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别人并不像哈贝马斯那样乐观,对深层诠释学的合法性充满信心。何鲁伯(Robert Holub)甚至认为深层诠释学这个名称是用词不当,因为深层诠释学所阐释的不是真正的诠释学的程序,深层诠释学的解释模型不是建立在诠释学意旨的基础上,而且它的扭曲的交往概念本身需要解释和澄清。[ 7 ] (第71页)反对哈贝马斯深层诠释学理论尝试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这样的问题上:以精神分析学为范例的深层诠释学是否合理,即精神分析学对个人精神病症的分析是否适用于对于社会的病症分析,或者说能否把精神分析学的病理分析直接移置到进行意识形态批判的社会理论上来。托马斯·麦卡锡( Thomas McCarthy)指出,把医生和病人的模型普遍化为大规模的政治实践冒着巨大的风险,即支持自命的精英人士随意运用其不受限制的权力,武断地声称拥有洞识真理的特权。革命斗争也不是更大规模上的精神分析,因为它们是两种不同形式的解放。在精神分析中,病人在医生的帮助下从他所受的压制中解放出来;而在革命斗争中,统治阶级从社会制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意味着摧毁它对其他阶级的宰制,被统治阶级的解放则是摆脱其被统治奴役的状况。另外,被统治阶级根本上怀疑统治阶级与之对话的真诚性,因而有充分理由相信两者的对话更有利于统治阶级对他们的统治。[ 8 ] (第206 207页)
尽管伽达默尔十分赞赏哈贝马斯关于精神分析学的精辟见解,但他认为不能把精神分析学的病理分析直接移置到社会批判上来。因为哲学诠释学的诠释境遇完全不同于精神分析中的诠释境遇,如果把精神分析学的病理分析移置到社会批判理论上来,就冒着混淆两类不同的“语言游戏”的危险。伽达默尔指出,在社会领域中,社会政治团体之间被曲解了的交往往往不是由于神经障碍的干扰,而是以利益的区别和经验的差别为基础,交往双方相互指责对方,表现了无法克服的意见分歧。另外,在精神分析中,医生与病人的交往以自愿为基础。病人的痛苦和治疗的愿望赋予了医生分析治疗的权力,医生无须强制地消除病人的病症。而在社会领域中,则缺乏这样的基础,对立的双方均自觉或不自觉地抵制沟通和交流。因此,把精神分析的解放性反思应用于社会领域的合法性是不存在的。格里丹( J. Grondin)认为,或许伽达默尔的批评击中了哈贝马斯的要害,因为自从1970年以来,精神分析不再占据哈贝马斯思想的核心位置,不再作为社会批判理论的范型,哈贝马斯也不再将精神分析移置到社会学中。[ 9 ] (第133页)
法国诠释学家保罗·利科尔( Paul Ricoeur)也从同样的角度对哈贝马斯的深层诠释学给予了质疑。他说:“不幸的是,哈贝马斯对于精神分析的解释和元诠释学的格式如何能转变到意识形态层面的途径闭口不谈。”[ 10 ] (第458页)利科尔感到不可理解的是,哈贝马斯把精神分析所描述和解释的曲解在元诠释学层面解释为交往能力的曲解,而且把所有的曲解,包括精神分析所发现的和意识形态批判所谴责的曲解,统统归结为人的交往能力的曲解。
的确,从精神分析与社会批判之间的关系上来说,哈贝马斯提供的论证不是很充分,不乏独断之处,致使深层诠释学在这方面没有得到普遍赞同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影响了以精神分析学为范例的深层诠释学的说服力。但是,这并不表明深层诠释学本身不是合法有效的。深层诠释学本身的合法有效性无庸置疑:正像在精神分析学中个人的精神病症产生于压制和扭曲的交往一样,在社会领域中社会和人类群体的病态也产生于压制和扭曲的交往;正像在精神分析中病症的消除需要自我反思和批判一样,在社会领域中病态的消除也需要反思和批判;无论是个人从精神病症中康复,还是人类从以压制为主的病态社会解放出来,都需要一种深层诠释学。
不仅如此,哈贝马斯的深层诠释学同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并非势不两立,两者的理论旨趣自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的争论之后越来越趋于接近。在伽达默尔看来,哲学诠释学并不是克服特殊的理解困难的技术,而是对理解本身及其基础进行反思,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哲学诠释学同哈贝马斯所说的一样,是一种“批判的反思知识”。利科尔也不把哲学诠释学和深层诠释学看成是完全敌对的:“每一方都可以被要求承认对方,不是把对方作为陌生的纯粹敌对的立场,而是作为以它自己方式提出合法性要求的立场。”[ 10 ] (第460页)因此,哲学诠释学和深层诠释学在坚持各自的立场和具体内容的基础上具有诠释学上的互补性,如果把双方严格地分离和对立,那么各自就都失去了其真理性,而无非只是虚假的“意识形态”。正如迈克尔·凯利(Michael Kelly)所说:“诠释学与批判理论提出了两种互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批判范式……;每一方都呈示了一种哲学反思的样式,它既意识到自己的历史界限,同时又表明这种界限不仅相容于批判,甚至缺少不了它。”[ 11 ] (第vii页)可以说,哈贝马斯的深层诠释学弥补了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不足,从而拓展了诠释学的研究领域,在某些重要方面发展了诠释学,并且深化了以实践为指向的批判理论,为发展综合性的交往行为理论提供了理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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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山东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录入编辑:神秘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