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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斗斗】真理必须走向现实——马克思对黑格尔真理观的批判与超越

 

一般而言, 人们往往习惯于在认识论范围中来探讨真理观问题。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对真理问题的阐发是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重要参考。在先刚翻译的新版《精神现象学》1, 较好地区分了真理与真相等, 这是贺麟译本所不曾涉及的。对真理与真相的这种区分, 使得黑格尔概念性思维的作用得以凸显。我们应该更加关注黑格尔阐述哲学真理的现实意义, 不应该局限于从知识论层面来理解真理。其实, 马克思正是通过批判地继承黑格尔这种真理观的现实性转向, 才把真理看作“现实性和力量”的体现。

181810, 黑格尔在《柏林大学开讲辞》中, 鉴于当时人们对理性绝望的情景进行过讽刺与针砭:“不去认识真理, 只去认识那表面的有时间性的偶然的东西, ——只去认识虚浮的东西, 这种虚浮习气在哲学里已经广泛地造成, 在我们的时代里更为流行, 甚至还加以大吹大擂。”2马克思则深刻地指出, 任何真正的哲学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对于马克思而言, 哲学的“精华”不仅仅是把握时代的真理, 还在于将真理应用于实践进而改变世界。因此, 哲学不是沉浸于“认识虚浮的东西”或行走于喧嚣市场的鼓噪, 它是探索和追求真理的活动。我们应深刻地把握时代精神和现实脉搏, 并使真理走向现实以展示真理的伟大力量。

一 真相与真理

黑格尔认为哲学的对象就是真理, 并始终把对真理的追求看作哲学的第一要务。他指出:“追求真理的勇气, 相信精神的力量, 乃是哲学研究的第一条件。”3那么, 何为真理?我们如何能够把握真理?真理如何与现实相联系?这是黑格尔哲学首要思考与回答的问题。

首先, 真理是一个科学的体系。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有这样的论述:“真理, 作为一个实存, 其真实的形态只能是一个科学的真理体系。”4这就 是说, 真理是关于“真实的形态”的科学体系。至于这个“真实的形态”是什么, 黑格尔认为, 它就是真相。当然, 这个真相被纳入精神所把握的知识现象之中。他指出, 精神的经验体系是包含着精神的现象, 正因如此, “真相已经取得了一个真实的形态”5。换言之, 真理就是一个关于真实形态的真相的科学体系。那么, 黑格尔的“真相”有何特点呢?他指出, 真相既是一个“实体”“主体”, 又是一个“整体”。一方面, “一切的关键在于, 不仅把真相理解和表述为一个实体, 而且同样也理解和表述为一个主体”6。虽然黑格尔力图将斯宾诺莎的实体哲学和康德的主体哲学统一起来, 但这种统一的基础是:把它们都看作一个自我设定的运动, 即一个通过自身运动且以自身为中介, 发展并转变成一个新东西的运动。另一方面, 当真相通过自身运动和转变进而回到自设的终点, 它就完善地发展成为绝对者——就是真相的整体:“真相是一个整体。但整体只不过是一个通过自身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着的本质。我们必须承认, 绝对者在本质上是一个结果, 它只有到达终点才成为它真正所是的东西。绝对者的本性恰恰在于, 作为一个现实的东西、作为一个主体或一种自身转变活动而存在。”7真理, 就其本质而言, 就是关于真相的科学体系, 在此, 科学是“真相”转为“真理”的中间环节。面对已然呈现的“真实的形态”之真相, 人们借助科学活动使之成为真理的科学体系。

其次, 真理是关于真相的知识。黑格尔曾有过如下追问:既然真理是科学的体系, 那么何为科学及其方法?为了解答这一设问, 他进行了一系列的论证。他认为, “真理唯有在概念那里才获得它的实存要素”8。也就是说, 真理只能以概念的方式出现, 概念是真理的表达方式;真相以概念的方式呈现出来才能成为真理。而概念的运用, 黑格尔将之称为科学研究, 即“科学研究的关键在于承担起概念的劳作”9。科学研究之所以必要, 因为科学能够通过“塑造”而呈现对象, 使对象可以被理解、被学习, 成为人类的知识财富。“如果没有塑造, 科学就会缺乏一种普遍的可理解性, 而且给人一种假象, 仿佛它是少数人的私传秘学。”10这种科学“塑造”显然不是虚构, 而是具有哲学性质的概念思维, 其特征在于:深入到对象的内在必然性之中, “塑造”出对象的本质规定性, 获得真理, 从而返回到科学认识自身。这就是科学的真理认识过程。

黑格尔的这一科学的真理认识过程是在概念思维中完成的。为了更好地说明概念思维的过程性和重要性, 他以“实存”如何上升为“存在”为例, 指出“实存”自在地、单纯地和持续地存在着, 但“实存在本质上是一个思想。只有在这里, 我们才从概念认识到, 存在即思维。人们通常谈到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时, 由于缺乏概念, 所以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达到这个洞见”11。概念思维的关键点在于, 它“打破了那种依赖于表象的习惯, 也纠正了那种在一些无关紧要的思想里来回折腾的推理式思维”12。在排除了以往习惯的材料性思维和无内容的推理性思维之后, 概念思维的特点就是“一个自行运动着、把各种规定收回到自身内的概念”13。质言之, 这就是思维在把握诸多“实存”的内在规定性和本质性中“收回到自身内”即上升到“存在”, 以此洞见“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材料性思维和推理性思维只能深陷杂乱的表面材料, 至多达到形式推理, 不可能切入内在本质并上升到自身的内在统一。在黑格尔看来, 知识就是建立在这种“收回到自身内”的活动中, 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 “由于知识看到内容已经返回到它自己固有的内在性中, 所以知识的行为既沉浸在内容中……, 同时也返回到自身之内”14。可见, 黑格尔把科学活动、概念思维所具有的“收回到自身内”的活动称之为通达真理、获得真正知识的过程。

最后, 真理是“现实的东西”。黑格尔认为, “活生生的实体是一个存在, 这个存在就其真理而言是一个主体, 或者换个同样意思的说法, 这个存在就其真理而言是一个现实的东西, 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 实体是一个自己设定自己的运动, 或者说一个以自身为中介而转变为另一个东西的活动”;“真相是一个自身转变的过程, 是这样一个圆圈, 它预示把它的终点设定为目的, 以之作为开端, 而且只有通过展开过程并到达终点之后, 才成为一个现实的东西”15;“真相只有作为一个体系才是现实的”16。在此, 黑格尔力图表明:一方面, 活生生的实体、实存及真相是一种存在, 但唯有存在于“真理”中, 或者说被把握为“真理”, 它才是“现实的东西”;另一方面, 实体、实存及真相只有经过自身之运动, 通过自身的展开过程并返回自身, 或曰“收回到自身内”的概念思维, 才能被把握为“真理”和“现实的东西”。真相转变为真理经历着一个“自我运动”的发展过程, 其中, 在真相、实体和实存之中, 内在地蕴含着“否定性事物”。“实体本身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否定性事物”17, 它成为真相和实体的“不一致”与“区分”的“他者”, 一个否定真相与实体的“否定性事物”;而真理就是使“不一致”和“区分”成为“一致”, “这个区分或不一致可以转变为知识和实体的一致, 而这个转变而来的一致就是真理”18。真理所达到的“一致”并非把“不一致”排除在真相之外, “不一致”作为“否定性事物”仍然保存在真相和实体之中, 成为“现实的东西”的组成部分。于是, 否定性成为真理的组成部分, 辩证法即蕴含其中。

二 哲学真理与现实

黑格尔认为, 流俗的知识论的真理观在“真理”的名义下抽离了真理的“否定性”环节, 抛弃了真理的过程, 而只关注简单和赤裸裸的结论。如凯撒是什么时候诞生的?一个竞技场的长度为多少尺?拿破仑是法国人吗?等等。这些知识论上的真理观把真理归结为一个命题或一个固定的结论, 使真理成为一种缺乏概念思维的知识:它不需要哲学的辩证思想, 亦不需要借助“思”的过程。然而, 没有过程的真理, 无疑是真理观上的独断论, 它不是哲学真理:“这些所谓的真理就其本性而言与哲学真理是有差别的。”19那么, 借助人类之“思”过程的真理, 是否都是哲学真理呢?其实并不尽然。以数学真理为例, 黑格尔认为, 它固然是思想的运动, 揭示了真的东西, 但它只涉及了定理与主体的关系, 却“游离于事情之外”。质言之, 数学“在这种情况下, 知识的运动流于表面, 未触及事物本身, 未触及本质或概念, 所以不能说是一种概念把握”20。因此, “现实事物不是数学所考察的那种空间性的东西。……在这种非现实的要素里, 也只有一种非现实的真相, 亦即一些固定的僵死的命题”21。在黑格尔看来, 那些与事物本身无关、未触及事情本质的知识, 固然可以是真的知识, 但绝不是哲学上的真理。哲学真理必须关注“现实事物”, 哲学真理必须走向现实。

至于哲学的真理, 黑格尔的经典表述是:“哲学并不考察任何无关本质的规定, 而是考察事关本质的规定。哲学的要素和内容不是一种抽象的或非现实的东西, 而是现实事物, 是那个自己设定自己并且在自身内生活着的东西, 是一种立足于概念的实存。这是一个自己产生出自己的环节并贯穿这些环节的过程, 而这个完整的运动就构成了肯定性事物及其真理。”22在此, 黑格尔既阐明了哲学及其真理性, 也说明了哲学把握真理的方法。他认为, 一方面, 哲学不是一个超凡脱俗的对象, 也不是“游离于事情之外”的悬思, 它的对象是现实事物的本质, 这就是哲学真理;另一方面, 现实事物的本质是一个自己设定自己、自己产生自己的发展过程, 哲学就是以概念的思维方式“收回”现实事物的本质发展过程, 这种“收回到自身内”的活动, 便是黑格尔所说的真理的“制造”活动:“无论在什么知识和科学那里, 任何一种实质性的真理都只有经由哲学制造出来之后, 才配得上‘真理’这一名称。”23因此他呼吁, 哲学思考应成为一项严肃的事业;同时应彰显哲学真理与日常真理的差异, 阐明哲学概念的思维方式在真理“制造”中的独特优势。在黑格尔看来, 对于任何其他具体科学门类而言, 如果没有哲学的概念性思维, 没有哲学的“制造”, 就不可能在自身之内包含真理, 发现真理, 乃至呈现真理。“现实的事情之所以为真, 只是凭借这些形式, 通过这些形式, 而且在这些形式之内才是真的。”24当然, 哲学要摒弃自身陷入超凡脱俗之境, 使真理的“制造”不至于成为“虚构”, 就必须关注每一个漫长的过程和细微的环节, 必须忍受其中漫长的发展道路和每一个必要的环节, 必须在每一个环节中驻足沉思。哲学“制造”所依靠的概念思维是使现实事物成为真理的必要环节。因此, 哲学在“制造”和“塑造”真理中独担其责。

与此同时, 黑格尔还批评了一些流俗观点, 如把掌握一门技巧和手艺当作掌握了一门真理, 哲学则被当作一种不学无术、流于形式、空洞无物的知识。在黑格尔那里, 哲学的概念思维是切入“现实事物”、获得真理的方式, 其中否定的辩证法的意义和价值正在于把获得真理的过程充分展现出来。正是在此意义上, 马克思充分肯定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辩证法的伟大意义和价值, 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25而存在的。概念思维本身不是哲学的目的与价值, “追求真理”才是哲学的目的。因此, 哲学真理必须关涉现实事物, 必须成为现实的真理, 这是哲学的价值所在。

三 批判与超越

黑格尔的真理观无疑具有极大的哲学价值。首先, 他辨析了真相与真理的不同, 并力图表明真理以真相为基础, 是对真相的概念思维与呈现。真理的复杂性决不是主客体“符合论”真理观所能简单说明的。其次, 更为重要的是, 他对“真理”的深入分析, 其用意在于表明概念思维的重要性、辩证法的重要性, 以及真理与现实的密切关联乃至不可分割。他批评了那种把真理与现实隔离的流俗看法:“现实与思想 (或确切点说理念) 常常很可笑地被认作彼此对立。我们时常听见人说, 对于某种思想的真理性和正确性诚然无可反对, 但在现实里却找不着, 或者再也无法在现实里得到实现。”26也就是说, 黑格尔想通过批判各种流俗的真理观, 来阐述真理的哲学特质和哲学真理的伟大意义, 以此展示真正的哲学价值。

但是毋庸置疑,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存在着根本缺陷, 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以下简称《手稿》) 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其唯心主义实质。他指出, 黑格尔以“自我意识”为中心来设定“真理”的整个“精神”哲学, 其根本缺陷是“人=自我意识”:“既然被当作主体的不是现实的人本身, 因而也不是自然——人是人的自然——而只是人的抽象, 即自我意识, 所以物性只能是外化的自我意识”27;这种“物性因此对自我意识来说决不是什么独立的、实质的东西, 而是纯粹的创造物, 是自我意识所设定的东西”28。在马克思看来, 黑格尔以“自我意识”所设定的外在物不是真实的独立的存在物, 而是抽象的存在物, 其思维方式始终困于意识的内在性之中。同样, 在真相上升为真理、实存上升为现实的过程中, 黑格尔都是以“收回到自身内”的概念思维方式来完成的, 这种思维方式强调否定性地上升, 其实质是扬弃, 这固然是值得肯定的辩证法精髓, 但是,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 在黑格尔那里, “意识扬弃这种外化和对象性, 同样也把它们收回到自身, 因此, 它在自己的异在本身中就是在自身”;黑格尔在此表现出“思辨的一切幻想”, “因为有自我意识的人认为精神世界——或人的世界在精神上的普遍存在——是自我外化并加以扬弃, 所以他仍然重新通过这个外化的形态确证精神世界, 把这个世界冒充为自己的真正的存在, 恢复这个世界, 假称在自己的异在本身中就是在自身”29。换言之, 黑格尔以“收回到自身内”的概念思维来确证的外部世界, 依然是他的精神世界;意识所展开的“收回到自身内”的扬弃过程, 其实仍然陷在“意识”之内, 而外部“真正的存在”只是一个“冒充”和“假称”。质言之, 黑格尔的概念思维并没有突破“自我意识”的牢笼, 它根本不能触及现实的客观存在。

于是, 如何超越和突破这种意识内在性困境成为马克思哲学迫切的“革命性”任务。马克思指出, 现实的“自然力的人”, 通过自己“对象性的本质力量”即“对象性的活动”来创造对象, 来通达外在的自然界, 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 但人的对象性活动的产物“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30。也就是说, 马克思通过“对象性的活动”来突破黑格尔“自我意识”的内在性困境, 他把这种具有实证性的“对象性的活动”称为“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尽管“自然主义”等概念依然具有浓厚的费尔巴哈色彩, 但“对象性的活动”却已超越了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这种对象性活动“既不同于唯心主义, 也不同于唯物主义, 同时又是把两者结合起来的真理。我们同时也看到, 只有自然主义能够理解世界历史的行动”31。可见,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自我意识”的主观性和唯心主义本质时, 是通过“对象性的活动”把“真理”导向对外部自然界的直接勾连, 以此洞穿“自我意识”内在性的制约。也正是在“对象性的活动”基础上, 马克思才肯定黑格尔“收回到自身内”之辩证法的积极作用。马克思指出:“扬弃是把外化收回到自身的、对象性的运动。”“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扬弃就是要求归还真正人的生命即人的财产, 就是实践的人道主义的生成一样;……只要通过这种中介的扬弃——但这种中介是一个必要的前提——积极地从自身开始的即积极的人道主义才能产生。”32换言之, 作为“实践的人道主义”,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真理是在“扬弃”这一“对象性的运动”中成为现实的运动过程。“共产主义”要成为真正的真理, 只有在成为现实的运动中才能实现。同时, 马克思的真理也是“理解世界历史的行动”。在马克思的《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 “世界历史”与“共产主义”具有相同的本质, 因此马克思的真理是与“世界历史”的行动和“共产主义”的运动具有内在联系的, 这也是马克思“真理必须走向现实并扬弃现实”思想的重要体现。

我们看到,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中, 经典地表达了真理走向现实之必要性的观点。他指出,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ändliche]真理性, 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 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 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 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和非现实性的争论, 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33。它表明, 真理只有走向现实, 才能体现真理的现实性和力量;真理问题不是经院哲学的问题, 而是实践的问题;真理必须在实践中走向现实, 唯有如此, 才能实现不仅解释世界更要改变世界的新唯物主义的根本宗旨。

值得注意的是, 在《神圣家族》中, 马克思的真理现实性成为批判鲍威尔等青年黑格尔派“家族”的一种武器。在此, 马克思以真理与历史、真理与群众的关系展示了真理的现实性转向。

一方面, 马克思认为, “真理对鲍威尔先生来说也像黑格尔一样, 是一台自己证明自己的自动机器。人应该追随真理。现实发展的结果, 也像在黑格尔那里一样, 不外是被证明了的即被意识到了的真理”34。秉承黑格尔的思维模式, 鲍威尔把现实看作某种“真理”的自我证明, “真理”成为现实发展的“目的”, 历史为了这种“目的”而存在。对此, 马克思分析认为, “人为了历史能存在而存在, 而历史则为了真理的论据能存在而存在。在这种批判的庸俗化的形式中重复着思辨的英明:人所以存在, 历史所以存在, 是为了使真理达到自我意识”35。也就是说, 这种“目的”论意义上的“真理”只能是非现实的、抽象的观念存在, 是脱离真正历史的“真理”。在马克思看来, 鲍威尔的“真理”不是真正历史和现实的发展结果, 而是先在形而上学预设的历史主宰与目的;历史也因此不是自身的发展过程, 而是某种形而上学之主体的“真理”的证明, 现实的人在历史中的存在与发展也成为这种形而上学“真理”的一种体现者。马克思接着批判道, 黑格尔的“自我意识”被鲍威尔先生转化成冠冕堂皇且自明的“真理”, 于是, 真理成为脱离现实之人的形而上学抽象:“‘真理’和历史一样, 是超凡脱俗的、脱离物质群众的主体, ……真理不去接触住在英国地下室深层或法国高高的屋顶楼里的人的粗糙的躯体, 而是‘完完全全’在人的唯心主义的肠道中‘蠕动’。”36

另一方面, 马克思认为, 由于鲍威尔“家族”对现实历史的否定, 由于历史被看作对某种“真理”的印证, 这样他们必然忽视或否弃群众在历史中的真实存在和作用, 把现实的真理与人民群众相分离。然而,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 “‘思想’一旦离开‘利益’, 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37。群众对利益的追求是现实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 法国资产阶级1789年革命的极大成效就是由于群众对现实利益的执着, 它如此强大有力, 战胜了马拉的笔、恐怖主义者的断头台、拿破仑的剑等。可见, 群众对现实利益的执着追求是真正现实的历史活动。然而, “批判的历史 (即指鲍威尔‘家族’——引者注) 认为, 在历史活动中重要的不是行动着的群众, 不是经验的活动, 也不是这一活动的经验的利益, 相反, ‘在这些活动中’, ‘重要的’仅仅是‘一种思想’”38。在此, 马克思批判了鲍威尔“家族”否定群众活动对历史的创造性和推动性作用, 以及他们把历史看作“一种思想”“真理”的证明, 揭示了他们把真理与群众活动加以分离与对立的误区与局限。

我们看到, 马克思并不反对黑格尔有关真理的现实性转向, 而是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他关于真理的“自我意识”设定。同时, 通过对鲍威尔“家族”的批判, 马克思强调了真理的现实性转向, 更为重要的是强调了真理与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与现实历史的相互联系。总之, 哲学真理不是“无关本质的规定”, 不是空洞悬置的思想, 它必须关注社会并走向现实, 才能真正体现改变世界的现实性和力量。

【注释】

1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先刚译, 人民出版社, 2013。下引该著均采用此译本。

2 黑格尔:《小逻辑》, 贺麟译, 商务印书馆, 1980, 35页。

3 黑格尔:《小逻辑》, 36页。

4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3;24;11;13;4;37;8;35;37页。

5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3738;35;12;16;25;25;25;27;28页。

6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29;43页。

7 黑格尔:《小逻辑》第331;295页。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人民出版社, 2009, 205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208;209;213;209;209; 216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500;284;284;285286;286;287页。

(原载《哲学动态》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