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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楹 卢坤】大众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体维度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中,“大众化”是一个决不可忽略的维度与主题,因为它是马克思主义当代性的具体落实,同时也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合法性的重要支点。由此,追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将深刻地展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丰富内涵,深入把握现实与理论双重逻辑并在共生的逻辑脉象,洞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真谛,从而走出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验主义和先验主义双重错误思维”[1],充分彰显出内涵批判力与建构力的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独特理论品格。

马克思从创立其理论之始就已确立突破思辨的樊篱,走入现实生活,从而改变现实生活的价值取向,这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独特的存在方式与出场路径。而马克思主义要展示对现实生活批判、引导、塑造与建设的生命力,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即是不断地“大众化”。因为只有不断被大众化的理论才能走出“观念论”的屏障,才能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真理的此岸性和现实性[2],才能对现实生活具有深刻的批判力与建构力。这样,“大众化”乃是马克思主义落根于生活世界、实现其理论转向的重要支点;没有“大众化”的取向与不断“大众化”的运动,马克思主义则不可能成为改变世界的物质力量,对此,马克思早有清醒的认识,他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3]理论掌握群众,实质上也就是理论从外在于群众不断转化为群众的思想、观念与精神,成为内在于群众精神的内容,成为与群众生存、命运直接相关的理论,成为群众用之改变自身生活的精神武器,从而自觉地转化为现实的力量。检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现实化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一个不断大众化的过程,这是马克思主义在现实世界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获得扩展的保证。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大众化”成为马克思主义是否具有现实生命力的关键,同时也成为区分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真、假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尺度。由此,可以判断,“大众化”构成马克思主义现实生活化的重要原则、机制与途径:没有大众化的落实,也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和民族性的出场,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一切理论与“主义”都具有其内在主体规定或主体意向,都具有其价值归属。任何以超主体出场的理论,都是试图建立终极真理的理论,都是以无主体、去偏向的方式隐性地表达着自身理论的真正主体归向和偏向。这样,无论是黑格尔 “无主体”哲学和费尔巴哈抽象的“类人”哲学,还是各种试图“改制”社会、构造形形色色“乌托邦”的“主义”,都深深蕴涵或隐秘着它们自身的主体逻辑。而马克思在其理论的显性逻辑中,超越一切无主体理论或抽象化主体归隐的特征,不是要重新回到无主体、抽象主体的理论旧道上去,而是直言他的理论是关于现实历史主体的现实命运与未来生存,其主体是“现实的个人”、“无产阶级”和“社会化了的人类”,也就是被马克思称为既是历史“剧中人”,同时也是“剧作者”的“人民群众”,这一“主体”既不是抽象的“类”人,也绝不是历史的“精英”。

由此,“大众化”映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规定与价值诉求,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实践性与现实性特质的进一步具体化。如果只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与现实性,而不落实在大众性或大众化,那么,实践性、现实性依然是无所依着、依然是缺乏主体性的。一句话,马克思主义理论依然不可能成为改造生活世界的真理论。马克思主义这一路向的确定,彰显着该理论深刻而独具的逻辑理路与理论气象。这样,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之维也就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特征,展示出马克思主义如何走向现实,将理论、观念力量转换为现实的物质力量,最终促成新的现实生活的生成之具体路径,从而充分地表征出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语境中“大众化”的深刻内涵。首先,“大众化”承载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所内具的深刻批判性。这种批判性指向并非某一个别和特殊的思想,而是一个系列、一种倾向:即将马克思主义活生生的理论教条化的倾向、将具有鲜明时代性和现实感的理论书斋化、学院化,变成纯粹学术性的马克思主义;忽略或无视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进行西方各种理论范式的简单中国迁移并强加给国人……一句话,“大众化”取向批判了各种维护所谓理论的纯粹性、倡导马克思主义学术诉求而无视现实境况、撕裂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内在关系的形形色色思潮,破解了马克思主义经院化,进而拉回观念论的错误思维逻辑。这样,“大众化”也就具体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现实对象化、显示出理论对现实改造的真正本质。其次,“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超越精英化、精英思维的取向,确认马克思主义理论现实化、中国化的主体。马克思主义从根本上消解了任何先知“拯救”、“救赎”的“乌托邦”承诺,开启了一条关于“现实的个人”、“无产阶级”、人类“自我解放”的现实道路;在当代中国则为“大众”开启了一条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进行理性批判,并在“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基础上建构新的生活关系世界,从而不断追求自由与自主化生活的实践之路。“大众化”也就指示出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必然化为人民群众认识、批判与建设自我生活世界的思想工具与武器。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实现超越抽象观念论、超越精英化,走向现实,成为改造生活世界的强大力量,其根本则在于确立了“大众”为其理论的主体与实践的主体。在此,“大众化”成为马克思主义区别于其他哲学和社会思潮的一个重要的原则与尺度。第三,“大众化”集中表达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后归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身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在结合着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基础上,不断转化为人民大众的价值引导与思维内容,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内在于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现实生产和生活实践,唯有如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才获得真实的内容,中国的现实也才能在马克思主义不断大众化的过程中发生实际的改变。由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大众化,就是要通过大众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价值原则现实化为当代中国的生活追求,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从观念形态向现实实践形态的转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众化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价值对象化与主体价值自觉化的过程,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终价值诉求。总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从理论下降为现实生活、成为物质力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不仅体现马克思主义是人民大众认识世界、改变生活世界的理论,而且体现了其为大众服务的价值原则。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大众化”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真正的落实。

 

 

马克思强调,“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现实与理论双重生成的过程。为此,我们必须对理论视阈中的“大众”和大众眼中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行剖析,以避免常识性的认知和错误性的判断。首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阈中的“大众”不是自明的范畴,不是一个描述性范畴,而是一个规范性范畴。她指的是对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具有理论认同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价值认同性的“公民”。具有公民身份的“大众”是一个多层次的、多元统合的范畴。她不是阶级、阶层的划分,也不是各种职业的区别,更不是族群的划分;而是统合当代中国社会中具有不同的政治、文化、利益关切的平等的、多元的社会价值主体,具有如下特征:公民具有差异性的个体身份特征。从当代政治实践来看,公民的概念始终着眼于社会权利平等的个体。“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4]。当下,“个体”的成长和不断成熟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体结构的一个极为鲜明的特征,因而,维护公民个体的自由权和自主权,尊重个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等价值利益诉求上的多元差异性也势必构成当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与实践原则、方式。

公民具有群体性的社会身份特征。在现代社会生存机制下,公民“群体”是“公民”的私人性和公共性矛盾统合的重要途径。随着公共领域的当代性发育和成长,公民群体(社团)日益成为公民个体参与和影响公共生活建构的基本且主要的方式、途径。必须充分重视各种层次、各种组织形式和目标的公民群在中国社会当代转型中的作用、意义及其发展趋势,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引导中国公共生活价值范式的建构,培育成熟的中国公民社会。公民具有利益统一性的社会主体价值构成特征。社会分化、利益占有的悬殊差异尽管已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但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质作用下,公民在整体利益以及根本利益上却是统一的、一致的。这种统一性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现实基础,成为社会大众接受和认同“中国化”理论、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事业的根本前提。

对“大众”的公民身份、意义的考察和界定,主要是针对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结构性转型的历史语境而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根据“大众”身份结构的现实变化进行总体的思考和设计,关注实际生活中的公民“大众”在人权、民生权利等方面的平等性,使理论更切实地走向其主体,避免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狭隘化、庸俗化和空洞化。第二,要考察大众眼中的“马克思主义”的真切面目。无疑,在“大众”眼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形态是多样的,这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自身发展过程的结果,也是中国大众的实际生活境遇不断变动的结果。

“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6]近百年来,“中国化”历史主题始终贯注在对中国革命与建设特殊道路的独到规划,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实现了从“主权独立——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的历史主题的成功嬗变,确立了与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符合的革命、建设与发展道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于中国社会特殊而复杂的历史和革命情境的成功应对,实现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了中国人的民族情感和民族心理的迫切需要,从而赢得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大众的最广泛地认同,被公认为解决“中国问题”的唯一的科学理论。20 世纪 30 年代,针对当时存在的对马克思主义日益严重的教条化、经验化以及主观主义运用,毛泽东号召构建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7]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反对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

“要使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革命科学更进一步地和中国革命实践、中国历史、中国文化深相结合起来。”[8]通过新鲜活泼的大众语言形式的运用,中国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特色和大众文化的形式,掌握群众并为群众所掌握,从而深刻地嵌入到中国民众的精神世界中,嵌入到中华文化新传统的继承和创造之中,使“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9]。“中国化”与“民族的”、“大众的”文化形式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本本化等主观主义思潮的泛滥,克服了僵化、呆板的理论趋向,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众心目中获得了更加鲜活的理论形象。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在对历史和时代的深入反思中,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一方面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参与全球性经济、政治和文化交往实践,从全球多元文化和实践经验中汲取积极因素;另一方面,她坚持立足群众史观,贯彻群众路线的思想政治原则,并将之深入阐发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中国化”由于始终着眼于社会大众的最根本、最切身的利益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才真正地掌握了群众,也使群众从自身的切身感受中了解和相信马克思主义,掌握了真理。

但是,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在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消极情况。

主要表现为:(1)理论与实践脱节,造成了马克思主义“落后”、“过时”的消极形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对于当代中国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缺乏应有的理论敏感度,理论反思和创新力度不够,难以在哲学形态上对当代实践作出合理地反思和系统构建。对于当前时代的本质特征和新科学发展态势也没有能够在理论上加以深度总结和反思,致使马克思主义在飞速发展的时代面前露出“窘态”。(2)理论表达偏向学术化、精英化,脱离大众。导致大众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日益冷淡,甚至滋生了鄙夷的心态。马克思主义的学院化、学术化倾向易使理论脱离群众、脱离社会,也很容易造成理论自身品格的丢失,从而使各种异质性的理论思潮侵入到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之中,遮蔽其本真面目。(3)理论的批判性维度和价值超越性维度缺失,导致理论难以引导与支撑社会大众的精神信仰,造成官僚化、庸俗化和粗糙化的理论假象。理论关切和解释现实的维度得到强化,但理论批判性和超越性维度的构建却被忽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马克思主义与各种宗教思潮及其他社会思潮在争夺群众中的斗争力量。历史表明,只有牢牢地立足在大众的基础上,走群众路线,真正融入大众的日常生活,这是实现“中国化”的根本。任何背离大众利益谋取少数利益集团利益,远离实际而空喊口号、矫饰过失的理论官僚化取向,脱离社会大众走所谓“纯学术化”路线,其最终都只能是为人民群众所厌弃。

 

 

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根本是让理论能够为人民群众所认知,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能够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的思想和实践方式。首先,理论应为群众所认知。理论的宣教和普及是人民群众认识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基本途径。这要求我们必须切合现实生活实际,选择有效的宣教方式,力避刻板化、模式化,实行理论灌输方式的组织化和非组织化、统一化和分层化、传统化和现代化、典型性和非典型性、静态化和动态化、专业性和通俗性、定期性和日常性,显性和隐性的辩证综合运用。完善实现“大众化”的规范机制、领导机制、实践和理论创新机制、资金和技术保障机制、社会机制等。借助多学科、多元化交叉综合研究,探寻现代化技术和生活方式下实现“大众化”的新路径、新方式。其次,理论必须为群众所深刻认同。这根本上取决于她自身的理论形式、理论内容能否真正反映和把握群众的现实需要、回答现实问题,在理论实践中是否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1)建构中国式的大众话语表达形式,这是获得大众认同的一个重要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既要在言说方式、思维路径上努力实现与中国文化传统形式相衔接,同时又必须能够体现出中国当代文化的表达特点、习惯等形式特质。这种中国式的话语风格必须做到通俗性、大众化,要转化为大众话语,渗透到大众文化形式中,以符合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心理习惯与心理需求。

2)关注中国大众的现实生活,回答现实问题,消除大众种种社会疑虑,这是实现“大众化”的根本所在。在理论上,必须系统总结、反映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历史过程,合理地评估当前社会变革所造成的社会、政治和伦理意义及其后果,阐明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前景,解答人民群众的种种思想疑惑;在实践上,关注和改善“民生”,正视和消除政策调整对广大人民群众实际生活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与和谐。坚定地走群众路线,实实在在地实现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获得群众的感情和思想的认同。

3)树立全球视野,充实当代性内涵,这是“中国化”获得社会广泛认同的必要条件。在全球化的历史新格局面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具备世界性视野和历史前瞻性,把握住世界历史的发展方向,辨清当代全球社会发展的矛盾趋势,积极参与全球性多元社会交往实践,合理应对全球化中的诸多矛盾问题,以全球性文化大视野对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效利用国际舆论与全球思想对话、交流来传播、宣传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努力拓展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全球性的思想空间。第三,理论必须转化为人民大众自觉的思想和生活实践,这是“大众化”进程的最为关键性的环节。本质上讲,“大众化”终究是为了把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原则和思维原则内化为中国人生活的精神指针,变成大众身体力行的现实力量。在人民群众改造社会、改造自身生活的历史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以其强烈的实践性品格和真正的人道主义关怀精神化作人们生活行动的具体价值准则,从根本上保证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沿着人道、和谐、正义的社会主义目标挺进;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的思维原则和辩证方法论将会在思维路径、方式上确保人民群众的现实实践的正确性和进步性。

 

 

从根本上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无论是掌握群众还是为群众所掌握,终究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中国问题”,解决大众的现实生存与发展问题。因而,推进“大众化”的最根本路径,检验“大众化”的最终尺度与准则,都取决于她能否满足人民大众的实际生活需要,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终归宿,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价值理念和原则在当下生活中的具体体现。马克思主义与其他各式各样的社会理论的根本分野在于:她始终着眼于“现实的个人”的现实生活本身的利益关系,落脚于实现最广大劳动大众的根本利益。“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10]中国马克思主义今天所取得巨大成功,根源就在于她始终牢牢地立足在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不断地实现和满足人民大众的具体利益诉求,从而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诚如胡锦涛同志所言:“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相结合、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11]

民生问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各种矛盾的集中反映,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解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原则、方向和主要矛盾问题。按照邓小平的看法,如果民生问题没有解决,那么“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的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12]。在改革过程中,一些社会政策调整背离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原则,造成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保障体制迟滞、公民权益流失、底层劳动群众边缘化等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13]。这些日益突出的社会民生问题能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定和党的执政理念的落实,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

解决民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实践体现,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的根本途径。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一切社会关系的根本归结到人们的现实物质利益关系上,把社会利益关系问题的根本置于无产阶级和劳动大众的现实解放的基础上。这样,马克思主义就从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中找到了解决社会历史问题的最基本的线索、途径和方法。无产者——这一“现实的个人”悲惨的现实生存境遇的改变、无产阶级的解放,成为人类解放、人的自由发展的历史性前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站在无产阶级的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价值立场上,探寻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实现人类解放的最终道路,凸显出马克思主义着眼于主体性价值向度和生活实践向度、着眼于社会基本矛盾问题分析的唯物主义辩证方法论特色所在。

因此,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立场、原则和路径,立足于中国社会大众的生活实际,抓住“民生”这一集中反映当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现实问题,着眼于人民大众实际生活水平的切实改善、民生权利的有效落实,在解决社会民生问题中赢得民心、获取大众的认同和拥护,有效地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年。[2] 《毛泽东文集》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年。[3] 《邓小平文选》第 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4]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年。[5] 杨楹:《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空间与实质》,载《学术研究》2008 年第 9 期。
(编辑:张 桥)
【注释】
[1]参阅拙文:《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空间与实质》,载《学术研究》2008 年第 9 期。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年,第 3 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 9 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 11 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 444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 11 页。
[7]《毛泽东选集》第 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第 534 页。
[8]《毛泽东文集》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年,第 23 页。
[9]《毛泽东选集》第 4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第 1516 页。
[10]《邓小平文选》第 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第 128 页。
[1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年,第 12 页。
[12]《邓小平文选》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年,第 364 页。
[13]《毛泽东文集》第 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年,第 467 页。

 

原文载《马克思主义研究》 2009 年第 12 期,录入编辑乔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