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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文华】康有为的保皇情结及伦理维度

一、问题的缘起
 
衣俊卿博士在他的《现代化与文化阻滞力》一书中阐释了“启蒙自我循环”问题,认为从新儒学的复兴、后现代主义的兴起、大众文化的自律等现象的分析,我们清楚地看到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知识分子的“启蒙自我循环”的心态和心路历程。所谓中国知识分子的“启蒙的自我循环”是指这样的事实:从呼唤现代性到批判现代性,在西方发达国家不是一个独立的理论推演过程,而是与现实的历史进程紧密交织在一起的现实的思想历程;而在中国,这是一个没有现实历史进程做依托的知识群体的心路历程。[1]衣俊卿博士还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知识分子的“启蒙自我循环”现象出现的原因作了分析,认为这种铲不掉、摆不脱的文化基因(即现代性所遭遇的中国社会内在的深层的文化阻滞力、异乎寻常顽固的文化保守力量、我们很难铲除的文化基因和甩不掉的传统尾巴)耗尽了许多文化启蒙者的热情,把许多胡适们从文化激进主义者又拉回到文化保守主义的路线上。[2]
衣俊卿博士所揭示的“启蒙自我循环”现象在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上是存在的,如梁启超、严复、章太炎等都很典型,但不具有普遍性,构不成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知识群体的心路历程,也就是说,“启蒙自我循环”仅仅是一种现象,而不是规律。不用说作为文化民族主义者的梁漱溟、熊十力、冯友兰、贺麟等一大批知识群体没有过“启蒙自我循环”的经历,即使是思想启蒙家们也不都有“启蒙自我循环”的经历,如衣俊卿博士认为胡适“回到文化保守主义的路线上”的观点就值得商榷。胡适虽然被陈序经“开除”出“全盘西化派”之列,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能够与西方近代文化接轨的东西比较重视,如墨家、名家的科学精神和逻辑思想,又如清代学者的治学方法,等,晚年也专注研究神秀和尚、《水经注》等古代人物和典籍,甚至提出“容忍是自由的根本”[3]等观点,但他文化自由主义的基本立场(对以儒家为核心的传统思想文化的激烈批判,对科学、民主、自由、个性的张扬,等)始终没有太大变化,是一位为中国科学民主呐喊、操劳一生的自由主义领袖人物。换句话说,他并没有“回到文化保守主义的路线上”,所以用胡适作为“启蒙自我循环”的代表不一定恰当。再比如康有为,传统的观点认为,戊戌变法前后的康有为有着明显的变化,由维新派转变成了守旧派,好像走了一条“启蒙自我循环”的道路。其实认真分析一下,戊戌变法前后康有为的变化是有的,但未变的东西更多,有些是始终一贯的,用“启蒙自我循环”谈康有为似乎也值得商榷。
二、戊戌变法前后的变化
康有为戊戌变法前后的变化是有的。胡适1919年在《新思潮的意义》中指出,“二十年前,康有为是洪水猛兽般的维新党,现在康有为变成老古董了。”[4]胡适指明了康有为戊戌维新时期是“维新派”, 戊戌维新后则是“守旧派”了。汤志钧也认为:“康有为是在近代中国起过进步作用的历史人物,也是后来走向反面的代表人物。”[5]康有为戊戌变法前后的主要变化是由变法维新到反对民主革命,由利用孔子到崇奉孔教。
1、由变法维新到反对民主革命
戊戌变法虽然是一次失败的运动,但其对中国历史发展的进步意义是明显的。梁启超云:“戊戌维新,虽时日极短,现效极少,而实二十世纪新中国史开宗明义第一章也。……然则戊戌之役,为败乎?为成乎?君子曰成也。戊戌之可贵,在精神耳!”[6]充分肯定了戊戌维新在近代中国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以及创新的可贵精神。
作为戊戌维新运动的领袖人物之一,康有为在多方面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被梁启超称之为“先时之人物”。在梁启超看来,“有应时之人物,有先时之人物……应时之人物者,时势所造之英雄,先时之人物者,造时势之英雄也”、,“先生者,先时之人物也。如鸡之鸣,先于群动,如长庚之出,先于群星,故人多不闻之不见之,且其性质亦有实不宜于现实者乎?以故动辄得咎,举国皆敌,无他,出世太早而已。”[7]认为康有为是造时势的英雄,但其命运多舛。
康有为维新变法思想的哲学根基是进化论。从现有资料来看,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康有为的进化论思想受到过严复的影响,但康有为接触西学较早是事实。1897年,22岁的康有为“得《西国近事汇编》、李口《环游地球新录》,及西书数种览之。薄游香港,览西人宫室之瑰丽,道路之整洁,巡捕之严密,乃始知西人治国有法度,不得以古旧夷狄视之。乃复阅《海国图志》、《瀛寰志略》等书,购地球图,渐收西学之书,为讲西学之基矣。”[8]梁启超认为,主进化论是康有为哲学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之一:
先生之哲学,进化派哲学也。中国数千年学术之大体,大抵皆取保守主义,以为文明世界,在于古时,日趋而日下,先生独发明春秋三世之义,以为文明世界,在于他日,日进而日盛。盖中国有创意言进化学者,以此为嚆矢焉。先生于中国史学,用力最深,心得最多,故常以史学言进化之理。[9]
指明康有为哲学是“进化派哲学”,其特点是“以史学言进化之理”,所以发明了“公羊三世”的进化史观,认为人类社会普遍的进化程序是由“据乱世”到“升平世”(小康),继而到“太平世”(大同),从而为维新变法提供合理性证明。
康有为维新变法思想的突出特点是主张“全变”。据康有为自己说,1898年:
二十八早入朝房,……上问年岁出身毕,吾即言:“四夷交迫,分割洊至,覆亡无日。”上即言:“皆守旧者致之耳。”吾即称:“上之圣明,洞悉病源,既知病源,则药即在此,既知守旧之致祸败,则非尽变旧法与之维新不能自强。”上言:“今日诚非变法不可。”吾言:“近岁非不言变法,然少变不全变,举其一而不改其二,连类并败,必至无功。”吾乃曰:“今数十年诸臣所言变法者,率皆略变其一端,而未尝筹集全体。又所谓变法者,须自制度法律先为改定,乃谓之变法。今所言变者,是变事耳,非变法也。臣请皇上变法,须先统筹全局而全变之,又请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乃有益也。”上以为然。”[10]
康有为主张“尽变旧法”、“统筹全局而全变之”,经济上要保护和发展民族工商业,政治上要逐步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文化教育方面要废八股,建立西式学堂等。
应当说,康有为的维新变法思想及其实践是符合当时中国历史发展趋势的,为中国的现代化事业作出了自己的应有贡献。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场前无古人的运动最终归于失败。此后,康有为走上了反对民主革命的道路。
189810月,康有为抵日,与梁启超住在一起。孙中山、陈少白曾托日本友人向康有为示意,被康有为拒绝,理由是自己奉有光绪皇帝的密诏。孙中山又通过日本人的关系,组织一次孙、陈、康、梁的会谈,康有为未到会。孙中山复派陈少白游说,康有为说:“今上圣明,必有复辟之一日,余受恩深重,无论如何不能忘记,惟有鞠躬尽瘁,力谋起兵勤王,脱其禁锢瀛台之厄,其他非余所致。”[11]拒绝和革命派合作。1902年春天,康有为发表《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从多方面阐释了他反对革命的理由:首先,从欧美的经验来看,革命会带来灾难:
今欧、美各国,所以致富强,人民所以得自主,穷其治法,不过行立宪法、定君民之权而止,为治法之极则。……统计欧洲十六国,除法国一国为革命,实与俄之一国为专制者同,皆欧洲特别之情。其余十余国,无非定宪法者,无有行革命者。然法倡革命,大乱八十年,流血数百万……[12]
认为多数欧洲国家走的是立宪的道路,这是“治法之极则”,只有法国走的是革命的道路,其结果是“大乱八十年,流血数百万”。欧洲的正反面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其次,革命不适合中国国情:
若我中国万里地方之大,四万万人民之众,五千年国俗之旧,不独与美迥绝不同,即较于法亦过之绝远。以中国之政俗人心,一旦乃欲超跃而直入民主之世界,如台高三丈,不假梯级而欲登之;河广十寻,不假舟筏而欲渡之,其必不成而堕溺,乃必然也。[13]
认为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地大人多,传统悠久,其政俗人心不同于美国和法国。如果直接进入民主世界,必然遭到失败。再次,社会政治制度的发展只能循序而进,不可跨越:
盖今日由小康而大同,由君主而至民主,正当过渡之世,孔子所谓升平之世也(升平则立宪法,定君民之权之世也——康有为自己的界定),万无一跃超飞之理。凡君主专制、立宪、民主三法,必当一一循序行之,若紊其序,则必大乱……中国则由君主专制,必须历立宪君主,乃可至革命民主也。[14]
指出社会历史的发展有铁的定律或不可改变的程序,违背了这些固定程序就会出问题。辛亥革命之后,康有为把社会的动荡等帐都算在革命的头上,并先后发表《共和政体论》、《救亡论》、《中华救国论》等文章,依然坚持反对民主共和制度,并于1917年,拥戴溥仪复辟,为国人所唾弃。
2、由利用孔子到崇奉孔教
从康有为的言论看,他一直是尊孔的,但戊戌变法前后的尊孔是不一样的。戊戌变法前的尊孔是拉大旗,做虎皮,打着孔子的旗号反孔子,打着儒学的旗号反儒学,实际贩卖的是融入了西方近代价值理念的自家货色,目的是为维新变法提供历史和理论依据。而戊戌变法后的尊孔则是真的尊孔,是试图用儒家的传统价值理念对抗民主革命的观念,用孔教统一国人的思想,借以通过复辟帝制来实现他君主立宪的政治梦想。总的来讲,康有为戊戌变法前的尊孔是进步的,戊戌变法后的尊孔则是落后的。
康有为戊戌变法前的尊孔是在“保教”、“孔教复原”的名义下展开的。“康有为所讲的孔教,乃是经过他改造、赋予了新内容的孔教。康有为对孔教的改造,不是直接批评孔子,而是否定后世的儒学。”[15]康有为对孔子和儒学的改造主要体现在《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等著作中。1891年出版的《新学伪经考》把儒家的古文经说成是刘歆伪造出来的,不是儒家的真经,而是所谓的“新学伪经”。康有为的观点在当时引起很大的震动,据他自己所说,1894年,“给事中余晋珊劾吾惑世诬民,非圣无法,同少正卯,圣世不容,请焚《新学伪经考》,而禁粤士从学。”[16]既然被人们信奉多年的儒家古文经都是伪经,那么人们通过什么文献才能够了解真实的孔子之道呢?康有为认为真实的孔子之道主要体现在《易》与《春秋》中,《易》所讲的“变易”、《春秋》所讲的“改制”就是孔学的真精神。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考》又把孔子说成“改制教主”、民主政治家等。总之,“康有为实际上以‘孔教复原’为名,行儒学变革、改造之实。经他‘复原’的并不是孔学的原貌、真貌,而是他所要建立的新儒学,所要倡导的新思想。……所谓‘孔教复原’,乃是康有为进行文化批判与重构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手段,简言之即是存其名、荣其名而变其实。在具体操作上则是以儒经反儒经,以孔子反孔子。”[17]因此,康有为戊戌变法前的尊孔实际是反孔,是为引进西学、推进维新变法制造历史和理论依据。
康有为戊戌变法后的尊孔更多地是回到了“卫道”的层面上。他在1912年发表的《孔教会序一》中对孔教的功能进行了夸张性的描述:“中国数千年来奉为国教者,孔子也。大哉孔子之道,配天地,本神明,育万物,四通六辟,其道无乎不在。”在孔教的教化下,中国两千年来“学校遍都邑,教化入妇孺,人识孝弟忠信之风,家知礼义廉耻之化,故不立辩护士,法律虚设而不下逮,但道以德、齐以礼,而中国能晏然一统……”[18]1913年发表的《中国学会报题词》中,康有为把孔教说成“国魂”:“夫所谓中国之国魂者何?曰孔子之教而已。”然而,这种“国魂”当下却丢失了:“自共和以来,教化衰息,纲纪扫荡,……礼俗变易,盖自羲、轩、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化,一旦而尽”。[19]在这种背景下,康有为极力呼吁“立孔教为国教”,“欲治人心,定风俗,必宜遍立孔教会”[20],通过教育光大孔子之道,规范民众的言行,以此来保存国魂,如他在《中国学会报题词》中所说:“登极而号呼曰,皋我国魂兮,盍归乎来,则吾教化、纪纲、道揆、法守、礼俗、人心,保存其命兮,勿妄革之兮。”[21]反对盲目地革除孔教,主张保存国魂。那么,康有为此时所说的孔教与戊戌变法前所说的孔教是一回事吗?从康有为的言论中可以看出,他后期所说的孔教也包含前期所说孔教的一些内容,如变易、改制等,但主要的是传统的伦理纲常和价值理念,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仁臣忠、夫义妇顺,朋友有信”等,并认为道德无新旧中外之分,“嗟夫!仁义礼智忠信廉耻,岂有新旧者哉?”[22]康有为戊戌变法后“立孔教为国教”的主张遭到了多数人的反对,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陈独秀、李大钊对此就有过揭露和批判。陈独秀1916121在《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中说:“先生前致总统总理书,以孔教与婆、佛、耶、回并论,且主张以‘孔子为大教,编入宪法’,是明明以孔教为宗教之教,而欲尊为国教矣。”[23]李大钊揭露了孔教与帝制的密切关系。在1919126发表的《乡愿与大盗》中,李大钊指出,中国的历史就是乡愿与大盗结合的历史。大盗不结合乡愿,作不成皇帝;乡愿不结合大盗,作不成圣人。所以皇帝是大盗的代表,圣人是乡愿的代表。皇帝和圣人密切关联。在1919105的《圣人与皇帝》中,李大钊进一步指出,皇帝和圣人的密切关系即使到了现在也是如此。“洪宪皇帝出现以前,先有尊孔祭天的事;南海圣人与辫子大帅同时来京,就发生皇帝回任的事。”[24]陈独秀与李大钊一样,都认为孔教和帝制关系密切。在192312月发表的《孔圣人又要走运了》一文中,陈独秀指出,戊戌政变后,反动政治与尊孔运动一时并起;袁世凯要做皇帝,同时尊孔祀天也闹的很起劲。每逢中国政治反动一次,孔圣人便走运一次,可见反动势力和孔圣人本是一家眷属。他还在19244月发表的《三位一体的国故、孔教、帝制》一文中说:“国故、孔教、帝制,本来是三位一体,叶德辉、康有为都是这三位一体之代表。”[25]揭露了孔教和帝制的联系,也批判了康有为晚年的保守性。
三、保皇情节及伦理维度
如上所述,康有为戊戌变法前后的言行有所变化,但本质未变,除了一贯坚持的改良主义政治主张外,给人们印象最深的是他的保皇情结。可以说,康有为的保皇情结是他一切言行的主动力,本身包含着不少伦理意味,值得我们探讨。
对于康有为的未变,不少学者都承认这一点。胡适1919年在《新思潮的意义》中指出,“康有为并不曾变换。估价的人变了,故他的价值也跟着变了。”[26]胡适这里用“重新估价一切价值”来解释“评判的态度”,并强调了价值的主观性,但承认康有为并不曾变换。汤志钧认为:“贯穿康有为的政治思想停滞不前的,主要是改良主义。它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革命高潮未曾掀起以前,反映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有其重要贡献;但等到资产阶级革命运动迅速开展,他的思想仍旧停留在原位上,就成为历史的障碍,并且一天天地沉沦下去。”[27]这是说康有为的政治主张不曾变化,只是历史的情境已经变化,而他仍原地踏步。一种观点在一种历史情境下是进步的,在另一种历史情境下可能就是落后的。康有为的观点就是这样。蒋国保认为:“将康有为的一生分为前后期,其实只是今人根据是否适应历史发展这个原则而对他的政治生涯作出的价值评判。然而,对康有为来说,无论是前期的先进还是后期的落后,都是基于同样的政治立场,前后期并无本质上的不同。……他的一生很难从思想上分出前后期。”[28]诸上论说都说明了康有为戊戌变法前后的政治立场、思想观念在本质上是没有变化的,尤为突出的是他的保皇情结。
从康有为的言论中可以看出,他本人一生对光绪帝非常尊崇,对皇上在戊戌变法中的行为作了充分的肯定。第一,皇上在极其艰难的境遇下决定变法维新,表现出一种坚毅的品性,如康有为所说:“百事皆如此,上扼于西后,下扼于顽臣,变法之难如此。及命下之日,欢声雷动,去千年之弊政,非皇上之圣武,岂能若此之刚断乎?”[29]在西后、顽臣阻挠的情况下,皇上克服困难,毅然变法,表现出“刚断”的一面。第二,皇上在处理一些问题上比较稳妥,如“时王先谦、欧阳节吾在湘猖獗,大攻新党新政,学会学堂一切皆败,于是草折交杨漪川奏请奖励陈宝箴。上深别黑白,严责湖南旧党,仍奖陈宝箴认真整饬,楚事乃怡然。非圣明洞烛万里,何能如是。”[30]赞扬皇上“深别黑白”、“洞烛万里”。第三,皇上在广开言路期间,甚至能够容忍攻击自己的人,表明皇上有开阔的心怀。据康有为所言:“又有诋上‘变乱祖法,自称开创,置祖宗于何地者’,枢臣欲罪之,上亦为当广开言路之时,不必有所谴责而塞之,其宽大求言如此。”[3]1第四,康有为多次对皇上戊戌变法的功劳进行赞颂:
伏维圣主,天锡智勇,爱民忧国,变法维新,此夏少康、周宣王未有之英姿,而魏文帝、唐太宗未赌之盛业也。夫以中国万端积弊之大如此,二千年腐败之厚如彼,苟非神武命世如我皇上者,岂能摧陷廓清而变革者乎?[32]
扫二千年之积弊,政厉雷霆;顺四万万之人心,令如流水。书朝上而电夕下,国虽旧而命维新,百日变政,万汇昭苏,举国更始以改观,外人动色而出悚听。[33]
海外商民,向受外人欺侮,自皇上变政,外人即不欺凌。此商民等所以欢欣鼓舞而感戴我皇上也。[34]
康有为对戊戌变法的作用以及光绪帝的评价显然具有夸张的成分,但却表明了康有为对皇上的无比尊崇和爱戴。
康有为之所以对皇上无比尊崇和拥戴,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感谢皇上对他的知遇之恩,保护之情。在戊戌变法之前和期间,康有为曾经提出过许多变法的主张和建议,帮助光绪帝出谋划策,深得皇上赏识。如:“上以皆日本施行有效者,阅之甚喜,自官制财政宪法海陆军,经营新疆,合满汉教男女,改元迁都,农工商矿各事,上皆深然之。”[35]康有为提倡变法,触动了不少人的既得利益,遭到守旧人士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光绪帝曾经保护国他。如康有为自己所说,“其折诬甚,非上之明,吾不免久矣。”[36]康有为还经常提到在百日维新出现危机时皇上给他们的诏书,“皇上无明诏、密诏之敦促,迟迟出京必死”,[37]“窃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由军机章京杨锐面带朱谕,以变法触忤太后位几不保,嘱臣等妥速密筹,设法相救。[38]臣即予杨锐、刘光第、林旭、谭嗣同等,捧诏彷徨,相持痛哭,日夜密筹,冒死设法,冀图补救。事未及就,八月初二日奉上谕,摧臣迅出上海,并由军机章京杨锐面带朱谕,宣达圣衷,令臣出外国求救,嘉臣热肠具忠爱,戒臣爱惜身体善自调摄;期臣共建大业重效驰驱。[39][40]看到皇上的诏书,康有为非常感动:“臣伏读流涕,不知所云。……乃皇上恭当危险,事变仓皇,犹迂圣慈,睊睊垂念,委曲保全,令速回避,殷殷爱挚,谊若家人。臣感激至极,灰骨难报。”[4]1这表明康有为对光绪帝有着很深厚的君臣之情、同志(维新变法的共同志向—笔者注)之情、个人之情。
正因为如此,康有为流落时也经常惦念皇上的安危乃至生活起居,“时闻弑上,……痛不欲生,即欲为蹈海计。即口占一绝句:‘忽洒龙翳太阴,紫微光掩帝星沉。孤臣辜负传衣带,碧海青天夜夜心。’”[42]听到皇上被杀的传闻,康有为曾痛不欲生。康有为还痛斥了光绪帝在被幽禁时所遭受的种种折磨,“今将其废后之惨开列:一皇上圣躬本健,乃污谓其有病,征天下医生,欲毒弑之(因畏外国相视,未敢遽行)。一囚禁于瀛台一岛中,不得见人,与罪犯等。一逐戮皇上亲臣,及杀近侍十余人。一以火钳烧灼皇上足骨。……堂堂天子受此苛刻,能无发指。”[43]表达了对光绪帝的怜悯和同情。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为实现让光绪帝复辟的愿望而四处奔波,不辞辛劳。在《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中,康有为作救圣主歌云:
我皇上之仁圣兮,舍身变法以救民。维百日之新政兮冠千古而耸万国人;痛奸贼之篡废兮,尽撤新政而守旧。日卖地而卖民兮,嗟吾四万万人其将为奴绝种而罔后;哀瀛台之幽囚兮,渺海波之浩隔。痛衣带诏之求救兮,伊中外而求索。望黄种忠爱之壮士兮,思舍身救民之恩泽。共洒血以救圣主兮,乃可以新吾国;皇上之不变法兮,可以不废。皇上之救民兮,遂丧宝位。皇上之舍身为我民兮,胡不陨涕;皇上之不复位兮,中国必亡。皇上之复位兮,大地莫强。同志洒血而愤起兮,誓光复夫我皇。44
表达了希望皇上复位的坚定决心。光绪帝驾崩之时,康有为哀思成病。1921年,“先君自沪来杭,道过戏园,有告以今夕演《光绪痛史》者,下车观之,适扮演出场戏,成十六绝。”其一云:“君臣鱼水庶明良,戊戌维新事可伤……”[45]1927年,收到溥仪“御笔‘岳峙渊清’四字匾额一幅,玉如意一柄,贺先君七十寿辰,感慨万千,乃写谢恩折”,“臣喜舞忭蹈,当即恭设香案,望北叩谢天恩”。[46]充分展示了康有为一生不渝的保皇情结。
康有为的保皇情结从伦理维度分析主要是真诚的感恩心理和传统的忠君观念。
感恩、报恩是中国传统的价值理念之一,“知报是指对他人的恩德、友情、支援、帮助应作积极的回应、报答,这便是人们常说的知恩图报、有恩必报。作为人类道德生活的重要原则和机制,知报是处理人际关系必不可少的美德,它对增进人际关系的温馨、和谐具有重要意义。”[47]早在《诗经.大雅.抑》中,就有“投桃报李”的说法,人们常说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则是更高要求的知报。“中国古人重孝,重要的原因是为了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中国古人重忠,则是为了报答君恩。……此外,古人尊师,是为了报答师长的教导、启蒙、栽培、提携之恩”,[48]等等。因此,报恩是人类生活中重要的伦理之维之一。康有为感谢光绪帝的知遇、信任、保护之恩,并终其一生为恢复帝制而奔走呼号。从人伦之维的角度讲,康有为是一个重情之人,是一个懂得报恩的人,值得人们钦佩;但从中国社会发展的角度讲,康有为是一个用感情湮灭了是非(当然在康有为的理念中不会以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但在多数评价者的眼里康有为的言行显然与社会发展的趋势是相抵触的)的人,是一个为了固守个人情感而与社会进步为敌的人。所以,重情、报恩是好的,但与是非相脱节就不一定是好的了。
忠是中国传统伦理的又一重要范畴和价值理念,其本质是指内心十分真诚的品格,它是一个正直的人所必须具备的人格属性,忠除了忠君外,还包括忠于国家、民族(如《左传.昭公元年》:“临患不忘国,忠也。”),忠于事业、职守(如《论语.颜渊》:“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忠于朋友、他人(如《论语.学而》:“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忠君,最初也并不是指绝对服从的愚忠,而是强调了真诚和正直的要素,强调臣忠须以君明为必要条件。战国尤其是汉代以后,忠逐步偏于忠君,特别是到宋代,强调臣对君的绝对顺从,忠变成了“愚忠”。康有为的忠君观念与传统的忠君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虽然在戊戌变法前以及期间,主君主立宪时的忠君观念与顽固的守旧派相比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的忠君观念基本回到了传统的忠君观念。他说:“夫君者,我皇上也,天下之大主也。凡敢囚废吾君者,逆贼也。西太后那拉氏者,咸丰之妾,既非正嫡,于皇上又非亲生,既无母子之名,当正君臣之分,乃以臣妾篡位也。”[49]这里的评判标准是传统的“君臣之分”,皇上是君,包括西太后都是臣,囚废皇上的是逆贼,西太后是篡位。这是站在皇上的立场斥责守旧势力,其间包含着传统的君臣之分和忠君观念。康有为的忠君在两个层面上具有合理因素:一是戊戌变法期间提倡君主立宪时的忠君有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因素;二是作为对恩人、同志、朋友的忠诚从一般的伦理之维上具有合理性。然而,康有为的忠君观念总体上是传统的,当革命运动兴起之后,这种观念就属于应该被历史淘汰的愚昧观念。
除此之外,康有为的保皇情结还来自他始终如一的政治主张和高度的理性自觉。关于这一点,他本人和梁启超都有论述。1916年,康有为曾说:“仆戊戌以来,主持君主立宪,自辛亥以来,主持虚君共和,先后言之,未有改也”,[50]认为自己的政治主张前后没有变化。梁启超说:“先生最富于自信力之人也,其所执主义,无论何人,不能摇动之,于学术亦然,于治事亦然,不肯迁就主义以循事物,常有六经皆我注脚,群山皆其仆从之概”,[51]认为康有为所执主义、学术、治事,“无论何人,不能摇动之”,固守自己的见解。一个人固执己见固然有可敬之处,但如果不与时俱进,很可能就会被社会历史所淘汰,康有为的政治主张和理性自觉就是这样。
四、简短的结语
康有为戊戌变法前后是有所变化的,但本质未变,最突出的是他始终一贯的保皇情结。康有为的保皇情节从伦理维度上分析主要来自于中国传统的报恩、忠君观念,也来自于他一贯的政治主张和理性自觉,是康有为情与理相互结合的选择。
那么回到开头,康有为的经历能否构成“启蒙自我循环”呢?很难。一方面康有为虽然是个启蒙思想家,但他主张的是有限度的启蒙,他对传统思想的批判总是羞答答的,而且自始至终有着浓郁的保皇情结。另一方面,由有限度的启蒙到后来的看似反启蒙并不是康有为自身的变化,而是历史情境的变化。在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的思想具有启蒙意义;但在戊戌变法之后,尤其是辛亥革命之后,康有为的思想基本还是那些思想,但已失去了启蒙意义,转而成为看似反启蒙的了。主要是由于康有为戊戌变法前后的思想本质上没有变化,有的只是历史情境的变化,那么,我们就不好硬说康有为是“启蒙自我循环”的代表。
近来,有学者还对“启蒙自我循环”现象自身进行了价值追问。是不是说“启蒙自我循环”就是倒退,那些“启蒙自我循环”的代表人物是越老越糊涂呢?还是越老越深刻。限于篇幅,本文对这个问题提而不论。
 
[1] 衣俊卿:《现代化与文化阻滞力》,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5-16页。
[2]衣俊卿:《现代化与文化阻滞力》,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7页。
[3]转引自杨金荣:《角色与命运——胡适晚年的自由主义困境》,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 273页。
[4]《胡适文存》(一集),黄山书社1996年版,第528页。
[5]汤志钧:《康有为与戊戌变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页。
[6]梁启超:《康有为传》(即《南海先生传》),团结出版社2004年版,第34-35页。
[7]梁启超:《康有为传》,团结出版社2004年版,第2080页。
[8]康有为:《我史》(《康南海自编年谱》的原名),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9页。
[9]梁启超:《康有为传》,团结出版社2004年版,第54页。
[10]康有为:《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9页。
[11]汤志钧:《康有为与戊戌变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页。
[12]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75页。
[13]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75页。
[14]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76486页。
[15]张锡勤:《戊戌思潮论稿》,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44页。
[16]康有为:《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
[17]张锡勤:《戊戌思潮论稿》,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50151页。
[18]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32页。
[19]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97页。
[20]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28页。
[21]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98页。
[22]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43页。
[23]《陈独秀文章选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52页。
[24]《李大钊全集》(第三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9月版,第338页。
[25]《陈独秀文章选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6月版,第454页。
[26]《胡适文存》(一集),黄山书社1996年版,第528页。
[27]汤志钧:《康有为与戊戌变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页。
[28]蒋国保等:《晚请哲学》,安徽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21页。
[29]康有为:《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2页。
[30]康有为:《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8页。
[31]康有为:《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0页。
[32]康同璧:《南海先生年谱续编》,载《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8页。
[33]康同璧:《南海先生年谱续编》,载《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5-236页。
[34]《英属等阜商民请慈禧归政摺》,《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页。
[35]康有为:《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页。
[36]康有为:《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页。
[37]康有为:《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2页。
[38 ]康有为:《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载密诏:“朕惟时局艰难,非变法不能救中国,非去守旧衰缪之大臣,而用通达英勇之士不能变法。而太后不以为然,朕屡次几谏,太后更怒,今朕位不保。汝康有为、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可与诸同志妥速密筹,设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胜企望之至。特谕。”见《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63页。
[39 ]康有为:《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载诏:“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迅速出外求救,不可延迟。汝一片忠爱热肠,朕所深悉。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共建大业,朕有厚望焉。特谕。”见《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63页。
[40]康有为:《公请光绪复辟还舆京师摺》,《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
[41]康有为:《公请光绪复辟还舆京师摺》,《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
[42]康有为:《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43]康有为:《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见《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6页。
[44《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62页。
[45] 康同璧:《南海先生年谱续编》,载《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5页。
[46]康同璧:《南海先生年谱续编》,载《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5-236页。
[47]张锡勤:《中国传统道德举要》,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58页。
[48]张锡勤:《中国传统道德举要》,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59页。
[49]康有为:《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6页。
[50]康同璧:《南海先生年谱续编》,载《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90页。
[51]梁启超:《康有为传》,团结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原载《中国哲学史》,2008年第4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