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是明清之际的代表性哲学家,他遍注群经,而希冀在对经学的诠解中,既总结以往学术与政治之得失,又开出未来人世之正途。而《周易》是他一生最关注的经典之一,其《周易内传》与《周易外传》,饱含着丰富的哲学义理与时代关切。本文谨就其中对《既济》一卦的阐示,抉发其思想义理,以见其易学与哲学思想之宏大与深微。
一
王夫之对《既济》卦之阐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结合明朝史实,这首先体现在他对卦辞“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一句的发挥。他认为,“既济”为完成之意,其卦象阴爻阳爻一一间隔整齐,给人以万事顺遂、均平的假象,人在此景象下,容易放松警惕,苟安而不思进取。另外,《既济》与《未济》为《周易》末尾二卦,而此前诸卦,皆阴阳不均平,呈现相争不下、旷日持久之象,至此则战久思息、动久思静,显出平安、均衡。然而,危险因素恰恰潜藏在这种表面平安的深层中。王夫之在《周易外传》中对此情形描绘道:“一以为阳,确然而授之以位;一以为阴,确然而授之以位。安不愆之素,合不僭之交,竭往来之情,历正变之久,相与争于繁芜杂互之地。乃以得此一日,则中流鼓椎而津岸以登矣。夫此一日者,岂可久之日哉?自《屯》之始交而方遇此一日也,顾《未济》之且乱而仅有此一日也,则其为几,亦炭炭矣。”[1]这正是对这种恬然不觉而实岌岌可危状态的描述:阴阳各居其位,有条不紊;阴阳各安其位,不僭越乱交;阴阳之交,一一对应,至此已极。表面看来,世事呈现出一片平静,各人皆以为“既济”已成,可弛担息肩了。而六十四卦中自《屯》《蒙》而下,非复即变,复是指对偶两卦卦象颠倒,变是指两卦平行相反,皆代表争斗、激荡。至《既济》之阴阳相交,可谓风平浪静。且对照将要到来的《未济》所代表的未成、虚歉,则《既济》可谓难遇之安宁。但王夫之告诫道,此风平浪静下正暗流涌动,如果恬然不觉,对潜藏的危险因素毫无警惕,则所导致的祸乱将越发酷烈。
就阴阳所代表的君子小人而言,君子光明正大,小人暗中作祟;君子宽大容众,小人结党营私;君子廓然大公,小人处心积虑。《既济》卦六爻二二相对,皆阳在下,阴在上。下者主动建功,上者承功而行;下者易陷于躁动,上者常静中窥伺;动者易乐,而静者易忧。王夫之对此形势警示道:过济代表成功,但成功会招致两个方面的结果:得与失。而就过济来说,其得,包含着失;其未尽得,意味着未尽失。王夫之就《既济》卦象分析得失之因:“且夫阳来下以致功,阴往上以受感,阳安而阴恒危。阳躁而乐,阴静而忧,乐者忘而忧者思。以其忘危,敌其思安。鼓瑟于宫中,而聚谋于沙上,是阳固授阴以且惧且谋之药石而激之兴也。又况夫迭建迭交、琐琐焉以夹持之也?如是,则小固未亨,而亨自此而起。小之亨,大之乱,如衡首尾之低昂而无爽矣。是故乱终自此而生。”[2]这是说,阳所代表的君子,终曰在宫中享乐,日日高会,夜夜笔歌,乐而忘忧;而阴所代表的小人,包括夷狄、盗贼、宵小,则暗中密谋,乘间攘夺。如此,正是阳的轻忽、放纵给了阴以畏恐而兴、阴谋而起的机会,并实际上助长了其奋发兴起。不仅如此,一阴一阳排列整齐,好比阳监督、加持阴而不使畏葸、怠惰、退缩,恰是助其成功。这样,本来处于弱小、疑阻之地的阴反而得以亨通[3]。阴之亨正是阳之乱,小人之通正是君子之难。这就如以秤称物,此低则彼昂,毫发不爽。
王夫之此处的议论可以说是为明末之事而发。明朝自万历以后,皇帝常居深宫,多年不接见大臣,各曹署之封章堆积如山而皆不作批答,不过内阁、部府除结党内斗之外,表面上却也相安无事。但皇帝居深宫,所见者不过宦官宫妾,于是养成妄自尊大、奢糜享乐之风,对宫外事懵不知觉。而规觎政权者未尝一日停歇;宦官宵小广植私党,渐成气候;同时西北李闯、辽东后金亦积累而大。此即王夫之所说的“鼓瑟于宫中,而聚谋于沙上”。而此种风气的养成、此种局面的形成,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谓“阳固授阴以且惧且谋之药石而激之兴”,“小固未亨,而亨自此而起”,即“终乱”从“初吉”之不知警惕、乐享太平而起。所以王夫之说:“既济之亨,唯小者亨耳。阴阳各当其位,贞邪各快其志,而相应不相制,则阴之得志可知。”[4]“刚柔各止其所,以相杂而不相治。刚已刚而刚道穷,柔已柔而柔道亦穷。 唯其情之所安,势之所便,各逞其志欲,而大乱成矣”[5]。
王夫之进一步从小人所处之地位及其处心积虑来分析:“二处誉,则七日勿逐以老敌;四处惧,则终日疑戒以求安。非上六之无位以穷者,皆未有须臾忘也。”[6]《易?系辞》说:“二多誉,四多惧”,指第二爻为下卦之中,且易得上下承乘之利,故多誉。而第四爻为上卦之下,又近于代表权力中枢的第五交,故易为上所忌,应多怀优惧之心。王夫之结合《既济》六二爻辞“妇丧其弗,勿逐,七日得”和六四《象传》“终日戒,有所疑也”二句加以发挥:处誉老敌者,虽处有利之地而不战,却佯示柔弱而使敌手丧失警慑,产生轻忽懈怠之心;处惧疑戒者,虽处不利之地,却常怀疑惧之心,而思所以自保之策,变不利为有利。《既济》卦中除上六之位代表即将出局而无关紧要外,象征夷狄、盗贼、宵小的阴爻皆处心积虑,暗中准备,并无一息之忘,此所以明朝不能不亡也。以上,显然是王夫之对明亡原因的总结,其中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孤臣孽子之心可谓昭然。
二
王夫之在批评老庄道家学术宗旨的同时,还针对很多学者对“初吉终乱”和九三爻辞“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及其《象》辞“三年克之,惫也”的错误理解进行了批判。
王夫之说:“老子曰:‘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衰乱,有忠臣。’其感此而激为言,似之矣。虽然,存亡者,天也;得失者,人也。三年伐鬼方而既惫,抑不克鬼方而抑何以为高宗?时会迁流,因而自弛,则亦终无此既济之一日,又岂可哉?不能使河无波,亦不能使无渡河也。”[7]王夫之的意思是,老子有见于文明进步特别是作为世道人心标准的典籍体系确立之后出现的种种弊端而欲克服之,但他走到了否定文明、否定道德、否定国家组织的极端。王夫之认为:文明进步是一种必然,一旦发生,就没有倒退的可能。这是历史的定则,人是无法改变的,但重要的是人如何应对这种进步。人为之中有得有失,遵从万物的固有法则,采取正确的行为,是得,反之是失。由此,王夫之批评了历史上因鄙薄道德而导致国削家亡的几个典型事例,并以此批评老子的论断:“秦燔诗书,仁义废矣;晋尚玄虚,智慧隐矣;平王忘犬戎之仇,孝慈薄矣;谯周、冯道受卖国之赏,忠臣寝矣。曾不足以防患,而终于沈溺。老氏将谁欺哉?”[8]作为灭绝文化暴行之符号的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是王夫之一贯反对的。他在一系列史评中大反“孤秦陋宋”,反对的就是秦的鄙弃道德、一任法术、高压箱制知识人、严刑压服百姓的政治与文化专制。他甚至在阐发《春秋》大义之“严于夷夏之辨”时将秦视为夷狄,而加以批评、鄙夷[9]。这都表明了他对政治上、文化上的专制主义、集权主义的摒斥。 “晋尚虚玄”是王夫之从另一角度对老庄进行的批判。魏晋玄学本来是一种思辩性很强、充满形上智慧 的学术思潮,它比儒家的礼乐、孝悌等重视实行、重视经验中形下事物的思想更有理论的深刻性与知识形态的超越性。然而,王夫之虽重视精神境界的高迈与理论阐述的深人、严密,但他从恢复儒家笃实、健动、下学上达、形上形下融通为一体的思想形态出发,反对一切虚静、玄远、不切实际的理论学说。而玄学以老庄为骨架,以玄远不切民用为特点,这显然是王夫之所不赞成的。此外,王夫之对周平王忘犬戎杀父之仇而导致孝慈之风的硗薄和谯周、冯道受卖国之赏而伤忠臣之心的批评,更饱含对明朝史事的切责。犬戎为夷狄,王夫之暗指满清。当明末满清人侵时,是失身事仇,还是忠勇抵抗,是当时考验知识人是否忠于国家的试金石。顾炎武、黄宗羲、方以智、王夫之、黄道周等明清之际的一批杰出知识 人,皆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抗清。在事无可为的情形下,他们不得已隐居、出家,也是民族气节的表现。同时,明亡后他们的著作中不仅不奉清朝之正朔,而且严斥失身事外族者。因此,谁周的托词于气数,冯道的以“痴顽老子”自命而大言不惭,都是为王夫之所不齿的。在《宋论》中他曾说:“若夫辱人贱行之尤者,背公死党,鬵贩宗社,则崔胤、张浚、李蹊、张文蔚倡之于前,而冯道、赵凤、李昊、陶谷之流,视改面易主为固然,以成其风尚。士之贱,于此而极。”此中对明朝灭亡之后知识人出处大节的强调,对亡国灭种的残祸烈毒的警醒,对未来中国文化伦理导向的贞定,对士人自我担当精神的高扬,是王夫之激奋放言、痛切指陈的着意所在,也是他对老子观点大张挞伐的有力理由。
王夫之对《既济》九三交辞“髙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及《小象》“三年克之,意也”的评论,也表明了这一点。三年伐鬼方,是殷高宗的一次正义行动。虽然由于道路遥远,孤军犯难,不仅最后三年才克成,而且成功之时兵力已疲惫之甚。但是高宗当殷商中衰,他的奋发中兴,使得殷商靖定,并声威大振。不克鬼方,髙宗即不成其为高宗。虽然因时代迁移,殷商最终灭亡,但高宗中兴商朝之事,却是英雄伟业。不能因为其“初吉终乱”,英雄伟业在时间的流逝中终究成为陈迹,就放弃了自身应做的努力,这种自我放弃可谓“早计成败而惩羹吹齑”,如此则永无成功的一日。这就如即使不能使河无波,但也不能不渡河,人为的努力始终是成功的根本因素,而诸不利因素正是在努力奋进中来加以扭转的。王夫之这里所讲的,是对老子的消极态度的批评,也是对被“初吉终乱”一语导入歧途的人的激励。这与他一贯倡导的以健统顺、健顺配合、自强不息、阳刚有为的文化立场和人生态度是相符 合的。在对《周易》各卦交辞的阐发中,这一点也是王夫之始终提倡和强调的。
三
王夫之对《既济》卦辞“小利贞,初吉终乱”所象征的小人得志而导致大乱之结果,提出了他的救治之道,这也是他《既济》卦阐发中的重点。王夫之首先以《既济》《未济》象征小人之道,他从这二卦的卦辞说明这一点。《未济》的卦辞是“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所利。”狐为媚惑之兽,为阴类,象征小人。“汔济”者,将济而终未济之状。小狐未济,是因为濡湿其尾,这对小狐是无所利,而小人之不利,正是君子之利,故卦辞判未济为亨。《既济》的卦辞是“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而其《彖传》为“既济亨,小者亨也。”也是说,既济是小者之成;小者之成,则虽初吉,而终究必乱。因为小人是乱事之阶,从长时段来看,未有小人而终为吉利者。所以“未济”者,阴未济也;“既济”者,阴已济也,卦中的彖与爻皆以阴为言。王夫之就此总结道:“《既济》《未济》皆以阴道之成毁言,而阳不与焉。”[11]“二卦皆小人之道,衰世之象也”[12]。
更重要的,王夫之对此二卦的卦象进行发挥,论其为阴、为小人。他指出:“且夫一阴也而即授以一阳,一阳也而即授以一阴,志无定主,道无适从,执中而无权,贤奸各据其安,理欲交战于内,生杀不适有常,以诡合于情事之苟安而谢其愆,以迹相倡和而情相乖忤,杂而不伦,主辅、体用之不立。以斯为道,天可以人之智能限之,人可以己之成法处之,而恶能不终于乱哉?无已,则阴之怀土而自私者,与阳分权而利得其所,以行焉而自遂,则亨者小之亨焉耳,若阳,则固不利有此相参相伍之阴柔与之相应也。故虽当位以正应,而非阳刚保泰持盈之福。”[13]这是说,二卦皆一阴一阳间隔整齐,表明没有为主者。这从立志来说,是没有一定之追求;从求道来说,是没有必适之道;从经权之辨说,是机械而无权变之执中;从君子小人之分说,是贤人奸人相安无事,恬然于苟合。如此,则善不挺立,恶不退处。另外,就主辅、体用、天人关系说,这两卦的卦象显示为.?主不当令,辅不相助;体不做主,用不敷展;天不受尊仰,人不守法则。这样的结果,是阴类乘此机会坐大,小人之自私目的得以达成。这对阳来说极其不利。所以王夫之说:“‘既济’者,天无其化,人无其事,物无其理。贞邪互相持以不相下,其为大乱之道,岂顾问哉!”[14]这是王夫之判《既济》《未济》为小人之卦的主要理由。
此二卦既为小人之卦,则须对小人有防范、应对之道。王夫之在早年的《周易外传》和晚年的《周易内传》中,都提出对小人的遏制、阻抑。这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阴所代表的不利因素,应如《既济》卦初九爻辞“曳其轮,濡其尾”所象征的,遏止不使其坐大。“曳其轮”者,止其行;“濡其尾” 者,遏其济,将其扼杀、消弭于初起阶段,不使逐渐养成。王夫之说:“二欲升,而初以阳刚静镇于下,制之不行,‘曳其轮’也。初曳之,则二之尾濡而不得济,故虽为柔所乘而无咎。此奖阳以制阴之辞也。言‘儒尾’者,于《未济》见之,谓狐也。取象于狐者:狐,阴邪之兽,性多疑,而妖媚以与人相乱。阴杂于阳之中则疑,与阳杂处而交应,故能媚,贱阴之辞也。”[15]这是说,阳对阴应有制驭之道,《既济》 初九虽在六二之下,刚为柔乘,但能“曳其轮”来遏止其行,“濡其尾”而使之不得济渡。爻辞中显然含有奖阳制阴、崇阳贱阴、镇阴不使坐大之意。所以王夫之在解说初九《象》辞“曳其轮,义无咎也”一句时说:“阴岂可使济哉!制之不行,君子之义也”[16]。
以阳抑阴,以君子制小人,这是王夫之《易》学的重要内容,这里再举《小过》为例。《小过》卦象为《艮》下《震》上,卦辞为“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王夫之着重就卦辞进行发挥:“小过”,小即过差。有小过差是因为阴皆占据主位,因此卦六二、六五居上下卦之中,初六、上六为之羽翼,将九三、九四逼至于进退危疑之地且禁锢于内,此为其过错。但它不像《剥》之削弱阳、《否》之摒阳于外,故其过犹小。但此卦以阴柔为主,阴柔者柔弱谨慎,能任小事不能任大事,故“可小事,不可大事”,《周易》抑阴之意于此可见。此外,此卦四阴在夕卜,二阳在内,以飞鸟拟之,则四阴象其双翅,二阳象其躯干。“不宜上”者,鸟飞而上,其音不为人所闻,此时躯干为翼所制驭,象征“阴恃其过以挟阳而上也”。鸟飞而下,翼随躯干而降,象征阳“敛阴以趋乎实也”,故吉。王夫之就此发论:“三、四虽失中而处内,一止一动皆其所主;阴虽过,可使戢其飞扬之志以顺刚而行,则大吉矣。夫失中之刚,岂能遽戢阴之拼飞哉?而圣人曰:阳固有可藉之资,犹有可为之时,小虽过,何尝不可大吉乎?人欲行,不足以害天,则好货好色而可以王。君子存,犹足以制小人。故汲黯在廷而淮南惮,裴度得用而承宗服。大吉者终在阳而不在阴。阴之过未足以为阳忧也。呜呼!此圣人扶抑阴阳之微权也。抑唯阴非固恶,阳犹足以大吉,而异于《否》《剥》之必凶也。”[17]这是说,《小过》卦《艮》下而《震》上,卦德为止、为动。中二阳为主,可谓动止皆自为主, 不为阴所挟持。阴虽有小过,能收敛其奋飞之志,顺阳刚而行,则为吉。当然失中之刚未必就能控制阴之奋飞,但阳仍有其可以资借的优势,犹有可以有为之时。就阴来说,能含阳于内,能载阳而行,能在有过之时顺阳刚之道,有此三善,亦可无过。所以王夫之以为《小过》之“大吉”,终究在阳不在阴,而“小过”不足为君子忧。因此《否》之卦辞为“《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剥》之彖辞为“不利有所往,小人长也”,而《小过》则“亨利贞”。这都是《周易》扶阳抑阴的表现。王夫之在解释《小过》的《象》辞“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时也说“《小过》,阴之过也。阳亢阴恭,阳乐阴哀,阳丰阴俭。君子之道有过用夫阴者,难此三者尔。不溺于怠惰,不靡于嗜欲,不流于惨杀,则皆阳以胜阴而不失过也。”[18]其中以阳抑阴,以君子制小人的意图是很明显的。
王夫之对《既济》卦的阐发,还突出了以《易》之“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为正道,并效法天地之正,以正克邪而自保。王夫之说:“人事之所争屑屑,而不能及天地之大者,命也。学焉而必致其精微,以肖天地之正者,性也。知其不能及天地,故君子乐天;知不能及而肖其正以自奠其位,故君子尽人。穷理尽性而至于命,亦曰防之,而岂早计以吹產之幸免欤?”[19]此皆《既济》卦《象》辞所谓“君子思患而豫防之”之计。
王夫之认为,不管是道家对于文明弊病的抉发,还是儒家对道德必要性的维护;不管是《既济》的“初吉终乱”,还是《未济》的“辨物居方”,皆是人事之小者,远不及天地本体之大。这是无可奈何之事,是一种无法逃避的必然选择和不得不面对的当然境遇,此即王夫之所说的“命”。对于“命”,人不应消极地放弃作为,而应采取积极对待的态度。知命,才能乐天而尽人为,才能掌握“命”而不是放弃努力、听天由命,此正是“大人造命”之意。“致其精微”者,致天地之广大而尽万物之精微,以效法天地之正。此正,既指天地自身的原理,也指人文视野中对具体事物的哲学诠释。前者是基本的、本原的,后者是派生的、更高追求中的精神洞观。没有前者,将厚诬事物之真而搞乱万物的秩序;没有后者,将润灭精神对万物的陶铸、检解作用而丢弃事物之美与善,将人变为机械的摄取者。王夫之的“正”是这两者的合一,而“肖天地之正”包含了对事物自然法则的照察和对意义价值的理解。人是科学的、实证的动物,也是理解的、诠释的动物,这就是人的本性。“尽性”即穷尽地实现这一应然之命令、这一作为人的根本性质的当然之律则。“乐天”不仅是对天的适然顺受,更是对天的企慕仰爱,这是尽性至命的助缘、动力,更是“肖天”、“法天”的内在需求。“尽人”不仅是对人的存在的充分尊重,更是对人的精神力量的信任。相信人对自然规律的掌握,相信人对自然事物的人文诠解能使人获得向更高境界升进的力量,这是人在天地间应该奠立的位置,也就是《周易》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其中虽然步骤有顿渐,所得有深浅,但对天道性命的一体贯通是同一的。所谓“思患而豫防之”,不是惩羹吹齑式的消极放弃,而是“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积极参与、与之同一。王夫之的这一取径,是与他正大昂扬、刚强不屈的文化理想和人生态度一致的。他对于老子“知白守黑”、“谦下不争”的批判,也是基于以上立场。
王夫之还结合《既济》卦辞提出了君子应该采取的正确方向:“夫君子之慎微明辨,争位于纷杂之余、正交于肆应之地者不敢惮劳,非曰永固,亦以延天地之盛于一日。则后起者弗以澌灭而不可继,固勿庸以《既济》为戒涂,而倒行于雌雄、黑白之间,依不盈、不足以自保也。”[20]此一段话亦大有深意。“慎微明辨”,就是穷理。“格物穷理”是一切行为的基础,一切行动的起始。它既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行动。“争位于纷杂之余、正交于肆应之地”,是指老子之清静无为既然不可取、不可得,那么,世间事物的纷争、肆应就是常态,就是人不得不面对的境遇。《既济》的阴阳相杂相间正好象征此种景象。在此景象中,争位、肆应是人应该采取的行动,此即尽性、至命。尽性,就是尽人主动探索世界、取用世界并在此活动中正德、利用、厚生之本性。至命,就是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了达世间万物之理,掌握世间万物之法则而与之为一,从而既达到天道、天命,也达到人的作为之极至。要做到以上,靠的是争位与正交,而穷理、尽性、至命就是争位与正交。争位,即争取人在与客体交往中的有利地位;正交,即面对纷繁杂乱的世界采取正确的方向和道路。王夫之不是不知道一治一乱的历史运行法则,但人的争位、正交正是实现一治一乱的条件。否则,世界将永远沉沦而无光明之日。人不能因为“始吉终乱”而放弃,堕入道家之虚静无为。
结合《既济》卦象来说,上六爻辞“濡其首,厉”,预示着《既济》在“济”之极点后,必有“未济”为之接续。王夫之对此解释说:“阴亢居上,恃得位得应而猛于济,水淹其顶而不恤,危矣哉!阴之亨至此而极,阴之乱至此而不可弭矣。阴阳相杂,各安其所,而变化之道穷。过此而无可为者,则唯挠乱以成乎《未济》。阴阳向背十二位,自然之理数也。”[21]这是《内传》对《既济》卦的最后一段 解释,有总结前文的意思。阴交居上,可谓阴亢,亢则有穷,为凶、厉之缘由。居上之位,而无自省、自警之心,恃得位(阴爻居阴位)、得应(与九三应)有利之势,莽撞渡河而水没其顶,这是过于亢高之义,其所招致的祸患亦因至极之位而无可救。从阴阳排列整齐来说,它代表阴阳各安其位,不能争位,不能正交,处肆应之地而机械地处置;同时,由阴阳相交杂而引起的变化万端至此而穷,变化穷则死水微澜,生气全无,只有溃乱而终。此时,阴阳十二位向背所代表的一阴一阳之道、自然之理必然使之进至《未济》,而《既济》遂终。
王夫之的以上诸诠释维度,表明了他的一个鲜明立场,这就是出于对明亡教训的总结,为了未来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确立,始终高扬阳刚代表的健动、崇实的正面价值,始终以“天命在兹”的文化担当与一切违背这一基本精神的学说做勇猛的战斗。从中可以看出他作为明清之际杰出的知识人在“六经责我开生面”的鼓舞下,对经学解释基调的奠立,以及面对亡国灭种的惨祸烈毒在思想文化方面所做的奋力抗争。
【注释】
[1][2][4][5][6][7][8][11][12][13][14][15][16][17][18][19][20][21]王夫之:《船山全书》第1 册,岳麓书社,1996,第973页;第974页;第493页;第493页;第974页;第974页;第975页;第498页;第492页;第492页;第492~493页;第494页;第494页;第485页;第486页;第974页;第975页;第975页。
[3]中华书局本《周易外传》疑原句“则小固未亨而亨自此而起”为“则小固未亨而乱自此而起”,实误。
[9]张学智:《王夫之〈春秋〉学中的华夷之辨》,《中国文化研究》2005年第2期。
[10]《船山全书》第11册,第25页。
(原载《哲学动态》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