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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波】刘蕺山晚年对阳明《大学》解的文本批判

黄宗羲谓:“先生于新建之学,凡三变。始而疑,中而信,终而辨难不疑余力。” [1] “始而疑”是指蕺山早年“操功于主敬” [2],不喜阳明、象山“本心”之说,谓其“有上截,无下截,其旨险痛绝人”。[3]蕺山早年对阳明的批评,大致如此,此时蕺山尚未全面接触阳明之书。天启六年丙寅(1626),时蕺山49岁,读书韩山草堂,开始广泛阅读明人文集。次年,即天启七年丁卯(1627),蕺山著《皇明道统录》,自此以后对阳明学的态度大变,此当为“中信”之始。[4]崇祯十五年,蕺山59岁,此时“始以《大学》‘诚意’、《中庸》已未发之说示学者。” [5]蕺山对阳明的批评开始增多,此盖“中信”之止,之后蕺山对阳明才“辩难不遗余力”。
据年谱载,蕺山天启丙寅(1626)以前“笔札无一存者。其间行事之始末,学力之深浅,不可尽考”,因此丙寅以前蕺山批评阳明学的相关言论保存甚少。[6]且丙寅以前蕺山尚未系统读阳明之书,其对阳明印象似乎多得之阳明后学,对阳明的某些批评,也只是泛泛而论。故而,蕺山对阳明学“始疑”是建立在没有真切了解的基础上的。至于“中信”的有关言论,遍检《刘宗周全集》,可谓不少。因此,蕺山对阳明的“始疑”与“中信”并没有太多有争议的地方。目前,学界关注较多的是蕺山晚年对阳明学的批判,因其对了解蕺山晚年的思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蕺山晚年对阳明的辩难,牟宗三先生认为“故蕺山之说自可成立,但不必辨难良知教。其穿凿辨难大抵皆无谓,不可以为准。若据其辨难,以为良知教有问题,则全成误解” [7],基本上对之持否定态度。东方朔在《刘蕺山哲学研究》中从“理论”与“教法”两方面对蕺山对阳明的态度给予了疏解,他认为:在理论上蕺山很能欣赏良知学的内涵,不过,在实际教法上,蕺山始终对良知教持保留态度。[8]不过,他在肯定蕺山教法之深密后,仍然指出:“蕺山此种辩难,实在难说是蓄意要置阳明于一无是处之境,差就差在蕺山纯一任己意而不顾他人之论而强出辩难。靶子未立,则已出之矢固不能中的,由此而蕺山辩难,则不由令人想起唐吉诃德手持长矛大战风车之说。” [9]由此看来,蕺山晚年对阳明学的“辩难”的确是个难点,值得进一步探讨。
在蕺山晚年对阳明的辩难中,批评其《大学》解是一个重要方面。而在蕺山对阳明《大学》解的批评中,文本的批评又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本文主要围绕这一点展开,至于深层义理方面的批评,姑俟他日。
一、         蕺山用“明德”、“知”批评阳明的“良知”
 
  所谓文本的批评是指依据是否符合文本的“原意”为标准进行的评判,具体表现在文本逻辑、概念一致性,及概念解释力等方面。 蕺山对阳明《大学》解的批评,有一部分是依据他所理解 “大学之本旨” [10]来进行的。
        《大学》言明德,不必更言良知,知无不良,即就明德中看出。阳明特指点出来,盖就工夫参本体耳,非全以本体言也。又曰:“良知即天理,即未发之中。”则全以本体言矣,将置明德于何地?[11]
 且谓《大学》所谓致知,亦只是致其知止之知。知止之知,即知先之知;知先之知,即知本之知。惟其知止、知先、知本也,则谓之良知亦得。知在止中,良因止见。故言知止则不必更言良知。若曰以良知之知知止,又以良知之知知先而知本,岂不架屋叠床之甚乎?[12]
上一条见于《学言下》,录于崇祯壬午(1642)。在蕺山看来,就《大学》的本文来说,“致知”之“知”本身就是善的,这可以从其上文“明德”中看出来,因此不必用“良知”来解释“知”。阳明的“良知”不过是给人以指点,让人悟本体而已。不过,阳明在有些地方却把“良知”当作“未发之中”,良知就纯粹成了本体。这样,在《大学》本文中,“良知”成了与“明德”并列的存在,实际上取代了“明德”,使得“明德”被架空了。这是用“明德”的原文来反对阳明用“良知”解释《大学》的“致知”之“知”。在蕺山看来,《大学》中“知”的文本意义应该如何理解呢?根据第二段文字判断,在蕺山看来,《大学》“致知”之“知”就是“知止”、“知先”、“知本”之“知”。从“知”能够 “知止”的角度来看,“知”已经具有良知的内涵了。因为“知”就内在于“止”,“知”不是将“止”作为一个外在的对象来认知,而是与“止”一体,就如同“知爱”、“知敬”之“知”与“爱”、“敬”是一体不分的一样。而且,“止”的内容就是本体性的、善的存在,就包含“良”字的内涵,因此不需要再于“知”前加一个“良”字。如果将“知”解释成“良知”,那么 “知止”、“知先”、“知本”就变成用“良知之知知止”、“良知之知去知先而知本”了。这样“良知”与“止”、“本”、“先”就成了同等的东西,这不就是“架屋叠床之甚”吗?上述蕺山对阳明的批评,实际上包含对《大学》概念的一致性的一种要求:
        致知在格物,则物必是物有本末之物,知必是知所先后之知。……在王门则以知为直指德性之旨,转架明德之上,岂大学训物有二物?知有二知邪?[13]
在蕺山看来,王门是以“良知”解“知”,“转架明德之上”。他认为这样做不仅没有必要,而且还会在概念的一致性上存在困难。在他看来,《大学》文本中“知”与“物”,只能有一种内涵。而照阳明的解释,把“知”理解成“良知”固然可以解释“致知”之“知”,却会造成以“良知之知知止”、“良知之知去知先而知本”这种“架屋叠床”的情况。除非阳明认为“知”有两种内涵,否则他就无法解决这一问题。这也就是蕺山会发出“岂……知有二知邪”之反问的原因。
    蕺山以上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从反面揭示阳明以“良知”解释《大学》中的“知”字所存在的问题,但是并没有提出《大学》中的“知”究竟是什么意义。蕺山在批评了阳明的以后,提出了自己的解释。
        以良知为性体,则必有知此良知者,独不曰:“知得良知却是谁?”,又曰“此知之外更无知”,辗转翻驳,总要开人悟门。故曰:“致知存乎心悟。”自是阳明教法,非《大学》本旨,《大学》是学而知之[14]
        阳明知行合一之说,从《中庸》看得;其言良知,亦从生知看得。然《大学》只是言学而知之者[15]
在蕺山看来,阳明所言“良知”乃是就“性体”与“生而知之”的角度说的,并不是“《大学》本旨”,大学主要讲的是“学而知之”,因此《大学》中的“知”不能被解释成“良知”。
不过,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学言上》载一条:“《大学》之知,即《孟子》之良知。《大学》之致知,即《孟子》之良能。” [16]似与以上所说矛盾,然此条记于癸亥(1623),是年蕺山45岁,属于对阳明学“始疑”阶段。且蕺山此处解释“知”与“致知”皆就《孟子》来说,因此不必是受了阳明的影响。也就是说此条中“良知”的内涵,并不一定是阳明“良知”的内涵。蕺山并不绝对反对用“良知”字样来解释大学中的“知”,不过有必要对“良知”作一个分疏:“良知”一词本于《孟子》,《孟子尽心上》云:“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蕺山在《学言上》有一段文字就是针对孟子此段的:“乍喜乍啼,或作或止,吟无诗句,做无义事,只是孩提稍长时不学虑之天机,然非道也。乃若其道则有之:‘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是也。知皆扩而充之矣,当啼而啼,当喜而喜,当作而作,当止而止,皆是也。是故君子学焉,而后不学之知无不知;虑焉,而后不虑之能无不能也。” [17]可见,蕺山对《孟子》中的“良知”的理解不是完全就本体上说的,而更多指向由此而开启的工夫,所以蕺山特别强调“君子学焉,而后不学之知无不知”。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蕺山才强调“《大学》之知,即孟子之良知”,因为二者都强调对本有的道德情感的的体验和涵养、扩充。所以蕺山始终认为“良知”不能在本体的意义上与“明德”并列,《学言下》有一条载:“明德之上,可加明字,工夫即本体也;良知之上,只可加致字,加不得知字,工夫之外无工夫也。” [18]
以上是蕺山所理解的“良知”的内涵,那么他所理解的阳明的良知之内涵是否如此呢?蕺山举出阳明“良知即天理,即未发之中”的说法,说明他认识到阳明良知的内涵是偏重本体的。《学言下》的另一条也可参看:“以良知为性体,则必有知此良知者,独不曰:‘知得良知却是谁?’,又曰‘此知之外更无知’,辗转翻驳,总要开人悟门。故曰:‘致知存乎心悟。’自是阳明教法,非《大学》本旨,《大学》是学而知之。” [19]此条说明蕺山意识到阳明是“以良知为性体”的。果真如蕺山所理解的那样,阳明的“良知”就具有与“明德”同等的地位。如此以来,既然可以说“明明德”,就应该可说“知良知”,因为在蕺山看来“明明德”的第一个“明”与“知”内涵相近,而“知良知”在《大学》的本文中根本找不到对应的词。相反,按照蕺山对《孟子》“良知”的理解, “良知”偏于工夫义,则“良知之上,只可加致字,加不得知字,工夫之外无工夫也”。这样一来,“致良知”就与《大学》本文的“致知”对应上了。因此,如果想用“良知”解释《大学》之中的“知”也可以,即“惟其知止、知先、知本也,则谓之良知亦得”,但是,必须牢记,此“良知”是在工夫意义上说的方可。明乎此,我们也就可以明白为什么蕺山要把《大学》之“知”理解成“学而知之者”。
关于蕺山偏重于从工夫方面理解“知”,我们还可以找到更多的证据。乙酉(1645)五月史子复曾致书蕺山讨论此问题:[20]
    兹以尊言诚意,而猥欲抹杀其所自,因抑按致知知止之知,仅为知修身为齐治平之本,知诚意为修身为本,而并以《中庸》明善为证云云,则凡粗完大学训诂者,举造定静安虑等境界乎?盖必真知未发本体,而后谓之致知、明善。[21]
    史子复在读了蕺山的《大学参疑》后,对蕺山将“致知知止之知,仅为知修身为齐治平之本,知诚意为修身为本”表示怀疑。他认为,这样就把“致知知止”、“明善”看得太浅。如果“知”仅仅是一种知性的了解、知道,略通训诂的人都能达到《大学》“定”、“静”、“安”、“虑”、“得”的境界了。所以史子复认为只有“真知未发本体”才可以说是“致知”、“明善”。也就是说,史子复反对从一般知道、了解的意义上来理解《大学》中的“知”字。
    对史子复的质疑,蕺山答书云:
        至于所以致知之方,不离诚之者五目,而阳明子更加诠注,……将古来一切劈开两项工夫尽合作一事,真大有功于学者。犹恐其不能合也,直于《大学》工夫边事轻轻加一“良”字,以合于明德之说,以见即工夫即本体,可谓费尽苦心。[22] 
 在这里,蕺山明确地指出“知”属于“工夫边事”。同时,他又对阳明在“知”上加一“良”,而赋予“知”以本体意义的做法表示了委婉的批判,指出阳明此举是“费劲苦心”。在答书中,蕺山继续写道:
        此外略有可商者:丈言致知之知非聪明情识之知,而谓徒谓修身为齐治平之本,不足以言知至,似矣,无奈经文明言物有本末,修身为本,此谓知本,此谓知至,明白直截。而阳明子复之。衍之者是乎?复之者是乎?复之者诚是也,则知本之知可易言乎?学必知止乃能知本,知止之知可易言乎?知止则止矣,止至善可易言乎?由知止而定静安虑得,所谓致知也,[23]
蕺山对史子复的疑问给予了回答。一方面他比较强调“经文明言”,说明自己的解释并不是自己的个人意见,完全是依照文本来的;另一方面,从工夫方面理解“知本”、“知止”之“知”的含义,“知”并不因此就变成很容易的事情。因为由“知本”、“知止”可以达致“至善”,并可以达到“定静安虑得”的境界,这样的“知”并不能被认为“太浅”。
如果说上面的话还有不够有说服力的话,接下来的答书,可谓明白无疑矣。
    《大学》言致知,原以工夫言。不特‘致’字以工夫言,并‘知’字亦以工夫言,乃‘明明德’一句中上‘明’字脱出,非下‘明’字脱出。今若加一‘良’字,则‘知’字似以本体言,全是下‘明’字脱出矣。所以又有“知良知、悟良知”之说,则又架屋叠床之尤甚矣。[24]
在蕺山看来,大学之“知”与“致”都从“明明德”上一个“明”字脱出。阳明在“知”上加“良”,则“似以本体言”。既以本体言,所以才会有“知良知、悟良知”那样的说法,简直是“架屋叠床”。蕺山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大学之道,诚意而已矣;阳明子之学,致良知而已矣”。[25]
总的来说,蕺山根据《大学》本文认为,《大学》文本中的概念有其自足、一贯的解释力。“知”就是“明明德”的工夫,“明德”就包含阳明“良知”的内涵,不必再说“良知”。“知”就是“学而知之”之“知”,而不是本体之知。
二、蕺山就“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批评阳明
    在蕺山看来,阳明引入“良知”概念解释《大学》,除了与“明德”、“知”相扞格以外,也不能很好解释 “致知”与“格物”、“诚意”、“正心”的关系。
按照蕺山的理解,“致知”、“知先”、“知本”、“知止”之“知”都是相同的,其内涵是“学而知之”或“虑而后知”。按照“知”的此种内涵,《大学》从“知止”到“天下平”一段文字可以这样梳理:
        《大学》言明德,即是良知,不必更言良知。明明德,还其本明而止,不必更言致也。止至善者,明明德之极则也。而工夫乃始乎知止,至于定静安虑而得所止矣,则知至矣。知至,则明德之体浑然完复,而意于是乎诚,心于是乎正,推之修齐治平,一以贯之,而明明德于天下矣。故致知只是致其知止之知,格物只是格其物有本末之物。如曰致良知,则明明德又顿放在何处?而并诚意、正心之说,不皆架屋而叠床乎?[26]
蕺山认为:《大学》中的“明德”就是“良知”,因此不必再提出一个“良知”。“明明德”的最终目标是恢复“明德”的本然样子,不需要再加一个“致”字(反对将“致知”解释为“致良知”)。“止至善”是“明明德”的最终准则,也是最终目标。蕺山这段话开始的三句主要解释了“明明德”与“止至善”两个概念,其表述非常微妙:他其实是认为,《大学》文本其实是很明白的,我们只需要依据文本进行解释就可以了。只需要依照“明明德”进行解释,没有必要再说个“良知”,“明德”就是良知;也没有必要再说个“致良知”,“明明德”就是“致良知”。因此没必要脱离《大学》本文,牵扯进外的概念。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不必说“良知”,完全顺着“明明德”的本文解释就可以了。在“明明德”中,“明”就是工夫,“知”就是“明”的工夫。工夫始于“知止”,达到了“定静安虑”的程度后,就能有得于心,而有所止。此时“知”也就达道了极致, “明德”的全体也都恢复呈现出来。伴随着明德的完复,“意诚”到“天下平”的诸阶段就都自然实现出来,也就达到了“明明德于天下”。所以“致知”就是努力使“知止”之“止”清澄而真切。“致知”所“致”的“知”与“知止”的“止”不是两个;所“格”之“物”也是“物有本末”之“物”,“格物”的“物”与“物有本末”的“物”也不是两个。如果还要提出 “致良知”,则《大学》本文中的“明明德”就无处顿放,同时“诚意”、“正心”也成了多余。按照蕺山的这种梳理,可谓“一以贯之”。“知至”即“止至善”,即“意诚”、“心正”,后面的事一齐俱到。不仅众多“知”字可以得到疏通而毫无窒碍,就是“格物”与“物有本末”中两个“物”字也能够相互沟通。照蕺山的理解,大学的脉络在于通过“格物”而“知本”、“知止”、“知先”。因此“格物”不是像阳明那样被解释成“正念头”。照阳明的解释,则“格物”之“物”与“物有本末”之“物”是不能够很好统一起来的。而蕺山却处处要求概念的统一性,他认为《大学》中“知”与“物”都应该是一个,而不是两个。[27]他很认可王艮的“淮南格物说”中对“物”的解释。[28]他说:“后儒格物之说,当以淮南为正。曰:‘格知身之为本,而国家天下之为末。’” [29] 王艮对《大学》“物”的解释是“身与天下国家一物也,一物而有本末之谓。” [30] “格”即“絜度也”。因此“格物”就是“絜度于本末之间,而知‘本乱而末治者否矣”。[31]这种把身与天下国家看成一物的思想,具有很强的解释力,解决了“格物”之“物”与“物有本末”之“物”如何统一的问题。而反观阳明对“物”的看法,则似乎没有这么强的解释力。阳明以“物”为“念”,或“意之所在”,则“物”即不止于一矣。且“物”既然为“意之所在”,则“物”不全为善,如此“格物”而在善恶杂糅的“物”中求个“本末”,显然不符合大学“物有本末”之意。
    除了认为阳明 对“格物”解释不够圆通表示不满以外,蕺山还批评了阳明对 “诚意”、“正心”的解释。
        看《大学》不明,只为意字解错,非干格致事。汉疏八目先诚意,故文成本之曰:“大学之道,诚意而已矣。”极是。乃他日解格致则有“意在乎事亲”等语,是亦以念为意也。至未起念以前工夫反坐之正心位下,故曰:“无善无恶者心之体,有善有恶者意之动。”夫正心而既先诚意矣,今欲求无善无恶之体,而必先之有善有恶之意而诚之,是即用以求体也。即用求体,将必欲诚其意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齐其家,又先之治国平天下,种种都该倒说也。[32]
这一段的讨论实际上涉及到蕺山对《大学》根本思想的理解。蕺山认为《大学》的中心在“诚意”, “意”在蕺山看来是“心之所存,非所发也”。[33]《大学》诚意传中所说的“如好好色,如恶恶臭”的好恶之情,就是“意”之本色,它是“一于善,而不二于恶”的。[34]因此,阳明所说的“有善有恶意之动”是“以念为意”。蕺山与阳明对“意”的不同理解,其实是由他们哲学立场决定的,我们暂且不论。我们所关心的是蕺山是如何运用文本的逻辑去驳斥阳明的说法的。在蕺山看来,阳明“意在于事亲”的说法表明“意”是心之发。那么未发之时工夫应该顿放在何处?蕺山认为,阳明是用“正心”指此段工夫的。阳明“无善无恶者心之体;有善有恶者意之动”的说法就表明了这一点。而根据《大学》的原文:“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则“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也就是说“诚意”是“正心”的先决条件。但是照阳明的理解,“意”为心发动的念头,即心之用,而心则是无善无恶之体,由“诚意”到“正心”就是由用求体。蕺山认为按照这一逻辑的话,则大学“诚意”以后的节目可以类推之:要诚意就必须先修身;欲修身必须先齐其家;要齐其家又必须先治国平天下。从工夫上说,这不是都倒做了吗?蕺山还从本末、先后的角度批评了阳明的观点:“物有本末,则必是由末以归本,绝不是由本以归末。知所先后,则必是先本而后末,决不是先末而后本。故八条目紧承之。今乃曰:‘欲正其心之本,先诚其意之末’,可乎?” [35]在蕺山看来,“本”、“先”必须具有优先性,所以从工夫的次序上说,必须“由本归末”、“先本而后末”,而不是相反。阳明“欲正其心之本,先诚其意之末”的说法,就违背了此本末、先后的次序,是不符合大学本身的逻辑的。当然蕺山的根本目的是想证明“诚意”绝非属于已发的念头边事,而是属于“心之所存”,在大学中具有根本的地位。
    这是蕺山就“诚意”与“正心”的先后关系批评阳明。另外,蕺山还就“致知”与“正心”的关系对阳明提出了质疑。
        古本圣经而后,首传诚意,前不及先致知,后不及欲正心,只是单提直指,以一义总摄诸义。至末又云“故君子必诚其意”,何等郑重?故阳明先生古本序曰:“大学之道,诚意而已矣。”岂非言诚意而格致包举其中,言诚意而正心以下无余事乎?乃阳明宛转归到致良知为大学宗旨,大抵以诚意为主意,以致良知为工夫之则,盖曰:“诚意无工夫,工夫只在致知”,以合于“明善是诚身工夫,博文是约礼的工夫,惟精是惟一的工夫”之说,岂不直截简要?乃质之诚意本传,终不打合。及考之“修身”章,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只此便是良知。然则致知工夫,不是另一项,仍就诚意中看出。如离却意根一步亦更无致知可言。予谓好善恶恶是良知,舍好善恶恶,别恶所谓知善知恶者。好即是知好,恶即是知恶,非谓既知了善方去好善,既知了恶方去恶恶。审如此,亦安见其所谓良者?乃知知之与意,只是一合相,分不得精粗动静。且阳明既以诚意配诚身、约礼、惟一,则莫一于意,莫约于诚意一关。今云“有善有恶意之动”,善恶杂糅,向何处讨归宿?岂大学知本之谓乎?如诚意即诚其有善有恶之意,诚其有善,固可断然为君子;诚其有恶,岂不断然为小人?吾不意良知既致之后,只落得做半个小人?若云致知之始,有善有恶;致知之终,无善无恶,则当“大学之道,正心而已矣”,始得。前之既欲提宗于致知,后之欲收功于正心,视诚意之关,只是过路断桥,使人放步不得,主意在何处?[36]
    此段文字颇长,但为了能够使我们对阳明的“致知”与“正心”的内容及其原委有一个清楚的了解,故不烦全部征引,并为其仔细疏解。蕺山这一段讨论的重心在“诚意”。蕺山根据《大学》首先为“诚意”做传而判定“诚意”乃《大学》诸条目之中心,并征引阳明《大学古本序》的内容证实自己的说法。不过在蕺山看出,阳明并没有坚持这一点,最终又将《大学》宗旨宛转归到致良知上[37]。蕺山做了一个推测:阳明大概是想把“诚意”作为整个大学之主要宗旨,而把“致良知”作为“诚意”的工夫准则,即“诚意无工夫,工夫只在致知”。这句话并不见于阳明文集中,大概是蕺山据阳明的意思自己做的概括,这点从“盖曰”二字可以看出。“明善是诚身工夫,博文是约礼的工夫,惟精是惟一的工夫”脱自《传习录》,不过《传习录》的内容要稍多于此,其完整的说法为:“格物是诚意的工夫;明善是诚身的工夫;穷理是尽性的工夫;博文是约礼的工夫;道问学是尊德性的工夫;惟精是惟一的工夫”,[38]这里有一个很微妙的细节很值得思考:即,《传习录》中明明有“格物是诚意的工夫”一句,为何却被蕺山漏掉?推测其原因,要么是出于蕺山记忆的失误;要么就是因为此句与蕺山概括的“诚意无工夫,工夫只在致知”不一致而被故意回避。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蕺山认为在阳明那里“格物”与“致知”是一个工夫,所以 “诚意无工夫,工夫只在致知”大致就可以相当于《传习录》中“格物是诚意的工夫”一句。总的来说,蕺山大概认为,阳明有一种整合的倾向,喜欢把本来分说的东西都按照“主意工夫”的模式统合起来。所以他推测阳明在解释《大学》文本时既重“诚意”又重“致知”的做法大概是出于这个意图。蕺山认为阳明的这种合二而一的做法固然简要,但却并不符合诚意传的内容。蕺山并没有解释为什么阳明之说与诚意本传“终不打合”。我们推测蕺山大概是就诚意传内容说的,因为诚意传讲得主要是“好恶”与“慎独”,显然没讲致知,所以“诚意无工夫,工夫只在致知”的说法并不符合诚意传的内容。在这里,蕺山实际上也是紧贴文本来批评阳明对“致知”与“诚意”关系的解释。蕺山还谈到了《大学》修身章的内容:“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是《大学》原文的内容,蕺山认为“只此便是良知”。他认为致知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工夫,致知不过就是“诚意”之“好恶”的判断力。因此,“致知”工夫不能脱离“意根”。此“意根”之“好善恶恶”就是“良知”,离开“好善恶恶”就没有真正的“知善知恶”。“好善”与“知善”,“恶恶”与“知恶”并不能分开,即不是知道了善恶,然后再去好恶。如果说是先知善知恶,而后立个心去好善恶恶。则好恶已经落在了后面,也就谈不上良了。在这里,蕺山实际上触及到一个很深刻的道理:我们所谓称为 “良”的东西,比如“良知”、“良能”都应该是在与外界发生作用的时候于第一时间呈现的,它们是前余意识的分别的。那些经过了意识反思以后才出现的东西,并不能称之为“良”。因此他认为“好恶”之“意”与“知”是同一个主体的不同方面,二者是合一的,是一体呈现的,即“乃知知之与意,只是一合相,分不得精粗动静”。另外,蕺山还认为,阳明既然把“诚意”与 “诚身”、“约礼”、“惟一”放在同等的位置上,则没有其他东西比“诚意”更重要。蕺山的这个意思大概是顺承上面“盖曰:‘诚意无工夫,工夫只在致知’,以合于‘明善是诚身工夫,博文是约礼的工夫,惟精是惟一的工夫’之说,岂不直截简要?”一段话说的。由此,蕺山认定阳明四句教的第二句“有善有恶意之动”的说法是有问题的。阳明既然认为意属于善恶杂糅的念头,则意就谈不上是“主意”,这哪里是《大学》“知本”的意思?如果“诚意”果真落实在念头上,诚其善意固然可以成为君子,诚其恶意不是成了小人了吗?既然这样的话,致良知的结果只能使人做得半个小人。蕺山此处的议论有些极端,但纯从逻辑的角度,并没有什么问题。蕺山又进一步说,如果致知的开始,意识有善有恶,致知的结果,心体无善无恶,则应该说“大学之道,正心而已矣”才可以。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注意,为什么蕺山说“致知”之终“无善无恶”呢?按照常理,致知以后应该是“有善无恶”。蕺山这一说法,针对的是什么呢?我们想应该针对的是阳明四句教的第一句“无善无恶心之体”吧!因此蕺山才会说“致知之终,无善无恶”。蕺山指出,阳明解《大学》,在前面以“致知”为宗旨,到后来却归结到“正心”上,使得诚意一关成了一个虚设,根本不重视诚意。这样看来,阳明将“诚意”作为主意的那一面表现在哪里呢?
    我们之所以用这么多的文字去疏解这段话,是想让大家明白:蕺山在该段话结尾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就是阳明的《大学》解中的确存在“致知”与“正心”何者重要的问题。在他看来,阳明有时候以“致知”提宗,有时候却强调“正心”,在工夫重心上有游移的现象。而按照蕺山的理解,《大学》的工夫只有能一个,不可能有两个,这完全是根据《大学》的文本对阳明的质疑。当然,蕺山的结论是,必须以“诚意”为中心,这样就不会存在上述两个工夫的问题。而蕺山对阳明的这种质疑,的确是阳明晚年思想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据《传习录》下载:
        是夕,侍坐天泉桥,各请举正。先生曰:“我今将行,正要你们来讲破此意。二君之见正好相资为用,不可各执一边。我这里接人原有二种:利根之人直从本源上悟入,人心本体原是明莹无滞的,原是个未发之中,利根之人一悟本体即是功夫,人己内外一齐俱透了。其次不免有习心在,本体受弊,故且教在意念上实落为善去恶功夫,熟后渣滓去得尽时,本体亦明尽了。[39]
这段话发生在阳明去世的那一年,可谓阳明的晚年定论。[40]在这段话中阳明其实表达了两种工夫:利根之人从“本源上悟入”, “悟本体就是工夫”。这一工夫实际上就是四句教“无善无恶心之体”的注脚。体认此“无善无恶”之心体也就是“正心”工夫。阳明的大弟子龙溪后来就继承了阳明的这一思想,强调“先天正心”工夫;后一种就是“在念头上实落为善去恶工夫”,相当于四句教中“为善去恶是格物”一句。从工夫形态上,这一工夫比较强调在“致良知”,属于早些时候阳明强调的工夫。
    因此,我们说,蕺山依据文本对阳明《大学》解所做的批评,并不是“穿凿”,而是具有很清楚的问题意识。通过这些批评,蕺山实际上暴露出阳明思想的一些纠结,揭示出了阳明思想的一些微妙变化。
三、         结论
总的来说,就文本的层面来讲,蕺山对阳明《大学》解的批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阳明将“致知”之“知”解作本体之“良知”与“明德”重复;第二,《大学》中的“知”是“学而知之”,侧重于工夫方面。阳明用“良知”解“致知”之“知”,不能够将“致知”、“知先”、“知本”、“知止”之“知”统一起来;第三,在阳明的“格物”解中,“物”的含义与“物有本末”中“物”字不能统一起来。第四,在阳明的《大学》解中,“诚意”与“正心”的解释不符合《大学》原文的逻辑次序。最后一点,阳明对“致知”与“正心”的理解存在着并重的倾向,而按照蕺山的理解《大学》中的工夫只能有一个。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蕺山依据《大学》文本对阳明所做的一些批评并不是强词夺理,而是有着严密的逻辑性的,有些的确触及到了阳明学内部的一些要害。
蕺山始终很重视所谓的“《大学》本旨”,从他的很多文字中都可以透漏出对于文本及其内在逻辑的重视。蕺山一生博览群书,除了博览宋明诸大儒之书以外,对经、史、小学也广泛涉猎,且都有撰述,有《论语学案》、《曾子章句》、《经籍考》、《古小学记集》、《古小学通记》、《古易钞义》、《中兴金鉴录》、《家语正集》、《仪礼佚传》等等。[41]这种倾向是否也透漏了一丝由理学到清代朴学过渡的消息?蕺山的许多弟子及再传弟子成为清代学术中重要人物,是否与蕺山对文本的重视有一定的关系呢?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注释】
[1]清:黄宗羲,<子刘子行状>《刘宗周全集》(五),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6年版, 第50页。
[2]黄宗羲引刘汋之言:“先君子学圣人之诚者也。始致力于主敬,中操功于慎独,而晚归本于诚意。”<子刘子行状>《刘宗周全集》(五),64页)
[3] “文成每言‘博学者,学此者也’,庶几此意。然象山、阳明之学,皆直信本心以证圣,不喜谈克己工夫,则更不用学问思辨之事矣。……要之,象山、阳明授受,终是有上截,无下截,其旨险痛绝人,与龙溪四无之说相似。苟执其说而一再传,终必弊矣。观于慈湖、龙溪可见,何况后之人乎?”(<刘宗周年谱>《刘宗周全集》(五),142)据年谱,此年蕺山三十六岁。
[4]据年谱此年载“先生读《阳明文集》,始信之不疑。” (<刘宗周年谱>《刘宗周全集》(五),142
[5]<刘宗周年谱>《刘宗周全集》(五),353页。
[6] “是时。祸在不测,先生悉以生平著述寄其友人。其后党禁解,先生不之索,而友人亦不送归。故丙寅以前笔札无一存者。其间行事之始末,学力之深浅,不可尽考。” (<刘宗周年谱>《刘宗周全集》(五),224页)
[7]牟宗三:《从陆象山到刘蕺山》,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第325页。
[8] “在蕺山,其对阳明的态度自始则分作两边看,理论归理论,教法归教法。”“蕺山就理论或义理方面固然可以赞同阳明的良知之说,然仅籍此理论之阐发却不足以堵塞王学末流之弊,故而蕺山在中信阳明之后,为学态度有一个回转,则转向对阳明的辩难上。此一辩难重点集中在教法或工夫指点方面。”(东方朔:《刘蕺山哲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第196197页)
[9]东方朔:《刘蕺山哲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第221
[10] “《大学》之本旨”的说法见于《刘宗周全集》(五),第373页,521页。类似的说法还有“以之解《大学》,殊非本旨”(《刘宗周全集》(五),第502);“《大学》本文”(《刘宗周全集》(五),第499页);“《大学》的意”(《刘宗周全集》(五),第427页),其他不一而足。可见,文本的解释力的确是蕺山“不可解于心”的关怀。
[11]<学言下>,《刘宗周全集》(二),第521页。
[12]<良知说>,《刘宗周全集》(二),第373页。
[13]<学言下>,《刘宗周全集》(二),第520521页。此条记于崇祯壬午(1642)。
[14]<学言下>,《刘宗周全集》(二),第521页。按:此段其实是蕺山针对阳明的《大学古本序》所讲的话,阳明大学古本序曰:“大学之要,诚意而已矣。诚意之功,格物而已矣。诚意之极,止至善而已矣。止至善之则,致知而已矣。……噫!乃若致知则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在《大学古本序》中,阳明明显以“致良知”解《大学》的“致知”,将“致知”视为《大学》工夫论的中心。蕺山认为,这是阳明将自己的“教法”牵扯进来解释《大学》,因此不符合《大学》原意。蕺山的这个看法,的确很有见地。因为阳明的《大学古本序》也几经修改,其初并无“致知”的内容。阳明在确立了“以致良知”为宗旨以后,才对《大学古本序》重新修改,加入了“致知”的内容。这样看来,阳明解《大学》,的确是用自己的“教法”来诠释《大学》,非“《大学》本旨”。与此相应,尚未修改的《大学古本序》则以“诚意”为中心,不存在“诚意”与“致知”的冲突。(参看陈来:《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9125页。
[15]<学言下>,《刘宗周全集》(二),第540页。
[16]<学言上>,《刘宗周全集》(二),第426页。
[17]<学言上>,《刘宗周全集》(二),第425页。
[18]<学言上>,《刘宗周全集》(二),第521页。
[19]<学言上>,《刘宗周全集》(二),第521页。
[20]按:这封信是史子复读过蕺山所著《大学参疑》以后给蕺山的回信,此信开始云:“细绎《大学参疑》,具仰卫道苦心。”据<刘宗周年谱>载,《大学参疑》作于乙酉三月。(《刘宗周全集》(五),第516页)
[21]《刘宗周全集》(三)上,第450页。
[22]《刘宗周全集》(三)上,第452453页。
[23]《刘宗周全集》(三)上,第453454页。
[24]《刘宗周全集》(三)上,第454页。
[25]《刘宗周全集》(三)上,第455页。
[26]<学言中>,《刘宗周全集》(二),第502页。
[27]<学言下>,《刘宗周全集》(二),第398399页。“致知在格物,则物必是物有本末之物……,岂大学训物有二物?”
[28]按:蕺山对“物”字的解释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蕺山有“有善无恶是物则”,“知无体,以物为体”,“物无用,以知为物”等说法,需要仔细分疏,只好留待以后了。
[29]<学言下>,《刘宗周全集》(二),第529页。
[30]清:黄宗羲,<泰州学案心斋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12
[31]同注30,第711页。
[32]<学言中>,《刘宗周全集》(二),第498页。
[33]<学言上>,《刘宗周全集》(二),第459页。
[34]同注33
[35]<学言下>,《刘宗周全集》,第520页。
[36]<学言下>,《刘宗周全集》(二),第524525页。
[37]按:此处“宛转归到良知为《大学》宗旨”大概仍是就《大学古本序》而说。阳明在《大学古本序》末云:“致知焉尽矣”。
[38]邓艾民:《传习录注疏》,台北:法严出版出版社,2000,第46页。
[39]邓艾民:《传习录注疏》,台北:法严出版出版社,2000,第394页。
[40]据《传习录》此次谈话发生在丁亥(1528)九月,阳明于该年病逝于行军途中。&,lt;,/o:p>
[41]参看<刘宗周年谱前编>《刘宗周全集》(五),第8082页;<刘宗周佚著目录>,《刘宗周全集》,第847850页。
 
(原载《黄宗羲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