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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光】王充“效验”论浅析

   

    王充, 是我国古代一位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他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思想, 集中地反映在他的“效验”论上。今天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剖析王充的认识论思想, 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的理解。本文试就这个方面作一简单剖析。

    哲学上两种认识论——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之间长期斗争的基本问题之一, 是关于认识的起源和检验认识的标准问题。早在我国“ 百家争鸣” 的春秋战国时代, 就有“孔墨显学”之争。当时,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提出“生而知之者上也”,并以所谓“正名”论(《论语·子路》)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 代表了唯心主义先验论的一派。而墨家的认识论, 则以客观存在的世界为认识对象, 以人们的感官为认识工具,从“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无”(《墨子·明鬼下》)和“非以其名、亦以其取”(《墨子· 贵义》)的“取实予名”的观点出发,进而提出以“三表立仪”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按:墨家的“三表”,即“本”、“原”,“用”。其具体含义是:“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性耳目之实”,“发以为刑政,观国家人民之利”。墨家认为这三者是辨别“是非利害之言” 的“仪”, 即标准。(见《墨子· 非命上》)。墨家这种主张是符合唯物论的反映论的, 是在人类认识史上前进了一步。到了两汉时代, 董仲舒及其后来那些相信谶纬迷信的经学家们, 继承和发展了先秦儒家学派的“生而知之”论和“正名”论,给唯心主义先验论又蒙上了一层神学迷信的外衣。而唯物主义者王充, 就是在批判各种唯心主义无知妄说、特别是董仲舒的神学唯心生义和汉代谶纬学的战斗中建立了唯物主义宇宙观, 并用唯物主义认识论去反讨唯心主义先脸论的。

    王充“效验”论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二:一是在认识起源问题上, 主张认识来源于客观世界的“实事”,人们认识世界、获得知识的道路, 必须从“耳闻”、“目”、“口问”等感性认识开始, 经过理性的“心意”加工推察, 才能达到正确的认识, 获得真实的知识;二是在检验认识的标准上, 认为检验一切认识是否正确, 辫别各种知识真伪的标准, 必须是客观实事的“效果”和“证验”。

    关于认识的起源,即人们的认识是怎样产生的?知识是怎样得来的?对这个问题,先秦濡家学派提出了“圣人生而知之”的唯心论观点, 汉代神学唯心主义者董仲舒及《白虎通》经学大师们进一步加以发挥, 胡说“圣人”就是“神人”, 是“与神通精”,“皆天所生”的“生而知之者” , 能够“ 前知千岁, 后知万世, 有独见之明, 独听之聪,事来则名,不学自知,不问自晓。”(转引自《论衡· 实知》) 王充痛斥了这些“虚妄之言”。他写道:“天地之间,含血之类,无性(生)知者。” 又说:“儿始生产,耳目始开,虽有圣性,安能有知?”(《论衡、实知》)这就告诉人们,天下并没有生而知之的人,即便是所谓“圣人”,他刚出生时,没有同外界接触, 虽然有聪明的资质,也不会有天生的知识。王充还在《实知》篇中举出十六例,驳斥了所谓圣人“神而先知”的胡诌,验证他的“圣人不能先知”(《论衡·实知》)的道理。例如,颜渊烧饭时,发现灰尘落进饭里,出于尊敬老师的好意而把脏饭吃掉, 但孔夫子却误以为自己的学生在偷饭吃。又如孔子遭遇匡人围困之事,他不能预料灾祸进行躲避,结果弄得狠狈不堪。如此等等,都证明“圣人不能先知”。王充的结论是:不学自知、不问自晓的圣人, 是古往今来从未见过的。这就根本否定了唯心主义的“生知”论。

但是, 王充并没有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儒家的认识论观点。他在反对“生而知之”论的同时,却正确地继承和发挥了孔子的“学而知之”主张。王充认为, 后天的“学”和“问”对于人们知识的获得具有决定性作用。他说:“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学,学之乃知。”“知无以知,非问不能知也。”(《论衡·实知》)也就是说,人们对事物的了解,人们的知识才能,并非先天就有,而是通过学和问以后获得的, 要想知道原来不了解的东西,如果不去请教别人是无法知道的。因此,王充断言: “可知之事,思虑所能见也;不可知之事,不学不问不能成也……故智能之士,不学不成,不问不知。”(同上)

既然一切认识都不是“生而知之”,而是学之问之而后知,那么,认识过程又是怎样呢. 王充的效验论, 非常重视感觉经验对于认识事物的重要意义。他认为, 耳闻、目见等感觉现象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首要条件,是认识的基础。人们要获得知识,首先要靠耳、目等感官与外界接触,才能了解事物真相。他说:“圣贤不能性知, 须任耳目以定情实”,“如无闻见,则无所状”,“不目见口问,不能尽知也。”(同上)他举例说,如果叫一个人站在墙东,而叫圣人立于墙西默听,圣人能讲得出此人的黑白短长、姓名籍贯吗?显然不能。因为“圣人”同普通人一样,认识事物需要耳闻、目见、口问才能了解事物全貌。光是耳闻还不行,还要目见、口问,才能知道一个人的黑白、短长、姓名、籍贯等全部实际情况。王充举出这个生动例子, 这就充分肯定了感性认识的重要。

但是,王充的效验论,并没有到此止步。它还包括了认识过程中的第二阶段, 即理性认识阶段。王充已经正确认识到,人们的认识不但要“用耳目论”,还要“以心意议”,即认识不能停留在感觉经验上,还必须经过思维加工才能认识事物的真实面目,认识事物的本质。他在批评墨家唯物认识论的片面性时指出:“夫论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闻见于外,不诊诠于内,是用耳目论,不以心意议也。夫以耳目论,则以虚象为言,虚象效则以实事为非。是故是非者,不徒耳目,必开心意。墨议不以心而原物,则虽效验彩明,犹为失实。”(《论衡· 薄葬》)这段话非常重要,可以说是王充唯物认识论的精华部分,它既概括了王充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又划清了同墨家直观认识论的界限,证明了王充对于唯物认识论的理论水平,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前人。这里所说的“留精澄意”是指透过事物的表象去提取事物的本质,是去伪存真、去粗留精的理性认识过程;所说“外效”、“虚象”就是事物的表面现象或假象;所说“用耳目论,不以心意议”,是指单纯依靠感官认识去评论事物而不懂得在感性认识基础上,通过逻辑思维去推理加工,把认识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所说“以心而原物”是指通过思维器官的加工去分析还原事物的本来面目。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王充是主张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主张通过思维器官的加工对感性材料去伪存真、去粗留精以判断事物的是非曲直从而揭示事物的本来面目的。这比起墨家所说的“请(诚)或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墨子· 明鬼下》)的直观认识论来,显然是前进了一大步。正因为有这样的进步, 所以王充能从比较彻底的无神无鬼论的理论高度出发去提倡薄葬主张。王充认为,人死之后,精气散灭,形体腐朽,根本不会变鬼,也不能害人;所谓“见鬼” 现象,是迷信有鬼的人们生病后内心恐惧、胡思乱想而产生的幻觉,是“目虚见” 的假象,并非真正有鬼。因此,因迷信鬼神而大搞厚葬是有害无益的,应该在宣传无鬼论的同时实行薄葬。然而,墨家时于所谓“见鬼”现象却不能作出正确解释,而是把“闻之见之”的虚假现象当作真象,以为真的有鬼,主张“ 敬天明鬼”,所以墨家虽然提倡薄葬,但显然与他们的“有鬼”论相矛盾,不可能令人信服。王充认为这就是墨家的“节葬”主张得不到推行的原因。王充还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解释所谓“圣”与“贤”。他认为,所谓“圣贤”无非是比普通人聪明一点罢了,之所以能比普通人高明,是因为他们能根据人们的感觉经验、透过事物表面现象去考察事物各个方面,加以推理判断从而找出规律性,即所谓“案兆察迹,推事原类”,是因为他们能从研究事物苗头和起源而推论分析其他相类似的事物, 从而找出事物发生的原因和预知其未来发展的结果,即所谓“揆端推类,原始见终”,而并非他们是什么神秘的“先知”,有什么超人的“达视洞听之聪明”(《论衡·实知》)。这样, 就破除了人们对于“ 圣贤”们的盲目崇拜,打碎了笼罩在“圣贤”头上的迷人的“光圈”。

    关于检验认识的标准问题,王充也提出了他自己的见解。既然“知”的获得须从“耳闻、目见、口问”开始,再经过“心意”的“议”、“推”、“揆”、“原”等加工制作功夫上升为理性认识,那么,这种“知”是否正确、是否真正的“实知”呢?用什么去检验“知”的“虚实”呢?王充认为,客观事实的“效验”就是检验认识(“知”)的虚实真伪的标准。他在《实知》篇中的第一句就说:“几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又说:“事有证验,以效实然。”可见,王充所讲的“效验”,基本意思就是主张用客观事物或者现象本身的效果和证据,来判断和证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实际。如果不依据事物或现象的效果和证据去验证是非,即便是圣贤也不能定虚实。因此,王充坚决反对那些俗儒们“论事不引效验”、喜欢“增益其事”的主观主义态度,而提倡“实事疾妄”的唯物主义态度。

    王充的“实事疾妄”精神,是他的“效验”认识论的根本特点。他在《佚文》篇中总结《论衡》的宗旨时写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元邪。’《论衡》篇以百数,亦一言也,曰:疾虚妄。”而在《对作》篇中,王充在阐明写作《论衡》的动机时写道:“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故虚妄之语不黜, 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放流,则实事不见用。”因此,他在篇末总结说:“《论衡》实事疾妄……无诽谤之辞。”在《语增》篇中,王充指出:“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列。自列则是非之实有所定类。”这几段话都表明了王充是主张以客观实事的效验来检验认识是否正确, 并判定事物的“是非之实”的,是反对各种弄虛作假的主观唯心主义态度的。这就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王充在《论衡》中,在分析各种自然现象之因果、辨别各种传说之真伪、评论各家学说之是非、批利各种迷信之虚妄的时候,就是本着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他所采取的根本方法就是“方比物类,明于有效,定于有证”(《论衡· 薄葬》)的求实方法。例如对雷电的认识, 唯心主义者认为雷电毁树伤人是因为老天“发怒”,或者说是“天取龙”(《论衡·雷虚》)。王充通过自己对被雷击折的树木、烧毁的房屋、击杀烧焦的尸体等现象的多方面观察、验证, 再经过对自然界阴阳之气变化运动的分析、研究、推理、判断, 然后得出了“雷者,火也”、“雷为天怒,虚妄之言”(.同上)的正确结论。这说明, 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判断事物的是非曲直, 必须重视“效脸”。如果论事不重效脸,那就只能人云亦云、跟在圣贤及谶记、纬书的屁股后面,大谈那些迷信虚妄之言了。

    总之,王充的效验论,在认识起源问题上,是以客观存在为第一性,主张认识来源于实际、依赖于存在、并且包含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两个阶段,在检验认识的标准问题上,主张用客观实事的效果和证验检验认识的真伪,而反衬主观臆想。王充效脸论的根本特点就是主张实事求是、反对虛妄迷信。这种注重效脸的认识论,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和他的唯物主义宇宙观一致的,是王充哲学唯物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充在哲学唯物主义理论尤其是认识论方面,比起他的前人墨翟、荀况、杨雄、桓谭来, 显然是前进了。他之所以能达到比他的前人较高的水平,有其主客观的原因。首先,王充所处的时代,正是我国东汉社会的前期,是经过王莽之乱和西汉末年农民大起义之后人民需要休养生息的时期, 是政治上相对稳定、社会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的时期, 是铁制农具和牛耕方式进一步推广、促使南方经济以较快速度发展的时期。生产力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这为王充唯物主义宇宙观的建立,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丰富养料。其次,王充出身于一个受到豪家大族排挤和兼并而逐渐走向破产的中小地主阶级家庭,他虽在封建统治机构的中下层当过几任州县小吏,但怀才不遇, 政见不进,最终还是因和豪族、官僚不能合作而被迫辞官,以至“废退穷居”(《论衡·自纪》)。这样的社会经历使他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封建社会的政治黑暗,统治集团的腐败无能,从而培养了他对社会现实一定程度的不满和反抗精神。加上当时社会上神学唯心主义十分猖撅,谶纬迷信说教到处泛滥,搞得思想界一片混乱,乌烟瘴气。这更使王充“心愤涌,笔手扰”(《论衡· 对作》),促使他拿起愤世疾俗的直笔,运用唯物主义的武器,向着各种虚妄迷信的唯心主义学说发动攻击。这是形成王充唯物主义思想的社会条件。第三,王充是个勤奋好学的人,从小就读于“书馆”,青年时又到京都洛阳游学,“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宁章句,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汉书·王充传》)因而使他能总结和吸取前人的研究成果,批判地继承各家学说的精华。他又是一个不信迷信,富于求实精神的人,亲自进行了许多科学观察,如对日食、月食、雷电等自然现象均有精细观察 并参加了一些社会实践, 更加培养了他的“疾虚妄、定真是” 和“诠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论衡· 对作》)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态度。这为王充唯物主义学说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主观条件。由此可见, 王充的唯物论哲学, 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他那个历史时代的产物,是有其产生的客观必然性和主观可能性的。

    王充的效验论, 虽然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但是,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剥削阶级偏见的影响,必然带有这样那样的局限性和不彻底性。他的效验论是缺乏辩证法的,仍然是直观的、形而上学的认识论。他只看到认识来源于实践,依赖于实践的某些侧面,而没有看到认识对实践的能动作用,没有正确解决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他只认识到要用客观的效验去检验认识的是非真伪,但却不了解人民群众社会实践的伟大作用。因此,他在认识事物时往往会走极端,有时就片面强调感觉经验,把现象当作本质。例如,他机械地认为天体与地体一样是平正的,说“天平正与地无异”(《论衡· 说日》),有时则片面强调书本理论的作用,而看不到千百万人的社会实践是获得正确认识的源泉,如认为“贤儒之力”高于农夫、工匠之力, “筋骨之力不如仁义之力”(《论衡·效力》),这说明了王充认识论的直观性、片面性和阶级局限性。

    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非常正确地批评了旧唯物主义者在认识论上的片面性, 指出“哲学上的‘唯理论’和‘经验论’都不懂得认识的历史性和辩证性, 虽然各有片面的真理(对于唯物的唯理论和经验论而言, 非指唯心的唯理论和经验论),但在认识的全体上则都是错误的。”正确地解决认识和实践的辩证关系及其运动规律,并把认识论变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科学思想式器, 只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以后才成为现实。

(原载《社会科学研究》1980年第3。录入编辑: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