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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胜】“合村并居”的巨大争议, 源于误把乡村振兴局限于“村庄”

  【导读】近年来,在乡村振兴行动中出现的合村并居,屡屡引发激烈争议,其根本分歧在于如何理解和处理新形势下的城乡关系,如何结合地域多样性做到因村而异、因地制宜。本文认为,在争论之前,有必要先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重新认识乡村振兴问题。作者基于对山东多地的调研,认为我们需要跳出村域视角的局限,把城乡看作有机整体,以县域为推进单位来整体布局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城乡融合而非城乡统筹,这就需要厘清乡村振兴思路中的一些误区: 

  第一,乡村振兴不是农村振兴,农村是与城市相对的经济概念,乡村则是内涵更丰富的家园,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第二,乡村振兴不是村庄振兴,而是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进行突破村庄范围甚至乡镇范围的区域规划,在这个整体规划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村庄消失、转型,以县域为单位实现全域振兴;第三,乡村振兴不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而是中国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后的一个全局性战略,赋予农村与城市平等对等的主体地位;第四,乡村振兴不是资本下乡,而是人、钱、物的要素下乡,是一种被赋予了情感逻辑和价值追求的乡村投资行为。 

    

  本文原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王立胜在201975泰山智库讲坛上演讲的文字稿。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供诸君思考。 

    

  关于乡村振兴的方法论思考 

    

  目前,乡村振兴问题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但是在如何理解乡村振兴的问题上,差异很大。这就提示我们要在认识论层面、方法论层面,进行全局性的思考,前提性的研究。我们从去年开始做潍坊模式的课题,近期该项研究已经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研究过程中,我们也在方法论层面进行了一些系统思考。 

    

  为什么要在总体上把握乡村振兴战略? 

    

  从总体上把握乡村振兴问题至关重要,因为这是个关系到这个重大战略在实践中能否顺利推进的方法论问题、前提性问题。从总体性出发主要是指在认识论上,我们必须十分自觉、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城和乡本来就是一体的。哪怕是在二元结构最为典型、最为牢固的时代,城和乡也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是一个统一的有机体。 

    

 

  我历来对三农这种叫法持怀疑的态度,主张不能人为地把农业、农村和农民分离开来。之所以有三农这个问题,不是客观上有了相互隔离互不联系的三个,而只是由于研究者出于研究的方便、工作者出于操作性的可能,从主观上构建出来这样一个研究领域和工作对象,客观事实上它们本身就是融为一体的,没有离开农村的农业和农民,也没有离开农民的农村和农业,更没有离开农业的农村和农民。 

    

  事实是,在研究分工和工作分工长时间体制化之后,总体性的前提往往被无意中搁置或者被有意忽视,原本被建构出来的问题占据了所有的视野而成为问题本身。研究领域、学科分化、工作推进、机构设置都在切割现实,最终无论是在研究还是在工作中,完整的现实都消失了,从而呈现为由于学科视角、研究兴趣和特定工作任务所造就的零碎的、片面化的现象。农村成为与城市相分割、甚至相对立的区域,农村建设和农村工作随之成为独立的领域,这样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往往就颠倒了,为解决总体问题而存在的学科划分和工作分工就成为阻碍解决问题的重要障碍。 

    

  因此在思想认识上,首先要将被搁置的整体性找回来,要在自觉的总体性原则下开展研究分工和具体工作。这种总体性的要求也正是战略的本义,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认为研究农村要有县域视角,在县一级这个总体概念里再去区分城和乡没有必要。在这里,农村、乡村、乡镇、村庄这四个概念,必须首先要搞清楚。从目前情况看,在部分人的头脑里,这四个概念的涵义是模糊的。特别是只要一讲农村,一讲乡村,就认为都指的是村庄。 

    

  实际上乡村这个概念,从县域角度更容易理解:农村是指县域里面农业种植和农民居住的区域,而村庄是指在农村里面一个一个的村落共同体,乡镇则是目前行政管理中最基层的管辖单位。现在又出现了一个特色小镇的概念,这种情况只是指的一个生产单元或者项目,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以县域为整体的乡村,在这个范围内,我们既可以搞工业又可以搞农业,也可以搞第三产业,这就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以县域为单元的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所以在县域之内没有什么三农之分,不存在农业农民农村三个的问题,它们实质上就是同一个问题。 

    

  战略就是总纲,战略就是核心。纲举才能目张,有了总纲才能建立内在统一的逻辑框架之下的相互支撑的政策体系。在以往的实践中,政策打架的现象屡见不鲜,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战略不清、核心不明,各个具体政策背后都有隐含的理论前提,而理论的背后又有特定的价值前提。 

    

  源于不同的甚至相冲突的理论和价值前提来制定的具体政策,不可能不是内在冲突的,政策之间、部门之间、层级之间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内耗严重、效率低下成为常态。有了明确的总体性战略,就有了明确的核心,就有了明确的指针,就有了明确的道路,这样才可能、才可以据此构建完整的政策体系。从这个角度讲,强调城乡融合而非城乡统筹,就不单是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 

    

  对于县域而言,从总体上思考乡村振兴问题,就是要把一个县域作为一个推进单元来考虑工作的整体布局。这样就必须从县域的实际出发来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比如如何认识一个县域的城市化率的问题。我们以寿光模式为例来加以说明,以引起大家的思考。城市化率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进步的非常重要的指标。目前,我们在工作实践中,统计城市化率有两种办法:一个是常住人口,一个是户籍人口。最近我们团队在着力研究寿光模式问题,我们发现寿光的城市化率用这两个指标来衡量都可能存在误差,都有可能低于实际上的城市化率,而这个指标的高低直接涉及到对寿光乡村振兴问题的评价。 

    

  所谓的户籍城市化率,大部分是居民靠城市的行政区划被城市化。我们在基层工作过的同志都知道,城市化率的提高可能与行政区划的调整有直接关系,一个地区由于区划的调整将乡镇改成了街道,农村人口就变成了城市人口,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变,只是因为行政区划发生变化而被城市化了,村民变成市民了。所以好多地方城市化率提高,是因为行政区划的变化,也就是城市户籍人口增加了,农民就地变成了市民。纯粹因农民职业的变动而真正进城从而户口从农村迁移到城市变成市民的数量可能要远远小于上述情况。即便是把因行政区划就地城市化的和纯粹将户口迁移到城市去的这两种情况都加在一起所表现出来的寿光的城市化率,恐怕也远远小于它的实际城市化率。就是按照常驻人口来计算,大概其城市化率也会小于实际水平。当然了,对这个问题没有进行有效的实证研究,准确的结论是要进行科学的实证研究才可靠,但是,直观的感受确实如此。为什么呢? 

    

  去过寿光的人都会感觉到,寿光的城市不太像个县城,城市扩张规模很大,很多农民都在城里购置房产,他们的大部分时间也是在城里生活,但是由于他们户口还在农村,生产场所也在农村,村庄保留完好,所以出现了一个极为独特的现象,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叫做生产生活的二元化。在城里生活,在农村生产,寿光的农民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在城里生活在农村大棚也就是他们自己的生产车间里工作的农业工人,原来住的村庄就变为从事农业这个职业的宿舍区,而原来耕种的土地都被高档智能温室取代,高档智能温室就是他工作的车间。目前,寿光搞了18个高档智能温室示范区,这些示范区都由专门的管理公司管理,完全是工厂化运作。这种工厂化运作是发展的趋势,短期内不可能消失,原有村庄的社区化和原有大棚区的工厂化同时强化发展。未来的趋势就是这两化进一步融合发展所形成的全域城市化。寿光的县城作为市区不可能无限制扩张,但寿光农村里的村庄却会作为农业工厂的宿舍区永远保留。 

    

  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研究它的城市化率?我们的乡村振兴政策又应该如何来制定?恐怕只有从总体上考虑问题,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如果再考虑深层一点,这个问题反映在哲学层面,可能就意味着寿光确实走了一条独特的现代化道路。这个独特的现代化道路对于思考中国道路又将有什么启示呢? 

    

 

  到底什么是乡村振兴? 

    

  第一,为什么叫做乡村振兴,而不是农村振兴?《国家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指出,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它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从指称上讲,农村与城市相对应,它主要是一个经济概念,强调的是物质方面的内容差异,而乡村则类似于都市概念,它是内涵更丰富、内容更综合、更有情感色彩和人文关怀的生产生活共同体,更加强调精神价值、生活方式和归属感,它的本质含义是家园。我认为乡村就是指县以下的区域,所以到了县一级就没法再分,必须一体考虑、一体规划。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乡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这说明总书记关注的不只是经济发展和农业进步,而是要同时守护好中华文明传承物质载体的精神故土。乡村不是暂时的栖居地,一定要建设好几亿农民的美好家园。 

    

  第二,为什么乡村振兴不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二者之间有联系,但它们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如果将二者等同起来,就等于混淆了两个发展阶段,模糊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战略性含义,强化了思维惯性和政策惯性,就会在工作中造成方向性偏差。归结起来,就是对新时代认识不足,对乡村振兴作为写入党章的全域性战略地位认识不清。因为新农村建设是在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以高速城镇化为特点的城乡关系条件下提出的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方针。当时人们在价值层面和认知层面上,都没有把城市和乡村看成是等值的,而是区别看待,认为农村不如城市,就要消灭农村、消灭农民。这是价值观出了问题。乡村振兴的提出,实际上是在城乡等值这样一个理念的支配下实行的战略,它是中国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发展后对城乡关系认识上的一个重大飞跃。城乡没有什么优劣之分,它们是等值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在这样一个价值观的指导下建立的。 

    

  所以在原有的工业化框架下搞新农村建设,乡村始终是被动、消极、弱势的一方,与主动、积极、强势的城市相对应,农村始终是作为城市的附属物而存在。农村工作的重心是满足城市和工业的需要,完成城市和工业发展对农村提出的任务;农村的工作发展不是着眼于农村本身,而是向着城市和工业发展目标,服从服务于城市和工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农村只是手段,不构成目的。这种状态可以称之为农村的无主体性或者去主体性。乡村振兴,不是片面强调以工业、城市带动农村农业,而是要使农村建设发展成为目的本身,要赋予农村与城市平等对等的主体地位,将农村地区作为独立的而不是附属的战略地区,在此前提下建立健全城乡如何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就是理解振兴含义的关键所在,也是对农村定位的一个根本性变化。 

    

  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期。乡村振兴战略就是适应和服务于这一发展阶段提出的一个全局性的战略。如果不这样理解,就会犯战略性、方向性错误,就是没有在思维方式上从过去的战略中转过来。 

    

  第三,为什么要搞乡村振兴,而不能理解为村庄振兴?在长达十几年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最大的教训之一就是将建设的重点和基本单元设置为一个个村庄,在实践中,新农村建设简化为新村庄建设,甚至简化为新房建设,造成的结果是资源资金效率低下、利用粗放,各种生产要素分散,不能形成结构性整体,政府的行政力量和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不能很好配合,政府各种力量无法很好整合。乡村振兴是县域内的全域振兴,当然要做好村庄的整体工作,如果仍然将着眼点放在村庄,就无法将一个区域内的乡村作为一个整体和体系看待,乡村振兴也就无从谈起。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在一些地区,搞乡村振兴要有产业基础,所以我们非常明确地提出一个概念:以县域为单位,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乡村振兴的基本单位。根据一个县域范围之内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来划分推进乡村振兴的基本单元,也可以突破乡镇之间的界限。 

    

  举个例子,临朐县是潍坊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县,九山镇又是临朐县域内比较偏远落后的镇。这个地方发展工业不行。但是2013年,淄博一个企业家发现了这个地方的潜力,多年来致力于钻研薰衣草种植。如今九山镇的薰衣草种植面积突破3000亩,近期可能会发展成30000亩,届时会成为全世界单体面积最大的薰衣草种植基地。借助熏衣草的各种功能,他们要打造中国睡谷,成为康养基地,发展薰衣草的深加工,生产精油、化妆品等系列工业产品,发展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在这个区域内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规划建设50平方公里的宋香园,牵扯到22个村,1.6万人,建设一个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档次较高、风景优美而又有文化底蕴的薰衣草特色小镇,或者熏衣草田园综合体,那我们应该将其界定为农村还是城市?所以,乡村振兴一定要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进行突破村庄范围甚至乡镇范围的区域规划,在这个范围内有些村庄要消失,有些村庄要转型,一切服从于规划。 

    

  第四,乡村振兴是资本下乡还是要素下乡?乡村振兴肯定要涉及资金问题,但是大部分农村研究者坚决反对资本下乡。他们认为资本下乡有两个恶果:一个是资本下乡不会挣钱,因为农业效益太差;第二个问题是如果资本下乡,乡村土地都流转了,资本逻辑控制乡村,基层政权怎么办?我们调查研究的一个结论是,可以探讨鼓励资本回乡。或者扩大一点,叫做要素入乡。资本回乡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本乡本土的人出去发家致富了,在外地成了企业家,但是,乡情常在,有意愿回到自己的乡村,来振兴自己曾经生长于斯的这片故土。资本或者要素带回来了,但急迫的诉求不是牟利或者不急于近期牟利,而是想通过这个途径获取社会尊严。这种投资行为不纯粹是一种资本逻辑,而是赋予了情感逻辑的内涵,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价值追求。事实证明,这种情况已经出现很多,在潍坊范围内特别是诸城市有很多事例,值得认真研究。这里,我们主张的并不纯粹是资本下乡,而是要素回乡,是人、钱、物的回归。 

    

  为什么要以县域为单位推进乡村振兴? 

    

  由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那就是以县域为单位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乡村振兴的最佳推进单元。换句话说,在乡村振兴的实践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县为方法,思考问题时,把县提高到方法论的高度,最好从以县为中心来考虑东西南北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全国、省和市的领导和指导作用,而是从工作推进这个角度来讲。在乡村振兴问题上,中央对山东省提出的要求是要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在总结过去山东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经验时提出了三个模式:潍坊模式、寿光模式、诸城模式。这三个模式是我们思考山东省乡村振兴问题的一个经验基础。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山东省在乡村振兴问题上给潍坊的定位是要做齐鲁样板的先行区。 

    

  潍坊市委非常重视从县这样一个角度来考虑问题,并制定了推进提升潍坊模式的基本思路和战略举措,可以概括为四句话:第一是坚持产业为基,全面振兴。第二是坚持片区带动,全域提升。第三是坚持城乡融合,全要素支撑。第四是坚持组织引领,全民行动。这四条就是潍坊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山东的乡村振兴问题的研究,乡村振兴的潍坊模式的研究,我们山东的学者应该走在前列,率先进行研究,做出成果。 

  (原载:“文化纵横”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