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是属人的一项基本探索活动,唯有人才能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人的提问活动展现的是人与生存于其中的生活世界的一种对话关系,是人试图揭示世界以及其自身存在状况的一种求知活动。这种求知活动并非简单地意味着被询问的对象世界向提问者呈现出隐秘性和未知性,而是同时也开显了提问者自身的存在状况的有限性。在任何提问活动中,一方面提问者把对象世界的存在状况作为某种未知的问题呈现出来,另一方面提问者也把自身的存在状况一同询问了出来。因为提问者能够提出什么样的问题,是以他采取何种方式思考自身与周围世界的关系为前提的,他只能提出他力所能及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提问活动本身就是对提问者自身的存在边界的确定。由于提问活动显露了人对世界的存在状况的未知性及其自身存在状况的有限性,因此旨在避免无知的哲学思考往往与提问活动关系密切,可以说人类从事哲学思考首先是以提问活动为出发点的。亚里士多德关于哲学起源于惊异的思想就是对提问活动的一种哲学的自觉,因为惊异导源于无知:人们为了避免无知而对那些令其感到惊异的问题的原因所产生的求知冲动,构成了他们从事哲学思考的原初动力和起点。事实上,西方哲学史上最初的哲学活动就开始于对世界的本原或原因的疑问,由此产生了各种“始基”之说。后来,人们由于认识了比较明显的事物而逐渐探究那些不明显的事物,又开始对那些比较重大却又比较隐秘的事件进一步发生疑问。随着旧疑问的不断解决,新疑问的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不仅人的认识成果日益丰富,而且人的哲学思考能力也进一步得到提升。人类的哲学思考就是这样伴随着提问活动的不断深入而向前发展。
有鉴于此,不少西方哲学家在注重对整个世界的哲学思考的同时,也自觉地对哲学思考藉以实现的提问活动进行哲学反思,有的甚至把提问活动视为一门技艺。最擅长于提问的苏格拉底在寻求事物的定义时,把问答法确立为智慧的“助产术”。亚里士多德在创建其逻辑哲学理论和科学方法论时,更是认识到提问活动的重要性,并且对人所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类型学分析。中世纪神学哲学家阿奎那也十分重视对问题类型的研究。本文旨在阐明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对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的发展,并且揭示其所具有的本体论和知识论意义。
一、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
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有其深厚的古希腊思想渊源。古希腊向来不乏自觉关注人的提问活动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便是其中最早的一位:他不仅使通过对话询问“事物是什么”成为一种探求事物普遍本质或定义的“问答法”,而且把在对话中单纯地通过提问而使对话者自己发现真理性答案的方法视为智慧的“助产术”。柏拉图使乃师的问答法惯例化,并把它从一种朴素的“对话法”发展成为一种更为精致的“辩证法”。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整合了先辈的相关思想,并根据其形而上学形质论构建了一种颇具特色的问题类型论,为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奠定了思想基础。他在建构其逻辑哲学体系时曾经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区分问题的类型,每一种方式都涉及问题的质料和形式两个方面的语义分析,从而使其问题类型论明显呈现出本体论与逻辑学的双重意蕴。
以第一种方式区分问题的类型出现在《论题篇》中。亚里士多德在该书第一卷第四章中首先把问题与命题等同起来,认为两者在数量上相等,可以相互转化。他指出,论证的始点是命题,推理虽然由命题构成,但它涉及的却是问题,需要论证的命题就是问题。一个命题与关于该命题的问题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两者仅仅是表达方式不同而已。“因为如果把问题说成这样:‘两脚行走的动物是人的定义,难道不是?’或者‘动物是人的属,对吧?’那么,它们就成了命题。但是,如果反过来说:‘两脚行走的动物是不是人的定义?’(或者‘动物是不是人的属?’)这样,就成了问题。其他场合也同样如此。可见,问题与命题在数量上是相等的。因为只要变换表达的方式,就能从所有的命题中构造出问题来。”(《论题篇》,101b32-33,见《亚里士多德全集》第1卷)既然命题与问题可以相互转化,那么弄清了命题的逻辑结构也就相应地弄清了问题的形式结构,并可以在此基础上对问题进行分类。在亚里士多德的主谓逻辑中,一切命题都由主词和谓词构成,单独的主词或谓词并不能构成一个或真或假的命题,其中主词涉及的是命题言及的对象,谓词因其表述主词的意义,从而也表述命题所言及的对象的具体内容。这样,谓词在构成命题并对之进行逻辑分析中是起着关键作用的因素。因此,亚里士多德着重通过对命题中的谓词的划分而对问题进行类型学分析。就命题中的谓词表述主词及其所指对象的具体意义与内容而言,他以十范畴对其进行分类。他说:“我们必须区分范畴的种类……它们的数目是十个,即本质、数量、性质、关系、位置、时间、状况、所有、动作、承受。”(同上,103b20-22,见同上)这种以范畴的种类区分问题的类型所采用的是一种本体论标准,即谓词所表述的“存在者”的具体内容与意义。
此外,就谓词表述主词及其所指对象的具体内容与意义的逻辑关系而言,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把命题或问题划分为“特性”(idion)、“定义”(horon)、“种”(genos)、“偶性”(sumbebekos)四类。他说:“所有命题或所有问题所表示的,或是某个种,或是一特性,或是一偶性;因为属差(diaphoran)具有种的属性,应与种处于相同序列。但是,既然在事物的特性中,有的表现本质,有的并不表现本质,那么,就可以把特性区分为上述的两个部分,把表现本质的那个部分称为定义,把剩下的部分按通常所用的术语叫做特性。根据上述,因此很明显,按现在的区分,一共出现了四个要素,即特性、定义、种和偶性。但是,千万不要误以为上述四要素中每一个自身独立的就是一个命题或问题,我们只是说任何命题或问题都要由它们构成。”(同上,101b17-28,见同上)这里,他以四谓词区分问题的类型,所采用的是一种逻辑学标准,即谓词与主词的语义之间的逻辑关系。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在《论题篇》中区分问题的类型是以对主谓词的语义分析为基础的,其中既蕴涵着哲学范畴的意义分析,也包含着四谓词的逻辑分析;前者提供形而上学根据,后者提供形式结构的表达,两者互渗互辅。
以第二种方式区分问题的类型出现在《后分析篇》中。在该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种新的问题类型论。首先,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所探讨的问题的数量与我们所知道的事物的数量是相等的。但是,他没有就两者何以在数量上相等的问题展开进一步论述。其次,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把人所能提出的问题从形式上区分为“事实”、“根据”、“存在”、“本质”四种类型,认为获得了这四类问题的答案也就具有了四种知识。针对各种问题,他说:“它们有四类:事实、根据、存在、本质(是什么)。当我们引入一些词项,探讨这种或那种事物是否如此(例如,太阳是否被遮蔽)时,那么,我们就是在探究事实。证据是:当我们发现太阳确实被遮蔽时,我们的探讨也就告终了。如果我们一开始就知道它是如此,那就不用问它是否被遮蔽了。当我们知道事实后,我们就探讨根据。例如,如果我们知道了太阳被遮蔽和地球运动的关系,我们就要问它们之所以如此的原因。这就是我们提问题的方式。但对于某些研究对象我们还要提出不同种类的问题,例如,半人半马的怪物和神是否存在(在存在的问题上只涉及纯粹的存在,而不涉及这个主体[比方说]是白的或不是白的)。当我们确定它们存在后,我们就进而问它的‘是什么’,例如,神是什么?或者,人是什么?”(《后分析篇》,89b24-36,见《亚里士多德全集》第1卷)这里,亚里士多德重新以“事实”、“根据”、“存在”和“本质”区分问题的类型,所采用的是一种知识论标准,即人在认识过程中从理解一般的事实到把握它的根据与本质的不断深化的认知秩序。但是这种知识论标准本身也有其本体论根据,因为科学知识揭示的是普遍事物自身的本质属性或者与本质相关的特性,揭示它的因果必然联系。最后,亚里士多德对这四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逻辑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事实问题与存在问题归为一类,把根据问题与本质问题归为另一类。他这样做的理由在于确信本体论、知识论与逻辑学之间有着内在一致性,从本体论与知识论角度提出的问题可以从逻辑学上得到相应的说明。亚里士多德认为,每门科学都有其自身的构成三段论的命题或特定问题,在解决问题时都依据证明的本原,通过一系列证明的三段论推出相应的科学结论,从而揭示认知对象的本质属性。关于认知对象的本质属性的知识有两种:一种是就事物的本质自身而言,它是事物成其所“是”的原因或根据,由此形成的是关于事物的原因或根据的知识;另一种是就与本质相关的特性而言的,它由本质派生,由此形成的是关于事实的知识。针对认知对象从本体论和知识论角度提出的问题,表现为从逻辑学角度针对中词提出的问题。关于事物的原因或根据的知识与关于事实的知之间的区分是由中词的性质决定的,“因为中词是原因,是我们一切研究的对象”。(同上,
亚里士多德把从逻辑学角度针对中词所能提出的问题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中词的存在问题;另一类则是关于中词的本质问题。前者是从知识论与本体论角度针对认知对象提出的事实问题和存在问题的逻辑表征;后者则是根据问题和本质问题的逻辑表征。他说:“当我们提出事实或纯粹存在的问题时,我们就是在问事物是否有一个中词。而当我们确定了这种联系是事实或这种主体存在(换言之,确定了主体的在特殊意义上的存在或在一般意义上的存在),并且进一步探讨事实的根据或这主体是什么时,我们就是在问:中词是什么。”(同上,89b37-
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是在其逻辑哲学的总体构架下确立起来的,其中交互运用着本体论与逻辑学的范畴作意义分析,以求为问题类型的形式化提供语义基础,具有浓厚的语义分析的逻辑哲学色彩,体现了分析理性的核心精神。虽然它还不是一种纯形式化的问题类型论,但是它在古希腊哲学史上具有开其端的原创性意义。
二、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问题类型论的革新
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直接来源于亚里士多德,但是他并非简单地接受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而对其进行了一番改造和创新,把它向更加形式化的方向作了推进。阿奎那认识到亚里士多德的《后分析篇》比《论题篇》的问题类型论更抓住了问题的形式这一关键,初步具备了一种更加形式化的问题类型论的基本架构。因此,他主要采用了《后分析篇》中的问题类型论架构,而把《论题篇》对问题的语义逻辑分析整合到这个基本架构中,以“六经注我”的方式对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进行创造性的解释与发挥,使其成为一种更行之有效的获取科学知识的方法论。
在评注《后分析篇》时,阿奎那赞同亚里士多德关于问题的数量与在科学上被认知的事物的数量相等的观点。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就此展开进一步论述,而是阿奎那提出了自己的论证。他指出,我们所探讨的问题的数量与我们所知道的事物的数量是相等的,其理由就在于科学是经由证明而获得的知识,而我们先前不曾知道的那些事物正是我们必须通过证明寻求关于它们的知识的那些事物,因为我们形成问题正是针对我们所不知道的事物而言的。因此,可以得出我们所探讨的事物在数量上等于我们经由科学所认知的事物之结论。他还明确地赞同亚里士多德把问题或者可询问的东西划分为“事实”(quia)、“为什么”(propter quid)、“是否存在”(si est)、“是什么”(quid est)四种类型。他说:“凡是在科学上可问的和可知的东西都能被归为这四类。”(Aquinas, 1970, lect. 1)他认为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这四种问题类型具有形式化的意义,提供了问题类型论的基本架构。他把亚里士多德在《论题篇》中按照主谓词的语义逻辑关系以四谓词对问题的进行的分类整合在这个基本架构中,视之为对《后分析篇》中的“事实”问题的再划分。因为他认为亚里士多德在《论题篇》中关心的是辩证地论辩问题,而辩证地论辩主要是从语义分析的角度澄清命题或问题所涉及的事实情况之真假。但是,《后分析篇》探讨的中心课题是作为一种科学方法的证明,因为一切科学知识都是被证明的知识,而证明是科学知识体系的逻辑基础,它本身超越了作为“辩证法”的语义分析,具有更高程度的形式化要求。
为了建立更加形式化的问题类型论,阿奎那在其《亚里士多德〈后分析篇〉评注》中重新按照命题的形成方式,把“事实”、“为什么”、“是否存在”、“是什么”四类问题又进一步划归为“简单问题”(quaestio simplex)与“复合问题”(quaestio composita)两大类,并对其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与解释。他特别提醒,之所以按照命题的形成方式进行归类,是因为科学瞄准的仅仅是真理,而真理只有通过命题才能被意指。因此,只有命题在科学上才是可知的和可问的。命题是以两种方式形成的:一种方式是由一个名词加上一个没有同位语的动词构成,例如,当我们说“人存在(是)”时,这个命题就是由名词(“人”)加上一个没有同位语的动词(“存在[是]”)构成的;另一种方式则是在第一种方式的基础上再加入第三个词项,例如,当我们说“人是白的”时,这个命题就是由在“人存在(是)”这一命题的基础上再加入第三个词项(“白的”)构成的。“因此,我们所形成的问题或者能被归为第一类命题,以便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一个简单问题;或者能被归为第二类,于是在某种程度上问题将是复合的或者在数量上谓述的,即,因为问题涉及两个词项结合在一起。”(同上)如果根据命题的形成方式考察《后分析篇》中提出的四种问题类型,便可以知道“是否存在”的问题和“是什么”的问题都是以第一种方式形成的,因而它们同属于简单问题;但是,“事实”的问题和“为什么”的问题则是以第二种方式形成的,因而它们同属于复合问题。由此可见,阿奎那根据命题的形成方式对《后分析篇》中的四种问题类型以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进行的再区分,旨在从问题本身的形式结构上分别彰显存在问题与本质问题的相关性、事实问题与根据问题的相关性。这一点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评注》中得到了更加清楚的表达。阿奎那在该书中明确地指出,可以询问的问题有四类:(1)它是否存在(an est)?(2)它是什么(quid est)?(3)它是否如此这般的事实(quia est)?(4)它为什么是如此(propter quid)?在这四类问题中,他首先修正了亚里士多德关于本质问题与原因问题是相同的观点。在他看来,虽然“它是什么”的问题与“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基本相符”,但是两者毕竟是“不同的”,因为知道一物“是什么”并不等于知道它为什么是如此。因此,“它是什么”的问题与“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事实上是相分离的。基于这一认识,阿奎那对《后分析篇》中的四种问题类型重新作出了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分类,并且特别强调各类中的两个问题之间的相关性。他说:“正如‘它是什么’的问题与‘它是否存在’的问题相关联;同样地,‘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与‘它是否如此’的问题相关联。”(Aquinas, 1995, lect. 17, n. 1651)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问题类型论的革新由此可见一斑。
阿奎那并非随意地修正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而是提供了具有科学方法论意义的逻辑解释。既然一切科学都是经由证明而获得的知识,那么证明作为一种科学方法便是建构科学知识体系的逻辑基础和基本手段。因此,阿奎那从证明的角度去考量《后分析篇》中的四种问题类型。他认为,存在问题与本质问题作为具有相关性的同一类型问题,其理由在于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对后者的回答则是证明前者的手段;事实问题与根据问题作为具有相关性的同一类型问题,也是因为同样的理由。他说:“正如‘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与‘它是否如此’的问题相关联;同样地,‘它是什么’的问题与‘它是否存在’的问题相关联。因为‘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寻求证明‘它是如此’的手段,例如,月球受遮蔽;同样地,‘它是什么’的问题寻求证明‘它存在’的手段。”(ibid, 1975, Ch. 50)诚然,针对某物而言,询问“它是什么”的问题必须以它存在为前提和基础;如果它根本就不存在,那么询问“它是什么”就毫无意义,因为不存在的东西什么也不是。因此,对“它是什么”的问题的回答是证明“它存在”的手段。同样,询问“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也必须有一些东西作为前提和基础是明显的,而有一些东西则是不明显的,需要对之进一步加以探究。当人们询问“为什么”这个问题时,从逻辑上讲所询问的是为什么一物是另一物的谓词,而不是询问为什么一物是它自己的谓词。因此,当询问“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时,“它是如此”这一事实作为前提和基础必须是明显的;此外,由于“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与“它是什么”的问题瞄准同一点,因此“它存在”的事实作为前提和基础也必须是明显的。也就是说,当询问“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时,必须以“它是如此”和“它存在”两件事实作为明显的前提和基础,对“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的回答是证明“它是如此”的直接手段,同时也是证明“它存在”的间接手段。如果没有前两件事实作为前提和基础,那么询问“它为什么是如此”的问题就毫无意义了。
综上所述,虽然阿奎那是以亚里士多德在《后分析篇》中的问题类型论作为基本架构,但是无论就形式还是就思想内容而言,他都对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进行了创造性的转换与革新,为具有科学方法论特质的问题类型论重新奠定了理论基础,因而从根本上超越了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
三、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的本体论与知识论意义
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充分彰显出问题类型论作为科学方法论的理论品质,我们可以从本体论和知识论两个维度来剖析它所具有的重要理论意义。
就本体论维度而言,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标志着其形而上学本体论从传统的本质中心主义转向存在中心主义的新阶段。阿奎那之所以能超越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归根到底取决于他们的问题类型论的本体论基础不同:亚里士多德以本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作为其问题类型论的基础,阿奎那则是以存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作为其问题类型论的基础。古希腊形而上学对作为本体论核心范畴to on的理解是以ousia为其中心意义的。从柏拉图的理念论到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虽然他们各自的理论样态有所不同,但本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却是他们共有的精神素质和内核。虽然亚里士多德早期在《范畴篇》中把表示具体事物的“这一个”(tode ti)理解为“第一本体”(ousia prote),但是他晚期在《形而上学》中则把形式、定义所表达的对象、事物的“是什么”(ti estin)等视为第一本体,这反映出本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作为古希腊形而上学的精神素质和内核是难以消解的,其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它不仅导致了普遍本质与个别现象的区分,而且也导致了以普遍本质为个别现象的原因或根据的观念。亚里士多德区分“是什么”(ti estin)与“这一个”(rode ti)就是本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的一个表征。本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思维方式决定了在问题类型论上必然把“是否存在”、“怎样存在”这一类问题与“是什么”、“何以是”这一类问题区分开来。
古希腊本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传统经过波埃修的拉丁化努力得到进一步强化与积淀,并为中世纪哲学家们所继承。波埃修对“是”(esse)与“是这个”(id quod est)的区分,也是以表达本质的形式为中心而作出的普遍本质与个别现象之间的区分。此后,以拉波里的吉尔伯特(Gibert de
但是,阿奎那敏锐地认识到本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遮蔽了to on范畴中所蕴含的存在意义,认为它以本质代替存在,无法拯救现象世界。为了克服本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容易造成脱离现象世界的缺陷,必须开显to on范畴中所蕴含的存在意义。因此,在诠释波埃修对esse与id quod est的区分时,阿奎那把对to on范畴的中心意义的理解从本质转向了存在。他不像波埃修在“本质”(essentia)或“形式”(forma)的意义上去理解esse,而是把esse诠释为“存在的活动”或者“存在的现实”(actum essendi),使得对to on范畴的中心意义的理解从ousia转向to einai,从而把存在与本质区分开来。不仅如此,他还赋予存在对本质或形式的优先性,正如他所说:“esse乃一切事物的现实性,甚至是形式本身的现实性”。(Aquinas, 1948, q. 4, a. 1, ad. 3)这种存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思维方式决定了在问题类型论上必然把“是否存在”、“是什么”这一类问题与“怎样存在”、“何以是”这一类问题区分开来,因为每一类问题都以存在与本质的区分为基础,同时又凸显存在对于本质的优先性。根据这种以存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为基础的问题类型论,阿奎那对quod est与quo est作出了不同于中世纪哲学家们的传统解释。在他看来,quod est是回答对象“是否存在”、“是什么”这一类问题的概念,它表示存在与本质共同构成的个别事物,而不仅仅表示个别事物的存在状况;quo est则是回答“怎样存在”、“何以是”这一类问题的概念,它表示决定个别事物的存在样式与本质的原因,而不仅仅表示决定个别事物本质的形式。由此观之,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问题类型论的革新与超越并非简单地意味着仅仅在科学方法论上进行细枝末节的修补与完善,而是更加深入地标志着其形而上学的本体论基础完成了从本质中心主义向存在中心主义的历史性转变,为推动形而上学的本体论的发展开启了全新的方向。
就知识论维度而言,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比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更加符合人类认知活动的实际,更加有助于对科学知识的经验诠释和方法论补充。虽然阿奎那和亚里士多德在知识论上都强调知识始于经验这一基本原则,但是由于他们的形而上学本体论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导致他们在落实科学知识的经验基础时出现了方法论上的巨大差异,他们的问题类型论之不同正是这种方法论差异的具体表现。亚里士多德以本质中心主义作为其问题类型论的本体论基础,由于本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立足于抽象的本质世界,忽视具体的现象世界,因此它无法真正建立起能够沟通形而上的本质世界与形而下的现象世界的知识论桥梁,不能使本质世界的知识彻底落实到现象世界的经验基础之上。在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中,存在问题与事实问题作为具有同质性的一方,所关涉的是现象世界,属于经验问题,需要通过观察与实验进行回答;然而,本质问题与根据问题作为同质性的另一方,所关涉的则是本质世界,属于理解问题,需要通过理智的领悟进行回答。由于这两类问题之间缺乏内在关联,对现象世界的追问与对本质世界的追问实际上是彼此分离甚或相互对立的,因此这种问题类型论无法对经验的特殊性与理解的普遍性之间的内在关联提出令人信服的方法论解释,无助于承担起使本质世界的普遍知识落实到现象世界的具体经验基础上的任务。
阿奎那深刻地洞察到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的方法论缺陷,因此他以存在中心主义取代本质中心主义作为其问题类型论的本体论基础。由于存在中心主义的本体论立足于具体的现象世界,遵循从形而下的现象世界通过理智的抽象活动上升到形而上的本质世界的知识论进路,因此它能够使本质世界的普遍知识奠定在现象世界的具体经验基础上。在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中,“是否存在”的问题与“是什么”的问题是具有相关性的一类问题,而“怎样存在”的问题与“何以是”的问题则是具有相关性的另一类问题。这两类问题之间的不同只是简单与复合的差别,而不是彼此分离或对立,因为复合问题以简单问题为基础。不仅如此,在每一类问题中都相对区分了存在与本质,并以存在知识作为本质知识的基础和前提,因为对存在的追问与对本质的追问只是认识事物的两种不同的问题形式,并不意味着对存在的认识与对本质的认识是毫无关联甚或彼此对立的。相反,阿奎那认为存在是理智的第一对象,本质知识建立在存在知识的基础上,正如他所说:“应该注意到我们不可能知道一物存在而又没有以某种方式知道它是什么,不管是完美的或至少是含混的。”(Aquinas, 1986, q. 6, a. 3)由此可见,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克服了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固有的方法论缺陷,更加有助于揭示本质世界的普遍知识与现象世界的经验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使科学知识牢固地奠定在经验基础之上。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全集》,1997年,苗力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Aquinas, 1948, Summa Theologica, I, tran. by the Fathers of the English
[3]Aquinas, 1970, Commentary on the Posterior Analytics of Aristotle, II, tran. by F. R. Larcher, O. P. College of Santa Fe.
[4]Aquinas, 1975, Summa contra gentiles, Book 3, translation with an introduction and notes by V. J. Bourke, Notre Dame,
[5]Aquinas, 1986, The Division and Methods of the Science, Questions V and VI of his Commentary on the De Trinitate of Boethius,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notes by A. Maurer, 4th rev. ed, Toronto: Pontifical Institute of Mediaeval Studies.
[6]Aquinas, 1995, Commentary on Aristotle's Metaphysics, VII, translation and introduction by J. P. Rowan, Notre Dame, Indiana: Dumb ox Books.
(原载《哲学研究》2013年3期。录入编辑: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