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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义】“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新解读

 

       希腊著名智者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约公元前481410)有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思想提出后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其的解读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探索其“原本语境”、“原本语涵”与思想价值也就成为古希腊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学术课题。本文试图在辨析已有解读的基础上,联系其生发的历史场景——古希腊社会转型与哲学转向,通过深入理解智者运动的基本精神、普罗泰戈拉哲学的主要问题和基本范式,探索“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新解读。

   

    总括哲学史上关于该命题的解读,主要问题与争论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命题出自普罗泰戈拉何本著作以及翻译方面的争论。由于普罗泰戈拉著作遗失,该命题的最早转述文本是柏拉图的《普罗泰戈拉篇》、《泰阿泰德篇》、《克拉底鲁篇》和《法篇》,而且从表述方式来看,不能完全断定是“原话”的完整转述。这些文本都没有非常明确和直接肯定地说是出自普罗泰戈拉何本著作,只是在《泰阿泰德篇》中转弯抹角地强调:“他(指普罗泰戈拉,作者注)竟然没有在他的《真理》一文的开头说,万物的尺度是猪、狒狒,或某些非常陌生的有感觉的生灵”。①亚里士多德与第欧根尼·拉尔修没有明确地说是出自哪部著作。塞克斯都·恩披里柯在《驳数理学家》中说,在普罗泰戈拉的《论角力》中的确说过这段话。②该命题的希腊语原文是:“”③英文有弗里曼、老冈珀茨、柯费尔德等几种不同的译法;④中文也有严群、北京大学哲学系、苗力田、叶秀山等几种不同的译文。

    其次,从相关解读文献的基本观点来看,对该命题的解读主要存在着如下质疑与争论:其一,该命题的论域在何?有人把这一命题解释为认识论命题;也有人特别强调该命题的价值论语境;还有人把该命题解释为本体论命题。其二,该命题的思想实质为何?有人认为该命题是强调个人感觉的真实性、相对性和诉诸真理多元性的主观主义与相对主义命题;也有人认为该命题诉诸的是人的普遍理性,坚持以人为本和具有普世关怀的性质;也有人坚持第三种立场:或者认为该命题既强调知识的差别性又诉诸个人自由的多元性,或者认为该命题在分离知识与价值的基础上,强调“自然正义”的不变性和习俗正义的约定性。其三,该命题的价值如何?有人认为该命题是对真理和价值的诡辩,颠覆了人类关于真理与价值的基本尺度,发挥了消极的思想作用;也有人认为,该命题是对人类自身价值的肯定,强调了人的自由,具有思想启蒙和精神解放的积极意义;还有人强调要辩证地看待这一命题的价值。这些论辩的具体依据和分歧主要有三个纽结:第一个是关于“人”的含义问题即具体由谁来判定的问题,大致有三种看法:(1)指个体,以个人意识为尺度;(2)指全体,以人类意识为尺度;(3)普罗泰戈拉当时还没有意识到人的个体与人类的区别。⑤第二个是关于“尺度”的所指问题即具体用什么来判定的问题,基本上也有三种看法:(1)以感觉为尺度;(2)以理性为尺度;(3)以感觉与理性的混合为尺度。第三个是关于该命题所强调的“存在”或“是”的问题即“存在”关涉的是判定的内容还是判定的方式的问题,也有三种基本观点:(1)存在指“是什么”;(2)存在指“如何是”;(3)还没有完全清楚地加以区分。⑥

    最后,该命题的解读在古今思想家之间有根本分歧。在古代,柏拉图的《普罗泰戈拉篇》与《泰阿泰德篇》集中阐释和辩论了该命题的思想内涵,把这一命题解释为个人主义、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知识论命题。受其影响,亚里士多德、塞克斯都·恩披里柯、第欧根尼·拉尔修等人有与柏拉图基本相同的阐释。柏拉图精心设计的这两场对话很难说是真实事件的完整再现,而只能是创作和塑造,许多现代学者都意识到了这一点。R. I. 温顿等人说:“柏拉图把各种各样的观点及论辩归诸个别智者和作为一个群体的智者,因此,我们始终有必要追问,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史实”。⑦显然,该命题弱化真理客观性和绝对性、动摇价值的普遍性和永恒性的精神,在强调人外之“物”或“理念”的客观本体地位及其普遍必然意义的古代强势思潮中受到了贬损,其具体语境、实质内涵和论证逻辑也被赋予了诡辩的规定。文艺复兴以后,人文主义的价值论维度以及从自我意识出发来解析主客关系的知识论维度成为哲学的主导范式,该命题彰显人的主体性的意向得到了许多哲学家的重视,开显了该命题解读的新景象。对该命题,“19世纪的相当一批学者不把原文中的‘人’理解为个人,而是作为人类整体”。⑧策勒尔就认为,“不管怎样,普罗泰戈拉决不是在伦理意义或政治意义上的个人主义的代表。”⑨现代学者则认为,这一命题强调了两种对立性质能够而且确实能够在同一个被感知的对象中存在。而且,这一命题的重要性不仅对知觉理论而言,而且可以应用于价值理论,如好与坏、有利与无利、善与恶、美与丑;也强调了:“对于任何一个个体来说,只要某种东西看起来是正确而且令人赞美的,它对这个个体就是必然而且绝对正确的,这一理论在当今关于价值的思考中产生的反响是很明显的。它对政治论争和探讨的重要性不能轻易夸大,但对于分析雅典新生民主制的过程来说则是一大贡献。”⑩

    上述诸多解读有一定的价值,但没有深入到这一命题的内在矛盾和多样性的思想内涵之中,也就不能把握其精神要领和思想结构。主要问题在于:第一,在文本资料不充分的情况下,单纯从文本的角度或确切地说局限于该命题的转述文本来确定或解读该命题的原初语境、基本内涵和思想意义,是不可能得到令人信服的阐释、论证和深入的发挥,而且还会陷入转述文本所设置的语境、含义与圈套中。第二,不充分联系普罗泰戈拉所处时代的特征与思想的内在矛盾,只从单一性特别是解读者的思想诉求去加以规定,因而存在着有意的曲解与无意的割裂,或者注重、彰显与夸大某个特殊方面或特定内涵的情况。因此,基于上述问题,本文试图从文本、时代与思想结构三要素的综合方法来探索该命题的新解读:第一,深入解析几种主要资料之间的联系,把它们贯通起来。从这方面可以确定该命题在普罗泰戈拉整个思想中的地位。我们设定该命题突出体现了普罗泰戈拉哲学思想及其精神实质,是贯穿在普罗泰戈拉思想活动中的核心理念。第二,具体联系普罗泰戈拉所处时代的特征、主要关心的问题和思维方式,在总体上把握其哲学的基本语境。虽然这种分析不可能使我们直接地、细微地得到该命题的微观语境和微观语涵,但可以得到它的宏观语境。第三,联系当时哲学对人理解的基本方式,具体分析普罗泰戈拉哲学思想的结构以及关于该命题的直接性的解读材料及其关联来把握该命题的基本内涵,思想意向和价值诉求。

   

    普罗泰戈拉处在希腊古风时代向古典时代转型的时期,这也是希腊社会从自然习俗向理性规范转型的时代。在当时,人的解放及其力量对这种转型的推动作用是非常明显的。普罗泰戈拉哲学活动的主题是反映、揭示、阐释和推动当时社会的转型与进步,倡导正在萌发的人文精神、启蒙意识和公民理念,推动业已兴起的增强智慧与语言修养的文化运动,要求这种转变应以人为主导原则,主要致力于促发从外在的、非我的自然本体论的思想范式向内在的、自我的社会主体论的思想范式的转变问题。因此,转型时代的内容与特点、普罗泰戈拉的哲学思想活动的主要问题、解决哲学问题的特有方式及其关联构成了体现普罗泰戈拉哲学基本精神的该命题的基本语境。具体分析上述要素及其关联就能够深入解读该命题的基本语境。

    首先,复杂的社会转型内容是该命题生发的社会基础。当时社会转型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通过长期发展,希腊经济社会走向繁荣,开始转向政治社会,公民们的政治权利意识高涨;希腊社会从向外扩张殖民、着力解决与波斯帝国的外向型问题转向国内秩序建构、着力解决希腊诸城邦之间的邦际关系问题;社会文化开始兴盛,文明规约和制度建构加强,人们的行为规范及其遵守发生转变,公民们从依赖传统习俗和本能服从转向依据城邦制定的法律规范和强制约束;希腊人从崇尚自然力、物力与自然知识转向崇尚社会力量、智力与人文知识,从自然理性型转向了社会理性。希腊社会的根本转变必然体现在事物标准的转变,并要求人及其把握方式的转变。该命题诉诸的标准自然要关涉当时社会发生的重大变化。

    其次,该命题关涉的问题与道德、政治、社会交往、语言逻辑和认识论紧密相关。从这点而论,对普罗泰戈拉命题中的“万物”,“我们不但要想到具体事物,还得想到抽象的属性;而且不但要想到诸如热和冷、甜和苦等等感觉属性,还得想到诸如善和恶、美和丑、正确和谬误等等概念。”(11)万物既包括自然物也包括社会事务。事实上,普罗泰戈拉的哲学活动基本上就是围绕上述问题展开的。第一,普罗泰戈拉注重智慧的实践及其效用功能。这种功能一方面体现在人伦道德修养方面,更重要地体现在政治社会的治理方面,尤其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方面。这两个方面都涉及实践智慧进而是理论智慧如何分离与统一、解析与综合地把握人的问题,也即价值问题与真理问题的分离与统一问题。第二,普罗泰戈拉的哲学思想的学术活动主要围绕语言、雄辩、逻辑、智慧以及由这些方面所关涉的政治、教育和哲学的相关问题展开。总之,面对转型时代,普罗泰戈拉哲学的主题在于,如何顺应社会的转变,促使公民们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活动并推动其发展,在肯定多样性的观点的存在意义中如何达成共识。普罗泰戈拉通过研究价值问题、认识问题以及两者的联系与区别,研究语言逻辑与智慧问题来加以解决。

    最后,普罗泰戈拉哲学思想对上述问题的把握主要在于解决两个方面的关联:感性与理性的关系、个人与城邦的关系。这两个问题都包含着认识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在当时,由于处在转型时代,传统的共同意识受到挑战并发生转变,个人独立意识还未形成,但正在萌发。一方面是个人感性意识和公共理性观念的多样性、区别性不断彰显,但还没有完全的加以区分,并且还存在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真理认识问题与至善价值问题也开始显现了两者的不同,但没有清晰地加以分划,也存在着统一问题。上述问题表现在普罗泰戈拉哲学中,就形成了如下问题:如何在新的范式中,在阐释新的共同意识的前提下,重视与肯定正在勃发的个人意识,给其留有一定的回旋空间。这一问题的主要困境在于:在肯定个体自觉性和有效地维系群体公共性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地解决和论证存在于认识、价值、个人实践活动、公共政治活动中的准则和尺度问题;这一问题又可细化为知识中多样性与共同性的关系问题、语言中的多样性与共同性的关系问题、价值中的多样性与共同性的关系问题、伦理实践中的多样性与共同性的关系、政治行为中的多样性与共同性的关系问题,自然也可以细化为感性中的多样性与共同性的关系和理性中的多样性与共同性的关系问题;而且在上述这些问题中,公共秩序中的共识建构是全部问题的枢纽。普罗泰戈拉对上述问题的解决,由于问题本身的显露状况和当时哲学思维的发展水平,使其理解方式带有了“过渡性”或“中间性”的突出特征。

   

    普罗泰戈拉对人的理解带有矛盾性、过渡性、模糊性、歧义性和阐释的具体针对性,在自然与社会、感性与理性、个体与群体中加以区别,但又试图在城邦与公民、伦理与政治、理性与认同的维度上达成对人的统一理解,然而这种统一并不是在普遍公共理性和人类共同体的层面上的统一。从内涵规定上看,普罗泰戈拉对人的理解是复杂的,既不完全是感性具体中具有多种感性素质的人,也不完全是抽象理性规定中的人,主要是从感性具体多样而不加限定的人向理性抽象单一却明确规定的人转变中的“特殊人”。这种特殊人的观念,在自然属性或感性层面上包含所有的人,在这方面,人存在着差异;从共同性上来讲,这种特殊人是指当时公民共同体而不是所谓的人类一般或人类共同体,这一共同体基于伦理与政治、文化传统与语言文字等方面上的一致可以通过理性达成约定上的认同。从理解方式上看,普罗泰戈拉对人的理解分为两个层面,基础是人与动物的区别,其次是人与人的区别与联系。在理解人与动物的区别时,普罗泰太戈也试图在感性认识和理性价值两个方面去区别人与动物。在自然属性和感性层面上,他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但又试图在这方面把握人的共性并以之与动物相区别,这表明他已有了人与动物的一般区别意识,试图在一般的意义上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但不能说他有了人的一般概念。当他更深入地理解人的规定时,试图在人与动物区别的基础上来理解人与人的区别与联系。在把握人与人的区别时,他是在所有人并限定在自然属性或感性层面上来看待人与人的区别,公民共同体中个体差异就表现在这方面;在把握人与人的联系时,初步形成了人的共同本质的概念,他看到了城邦公民的共同性,他把人的规定限定在城邦公民共同体的语境中,把这种共同性作为人的本质。

    首先,从思想背景上看,普罗泰戈拉对人的上述理解符合当时的古希腊文化关于人的一般观念。与此前相比,希腊古典时代的文化对人的理解有了进一步的深化,一方面是深化对人的区分,另一方面是打破人之间的隔阂与戒律、特征与差别。从区分上看,在当时,当摒除了神灵世界和自然世界对人类世界的统治作用后,人类世界自身的内在差别就突显出来,主要是从以前的人神分划、英雄与俗众的分划、主人与奴隶分划、贵族与平民分划转向了公民与非公民、文明人与野蛮人的区分。就希腊文化对这种区别的理解来看,在希腊人与非希腊人之间凸显的是文明人与野蛮人之间的区别,希腊人把自己看做是文明人;在希腊人内部最主要的差别则是公民与非公民的差别。在人的统一性上,随着与非希腊人的广泛交往,希腊人已经感受到了其他民族的“存在”与特殊的风俗和制度,与希腊人一样也是人。“过去他们以为希腊人自己的风俗是最好的,他们的神也是最神圣的;现在他们知道世界各地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各民族都认为自己的风俗是最好的;他们也认识到自己的神中有不少原是来自埃及与西亚的。”(12)在希腊内部,也存在着主人与奴隶、贵族与平民、公民与非公民的转化。总的来看,在当时,希腊人对人的理解状态是分化与统一并存、在分化中走向统一,对各类有着明显区别的人的共同性的把握还只是一种朦胧的感性观念,还没有形成所谓的“一般人”或人类的明确概念,把希腊人自己和公民看作是人,常常把特殊人即公民群体的特殊本质——自由、理性和属于城邦理解为人的本质规定,从而在概念上而不是在感性上把公民群体看作是人,与此相对应的就是不把非公民群体理解为人。与普罗泰戈拉同时和后来的许多哲人都把人的概念规定指向公民群体。亚里士多德明确地把奴隶不看作人而只看作是会说话的工具,把人的概念内涵理解为理性、城邦与自由。超越上述理解的藩篱而寻求对人的无差别理解是从希腊城邦解体开始的,这发生在主奴身份消解、民族融合的过程中。显然,普罗泰戈拉的时代还没有出现这样的历史过程,他自然不可能超越当时的历史语境和文化语境,也没有证据表明他有超越这一语境的思想根源和主观意向。

    其次,普罗泰戈拉没有形成完整的个人概念,也没有形成完整的“一般人”概念。对个人的完整概念是在对人的一般理解中得到并深化的,对人类共同体没有形成真正的概念,也不可能对个人形成真正的概念。尽管可以在与人的特殊群体的比照中形成个人的概念,但这一参照背景的特殊性也必然使得关于个人的理解带有对应的特殊内涵。普罗泰戈拉关于人的理解还处在感性观念向概念范畴的转变之中,既有笼统模糊性,又有分离意向。因此,只从感性个人或只从理性人类去解读,都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普罗泰戈拉关于人的规定。当他从感性的角度去把握人时,凸显了人的自然的感性差异性,而这点恰恰被苏格拉底—柏拉图所抓住并加以诱导、夸大从而成为个人主义的了。但普罗泰戈拉并非只是从感性的角度去把握人,而是意识到从一般性特别是从理性智慧和政治性上去把握人,把人的本质规定理解为公民性,而这点却为苏格拉底—柏拉图有意淡化。当他从理性的角度去把握人时,凸显了人的社会的认知与价值的共同性,而这点恰恰为近现代学者尤其是有普世价值情怀的解读者所关注和过度阐释,从而成为普世主义的了。但普罗泰戈拉并非只从理性的角度去把握人,也把人看作是感性的;尽管也从一般性特别是从理性智慧和政治认同上去把握人,但只把这一规定赋予当时的公民群体而不是所有人的规定,而且这种理性智慧和政治认同是约定性的,这种约定性不是作为人的本质规定而是作为共同体建构的机制去理解。

    最后,辩证地具体地解读柏拉图著作中苏格拉底与普罗泰戈拉包括泰阿泰德的论辩,完全可以破除后人加于普罗泰戈拉的个人主义和普世关怀的“光环”,还可以看到其对人的特殊的“中间性”理解。按柏拉图的解读,普罗泰戈拉坚持不同的个人对事物有不同的尺度,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普罗泰戈拉强调不同的个人对风有不同的感觉以及对事物有酸辣苦甜等不同的感觉,个人的不同感觉恰恰证明了真理与价值的多元性和相对性。(13)这是苏格拉底在与普罗泰戈拉的论辩中诱导出来的。仔细推敲苏格拉底—柏拉图与普罗泰戈拉的论辩,完全会显露出普罗泰戈拉的思想并不像苏格拉底—柏拉图所属的那样,问题要复杂得多。在《普罗泰戈拉篇》中,普罗泰戈拉讲到了人的进化,讲到普罗米修斯把技艺与火从宙斯那里偷来作为礼物送给人,“从那时起,人有了一份神性。”(14)后来,宙斯“把尊敬和正义带给人类……分给了所有人。让他们每人都有一份。”(15)宙斯“立下了一条法律,如果有人不能获得这两种美德,那就应当把他处死”。(16)普罗泰戈拉还说:“所有人事实上都相信每个人拥有一份正义感和一份公民美德。……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不拥有一份正义,否则他就不是人。”(17)普罗泰戈拉说:“我知道许多东西——肉、酒、药物和许多别的事物,有的对人有害,有的对人有利;有的对人既无利也无害,而是对马有利,有的仅对牛有利,有的只对狗有利;有的对动物无利,却对树木有利,有的(如肥料)有利于树根却不利于树枝……还可以举橄榄油为例,它用于植物简直是灾难,用于动物的毛一般也是有害的,但是对于人的头发和身体却是有利的。即使用于人,它对人的皮肤有利,对内脏却是有害的。因此,除了少量作为内服药外,医生总是禁止病人进食橄榄油。”(18)

    从上述论辩中,可以看到普罗泰戈拉对人的理解是多维度的。第一,在“类”或人类的维度上来理解的“人”,普罗泰戈拉意识到了人类共性的存在以及与动物的类差别,这种差别在感性与理性上都存在。因为,在感性上存在着只对人类或只对动物或有利或有害的事物,这说明在利害关系上人类有区别于动物的感性共同性;此外,在理性上,只有人有而动物没有的就是技术、火、尊敬和正义。第二,普罗泰戈拉意识到了人在感性与自然属性上的差异。这种差异,一方面是人类与动物类在感性与自然属性上的差异,另一方面是在上述差异的基础上人的个体之间的差异。这后一种差异实质上是人的共同性基础上的差异。因为普罗泰戈拉看到了不同人对风的不同感受,橄榄油对正常人与病人的不同价值。第三,当普罗泰戈拉在概念上来理解人类共同性的本质规定时,他把技术与火、尊敬与正义、城邦秩序与政治智慧作为人的本质,并且是在相信的意义也即相互认同和一般规定的意义上来界定人的,这表明他意识到了这种界定是针对共同体或整体而不是特殊个体,是从应然的角度而不是实然的现状出发的。总之,该命题首先强调的是人而不是动物,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感性与理性,它们才能作为万物的尺度。在此基础上,强调人的感性上的区别性与理性上的共同性,但理性上的共同性只为公民群体所具有的。在感性层面上,该命题注意到人类有不同于动物的感性,这是人类所有个体都有的,但每个人的作为人的感觉又不同;在理性层面上,公民具有共同性,可以形成共同体并且通过理性约定而达成一致,从而作为万物的尺度。因此,无论是人的感性上的差异性还是理性上的共同性,都是以人的属性作为万物的尺度。两者的区别是:感性是人把握自然事物真假的尺度,并且每个人的感性是有差异的,在这一语境上,可以说普罗泰戈拉自然是个人主义者,坚持个人的独立性、多样性和自由性;但普罗泰戈拉也看到了理性是人把握社会事物善恶的尺度,并且人们的理性是相同的,由此可以建构起公共群体中社会公共价值的一般标准。

   

    该命题也关联到“存在问题”,其中的“是”就是一个存在问题,该命题的后续阐述更充分地显示有关对存在问题的关涉。如果说人是该命题的主题,那么人作为尺度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该命题的实质内容,是人作为尺度的进一步阐释和支撑,是问题真正发生和主要关联所在。从存在问题的发展过程来看,存在问题贯穿在古希腊哲学发展的始终,在普罗泰戈拉这里发生了根本转向。这种转向包含着三方面的内容:从存在是什么转向了存在如何是并进一步发展为存在的尺度或界限问题,从自然的存在问题转向了社会的存在问题,从实体的存在问题转向了状态或关系的存在问题。在理解方式上的转向特征是,从存在的本质性探讨转向了存在的尺度性、真理性、价值性的理解,并进而转向了存在的规定性、约定性和建构性的观念。总体看来,普罗泰戈拉关于存在问题的论说方式实现了从本体向关系、内在发生向外在建构、性质探讨到标准设定的转变,存在的尺度问题有了新提法、新观点。

    首先,普罗泰戈拉在“是者”与“不是者”之外提出了第三者——人的存在问题。普罗泰戈拉在对万物进行划分时,承续早期自然哲学家关于万物从存在的维度对其分为存在与非存在的思想,但把人独立于存在与非存在之外,使得对存在的理解发生了根本的转变,这就是沿着尺度问题的探讨使“人”超越了存在与非存在而成为它们的尺度。具体地说,前苏格拉底哲学的核心问题是存在问题,早期自然哲学家提出了各种关于存在的观点,用存在的论证性思维性去超越神话观念中关于存在的想象性认识,使“存在”真正地进入到了形而上学场域。这一过程首先是用始基或本质的概念提出了流变事物与不变事物的关系问题,也提出了“是”本身的问题。在巴门尼德的哲学中,把世界中的不变物与变化物加以绝对的分割,把变化物理解为“不是者”,不变物理解为“是者”,也坚持不变物为思想所把握,而变化物为感性所反映。接着,在赫拉克利特思想中,提出了火与逻各斯的学说,试图确定流变中的不变的尺度与把握问题,并且在把不变的逻各斯与思想、智慧相关联的同时,也把感性与变化性相联系。到了普罗泰戈这里,在区分“是者”与“不是者”的前提下,把尺度独立出来,提出了一个独立于两者之外的第三者——人,人包含着“是者”与“不是者”,两者矛盾地存在于人这一尺度中,这使尺度问题发生了根本转向。由此,人的感觉认识变化,人的理性理解不变。因此,在普罗泰戈拉这里,人变成了区分“是者”与“不是者”的尺度,人被上升到与外在本体相对立并且是规定其存在与否的一般主体的高度,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这里显露了。

    其次,探讨了尺度问题的规定方式,意识到“如何是”与“是什么”的关联。对普罗泰戈拉来说,“人”作为尺度,不仅仅在于规定事物是什么,而且也在于人是如何规定事物的,如何规定以及规定的方式直接决定着规定的结果,甚至决定着对象是存在者或非存在者,因为,人是作为对象的事物存在与否的判定者。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探究,其一是对象及其关于对象的规定之间的关系问题。普罗泰戈拉没有意识到两者之间的差异,一方面他肯定对象存在于人之外,另一方面强调这种对象是什么或不是什么完全依赖于人的规定。如果说巴门尼德提出了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普罗泰戈拉提出了人的规定与存在具有同一性。两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可以从不同的维度去加以“命名”。其二是“如何是”与“是什么”的关系问题。普罗泰戈拉没有意识到两者之间的区别,坚持二者具有同一性。因为普罗泰戈拉没有主观与客观完全分离的意识,判断的方式和判断内容之间存在的是同一关系。其三是个人之间关于某一对象所得出的判断的异同问题。显然,柏拉图所举的不同的人对风有不同的感觉,也就有所谓的是热是冷以及存在与不存在的问题。柏拉图认为普罗泰戈拉的学说肯定现象性质,并得出了存在着相反的情况。柏拉图的解读只能表明,在感性上,普罗泰戈拉强调,一切被感知的性质事实上都客观地呈现在被感知的对象当中,可感知的性质并非独立存在于对象中,只是对感知者而言,他感觉到了才是存在的,而且不同感知者之间有差异。至于在理性方面,普罗泰戈拉强调,一切理性规定都存在于整体的理解行为中,是通过约定而建构起来的,这种建构消弭了不同理解者之间的差异。

    总之,该命题是一个综合命题,是智者生活的总结,也是自由民主政治生活的写照。命题冲破了传统的人与神、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束缚,把人置于存在问题的中心地位,反映了人在当时已被提升到主体地位的历史趋势,正如黑格尔所说:在普罗泰戈拉那里看到了“主体是能动的,是规定者”。(19)但普罗泰戈拉对人的问题的把握还处在转型过渡之中,从笼统模糊正在走向清晰区分,从感性具体向理性规定转变,以公民群体的规定来理解人的本质规定,其思想内容既涉及认识论也关涉价值论,并没有完全地把两者加以人为地分离,但又感到两者有一定的区别。普罗泰戈拉并没有甚至没有意识要提出一个绝对的统一标准,而是在自发的过程中要求针对不同的情况要用不同的标准,用人的两种对立属性——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作为把握事物的尺度。在把握自然事物时,每个人的感性有天然区别,结果却造成了不同的感受或对外物感受的差别。在把握社会事物时,只有具有社会理性的人才能理解并且可以形成共同认识,这种共同认识带有约定的性质。但普罗泰戈拉也看到了人与动物在感性上的区别以及人在对待利益、善恶等价值问题上的差异。因此,普罗泰戈拉既不完全坚持个人范式,也不完全坚持共同范式,而是混合两者但又试图给以区分,处在这一问题的转变过程之中,这也造成了后来思想家对其的不同规定。

    【注释】
    ①《柏拉图全集》第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79页。
    ②③④参见汪子嵩等:《古希腊哲学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47247251页。
    ⑤参见叶秀山、傅乐安编:《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1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21页。
    ⑥⑧⑩[英]泰勒主编:《从开端到柏拉图》,韩东晖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85285286页。
    ⑦[英]F. I. 芬利主编:《希腊的遗产》,张强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940页。
    ⑨[德]策勒尔:《古希腊哲学史纲》,翁绍军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87页。
    (11)[德]策勒尔:《古希腊哲学史纲》,翁绍军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87页。
    (12)汪子嵩等:《古希腊哲学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4页。
    (13)(14)(15)(16)(17)《柏拉图全集》第1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43444页。
    (18)《柏拉图全集》第1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57页,译文略有改动。
    (19)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7页。

  (原载《人文杂志》2014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