历史发展规律与人的活动本来就不是分离的,离开了人的活动,根本没有什么超验的“规律”。规律就是人们活动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趋向。随着人们活动的改变,规律的作用方式也会得到相应调整,这就为人的能动创造、人的发展留下了充分的空间。这也正是《资本论》探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最终目的所在。

总体来看,在《资本论》中,通过对资本主义这一“活的有机体”的解剖和资本主义发展“自然历史过程”的考察,马克思以翔实的材料阐发了深刻的唯物史观。这种唯物史观不仅仅是早前唯物史观的再现,更重要的是一种新的理论阐发和创造,其许多思想都是在资本批判中呈现出来的。因此,《资本论》对唯物史观有着不容忽视的理论贡献。

三、唯物史观在《资本论》中的独特作用

唯物史观既在《资本论》中得到深化和发展,又在其经济学研究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离开唯物史观,就不可能有《资本论》的产生,就不可能有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创立。对此,恩格斯有一个总体性的评价,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本质上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27)。事实确实如此,资本的批判和经济学的分析离不开唯物史观,其经济学研究和哲学阐释是融为一体的。

唯物史观对于资本批判和经济学研究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但就总体认识和把握资本主义经济及其发展来说,则有着颇为特殊的作用,其作用主要是通过以下这样一些形式体现出来的。

一是驱雾解蔽的作用。要清楚地认识社会历史,必须驱除各种历史迷雾;要深刻认识资本主义经济及其发展规律,同样需要驱除各种认识迷雾。在剖析资本主义社会时,马克思首先是从商品入手进行分析,而要真正认识、理解商品,必须对商品加以解蔽,还其真实面目。用于解蔽的方法就是唯物史观。这在商品拜物教批判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所谓商品拜物教,简单说来,就是商品生产条件下人与商品()关系的颠倒,商品物异化为一种支配人的力量,进而使人们对商品物形成一种类似宗教的崇拜观念。产生商品拜物教的根源是什么?马克思认为:“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28)这种特有的社会性质,就是商品生产条件下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能否现实地转化为社会劳动,被社会所承认,只有在产品的交换中并通过这种交换才能得以实现或得到证明。“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独特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中才表现出来。”(29)正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产生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商品的拜物教性质。所以,商品拜物教是商品生产的必然产物。同商品拜物教一样,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都是商品生产的必然产物。货币本来是一种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是交换的工具,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谁握有货币,谁就有权力,就有支配的力量,因而货币拜物教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资本主义社会“颂扬金的圣杯是自己最根本的生活原则的光辉体现”(30)。资本拜物教也是如此。资本本来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谁占有作为资本的“物”,谁就拥有统治和占有别人劳动的力量,因而资本本身也就具有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正是通过这些拜物教的批判,马克思从“物与物的虚幻关系”中揭示出了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从而使商品世界的真实原像得到还原。这样的批判之所以能够进行彻底,最终得益于唯物史观的立场与方法。

二是透析现象的作用。唯物史观的形成,就是马克思通过各种社会现象的研究,穿透各种表层,走向历史深处的结果。在《资本论》中,唯物史观的这种穿透作用同样得到明显的体现。马克思之所以能够超越各种资产阶级经济学,形成新的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贯彻和运用了唯物史观的分析方法。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正是借助唯物史观,对资本主义社会呈现出来的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关系作了透彻的分析,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这种透析或穿透的作用几乎反映到各种问题的分析上。就总的情况来看,正如前面所讲,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各种经济现象认作永恒“自然形式”的地方,马克思都将其揭示为社会的“历史形式”。就具体的分析来看,对于一些习以为常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范畴,都没有囿于表面的或通常的理解,而是给以实质性的考量和解析。如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对利润、利息、地租等有着较多的关注和细致的研究,触及了剩余价值问题,但他们并未作进一步的深入考察,并未明确地提出过剩余价值问题。为何如此?因为“这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实际上具有正确的本能,懂得过于深入地研究剩余价值的起源这个爆炸性问题是非常危险的”(31)。与此相反,马克思透过这些现象,直指问题的实质,认为利润、利息、地租等不过是剩余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剩余价值才是资本主义社会各种剥削收入的总源泉。又如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只描述经济的表面现象,而抹杀其本质联系,用各种庸俗的观点来为资本主义辩护。像法国萨伊、英国西尼尔、法国巴师夏、英国詹姆斯·穆勒、美国凯里等,均是如此。对此,马克思给以深刻的揭露:“庸俗经济学所做的事情,实际上不过是对于局限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教义式地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因此,毫不奇怪,庸俗经济学对于各种经济关系的异化的表现形式……感到很自在,而且各种经济关系的内部联系越是隐蔽,这些关系对庸俗经济学来说就越显得是不言自明的(虽然对普通人来说,这些关系是很熟悉的)。”(32)正是借助于唯物史观,马克思在众多方面克服了古典经济学和庸俗经济学的局限。

三是揭露矛盾的作用。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33)这一观点极为重要。之所以重要,就在于讲唯物史观不能离开辩证法,辩证法就内在于唯物史观。这里所讲的辩证法,涉及的内容很多,但最为重要的是根源于实践的“合理的辩证法”。马克思明确指出:“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34)《资本论》正是这样,它不是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而恰恰是要给以否定性的批判分析。为此,揭露矛盾、分析矛盾便是辩证法的必然要求。这种矛盾分析的方法贯穿《资本论》的始终,凡是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地方,马克思都看到问题的存在。这种方法不仅充分体现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阶级矛盾等重大问题的分析之中,而且反映在对各种具体现象内在矛盾的揭露之中。如关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平等,在马克思看来,它并非抽象理解的那样,而实际上包含着深刻的矛盾。在市场上,平等的权利可以表现为资本与劳动的自由交换,但这种初看起来完全平等的交换关系,仅仅属于流通过程的一种表面现象,而与内容无关。“劳动力的不断买卖是形式。其内容则是,资本家用他总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别人的已经物化的劳动的一部分,来不断再换取更大量的别人的活劳动。”(35)又如对于正义的理解,按照马克思的看法,经济交易中的规则和行为,“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36)这就是说,正义总是与一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正义,是包含着内在矛盾的正义,抽象的正义是没有的。同样一种规则和契约,用于资本和劳动,其正义性是大相径庭的。可以说,马克思就是通过运用“合理的辩证法”、运用矛盾分析的方法,破解了剩余价值的秘密和资本主义的“历史之谜”。

四是价值指向的作用。唯物史观作为一种历史观,总是要对社会历史的形成、发展以及演化作出规律性的解释。具体到资本主义社会来说,不仅要阐明资本主义社会从何而来,而且要阐明向何而去,其中体现的价值指向是明显的。尽管在19世纪40年代初期,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时就提出了共产主义理想目标,但此时理解的共产主义以及所作的论证与《资本论》还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说,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还基本上是按着人本学的逻辑来论证共产主义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主要是从社会基本矛盾的一般推论中来提出共产主义的,那么,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主要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内在矛盾的分析,特别是劳资关系的分析,用翔实的事实和严密的逻辑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阐明了未来社会发展的走向。所以,《资本论》所提出的未来发展目标和价值指向是建立在严格的历史分析基础之上的,其价值观是建立在历史观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不仅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具体解剖揭示了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而且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的分析,阐明了人类解放的具体道路,形成了完整的关于人的解放学说。因此,《资本论》提出的价值目标或价值理想并不是什么虚幻的“乌托邦”,而是以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发展为其依据的。就此而言,《资本论》所阐述的经济学并不是一种纯粹的经济学,而是包含着鲜明价值指向的经济学,其价值指向的合理性就来源于历史观的科学性。

总的说来,在《资本论》中,唯物史观发挥作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同时也是潜移默化的。看似经济学的分析,实际上背后潜藏和蕴涵的是唯物史观的观点和方法。正是借助于这些观点和方法,马克思实现了经济学上的一场革命,以致在今天的影响仍经久不衰。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1页。

②《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3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09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124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10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10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页。

⑧《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0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83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8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85页。

(13)《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1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32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2页。

(16)《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2页。

(17)《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页。

(18)《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891892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7页。

(21)《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页。

(22)《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8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35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30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31832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1页。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8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9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9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53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64页。

(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3页。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46747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页。

(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640页。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第379页。

(原载《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5年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