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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南】论“大知”之作为“中华共识”——兼论余英时“反智论”与中国哲学“大知识论”

“中华共识”是指中国文化中各家各派共有之认识,相对应的是各家各派之“各识”。长期以来学术界关注的重点是“各识”,而非“共识”,如“现代新儒家”聚焦于儒家之“各识”,“现代新道家”聚焦于道家之“各识”,“现代新法家”聚焦于法家之“各识”,等等。以此应对西方文化之挑战,有其利,亦有其弊,但终究是弊大于利。因为这样一来各家各派之代表各说各话,各自为战,难以“集中优势兵力”,合力攻关。假如我们能找到超越“各识”的“共识”,先在“共识”层面合力攻关,则就有可能在“中西文化论战”中先集中兵力,解决一个或几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待这些关涉全局的根本问题解决之后,再回到“各识”的层面,各自为战。

如此则中国学者就必先解决何为“中华共识”的问题,在此方面要达成“共识”,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著者在《寻求“中华共识”》一文中,曾提出一个方案,就是以“大”或“太”为“中华共识”:以其言知即是所谓“大知”,以其言人即是所谓“大人”,以其言心即是所谓“大心”,以其言仁就是所谓“大仁”,以其言美即是所谓“大美”,以其言智即是所谓“大智”,等等。这个“大”或“太”才是中国文化要达到的终极目标,才是中国文化各家各派之“共识”,才是中华文明所以不同于西洋文明的根本所在。①本文依旧坚持这个观点,但想进一步深化,专门探讨“大知”的问题,以应对西方哲学中之所谓“知识论”的挑战。

“大知”与“小知”的区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很清楚的;但要用现代语言去说明它,却又并不容易。大致来说,数、理、化等具体科学的知,都是“小知”;而打通数、理、化等具体科学之隔阂,将它们该合贯通的知,就是“大知”。可知西方近现代以来发展起来的“科学”,在中国文化的“大视野”中,都是“小知”、“小学”;“大知”、“大学”是超越具体“科学”的,超越的方式就是“打通”。换言之,“大知”与“大学”所追求的,是通行于天界、地界、人界、神界的“公理”,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领域、某一层次、某一时段的所谓“私理”。化学所得之“理”若不能和数学、物理学等所得之“理”打通,或经济学所得之“理”若不能和社会学、地理学、考古学等所得之“理”打通,就不能谓之“大”。“大知”、“大学”是一定要以“打通”为职志的。能不能“打通”、“打通”的可能性有多大是一个问题;求不求“打通”、是不是以“打通”为终极诉求,则是另一个问题。中国文化一直就有这样的诉求,故能谓之“大”;西方文化不注重于这样的诉求,故只能谓之“小”。这恐怕又是中西文化的根本区别之一。

一、儒家讲“大知”

翻检中国思想史,可知孔子虽未专门使用“大知”一词,但所论已涉及至此。《论语·为政》中孔子对子路说:“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知”是“小知”;“是知也”的“知”是“大知”。“小知”又被孔子称为“知之次”,故《论语·述而》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大知”又被孔子称为“不知而作”,故《论语·述而》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大知”即“不知而作”,是以不知为“知”,即不以具体科学的知为“知”。

孟子论“大知”,至少已有两个概念:一曰“良知”,二曰“大智”。“良知”之“良”,等于就是“大”,故《孟子·尽心上》中“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一句话,可以直接改为不学而能者“大能”也,不虑而知者“大知”也。至于“大智”,《孟子·离娄下》的原话是:“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者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此处以“凿智”与“大智”对举,“凿智”有人工雕凿的意思,故“小”;“大智”是“行其所无事”,故“大”。“智亦大”恐怕是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个明确的“大知”概念。

荀子专门区分“知”与“智”,以“知”喻“小知”,以“智”喻“大知”,恐怕是中国思想史上又一个明确的“大知”概念。《荀子·正名》曰:“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知之在人”即“私理”,“知有所合”即“公理”;“私理”为“小”故曰“知”,“公理”为“大”故曰“智”。荀子又撰《解蔽》篇,专门论列“小知”之“偏”。他以能为蔽、恶为蔽、始为蔽、终为蔽、远为蔽、近为蔽、博为蔽、浅为蔽、古为蔽、今为蔽,等等,总之以为“凡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解蔽”的目的,就是要改变此种“莫不相为蔽”的状态,改变此种“小知”的状态,而走向以“大知”为核心的“莫相为蔽”。“莫不相为蔽”是“隔阂”,“莫相为蔽”就是“打通”。可知荀子是有明确追求“大知”之意向的。《荀子·解蔽》说:“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此处将“蔽于一曲”的“小知”明确称为“患”,又说它“暗于大理”(“大理”即“公理”),可见荀子对于“小知”持完全否定的态度。《荀子·解蔽》又说:“曲知之人,观于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识也,故以为足而饰之,内以自乱,外以惑人,上以蔽下,下以蔽上,此蔽塞之祸也。”此处“蔽塞”连用,可知“蔽”确就是未“打通”。“曲知”即是“小知”,它是一偏之知,而人却以为不是一偏,观于一隅而不知其为一隅,以隔为全,并以此自囿,危害极大,故荀子以“祸”称之。既“患”且“祸”,可知“小知”之害。

“大知”与“小知”之间最明确的划分,出现在北宋张载的理论中。他所说的“德性所知”,就是“大知”;他所说的“见闻之知”,即是“小知”。查“德性”一词,出于《中庸》。《中庸》中有“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等语,宋儒朱熹注“德性”为“德性者,吾所受于天之正理”。可知“德性所知”即是“正理之知”。著者疑“正理”即是“公理”,即是荀子所谓“大理”,故“德性所知”就是“大知”。张载《正蒙·大心》的解释是:“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见闻之知”是“蔽塞”于某一领域、某一层次、某一时段的,故不能“大”。若能冲破“蔽塞”而“打通”各领域、各层次、各时段,则就是张子所谓“神化”。《正蒙·神化》曰:“易谓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致,非智力能强也。”“智力”指“小知”,“穷神知化”的功夫决不是“小知”所能勉强为之的。“知化”著者以为就是“以大知去打通”。《正蒙·神化》又有“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之言,强调“大知”对于“小知”的优先地位。“崇德”即是崇尚“德性所知”,张子认为“君子”除了崇尚“德性所知”以外,也许不可能有其他途径去达到真正的“知”。这实际上是把“见闻之知”的地位,根本否定了。《正蒙·大心》又说:“人谓已有知,由耳目有受也。人之有受,由内外之合也。知合内外于耳目之外,则其知也过人远矣。”“合内外于耳目之外”的知,就是“德性所知”,就是“大知”;“过人远矣”的知,就是“德性所知”,就是“大知”。“小知”是“合内外于耳目”,以为“耳目有受”即是“有知”;殊不知这样的知只是一“偏”之知、一“隅”之知、一“方”之知,因而只是“小知”。西方“知识论”主张“合内外于耳目”,中国“大知识论”主张“合内外于耳目之外”。

宋儒程颐接受了张子“德性所知”与“见闻之知”的区分,而提出“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两概念。著者以为前者指“大知”,而后者指“小知”。《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五曰:“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则知之,非内也,今之所谓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闻见。”“不假闻见”是指“德性之知”不依赖于“闻见之知”而成立。“博物多能”指“闻见”的多寡,“闻见之知”再多,它也是处于“蔽塞”状态,也是“小”。“德性之知”再少,它也是“打通”的,也是“大”。程颐又有“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久,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之言,似乎程颐并未完全否定“闻见之知”的地位,这和张载有不同。《语录》卷二五又有“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之言,似乎是承认“德性之知”虽系天赋,但若没有“致”的努力,却不能得。可知“大知”在程颐这里并非自然而然。

朱子也讲“小知”,但始终以“大知”为归宿。《大学章句·补格物章》说:“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此处之“知”是“大知”,此处之“理”亦是“公理”。该章另有一段讨论“小知”与“大知”之关系的话,曰:“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其中“豁然贯通”一语,著者以为就是所谓“打通”,“打通”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隔阂,“打通”天人物我之间的隔阂;隔阂一旦被“打通”,则“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能“打通”当然就有“明”。故该章称此一过程为“此谓格物,此谓知之至也”。“知之至”当然就是“大知”。朱子把“致知在格物”解释为“即物而穷其理”,简称为“即物穷理”。要注意这个“即物穷理”的解释。就一物内部去看,“理”为当然,不存在“穷”与“不穷”的问题,故曰“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既然“理”为当然,又何必添加一个“穷”字?可知朱子真正所“即”之物一定是“众物”而非“个物”,朱子真正所“穷”之理一定是“公理”而非“私理”。可知朱子“即物穷理”之说,只能恰当地解释为“即众物而穷公理”。无“众物”则无须“即”,无“公理”则无须“穷”。而“即众物而穷公理”就是把“小知”扩大为“大知”,就是所谓“打通”。“打通”的范围越大越好,“打通”的层面越多越好,“打通”的程度越深越好,故该章有言曰:“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最好是把“天下之物”全部“打通”,这样才能叫做“至乎其极”。

陆象山讲“大知”,却不主张“即物穷理”。他以为“即”是不必要的,因为天人物我之间本身就是“通”的,这个“通”是不需要“打”的。需要“打”,是因为原来有“蔽塞”,有隔阂;“蔽塞”既本不存在,隔阂既本不存在,当然就不需要“打”。陆象山《杂说》讲“人心至灵,此理至明”,就是要表达这个意思。“至灵”就是“大灵”,“至明”就是“大明”;以“大灵”喻“大知”,以“大明”喻“大理”或“公理”。朱子只说“人心之灵”、“莫不有理”,并未加上一个“至”字,所以朱子需要“打”。《杂说》先就加上一个“至”字,所以象山不需要“打”。象山说:“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是心”亦是“大心”,“是理”亦是“公理”。象山的《武陵县学记》又说:“良知之端,形于爱敬,扩而充之,圣哲之所以为圣哲也。先知者,知此而已;先觉者,觉此而言……易之穷理,穷此理也……孟子之尽心,尽此心也……学者诚知所先后,则如木有根,如水有源。”此处从“良知”讲起,讲的是“人伦”。穷理、尽心的工作,就是要把此“人伦”扩而充之为“物则”、“天理”。换言之,象山以为“通”行于天界、人界、神界的“公理”,无非就是“人伦”;“物则”无非是“人伦”,“天理”无非是“人伦”。能认识到这一点,就是所谓“先知”,就是所谓“先觉”,就是所谓“穷理”,就是所谓“尽心”。这就是象山“大知”学说之梗概。

王阳明的思路有过之而无不及。阳明所讲的“心”都是“大心”,所讲的“理”都是“公理”,所讲的“知”都是“大知”。《答顾东桥书》讲“物理不外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无物理”不是无“众物之理”,而是无“个物之理”,不是无“公理”,而是无“私理”。换言之,阳明以为只要是“理”,就肯定是“公理”,肯定是“通”行天人物我之间的“共通之理”。由于“吾心”本身就是“大心”,所以到“吾心”之外求“物理”,也就是到“大心”之外求“物理”,这就是禅宗所谓“骑驴觅驴”,是毫无效验的。《答顾东桥书》中的“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是讲“大心”能“打通”一切;若谓还有未“打通”的地方,那是不明“大心”之根本,是“析心与理而为二也”。阳明《传习录下》又说:“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这“主宰”亦只是“物理不外吾心”的意思。“主宰”切不可释为“掌控”,“我的灵明”是无论如何“掌控”不了“天地鬼神”的;“主宰”的最合理解释是“打通”,“主宰”“天地鬼神”就是“打通”“天地鬼神”之间的隔阂。对“我的灵明”而言,此种隔阂原本就不存在。《传习录下》又有“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之言,著者以为切不可释其为“唯心主义”,因为“唯心主义”是本体论、实体论、实存论上的主张,而阳明的“大知”之说,只涉及“程序论”或“秩序论”。离却我的灵明,“天地鬼神万物”不存在,其不存在的不是实体,只是关系,即它们之间的隔阂未被“打通”;离却天地鬼神万物,“我的灵明”不存在,其不存在的不是实体,只是功能,只是“吾心”所应具的“打通”万有的功力不存在。以“关系论”或“程序论”解释阳明学说,不仅要远高明于“实体论”或“实存论”,且著者以为前者还似乎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黄梨洲的《宋元学案·伊川学案》“黄百家”案语引亦讲“大知”,不过用词有不同。梨洲曰:“丽物之知,有知有不知;湛然之知,则无乎不知也。”“丽物之知”是具体事物之知,因而都是一“偏”之知、一“隅”之知、一“方”之知,故曰“有知有不知”;“湛然之知”打通了具体事物之间的隔阂,一明万明,一有百有,故曰“无乎不知”。“有知有不知”的知,是“小知”;“无乎不知”的知,当然就是“大知”。王船山亦偶尔论及“大知”。中国文化中之“大知”学说,自清以后因受“西式科学”冲击而渐萎。自此中国哲学家,走上只承认“西式知识论”为唯一正确之知识论的道路,开始根本否定中国“大知识论”的价值与意义。

二、道家讲“大知”

著名学者余英时先生的《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一文,曾论及“道家的反智论”。这是一个几乎已成“公论”的见解;正因已成“公论”,所以也就很少有人再仔细分析它。这不能不说是思想界、学术界的某种遗憾。思维的“惯性力量”与思维的“懒惰”相结合,会耽误思想史上许多问题之研究。我们现在要问的是:道家的“反智论”所反者究竟是“大智”还是“小智”,是“大知”还是“小知”?若此问题得不到解答,则我们对于“道家”的解读,肯定就是有偏差的,就是不完全的,就是不“通”的。

先生说:“道家和法家的政治思想虽然也有不少与儒家相通之处,但在对待智性及知识分子的问题上却恰恰站在儒家的对立面。”②儒家“主智”、儒家主张知识分子出仕参政,则道、法两家就是“反智”、反对知识分子出仕参政。先生引“老子的反智言论”如下:“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绝圣弃智,民利百倍”。“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由以上引文,先生认定老子是“公开地主张‘愚民’”(73)。著者以为这是一个“速断”。以老子的“大智慧”,他若公开主张“愚民”,何“智”之有?何“慧”之有?他不过是个“小人”而已!可知从常理上去推断,老子不可能“公开地主张‘愚民’”。

可引文在此,铁证如山,如何又说他不“愚民”?著者以为可能的“解套”之法,就是区别“大智”与“小智”、“大知”与“小知”。老子反“小智”、反“小知”,所以他有一个“反智论”,此先生之结论也;老子又主“大智”、主“大知”,所以他又有一个“主智论”,此著者之结论也。在主“大智”、“大知”一点上,老子与儒家“相通”,正应了余先生开头的结论;可知老子并没有站到儒家的“对立面”,这又反驳了先生开头的结论。老子讲“使民无知”,是无“小知”;讲“绝圣弃知”,是弃“小知”;讲“民多智慧”,是多“小智”、“小慧”;讲“将以愚之”,是让民获取“大智”,因为“大智若愚”;讲“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是以其“小智”;讲“以智治国”,是以“小智”治国;讲“不以智治国”,是以“大智”治国,“大智”的特征是“不智”。老子又说:“不尚贤,使民不争。”此“贤”是“小贤”而非“大贤”。老子又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前一“心”是“小心”,后一“心”是“大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当然是“大心”。老子又说:“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吾言”是“大言”,“吾智”是“大智”,对老子本人而言是“甚易知”、“甚易行”,对“天下”之“小人”而言,则是“莫能知”、“莫能行”。老子又有“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之言,“为者”、“执者”均指“小智”、“小知”。总之只要注意区分“大智”与“小智”、“大知”与“小知”,就很难得出老子公开主张“愚民”之结论。先生有言曰:“老子不鼓励人民和臣下有知识,可是他的‘圣人’却是无所不知的;‘圣人’已窥破了政治艺术的最高隐秘。因为‘圣人’已与天合德了。”(73)此话说得极妙,“圣人”在老子那里就是“大智”、“大知”之代表。

关于庄子,先生的看法是他既反“智”又不反“智”。如《庄子·大宗师》中“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等言语,明显是“反智性的”;而另一些言语,如《庄子·齐物论》中“庸讵知吾所谓知之非不知邪,庸讵知吾所谓不知之非知邪”等,又不是“反智性的”。既说他“反智”,又说他不“反智”,此种自相矛盾如何“解套”呢?先生以自造的“超越的反智论”一词来“解套”,说:“他在‘不知”之外又说‘知’,则仍未全弃‘知’,不过要超越‘知’罢了。所以庄子的基本立场可以说是一种‘超越的反智论’(transcedental anti-intellectualism)。而且庄子也并未把他的‘超越的反智论’运用到政治思想方面。因此我们可以说,庄子的思想对此后政治上的反智传统并无直接的影响。”(72)著者以为所谓“超越的反智论”,其实就是“主智论”,不过其所主之智是“大智”、“大知”而已。正因庄子“主智”,所以他才会对“反智传统”无直接影响。

其实庄子曾明确主张“大知”思想。《庄子·逍遥游》讲“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就是直接将“大知”与“小知”对举。另外如《庄子·庚桑楚》“知者接也,知者谟也,知者之所不知,犹睨也”之言,就是强调“小知”之片面性的,一如目之睨视,仅见一方。《庄子·大宗师》又有“夫知有所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之言,说明“小知”是“有所待”之知。“有所待”就是依赖于一定的条件,有一定的范围、一定的时效,这样的知当然只是“小知”。《庄子·则阳》又曰:“人皆尊其知之所知,而莫知恃其知之所不知而后知,可不谓大疑乎?”“知之所不知”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知之所知”的重要性。“知之所不知”是“大知”,“知之所知”是“小知”。庄子以为“小知”必依赖于“大知”而后能成立,故《庄子·秋水》有“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之言。《庄子·齐物论》“庸讵知吾所谓知之非不知邪,庸讵知吾所谓不知之非知邪”之言,也是谈“大知”与“小知”之关系的。《庄子·大宗师》“目有真人而后有真知”之言,是以“真知”明“大知”。《庄子·庚桑楚》“知止乎其所不能知,至矣”、《庄子·徐无鬼》“言休乎知之所不知,至矣”等言,是以“至知”明“大知”。“小知”必须放到“大知”这个背景上来定位,而不是相反。

关于“黄老学派”,余先生认为它是具有“反智立场”的,因而有其“反智论”(79)。他引黄老学派《经法·大分》的话,曰:“王天下者,轻县国而重士,故国重而身安;贱财而贵有知(),故功得而财生。”句中有“贵有知()”、“贵有道”等字眼,应是“主智”的;但余先生却解释为这“知()”、“道”只对帝王有用,对臣下无意义,故依然判其为“反智”(76)。又引《十大经·成法》曰:“唯余一人兼有天下,滑()民将生,年()辩用知(),不可法组……一之解,察于天地;一之理,施于四海……万物之多,皆阅一空。”句中“年()辩用知(),不可法组”之类的话,确系“反智”言论。但整体来看,此段话所反的依然只是“小知()”而非“大知()”。

黄老学派推崇的“大知()”,就是所谓“道”,就是“一”。“一”有唯一之意,有最高之意,有时亦有“大”之意。这个“一”可以“贯通”天人物我。可以“长”,即引申而施之于一切具体情况,“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藏于密”;可以“施”,“施于四海”,放诸四海而皆准;可以“用”,即《十大经·成法》所谓“操正以正奇,握一以知多,除民之所害,而寺()民之所宜”。这样的“道”、这样的“一”,谁能执掌?当然只有帝王,故《经法·论》曰:“帝王者,执此道也”。“道”、“一”学说本有主“大知()”的意思,但因其专属“帝王”,当然又被先生判为“反智”。先生说:“黄老思想的反智立场在这种地方表现得再清楚不过了。从理论上说,黄老的反智论的根源乃在它的‘一道’论。”(79)“一道”论既是“道”、“一”学说,又是归“道统”与“政统”于帝王一人的学说。

三、法家讲“大知”

余英时先生的《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一文,还论及“法家的反智论”。法家“反智”,也许是学界最无可辩驳的一个说法。但我们依然认定:法家虽是“反智”的,但所反者依然只是“小智”而非“大智”;换言之,法家作为中国文化之一家,依然还有中国文化所共有的“主大智”的倾向。

法家最为人诟病的,是《韩非子·五蠹》“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那段话,以为是其“反智”之铁证。既是“反智”,此段话之前又为何冠有“故明主之国”一语?“反智”的国度为何反成了“明主”统治的国度?若此解读不误,则韩非心目中的“明主”岂不就是一“愚人”或“傻人”!怎能说得通?故著者以为法家的言论,恐怕有另行解读之必要。

《韩非子·显学》又曰:“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婴儿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夫求圣通之士者,为民知之不足师用……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此段话亦被余先生判为“反智”、“愚民”的典型话语。认为它可使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那句“愚民”的话“显得黯然失色”(82)。著者以为余先生的判定有可商榷处:第一,韩非只谓“民智”不可用,未说“君智”不可用,故并非全面“反智”;第二,韩非同时又有民智“不足用”之说,多谓其“不足”,少谓其“不可”,故并非完全“反智”;第三,韩非同时又有“求圣通之士”之言,明白表达“求智”之意,故并非完全“反智”。依此著者可断言:韩非所反的智只是“小智”;韩非依然抱有很强的“求大智”的意愿。

何谓“大智”,何谓“小智”?韩非在这里说得明白,“小智”即是不“圣”不“通”之智,其不“圣”不“通”的表现,就是“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简言之,就是“因小失大”、鼠目寸光。以此著者以为“民智”一词在韩非这里不是指“人民之智”或“百姓之智”,换言之不是实指,而只是“小智”的一个代名词。“中央”欲“厚民产”,“民智”以为“酷”;“中央”欲“禁邪”,“民智”以为“严”;“中央”欲“实仓库”、“备军旅”,“民智”以为“贪”;“中央”欲“禽虏”,“民智”以为“暴”。凡此之类,足证“民智”是见小而失大、见近而失远之智,足证“民智之不可用”,至少足证“民知之不足师用”、“民智之不足用”。说“民智之不可用”,确有“反智”嫌疑;说“民知之不足师用”或“民智之不足用”,却不能断然判其为“反智”。此处“夫求圣通之士者,为民知之不足师用”一句话,明白表达出韩非的追求:“小智”不足用,所以要“求大智”;“求圣通之士”就是“求大智”,因为“大智”正是以“通”为特色的。

被余先生判为“反智”的《韩非子》的《解老》篇,也支持著者的结论。该篇解读老子“祸兮福之所倚”云:“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富贵之谓福。”“得事理则必成功”等语,无论如何不是“反智”的言论。恰恰相反,韩非确有“主智”之论,《韩非子·主道》曰:“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此话被余先生判为“反智论……圆满成熟,化腐朽为神奇”(89)的标志,殊不知“不贤”正是“大贤”、“不智”正是“大智”。

先生又引《商君书》,以证法家之“反智”。《商君书·垦令》有“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勉农而不偷”等语,确有“反智”的倾向。《商君书·算地》又曰:“圣人非能以世之所易胜其所难也,必以其所难胜其所易。故民愚,则知可以胜之;世知,则力可以胜之。臣愚,则易力而难巧;世巧,则易知而难力。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此段话被先生判为“反智论”之“最具代表性”的言论(84)。著者于此稍有异议:民愚则“知可以胜之”之言,明显不是“反智”的;世知则“力可以胜之”之言,亦不能速断为“反智”;神农“师其知”不“反智”,汤武“服其力”亦非直言“反智”。《商君书》上述言论,至多只是“智”与“力”的双刃剑,或以“智”、“知”而治天下,或以“力”而治天下。双刃剑不能只观其一刃,而是要双刃并观。

其次是《商君书·赏刑》的“壹教”说,也被判为“反智”言论。商君论“壹教”云:“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被,锐者挫。虽曰圣知巧佞厚朴,则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贵之门,要存战而已矣。”“非功”即没有战功,没有战功的知识分子不能仅凭其知识而得富贵,这当然是“轻视”知识分子,但“轻视”不一定就是“反对”。此处明白承认“圣知巧佞厚朴”的存在,“圣知”是“大知”,“巧佞”是“小知”,“厚朴”是“德行”,商君以为这些东西应有,但不是取得富贵的唯一凭据。如此则商君的“反智”并不直接,只是“轻智”而已。《商君书·农战》及《靳令》另有“圣人君者,非能尽其万物也,知万物之要也”、“圣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等言,“知万物之要”、“知物之要”等,明显不是“反知()”的言论,至多只是反“小知”、“小智”。

余英时先生是视法家为世界“反智论”之开山祖(8990)、中国“反智论”之最主要代表。认为法家“反智论”“最彻底”、“造成了持久而深刻的影响”(81),法家“肆无忌惮地公开提倡反智论”(87),法家的“反智论”经韩非加以系统化,变成为“专制政治的最高指导原则之一”,“开创了一个反智的新政治传统”(90)。总之,先生根本不承认法家还有主“大智”、“大知”的倾向。著者此处为法家“翻案”,是因为觉得先生的结论太过“武断”了,并非在所有观点上都拥护法家。

四、中式知识论:“大知识论”

西方哲学中有一个特别的分支,叫“认识论”(epistemology)或“知识论”(theory of knowledge),专门探讨知识之本质与起源、知识之范围与限度以及知识之可靠性等问题。假如把中国哲学家有关“大知”之思想,放到西方“知识论”之背景上来考察,会有什么结果呢?

由于西方哲学家习惯于把世界区分成“现象”与“本体”两大块,故在他们看来“知识”亦有两大类:一类是有关“现象世界”的知识,一类是有关现象背后“本体世界”的知识,这两类知识是不容易“打通”的。关于这两类知识的地位,西方哲学家大致有两派意见:一派以柏拉图为代表,认为“真知识”只能是关于“理念世界”或“本体世界”的知识;关于“现象世界”的知识或经验知识,还够不上“真知”之标准,只是一种“意见”。一派以康德为代表,认为“真知识”只能是有关“现象世界”的知识,只能是经验知识;“本体世界”是在“知识”的范围之外,是在“知识”之外的一种设定。假如我们把此种两分知识的做法叫做“知识论”,则中国的“大知”思想就是一种“大知识论”,因为它不主张做这样的两分,不认为在“现象世界”的背后,还有一个“本体世界”。

关于“经验知识”之普遍必然性的来源,西方哲学家亦分两派。一派认为源于外,源于“归纳推理”,如经验论者培根就曾提出“蜜蜂喻”,认为知识之普遍必然性不源于“蜘蛛”般从自己肚里吐丝编织,亦不源于“蚂蚁”般只搜集材料,而是源于“蜜蜂”般既搜集材料,又对材料加工消化,由经验之归纳而获得普遍必然之知识。另一派认为源于内,源于“演绎推理”,如唯理论者笛卡尔就认为清楚明白之观念并非从经验中归纳得来,而是与生俱来的;又如唯理论者莱布尼兹认为一切观念、知识均为天赋,经验只能起“诱发”作用,故他不认为“事实真理”或“经验知识”具有普遍必然性。经验论与唯理论两派意见,至康德而得折中:他以先天综合判断中之“先天”来解决普遍必然性的问题;以“先天综合判断”中之“综合”来解决“增新知识”的问题。但“先天综合判断”所用工具依然只是“知性”范畴,只适用于诠释数学与自然科学;还不是“理性”的理念,不能施之于形而上学。他所谓的“未来形而上学”,是起步于“知识”终结的地方。

在这一点上,中国哲学家的“大知”思想却避开了“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两难:中国哲学家采用的是“推类”。“推类”就是以“类”为基础展开推论,原则是“类同则理同”。如“人类”,所有人属于同一“类”,故遵循同一“理”;放大一些,人与其他动物合为一类,名“动物”,所有“动物”遵循同一“理”;再放大,人、动物与植物合为一类,名“生物”,所有“生物”遵循同一“理”;再放大,人、生物、非生物合为一类,名“物”,所有“物”遵循同一“理”。这个“类”的外延可以无限大,以至涵盖“天地万物”。这样无限大的一个“类”,中国哲学家称为“大同”或“毕同”,就是认为天地万物同属一“类”,如此则当然主张天地万物共循一“理”。这样的推论形式在逻辑学上不同于西方的“类比推理”,“在形式上具有类比推理的特征,在内容上则更具有演绎推理的性质,是一种中国古代文化所固有的综合推理形式”。③中国哲学是依靠“推类”获得知识的普遍必然性,是一种更大视野、更高层次的知识论。故比较而言,我们亦可视中国哲学家的“大知”思想为“大知识论”。

20世纪下半叶,西方出现了一个叫做“大科学”的运动,试图超越各门具体科学,而求得一个更广更大的综合。如地理学,原只以“客观的”地球表层为研究对象,不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因素,实际是把“客观的”地球表层从一个开放的、极复杂的超大系统中剥离出来,进行“孤立”的研究。这是传统地理学的做法。“大地理学”则反其道而行之,将“客观的”地球表层放回到这个超大系统中,进行综合研究,这就叫“综合地理学”、“统一地理学”或“大地理学”。它是一种涵盖环境科学、生态科学、行为科学、经济科学、管理科学、景观学、发展战略学、历史学、文化学、地理思想史等等具体科学的超巨“大科学”。④

这个“大科学”运动最突出的特征:一是整体优先,视各部门、各学科为不可分割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二是概念的外延最大化,即所谓“泛概念思潮”;⑤三是科学的“非纯粹化”与“非中立化”,反对“为知识而知识”。⑥

反观中国哲学家的“大知”思想,其基本思路正是围绕整体优先、概念泛化、反对“为知识而知识”而展开的。可以说,西方20世纪后期出现的“大科学”运动,不过是向中国历史悠久的“大知”思想的某种回归;也可以说,理解“大科学”时代的各种观念,中国的“大知”思想乃是一个最好的背景。因为中国的“大知”思想起源甚早,且一以贯之,维系几千年而不坠。如果说20世纪后半期西方出现的“大科学”是一种不纯粹的接纳各种要素的“大知识论”,则此前之各种纯粹的撇开外部各要素的知识论就只是“小知识论”。对比中国的“大知”思想,西方的“大知识论”是很晚才出现的。

如此则我们就可以大胆回应学术界对中国哲学的两项指责:一是“中国哲学无知识论”,二是“中国哲学缺乏为知识而知识的传统”。第一项指责是以西方“小知识论”为唯一正确的知识论,不明白中国几千年来已有一个“大知识论”的传统,不明白西方思想也在朝着“大知识论”的方向发展;第二项指责是以西方“为知识而知识”的做法为唯一正确的思想方向,不了解中国哲学家所以不愿“为知识而知识”,乃是因为他们追求的是“大知”,不了解西方哲学家也在开始反思“为知识而知识”的狭隘性与不可能性。

总之,中国哲学有一个知识论,叫“大知识论”,它以不追求“纯粹知识”、不追求“为知识而知识”为根本目标。“大知”与“大知识论”之作为“中华共识”,乃是中国哲学家对于人类的最大贡献之一。它代表的不仅仅是“过去”,它还代表了“现在”。假如中国哲学家用心一点、努力一点,不唯西洋马首是瞻,它还有可能代表了“未来”!

【注释】
①张耀南:《寻求“中华共识”》,见胡军、孙尚扬主编:《探寻真善美:汤一介先生八十华诞暨从教五十五周年纪念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93408页。
②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72页。下引此书,只在文中夹注页码。
③刘邦凡:《论推类逻辑与中国古代科学》,《哲学研究》2007年第11期,第116121页。
④杨青山:《大科学思维与现代地理学的发展问题》,《地理学报》1991年第3期,第360365页。
⑤松林:《大科学时代与泛概念思潮的发展》,《未来与发展》1988年第3期,第4346页。
⑥刁生富:《大科学时代科学家的社会责任》,《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年第7期,第5356页。

(原载《清华大学学报》20085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