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理性批判》是康德耗时10多年,苦心研究、反复求索、精敲细磨才完成的一部哲学巨著。这部著作考察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提出了洞察人类知识的全新见解。它不仅为全部批判哲学奠定了基础,而且还开启了18世纪至19世纪的德国哲学革命,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定鼎之作,影响了近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方向,甚至在很大意义上还成为当今哲学不断前行的源泉。
《纯粹理性批判》的内容之重要、意义之深远,中国学界早有认识。自上世纪中叶以来,中国哲学界不少学者有志于翻译这部著作,迄今汉语已有五六个译本。早在197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
在翻译过程中,我时常感到这方面有两个问题:一是《纯粹理性批判》是批判哲学的奠基之作,其中很多名词和术语都有独特而又含混的意义,与后来相对比较成熟的费希特、谢林尤其是黑格尔的著作相比,如何翻译和处理这些概念和术语,就显得更加复杂和困难一些。二是国内学界对康德哲学中的一些概念缺少辨析,有些人甚至不读原著就发议论,引来了一些不必要的争议,严重影响了对康德哲学的理解。因此,我在翻译和校对这部著作的时候,对其中一些核心概念做了辨析和解释,这里把它写出来,供学界参考。
1.“Sein”,“Dasein”,“Existenz”。这几个词原来在德文中很平常,就是“在”和“有”的意思,而“sein”作为德文中的系词,还有“是”的意思。然而,一经哲学家的应用和解释,特别是现代现象学和存在哲学的特殊用法,使得这几个词的意义大为扩展。同时,还因为中西文的差异,国内学界对如何理解和翻译这几个词就发生了很多争议。就德国古典哲学而言,“Sein”既有存在论的“在”的意义,也有只是作为系词“是”的用法。因此,一般在翻译中遇到“Sein”时,我们通常根据上下文区别对待,在涉及逻辑分析句子时多译为“是”,在涉及本体论时多译为“在”或“有”。
就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而言,“Sein”,“Dasein”,“Existenz”这几个词作为“存在”的含义没有明显的区分,并不像后来的现象学一样各有所指。这方面最明显的例证是,康德在写到理性三个公设(Postulate)中的“上帝存在”时,常常将这几个词混用,而没有加以任何区分。即使那个明确表示“存在”意思的“Existenz”,康德也常常与“Sein”并用。当然,康德在分析上帝存在的证明时也批判了中世纪哲学家试图把逻辑的证明泛化为经验的证明,这或许是他将这几个词混用的原因。我们在最初翻译时曾想对这几个词加以区分,但后来实在无法区分;也曾在这几个词后面统统打括号加德文原文,但由于这些词反复出现,行文实在繁琐,一般读者阅读很不方便,不得已又只好去掉,除非在必要的地方才附上原文。
现在的问题关键是,有些学者硬是主张,要将“Sein”统统译为“是”,甚至主张将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翻译成“我思故我是”。那么,我们现在从德文原文来看看康德是如何分析这句话的。康德在批判门德尔松的观念论时,明确反对把“我思”当作一般思维的各种条件的绝对统一之假象,进而扩展到经验所能证明的范围中去。康德如是说:“Das Ich denke ist, wie schon gesagt, ein empirischer Satz und hlt den Satz, Ich existiere, in sich.”(Kant, Bd.4, S.355)很显然,康德在这里是把那个我们争议最多的“sein”理解为“existieren”的,而“existieren”只有存在的意思,而没有其他含义,所以,我们的译文只能是:“如上所述,‘我思’是一个经验命题,而且本身包含着‘我在’这个命题。”如果觉得这句话还不够清楚,那康德接下来说的“Ich kann aber nicht sagen: alles, was denkt, existiert; denn da würde die Eigenschaft des Denkens aller Wesen, die sie besitzen, zu notwendigen Wesen machen”(ebenda)就再清楚不过了。康德明确说,把思维者当作存在者是把思维的特质与经验的特质混为一谈了,所以,在这里还要把“sein”理解为所谓“是”,那就只能是过于执谬了。这样,我们的译文必须是:“但我不能说,一切思维者都存在;因为假如那样,则思维的特性岂不是将使一切具有思维特性的存在者都变成为必然的存在者了。”当然,康德也不是只在本体论的意义上应用“sein”这个词,他在讨论上帝存在时也说:“在逻辑的使用上,它只是一个判断的系词。”(ebenda, S.533)但康德又明确说,我们在思考一个事物时,无论我们用什么谓词或多少谓词,都不能对这个事物增加任何东西,因为谓词只是对这个事物一个限定或规定,所以,我们不能把逻辑的、概念的可能性与存在的现实性混为一谈。因此,即使我们有时将逻辑分析上的“sein”理解、翻译为存在,也并没有违背康德的本意,这正如
(选自《哲学研究》2014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