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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颖】伦理学在日本近代的历史命运:1868-1945

日本民族自古以来就有自己的、还引进了儒、释、道等多种道德学说,但“伦理学” 的概念却是在明治维新以后,作为对ethics一词的译词、承载着新的意蕴而形成的。“哲学”是philosophy的译词,它的定译及确立是“哲学”这一学术概念得以建立的标志,[1]从这种意义上说,“伦理学”与“哲学”的情况相似。但情况又有所不同的是:由于“伦理”作为一个固定搭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已存在,儒家传统思想也对“伦理”进行过阐释,这就使得采用“伦理”一词命名的“伦理学”在近代日本的命运变得不同于其他引进的学术概念,具有独特之处。
一、“伦理学”译词的启用与“伦理”概念的复活
日本在其近代化过程中,为了翻译西方文献,通过重组汉字等多种方式方法制造过一批新词,这类新词在日语学史中被称为“近代汉语”或“新汉语”。森冈健二依据这些“新汉语”的不同生成方式将它们区分为“置换”、“再生·转用”、“变形”、“借用”、“假借”和“造语” 几大类。森冈把“伦理学”、“形而上学”等一起归入“再生·转用”一类。森冈氏对“再生·转用”型新汉语的定义是:通过使那些现在已经变成古语、死语的语词以其原有的面貌再生或是转用于表述新的意义而使之复活的汉语词汇。[2] “伦理”、“伦理学”就属于这类担负着新的意义在近代日本死而复生的词语,从本质上说,这类汉字词也是新造词的一种。
ethics译成“伦理学”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确定的。例如据研究,明治时期思想家西周(18291897年)最初曾把ethics译作“名教学”、“彝伦学”、“道义学”等,到明治八年(1875)才开始将其译作“伦理学”。[3]再如,1872年与1886年两次出版的美国人赫本(J.C.Hepburn)所编《改正增补和英·英和语林集成》(丸善版)中,Ethics的译词是“道德学、修身学”。
ethics定译为“伦理学”并使之广泛流传开来的是井上哲次郎(18551944年)。明治十四年(1881),帝国大学(即现在的东京大学)首任哲学专业副教授井上哲次郎主持编纂的《哲学字汇》出版。[4]书中ethics的词条下,编者将其译为“伦理学”,并同时注明:
按:《礼·乐记》:“通于伦理”;又《近思录》:“正伦理、笃恩义”。
井上哲次郎1880年毕业于创建不久的日本帝国大学哲学·政治学专业,随后留校任教。他是日本近代大学学制建立后的首批哲学专业毕业生,也是第一代日本人哲学教授,开辟了日本近代学院派哲学研究的传统,影响力大而长久。井上哲次郎主持编纂的这部《哲学字汇》是日本近代第一部体系较完备的哲学用语词汇集,通过这本书的出版在日本近代确立起了许多新的哲学概念,在日本近代哲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井上在《哲学字汇》中将ethics译为“伦理学”后,这个译法就此固定下来。
《哲学字汇》把ethics译为“伦理学”的同时,编者还用“按语”的形式明确地把ethics与中国古代典籍中的“伦理”联系在一起,这种操作使“伦理学”一词以古老的儒家用语“伦理”为基础,承载着崭新的含义被启用了。同时,由于新译词“伦理学”的启用,也使得原指旧的纲常礼教的“伦理”概念蕴涵着不同于以往的新义重获生机。[5]
二、“伦理学”的启动
井上哲次郎是日本近代史上第一位用日语讲授西方哲学的教授,他最先在教学实践中启用了近代伦理学的概念。同时,井上还是日本近代第一部用日语撰写的伦理学教科书的编纂者和讲用者,这部教科书名为《伦理新说》,公开刊行于明治十六年(1883)。
此时的井上哲次郎刚从帝国大学哲学专业毕业后留校任教不久,是日本历史上第一代以西方哲学的知识和方法武装了头脑的哲学研究者与哲学教育工作者。《伦理新说》的开头部分展示了年轻的“哲学士”井上哲次郎对于自己身份的自觉意识和希望探究伦理学根本问题的抱负。他写道:
像我这样要作“哲学士”的人,必须要探究伦理之大本,不
是为首唱伦理而求其大本,只从道理上察知伦理之大本究竟是否
存在;不是要问某项习惯的新旧,而是要搞清楚应否遵从这类习
惯;不是讨论什么样的言行会带来幸福或灾难,而是要检视人为
什么要把幸福当作自己的目标。下一步才是辨明该如何行动、如
何进退、如何下工夫。因此,首先要确定真理的标准,由平易之
处进入,渐达艰深之域。[6]
很显然,井上是要研究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而不是具体的道德规范。他在该书“绪言”中也申明,相对于那类“把伦理当作人应当遵守的纪律,不断论证其根基”的做法来说,本书“把伦理看成是天地间的一种现象,论述它是否有基础,其基础又是什么”。该书的主旨就在于论述“道德的基础是什么”,在他看来“所谓道德的基础,就是善恶的标准”。
井上哲次郎说“不是为首唱伦理而求其大本”,他不是为某一种既成的道德学说寻找理论依据或理论辩护,换言之,也许时代赋予他的要求不是提供某种伦理实践上的主张,展示伦理上的社会性目标。他要“探究理论之大本”的要求是“从道理上”来的,即来自理论上的需求。作为日本近代第一代“哲学学士”,井上给自己的确定的目标就是首先从理论上阐明“伦理之大本”,同时还要藉此建构伦理学。所以从表面看,我们所见到的《伦理新说》并不是面对“明治”这一崭新的时代提倡某种新道德、新风尚的著作。这本日本历史上第一部以近代伦理学话语写成的论著本身的学术价值姑且不论,它提出的和要钻研的是“伦理学”问题,而不是“伦理”即具体的道德规范问题,这一点是很清楚的。
《伦理新说》的另一个意义在于近代学术体制的建构和学科的划分上。作者想要探求的核心问题是:“不是讨论什么样的言行会带来幸福或灾难,而是要审察人为什么要把幸福当作自己的目标。”这就与讨论人类终极目标(善)的伦理学(Ethics)提出的问题是一致的。对于当时的井上哲次郎等人来说,他们面临的最主要的课题是,如何才能依照当时欧洲伦理学的问题结构在刚刚经由明治维新跨入近代国家行列的新日本国家重构学术的和教育实践的话语的问题。“伦理学”也和“物理学”、“政理学”、“心理学”等一起,成为了一个新的学术制度名称、同时带来了新的学术制度的专业划分。
不久以后的明治二十年(1887),同样毕业于帝国大学哲学专业的井上圆了(18581919年)刊行了他撰著的两卷本《伦理通论》[7]。由于此书受到了广泛欢迎,后来他又以教科书的形式出版了该书的简写本《伦理摘要》(一卷,明治二十四年,1891年)。《伦理通论》开头部分设有“伦理学之义解”一章,在这里,作者对“伦理学”下了一个定义,还表明了自己不同意将译词换为“道德学”、“道义学”、“修身学”等相近词汇的理由。井上圆了说:
伦理学即在西方语言中称之为“ethics”、“moral philosophy”、“moral science”的。最近有人用“道德学”、“道义学”、“修身学”等各种名称翻译这个词,但我是特地要使用“伦理学”这个名称。伦理学即“ethics”是一门论定善恶标准、道德规范,向人们的行为举止发出命令的学问。这里所说的“论定”是从逻辑上加以考定、探明,而不是发自某人的假定臆想。
对于这里的“假定臆想”,井上圆了还举例说,孔孟的修身之学没有探明“凭什么理由说仁义礼让是人之道”这个问题,“而只是要求人们信之如天然确定之物”,必须严格遵守,所以这种“自古以来世间所传的修身之学”就属于“假定臆想”一类。由此可见,新译词“伦理学”的启用和伦理学学科的建立都是在否定旧道德学说的基础上进行的。
井上圆了的伦理学教科书在对近世、近代欧洲伦理学的思想学说加以介绍的同时,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和加深印象,还在《伦理摘要》一书的最后附加了148道“伦理考试题”,试题中有“伦理学的定义为何?”“理论学与实用学的区别为何?”“伦理学与政治学的区别为何?”“人的终极目的为何?”“幸福论有几种?”“善恶的标准是什么”等。
由井上哲次郎、井上圆了二人的情形可以看出,在日本近代,年轻的哲学研究者们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伦理学”问题,而不是“伦理”问题,他们所致力解决、着重建设的也首先是前者而不是后者。他们自觉地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那就是依照伦理学的框架重新在学术上、进而在教育实践中建构新的话语。这就是从新的“伦理学”视角去发现和组织新的“伦理问题”话语,由近代式的“伦理学”概念去导出近代式的“伦理问题”。在近代日本,“伦理学”概念先于“伦理”概念确立起来,这一历史事实规定了此后日本的学院派伦理学的特质。概括而言,在井上等人这里,“伦理问题”并非现实社会中出现的伦理难题或道德困惑,而是由“伦理学”引出的诸如“人如果不以幸福为目的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伦理摘要》后附“目的论”一章的试题)等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当然永远都只是派生性的、第二位的。
三、“国民道德论”的提出
由上可知,近代日本的伦理学概念在其确立之初就注重理论性探讨,给人以脱离现实、缺乏现实针对性的感觉。因此,几乎与此同时,主张在全体国民中普及“日本道德”,建设新的“国民道德”的思想和运动应运而生。
大力提倡国民道德论的代表人物是当时担任文部省官僚的道德思想家西村茂树(18281902年)。明治十九年(188612月,西村茂树在帝国大学进行了连续三天的讲演,翌年4月他把当时的讲稿整理出版,这就是著名的西村茂树《日本道德论》一书。该书分别论述了“道德学”的必要性、应当将道德的根据置于何处、“道德学”的实践方法、“道德学”的普及等问题。在书中,西村茂树把当时的社会状况判定为“道德颓废”,针对此种状况,他认为:“现在有人宣扬耶稣教,有人讲论西方的道德学。但是,佛教徒们极力排斥耶稣教,而道德学又仅仅是学士们的嗜好,两者都不能成为全国公共之教义”。西村茂树看到了近代日本伦理学中存在着的重理论、偏抽象的问题,明确地意识到仅靠这样的伦理学是无法建设起新的普遍性国民道德的。
西村茂树分析指出,造成道德颓废状况的原因是:原来担当着道德基准任务的儒教的权威已经丧失,而能够取代儒教的新基准尚未建立起来。那么,简单地恢复儒教的权威是否就能解决问题呢?西村认为这也是不行的,由于明治维新已经把旧有的东西一扫而光,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仅仅在日本恢复过去的儒教道德是开历史的倒车,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同时,他还认为,新引进的伦理学并不是为了回应日本社会所面临的上述道德困境而建构起来的,学术语境中的伦理学依然不是日本的国民道德建设可以依赖的坚实基础。
为了确立新的日本道德论,西村茂树按照他自己设定的取舍标准提出,新的道德基准应当在“儒道”即儒教精神与“西国之哲学”即西方哲学的对照比较、折衷综合中创造出来。根据这一旨趣,《日本道德论》提出了如下的“道德条目”:
第一、使我身善;第二、使我家善;第三、使我乡里善;
第四、使我本国善;第五、使他国人民善。
很显然,这只不过是利用伦理学的“善”概念对《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进行的加工改造,这种改造是在近代国民国家逐步形成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西村茂树还表明,确定新的道德基准的依据是“天地之真理”,由于对其具体内容语焉不详,后来法学家加藤弘之(18361939年)在“德育方法案”中认为这种观点不适合用于德育教育,对其加以批判。在政府内部,对《日本道德论》的反映不一致,当时的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18411909年)认为这是批判政府之作,应遭谴责;而文部大臣森有礼(18471889年)却提议将其作为教科书加以利用。面对这些反映,1888年西村将书中内容删掉5000字后再版。另一方面,西村出版此书后很快就把他说的道德基准由“天地之真理”改成了“本邦之风俗人情习惯”(在“讲在日本弘道会更名之时”的演讲中),第二年又开始提倡国民道德论,出版了《国民道德》一书。此后他就放弃了要将西方哲学与儒教精神加以对照比较的态度。
在这一系列过程中,为了适应近代国家要在道德层面整合国民的迫切要求,人伦教化的道德(儒道)凭借近代式逻辑和话语(西方哲学)得以重构,日本的国民道德论也由此确立起来。
四、“伦理学”与“国民道德论”之间的差距
虽然“伦理学”与“国民道德论”几乎是同时建立起来的,但二者在基本理念上的差距甚大。
井上圆了在《伦理通论》中写道:“政治学论述关涉一国政法的行为规则,伦理学论述一身一己、一个人的行为规则,二者有别。”[8]在这里,个人成为界分“伦理学”与“政治学”的标志性词语,这种主张与英国功利主义伦理学家西季威克在《伦理学方法》一书中对“伦理学”与“政治学”的研究领域所作的区分是一致的。在同一时期,另一位优秀的西方哲学、伦理学的研究者、介绍者大西祝(18641900年)也说:“伦理学是研究个人自身的行为的学科。道德性判别是针对个人自身的行为而作的判别。”[9]由此可见,依据这样一种近代性学术领域的划分标准,伦理学所讨论的“伦理问题”只关涉近代市民社会中的个人的行为规范问题;而统一的近代国家希望寻找一种能在道德层面上使国民统合为一体的学说,二者之间存在差距,并不能直接对接。前述西村茂树所做的全部努力,就是要舍弃伦理学(ethics),同时改造儒家传统道德教义,使之服务于近代国民国家的需要。
“伦理学”与“国民道德论”的分庭抗礼并没能持续很久。1890年《教育敕语》[10]的发布和推广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它既标志着“国民道德论”的最终形成,又由于作为国家教育体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大学讲坛必须要承担起宣传推广《教育敕语》的工作,所以它又标志着日本近代的伦理学教授(教师)开始“身兼二职”,即要同时讲授两种性质不同的道德伦理学说——“伦理学(ethics)”和“国民道德论”。1891年,哲学教授井上哲次郎写成《敕语衍义》[11]就是这样一种典型实例。
五、作为“人伦之道”的“伦理”和作为“共同体理法”的“伦理”
井上哲次郎等人引进的西方伦理学在近代日本遭遇了顽强的抵抗。这种抵抗是通过重新诠释“伦理”一词而实现的,概括地看,有两种诠释方法最具代表性。一是被称为儒家保守主义一派的诠释,另一个是和辻哲郎的诠释。
儒家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野中准所著《日本道德原论》一书出版于明治二十一年(1888),是一部为国民(实质是“臣民”)教化而写的书。该书分为“伦理”、“明证”、“国体”、“反省”四大部分,在“伦理”篇中,虽然以“伦理之说/附三亲三纲”、“伦理之基本/附臣下之分”、“伦理的应用”等作为各章的题目,但这里的“伦理”被解释为“人伦之道”,它讨论的理论问题与“伦理学(ethics)”相距甚远。例如,该书“伦理”篇的绪论中写道:“一家一村一郡一县一国之内,必须要建立起组合顺序,互相亲爱、互相和合、以此各安其生。此为人伦之道一日不可或缺之理由”。保守派另一个代表人物元良勇次郎(18581912年)在他编写的伦理学教科书中将“伦理学”定义为“探究人伦之理并研究其实施办法的学问”,这些情况表明研究儒教式“人伦之道(理)”的伦理学已经通过把“伦理”解释为“人伦之理”而建立起来。
在日本近代伦理学(ethics)的发展过程中,和辻伦理学是它所遭遇的另一个强劲对手。和辻哲郎(18891960年)1912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哲学科,作为一名伦理学家,他所建立的伦理学体系独具特色,被冠以“和辻伦理学”之名。
1934年,和辻哲郎以批判西方伦理学为目的,从作为“交往性存在”的“人”的观点出发写成《人间学としての伦理学》一书,开始构建他自己的“人间学”伦理学体系。该书认为,“伦理”一词不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也不是由伦理学这门学问派生出来的概念。它是历史性、社会性现实的体现,是客观的存在。又认为,“伦理这个词是支那(即中国——龚颖注)人创造出来以后传到我国来的,这个词保有着活力依然残存在我们中间。”很显然,和辻哲郎在这里解释的“伦理”是与近代西方伦理学无关的、早应与旧道德一起被扫进历史垃圾箱的那个“正伦理、笃恩义”的“伦理”。和辻哲郎所说的“我们”也不包括那些立志建构近代伦理学的人们,而是指背负着源自中国古代的语言传统和特殊文化的日本人群。可以预见,和辻哲郎下面要进行的工作是要通过重新解释传统的“伦理”一词来建构新的“伦理”的概念。
在《人间学としての伦理学》中,和辻哲郎用解释学的方法进行词义辨析后指出,“伦”有两重含义,一是指人类共同体,同时还指这种共同体的秩序,即“人之道”;“理”是“条理”之意,“伦理”连用时其含义等同于“人伦”。和辻哲郎认为“伦理”就是作为人类共同体的存在根基的道义,他把强调个人的主观道德意识的伦理学(ethics)变成了“人类共同体之理法的伦理学(人伦之理法的学问)”。
1937年开始,和辻哲郎又陆续出版了三卷本《伦理学》,进一步系统地阐述他的上述思想。《伦理学》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与作为“人伦之理法”的伦理学的概念构成相关的基础论部分,二是作为上述理法的实现实体的人类共同体论部分。在这里,国家是最高的共同体形态。三是围绕人类共同体的历史性、地域性展开的论证部分。在1942年出版的《伦理学》中卷,和辻哲郎把“国家”说成是“系统地统一所有共同体”的存在,是他所谓的人类共同体的最高端。和辻伦理学是将“国民道德论”总括在内的国家伦理学。
到了这时,身为东京帝国大学教授的和辻哲郎已经不再讲授“伦理学(ethics)”和“国民道德论”这两种性质不同的道德伦理学说,而是只讲授一种国家伦理学式的教义——作为人类共同体之理法的伦理学(也称为“人伦之理法”的学问)。全日本的哲学教授也都是如此。这种状况一致延续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投降。

 
 
【注释】
[1]参见龚颖论文《“哲学”、“权利”、“真理”在日本的定译及其他》,载于《哲学译丛》2001年第3期。
[2]对森冈健二观点的介绍根据该氏著《改订近代语的成立》(明治书院,1991年)。
[3]冯天瑜:《新语探源——中西日文化互动与近代汉字术语生成》,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54页。
[4]明治十四年(1881),井上哲次郎与另外一些青年学者一起,以英国哲学家弗列冥(Fleming)的《哲学字典》第二版(1858年)为原本,增补了近世的新词而翻译、编辑成了《哲学字汇》(第一版)一书。这是日本近代最早的一部有体系的哲学用语词汇集。明治十七年(1884),该书第二版以《改订增补哲学字汇》的书名由东京的东洋馆刊行;明治四十五年(1912),又以《英独佛和哲学字汇》书名刊印第三版。
[5] 有的学者已经在关注日本近代的“伦理”这一主题,着重研究其走向及特征。本文的关注点在于日本近代伦理学引进、发展及其特征。参见:子安宣邦论文《近代“伦理”概念的形成及其走向》,载《思想》九一二号,20006月。中村春作《江户儒教与近代的“知”》,2002年,鹈鹕社。
[6]井上哲次郎:《伦理新说》,同盟书肆出版明治十六年(1883)版。
[7]井上圆了:《伦理通论》,普及舍出版,明治二十年(1887)。
[8]井上圆了:《伦理通论》,普及舍出版,明治二十年(1887)。
[9] 大西祝:《伦理学》,收入在《大西博士全集》第二卷中,警醒社书店,1903年。《伦理学》是根据作者在18911898年期间在早稻田大学的课堂讲义整理而成的。
[10]《教育敕语》于189010月由明治天皇发布,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教育的根本方针。1948年由日本国会宣布失效。其内容立足于家族式国家观、在以忠孝为核心的儒教德目的基础上,把忠君爱国规定为国民道德的终极目标。
[11]《敕语衍义》是井上哲次郎编写的《教育敕语》解说书。1891年文部省通过检定作为学校教科书印行。在书中,井上把“敕语的主旨”理解为修养“孝悌忠信之德性”、涵养“共同爱国之义心”,对书中各条逐一进行了阐释。该书多次重印,影响极大。
 
(原载:《道德与文明》2008年第1期。录入编辑:中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