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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成轩】从人的发现到人的禁锢——法家的人学思想及其演变

 

  关于人的本质,人的本性,人的价值,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等问题,都可以归入人学的范畴。中国古代哲学以人为中心,向来注重对人的研究探讨,因此虽无完整形态的人学,但人学思想却非常丰富。春秋战国时期,诸子并起,百家争鸣,关于人的理论也异说纷呈。本文试对法家人学思想的基本内容及演变轮廓,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春秋战国时期民本思潮的兴起

  法家是战国末期的重要学派,其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等人,是法家思想的先驱。战国初期的李悝,是法家思想的实际创始者。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同为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战国末期的韩非综合各家,一炉而冶,兼言法、术、势,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法家思想是封建制度取代奴隶制度的理论表现之一,它的形成与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相联系,特别是与变法运动密切相关。

  春秋时期是社会大变动的时期。据史籍记载,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王室衰微,政权下移,诸侯称霸,大夫执政。臣弑君,子杀父,少陵长,庶废嫡,僭越篡夺,犯上作乱,层出不穷。正如《史记》所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不少奴隶主贵族地位一落千丈,变成了低贱的奴隶:“栾、却、胥、原、孤、续、庆、伯,降在皂隶。”(《左传》昭公三年)而新兴地主阶级则以百倍的信心,蓬勃的朝气,登上历史舞台,相继控制了各国的政权。“政在家门”(《左传》昭公三年),是春秋时期诸侯国的普遍现象。孔子说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而“自诸侯出”,而“自大夫出”,而“陪臣执国命”,确是春秋时期社会大变动的真实写照。到战国时期,奴隶主贵族更加倒霉,日子更加不好过。新兴地主阶级经过反复的斗争和较量,终于战胜了奴隶主阶级,确立了封建制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魏、赵、韩、齐、楚、燕、秦七雄,都属于封建性质的国家(关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性质,史学界意见不一,迄无定论,本文从郭沫若说)。这个历史大变动的过程是复杂的,曲折的,其中有奴隶主贵族的内部斗争,有奴隶阶级的反抗斗争,有新兴地主阶级的夺权斗争。而其主线,则是封建制与奴隶制的斗争。

  春秋时期的封建改革,是从生产关系开始的。比较著名的历史事件有:齐之“相地而衰征”,晋之“作爰田”,鲁之“初税亩”,郑之“作丘赋”,秦之“初租禾”、“初为赋”。它们的共同点,是实行“履亩而税”的租税政策,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化。“履亩而税”是封建主义的剥削方式,是由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的标志。

  与此相适应,各国在上层建筑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一改革由齐国开其端绪,齐桓公任管仲为相,推行国、野分治的参国伍鄙之制,“赋禄以粟”,“察能授官”,打破分封制与世袭制。继齐而兴,进行封建化改革的是晋国。晋文公实行“亲亲”与“尚贤”并举的用人政策,成效大著。其后,赵盾掌握国政,“制事典,正法罪”。公元前513年,赵鞅铸刑鼎,颁布范宣子所定的刑书。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公元前501年,郑国杀邓析而用其所制竹刑。

  春秋时期的封建改革,到战国时期发展成为声势浩大的变法运动。魏文侯任李悝为相,废除世袭禄位制度,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李悝收集当时诸国法律,编成《法经》六篇,为中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与李悝同时的吴起,先在魏国进行兵制改革,后又在楚国进行政治改革。裁冗员,整官制,收回三世以后的封君子孙的爵禄,并将一部分贵族流放到边远之地垦荒,奖励“战斗之士”。商鞅受秦孝公重用,先后两次推行变法。开阡陌封疆,奖励耕战,取消分封制与世袭制,改行县制,统一度量衡,统一法令。商鞅变法是规模最大、成效最著的变法运动,奠定了此后秦国富强的基础。

  经过封建化改革与变法运动,奴隶制的井田制、封邑制、世袭制趋于瓦解,而被封建制的租税制、俸禄制所取代。这不仅是一场经济、政治革命,而且也是一场发现人、解放人的思想革命。因为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与牲畜无异,没有人身自由,被强迫从事艰苦的劳动,只能领到一份勉强维持生命的食物,劳动积极性极低。在封建制度下,农民有相对的人身自由,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小私有经济,可以享有一部分劳动果实,地位较奴隶有所改善,劳动积极性较奴隶有所提高。以往贵族随意用刑,并无公布的成文法。子产铸刑书,邓析作竹刑,赵鞅铸刑鼎,李悝作《法经》,商鞅制法令,包含有限制奴隶主贵族特权的内容。而且公布成文法这种方式本身,不利于贵族的罪刑擅断和任意杀戮。制订和公布成文法是变法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夺取统治权力的政治要求,对奴隶和其他劳动人民也有利。总之,经过封建化改革和变法运动,奴隶在经济上、政治上获得某种程度的解放。奴隶主是不把奴隶当人看待的,仅仅看作是会说话的工具。在封建制度下,至少承认人作为人,把劳动者当人看待。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春秋战国时期的封建化改革和变法运动,是一次发现人、解放人的革命。

  社会经济、政治的大变革,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内,便是民本主义思潮的兴起。天国的神权已经发生动摇,人的价值得到重视,重人轻神的主张屡屡见于一些政治家、思想家的言论当中。人间的奴隶主义王权也日趋衰落,人民的地位有所提高。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思想家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和作用,强调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反对蔑视民意,暴虐恣肆,残民以逞。他们主张适当考虑人民的利益,实行爱民、保民、安民、惠民的政策。在这方面表现最突出的是儒家,他们鼓吹王道、仁政、德治,要求统治者爱民如子,视民如伤,博施济众,抚老慈幼,吊死问疾。孔子提出“仁”的学说,主张“爱人”,“使民如承大祭”(《论语·颜渊》)。《中庸》说“仁者爱人”,给仁下了一个精确的定义。孔子的仁学,包含有爱惜劳动者的观点,对劳动者宽惠的态度。孟子的民贵君轻说,荀子的立君为民说,其民本主义色彩更加浓厚。伪《古文尚书·五子之歌》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可以看作是对民本主义思想的概括。当然,古代的民本主义与近代的民主主义有性质的区别,民本主义承认主权在君,民主主义要求主权在民。但古代的民本主义包含有民主主义的思想萌芽,在历史上起过进步的作用,仍然值得珍视。

二、法家先驱的“以人为本”思想

  新兴地主阶级进行封建化改革和变法运动的过程,也就是法家思想学说产生和形成的过程。法家的思想先驱管仲,顺应奴隶解放的历史潮流,在辅助齐桓公推行革新的同时,理论上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命题。《管子·霸言》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霸言》篇是否管仲所自著,虽然不能断定,但他主张“以人为本”,却无可疑。《管子》一书多数篇章并非管仲自著,而是战国时齐法家管仲学派的作品,也有汉代附益的部分。其中的《牧民》、《形势》(即《山高》)、《权修》、《乘马》等篇,存有管仲遗说。《大匡》、《中匡》、《小匡》等篇,记述管仲遗事。《国语》中的《齐语》,也保存了管仲本人思想与活动的许多资料。根据这些资料,不难了解管仲“以人为本”思想的概貌。

  管仲的“以人为本”,就是说治理国家当以人为根本。这里所谓人,泛指一切人,主要是指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和自由民。他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管子·小匡》,以下凡引自《管子》者仅注篇名)石民,即柱石之民。管仲视士、农、工、商四种人为国家的柱石,国家的根本,国家的基础。《牧民》篇专谈管理人民之事,可见人也就是民,“以人为本”也就是“以民为本”。一百多年后的齐国大夫晏婴对管仲极为推崇,称其为“贤相”,并提倡“以民为本”(见《晏子春秋》内篇),显然是受了管仲思想的影响。

  管仲看到了民心向背是政治兴废的关键。他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顺应民心,则远方他国也望风归附。逆反民心,则自己亲人也要纷纷背叛(《牧民》)。

  管仲把人看作是增强国力、保障国家安全的决定因素。“与其厚于兵,不如厚于人。”(《大匡》)“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权修》)兴修兵革,增强军力,应从富民开始。民富则国力自强,民贫则国力必弱。保卫疆土,城池比土地重要,武器比城池重要,士兵比武器重要,粮食比士兵重要。人没有粮食不能生存,但粮食又是靠人生产的,所以归根结底人是决定的因素。管仲指出,战斗力的强弱,主要看军队的成分和军心的状况。打仗要依靠士兵的良好素质和旺盛斗志,而素质最好的士兵是由“朴野而不慝”的农民组成的。

  更为可贵的是,管仲把培养人才看作是国家的百年大计,提出了百年树人的思想。他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权修》)种谷有一年的收获,种树有十年的收获,培养人才却有百年的收获。从一个国家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来看,培养人才比种植庄稼和树木作用更大,意义更深远。百年树人,这是一个光辉的命题,直至今天仍然有它的生命力。

  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治国根本原则,管仲提出了爱民、顺民、富民、举贤的方针政策。

  管仲认为,修内政、霸诸侯的事业,“始于爱民”(《小匡》)。要治理好国家,首先要做到“敬百姓”(《小匡》),“慈爱百姓”(《中匡》)。他虽然主张严格刑罚制度,但他更强调实行怀柔政策。以为单靠高压政策,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注意宽惠爱民,方能得到人民的拥戴。

  管仲说:“下令于流水之原者,令顺民心也。”“令顺民心,则威令行。”“不强民以其所恶。”(《牧民》)为了争取人民拥护,必须顺民之心,从民所欲。人民所希望的,尽量去满足;人民所厌恶的,尽量去避免。他还说:人民害怕忧劳、贫贱、危坠、灭绝,统治者就应当使人民得到逸乐、富贵、存安、生育。苟能如此,人民也将会给予相应的报答:为统治者分忧担劳,甘守贫贱,赴汤蹈火,流血牺牲。相反,统治者不给人民以好处,人民就不会替他们忍受痛苦了。给予人民一定的利益,是为了从人民那里取得更多的利益。予是手段,取是目的,这是国家政治的法宝。“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牧民》)这一说法很有辩证观点,虽然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但这样做对人民多少也有些好处。

  管仲反复强调,发展社会经济,使人民富裕起来是争取民心、维护社会安定、巩固国家政权的主要措施。“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牧民》)把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看作是管理老百姓、实现人心安定的头等大事,看作是提高社会道德文化水准的基础,是非常深刻的见解。“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两句话,已成为千古名言。

  管仲主张废除世官世禄制,认为有德有才的人可以做官食禄,无功无劳的人则不能垄断权力。他建议齐桓公“远举贤人,慈爱百姓”(《中匡》)。又请齐桓公命令全国“修德进贤”,举荐人才,选拔官吏。他甚至说,农民中的优秀人才,也可以选为“士”。

  从上述可以看出,管仲的“以人为本”思想,已经突破了奴隶社会的传统观念,对人的价值的认识,对人民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已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春秋时期另一位法家先驱子产在郑国执政二十余年,在封建化改革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他很重视人事,重视民众。当时郑国周围连续发生火灾,人心惶惧。有人主张求神禳灾,子产不同意。他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左传》昭公十八年)认为自然界的运动变化与社会生活互不相干,不应舍弃切近的人事而去谈论渺茫的天道。他把天道和人道加以区分,否定占星求神等类迷信观念和行为。这种重人轻神的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有重要的意义。

  在政治生活中,子产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实行“学而后入政”、“择能而使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的方针。

  子产反对少数贵族独揽大权的专制作风,比较注意社会舆论,允许庶人议论政事,并愿意从中吸取有益建议。他说:“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合二难以安国,危之道也。”(《左传》襄公十年)对众庶力量有所认识,对民心公意有所考虑。当时各地设有乡学,亦称乡校,本是教育乡所。郑国的知识分子喜欢聚集乡校议论国政,指点得失。有人担心庶人攻击诽谤统治者,建议毁掉乡校。子产没有采纳,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这是非常深刻而又开明通达的见解!子产主张适当地开放言论,以众议为师,从庶民的议论批评中了解为政的善恶得失,好的坚持,不好的去掉。他指出,只要做到忠善,则怨谤自息。如果光靠高压来禁止社会舆论,那么只能奏效于一时。想堵住人民的嘴巴,就好像堵塞江河流水一样,积蓄愈久,危险愈大。一旦人民心中怨恨怒火喷发,则将如同堤坝溃决,洪水泛滥,不可收拾。不如适当开放言路,疏导舆论,让人民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和机会,一方面以此为统治者改过之药石,一方面也可避免人民积怨太深。“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是从无数历史经验中归纳出来的结论,也是被无数事实反复印证子的真理。

  子产曾经问政于然明,然明回答得简明扼要:“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子产甚以为然。他在政治活动中,实行宽猛相济的方针。“作丘赋”和“铸刑书”两件大事,有利于小贵族、地主和其他人民,因而遭到顽固派的强烈反对,但子产仍然坚决实行,不为所动。

  因为子产执政使郑国生产发展,国家富强,人民生活有改善,所以声誉甚隆。在世时,国人就称颂他说:“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左传》襄公三十年)他死时,“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史记·循吏列传》)上述记载,固有夸大溢美的成分,但也并非毫无根据。孔子就很推崇子产,多次称赞子产为“仁人”,对子产允许民众议政的做法尤为欣赏。他听到子产不毁乡校一事,说:“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产死,孔子流涕,称子产为“古之遗爱”(《左传》昭公二十年)。按照儒家学派的解释,仁者人也,仁就是承认人作为人,把人当人看待;仁者爱人,仁也是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仁是对人的爱或同情心。孔子称许子产为“仁人”,在他看来子产是具备了这些思想观念和品质态度的。

  管仲和子产的重人、重民主张,在春秋的民本主义思潮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后世也有很大的影响。当然,他们所说的“爱人”,并非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而是有等差有区别的,这便是它的阶级性。但比较奴隶主贵族不把奴隶当人看待,仅仅看作是会说话的工具而言,“以人为本”和“爱人”的思想毕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三、前期法家的人性“趋利避害”论

人性是春秋战国时期各派思想家热烈讨论的重大问题,一些法家代表人物也对此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管仲没有直接谈论人性问题,但他认为人民有“欲”有“否”,亦即有好有恶,主张统治者据此实行“予之”、“去之”的政策,以顺应人心民意,而利于国家政权的巩固。

  子产也认为人有好利恶害的本性,他的宽猛相济政策即据此而制定的。他说:“无欲实难,皆得其欲,以从其事,而要其成。”(《左传》襄公三十年)正因为人皆有欲,统治者要满足人民某些利益要求,以便使人民为君主效力。同时,统治者应施以严刑重罚,使人民害怕,不敢犯法。他打比方说:火性烈,人们看了都感到畏惧,所以很少被火烧死;水性弱,人们容易掉以轻心,所以往往被水淹死。当时郑国有些人主张和楚国打仗,子产批评他们是“小人”:“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就是说,“小人”的本性,是好斗逞勇,企望祸乱,贪求声誉功名。

  到战国时期,齐法家管仲学派提出,人类普遍具有趋利避害、乐欲忧恶的本性。《管子·禁藏》篇说:“凡人之情,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有也。”“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在这一派法家看来,人有趋利避害、乐欲忧恶的本性,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不应抹杀人们的这一本性,而应因势利导,一方面使人们的欲求得到适当的满足,一方面教育人们用礼义来约束自己。他们主张统治者要了解人人都有欲利而避害的本性,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与天下同利”,顺同百姓利欲,举百姓之利而利之。这派法家主张法治,同时提倡礼义教化,以维护封建制度。他们的指导思想是礼法并重,与儒家的礼治、仁政说有某些共同点。

  《商君书》是商鞅一派法家的著作,该书作者也认为求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君臣》篇说:“民之于利也,若水之于下也,四旁无择也。”人民追求利益,哪里有好处就往哪里奔,就好像水总是向低处流一样。《算地》篇说:“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错法》篇则说:“人性好爵禄而恶刑罚。”这派法家主张,君主要根据人的求利避害的本性,运用赏罚两种手段来统治人民。书中的《垦令》、《靳令》两篇,为商鞅所自著;另外《农战》、《开塞》、《外内》三篇,也可能是商鞅的作品。《靳令》篇说:“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重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商鞅主张利用人民求利避害的心理,运用赏罚手段,驱使人民去从事耕战,从而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他明白地提出:“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可见他把求利避害的人性作为实行法治的理论基础。《管子》一派法家和商鞅一派法家虽然同持人性求利避害的观点,但两者在政策运用上却有很大的差别:前者主张礼法并重,赏罚并重;后者排斥礼治,重刑轻赏。商鞅宣扬“重刑少赏”,其理由是轻罪重罚,那么人民就会恐惧,轻罪就不会出现,此即所谓“以刑去刑”的办法。这说法与子产的火水之喻有相似之处,但子产实行的是宽猛相济的政策,而商鞅实行的是重刑少赏的政策。按照商鞅的重刑政策,不但犯法者罪轻而刑重,而且什伍连坐,三族连坐。他所说的“爱民”,无非是让人民慑服于暴力,任统治者宰割,不敢反抗;同时给人民以少许赏赐,让人民尝到一点甜头,以便驱动他们去为统治者效力卖命罢了。

  子产是法家先驱,他提出的人性趋利避害说被齐法家和商鞅一派法家所继承和发展。他们认为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无论贵贱贤愚,莫不如此。他们承认人民有自然而正当的欲求,并主张实行相应的政策以满足人民的欲求,他们对人的价值,对人民生存与发展的权利,表现了一定程度的肯定。但肯定的程度渐次减弱。子产实行宽猛相济的政策,齐法家主张礼法并重,对人民的尊重或重视程度稍高。商鞅等人主张重刑少赏,厉行法治,把法当作君主制民、胜民以制天下的根本,并称“慈仁,过之母也”(《商君书·说民》),对人民尊重的成分就很少了,而且几乎是把人民当作敌对的力量。在商鞅一派法家的理论中,君主专制主义的面目已经暴露得相当充分。

四、韩非的人性自为论

  人性自为论是慎到先提出来的,而由韩非予以系统阐发,并将这一理论推出极端。

  慎到认为,“人莫不自为也”。为自己打算,这是人之情;要想改变这种人情,是不可能的事。统治者应该“因人之情”,顺应自为利己这种人情,使臣民百姓都得到各自的利益,这样统治者就可以利用臣民百姓为自己效劳了《慎子·因循》)。慎到从人情自为的基点出发,论证了实行法治的必要性。在他看来,因为人皆自为,所以要立天子、建法治,以“一人心”,“齐天下之动”(《慎子·佚文》)。根据人人都为自己打算的本性,通过君主和法令来统一人心、整齐步调是必要的。但君主亦不可私意妄为,强迫天下人仅仅为君主利益而生存,为君主而生,为君主而死。可见,慎到虽然强调势治,但他并不赞成君主权势无限膨胀,宰割天下,压迫万民。总的来看,慎到尊重人皆自为的本性,不仅使天子得利,而且也使天下的人得利,尽管得利的大小不同。

  韩非认为,人“皆挟自为心”(《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以下凡引自《韩非子》者仅注篇名)。意思是说,人人都有为自己打算的心理。他又说:“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心度》)“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难三》)“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奸劫弑臣》)每个人都为自己打算,追求富贵、尊荣、安逸、快乐,逃避危险、祸害、艰难、痛苦。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基础和出发点。由此,韩非断言,在人际关系上,每个人对于他人都“用计算之心以相待”(《六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计数”关系(《难一》),是赤裸裸的、冷冰冰的、甚至是血淋淋的利害关系。有利则合,无利则散。凡谋事处人,无非基于一个“利”字。人的一切思想、感情、言论、行动,都取决于对自己有利无利,根本不存在忠、孝、仁、义这类道德观念,不存在什么“恩爱之心”(《六反》)。

  韩非说:“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母之泽乎!”(《六反》)父母与子女是人际关系中最亲密的,彼此尚且用计算之心来相待,其余的人际关系就更不待说了!他又说:“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难一》)人臣服从君上,不是自愿的,而是迫于君主的权势;不是因为爱君主,而是为了得到自己的利益。韩非把君臣关系概括为一个“计”字,看作是一种商业买卖、贸易交换的关系。具体一点说,就是君主卖官爵俸禄,臣下卖智识力气,甚卖性命。“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难一》)“主卖官爵,臣卖智力。”(《外储说右下》引田鮹语)岂止如此,君臣“上下一日百战”(《扬权》),“人主之疾死者不能处半”(《备内》)君臣时刻都在斗争,都在干仗。君主正常死亡者少,大半都被后妃、夫人、太子及其私党害死了。

  至于君主和人民之间,更无感情可言。“彼民之所以为我用者,非以吾爱之为我用者也,以吾势之为我用者也。”(《外储说右下》)韩非还从雇主与雇佣之间的关系,王良爱马,勾践爱人,医生为病人治病,车匠希望人富贵,做棺材的木匠希望人死亡等等方面,论证一切人际关系唯以计利为尺度,凡人行事,无不图利,无不谋私,决不是为了友爱或仁慈。

  总之,在韩非笔下,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当中温馨美好的一面,纯洁高尚的理想,友爱互助的情感,忠孝仁义的道德,均已荡然无存。一切思想行为都淹没在冷冰冰、赤裸裸的利害关系之中,个人利益成了一切价值的唯一标准。人们为自己的私利而互相计较,互相交易,互相争夺,互相残害。一句话,人性就是冷酷无情的利己主义,人生就是与人争斗的战场。

  韩非生当战国末期,社会矛盾尖锐复杂。他所描绘的人与人之间种种相攻相夺相害相残的现象,正是社会矛盾的表现。他把君臣关系中温情脉脉的面纱撕得粉粹,把君臣之间的矛盾斗争,君臣关系中黑暗残酷的一面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但他不懂得阶级斗争,简单地把人们的社会关系说成是“计数”关系,或者是贸易关系,这是错误的。他在论证人性自为的时候,往往把个别当作普遍,特殊当作一般。例如“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仅是极端的例子,他却以偏概全,推而广之,似乎天下父母无不如此,这就大错了。实际上,他是把地主阶级的贪婪和自私,说成了人类共同的本性。他也看不到君臣之间有利益共同的一面。

  韩非的人性自为论,是为他的以法、术、势治国的政治主张服务的。因为人人自私自利,民心险恶,世情冷峻,所以君主治国,“不务德而务法”(《显学》),应该彻底抛弃仁义爱惠这套说教,直接倚仗暴力,厉行镇压。他公开主张,君主对于人民,“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用法之相忍,而弃仁人之相怜”(《六反》)。

  虽然韩非把君臣关系、君民关系说成是买卖交换的关系,但这决不意味着二者是公平交易或等价交换的关系。在他的理论体系中,把人划分为截然对立的两极:一极是君主,一极是臣民。君主是超人,臣民是工具、机器、牲畜、草芥……。君主和臣民的关系,就是超人与机器的关系,牧与畜的关系。

韩非提出人臣的标准是:“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傅体,不敢弗搏。”(《有度》)“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忠孝》)人臣必须专心一意为君主效劳卖命,一切行动绝对听从君主指挥,没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思想,独立的意志,独立的行为,甚至不能有自己的感觉。按照这一标准,人臣仅仅是供君主任意操作的机器和驱使的犬马而已。

  韩非提出人民的标准是:“赴险殉诚”,“寡闻从令”,“为作而食”,“嘉厚纯粹”,“重命畏事”,“挫贼遏奸”(《六反》)。人民只须埋头干活和拼命打仗即可,不要有自己的考虑和意见,头脑越简单越好,知道的东西越少越好。思想自由,获得信息,学习文化,掌握知识,那是不可以的。甚至与亲戚朋友的交往,也应当尽量避免。“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之慼(戚)。”(《有度》)至于受教育学文化的权利和机会,更是被剥夺得一干二净。“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五蠹》)君主对待人民的态度和办法是:“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六反》)战时叫人民卖命效死,平时叫人民尽力干活,如此而已。

  由此看来,韩非所划分的两极中,君主是超人,高踞于万民之上,不受任何人、任何法律的约束;臣民是工具机器,牲畜犬马,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独立的思想、意志和行为。臣民的价值和作用,几等于零。换言之,人已经不成其为人了。马克思说:“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1]韩非的人学思想,正是典型的专制主义理论。韩非毫不掩饰地公开主张绝对君权、独裁统治、专制主义,一部《韩非子》,就是处心积虑地为君主专制独裁想办法出主意。如果说法家先驱和早期法家的人学思想是顺应了奴隶解放潮流的话,那么韩非的人学思想则是对人的禁锢了。韩非是以激烈反传统的姿态出现的,但他的许多主张却又回到奴隶主义的老路上去。例如,他所提倡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正是殷商和西周的制度,当时吏师合一,政教合一,学在官府,平民百姓无法享受文化教育。章学诚说过:“三代盛时,天下之学,无不以吏为师。”(《文史通义·史释》)章太炎也说:“古之学者,多出王官世卿用事之时。百姓当家,无所谓学问也。”(《诸子学略说》)时至战国末期,韩非仍在鼓吹“以法为教,以吏为师”,貌似激进,实则倒退。他的人学思想,代表了封建统治阶级中最残暴的一部分人的利益和意志。

  

【注释】

[1]《马恩全集》第一卷第411页。

 

(原载《孔子研究》199404期。录入编辑:斌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