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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总论

【杨学功】同一与差异:马克思恩格斯哲学观比较研究

在西方马克思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术思想关系是一个焦点性问题。这个问题以前对于中国学界来说并不突出,因为我们长期奉行马恩“一致论”的观点。近年来,随着“回到马克思”思潮影响的扩大和国外马克思学成果的译介引入,马恩关系特别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关系日益引起学界的重视和广泛讨论,从而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的比较研究,表明笔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和立场。

一、“马克思恩格斯问题”和所谓“柯尔施问题”

众所周知,在西方马克思学中,一直存在着“青年马克思和晚年马克思对立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论”、“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对立论”三个教条。中国学者则长期坚持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致论”的观点,而对西方马克思学采取批判态度。近年来,随着“回到马克思”思潮的影响扩大,有的学者提出了不同于传统“一致论”的新观点,如“差异论”、“异质论”、“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恩格斯化”等。与此同时,曾经受到批判的西方马克思学也开始受到重视,得到重新评价,“国外马克思学译丛”公开出版,有的学者甚至提出要“重建马克思学”或“创建中国马克思学”。①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马克思和恩格斯学术思想的关系成为人们普遍关注并有所争论的问题。

在西方马克思学的三个教条中,要害是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对立论,关键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论。因为在很多西方马克思学家看来,恩格斯是第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他是“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②。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术思想关系就成为一个关节点。为简明起见,我们称之为“马克思恩格斯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中国学界经历了一个明显的态度转变。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学界就开始了对西方马克思学的介绍和研究,但这种研究是以意识形态批判为主流的。比如有学者说,西方的所谓“马克思学”学者伪造马克思主义的惯用手法之一,就是歪曲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他们制造的所谓“马恩对立论”的神话,就是这种歪曲的表现。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研究者不否认西方马克思学中确实存在意识形态偏见,但主张从学术角度进行研究已经成为主流。

例如,有学者曾提出,马克思恩格斯问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价值优先”的原则。因为本来并不存在什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关系问题,它是一个被西方学者“刻意制造出来的问题”,因而是一个被意识形态化了的问题,我们为什么不作出意识形态的回应呢?但是,正如另一些学者针锋相对地指出的,西方另一类马克思学家的存在,使我们不能不做另外的考量。在西方关于马克思的研究中,既有坚持价值优先、在研究中掺杂意识形态因素的学者;也有坚持学术优先、注重文本研究的严肃学者。对于后一类马克思学家的研究成果,就必须采取学术的方式来对待。即使是那些带有意识形态性质的学术问题,也不妨首先用学术的方式来解决,这可能是一种更有力和更有益的应对方式。③ 这也是本文所持的基本立场。

事实上,很多学者都逐渐认同了这样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问题是一个“标准的研究课题”,即是一个必须从学术上认真对待和研究的问题。同时,它已经成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MEGA[2])编纂过程中的“头等问题”。正如英国马克思学家卡弗(Terrell Carver)所指出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关系问题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事实所经历的按年代顺序排列的实际过程,二是由恩格斯建构的回顾性说明。④ 马克思曾谈到过他和恩格斯的关系,但谈得不多,关于他们的关系主要是由恩格斯来叙述的。而且这些叙述大多是在马克思逝世以后,带有回顾追忆的性质。这是我们不能不予以注意的。

如果放宽视界,在马克思恩格斯问题上,西方的观点也不是整齐划一的。根据有的学者归纳和概括,主要有以下五种观点:(1)“一致论”,这是以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第二国际“正统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关系问题上的看法。(2)“修正论”,这是伯恩施坦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关系的观点,认为恩格斯修正了马克思,通过恩格斯的“修正”,唯物史观从马克思不成熟的“最初的形态”提高到恩格斯的“成熟的形态”。(3)“误解论”,这是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关系的定位,认为恩格斯误解了马克思,应该“回到马克思”。(4)“对立论”,这是西方马克思学学者和一些晚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关系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其核心观点是:恩格斯背离了马克思,应该回归马克思。(5)“同质论”,这是以古德纳尔、亨勒、利格比等为代表的部分西方马克思学学者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关系问题的新看法,基本立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具有同质性,都包含着内在矛盾,应该被解构。⑤ 其中“同质论”是对西方马克思学观点的新概括,这一概括是否准确是另一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的基本观点是:既不赞同“对立论”,也不赞成“同质论”;我比较赞同“差异论”。但差异是以同一为前提的,反之亦然。简言之,马克思和恩格斯学术思想的关系是:有同有异,大同小异;异中有同,同中有异。

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叙述可以支持我们的上述看法,仅举两段人们熟悉的话为例。马克思在谈到恩格斯的早期著作《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时,曾经说过一段很有名的话:

自从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批判经济学范畴的天才大纲(在《德法年鉴》上)发表以后,我同他不断通信交换意见,他从另一条道路(参看他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得出同我一样的结果,当1845年春他也住在布鲁塞尔时,我们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⑥

这就表明,恩格斯通过不同的道路,结果殊途同归,与马克思大体同时形成了他们共同的基本思想。恩格斯在回忆他们的早年生涯时,又说过另一段很有名的话:

当我1844年夏天在巴黎拜访马克思时,我们在一切理论领域中都显出意见完全一致,从此就开始了我们共同的工作。当我们1845年春天在布鲁塞尔再次会见时,马克思已经从上述基本原理出发大致完成了发挥他的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工作,于是我们就着手在各个极为不同的方面详细制定这种新观点了。⑦

这段话表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制定和阐发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时是有着不同的侧重和分工的。这两段话说的是同样的事情,意思也差不多。总的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学术思想上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但这种一致是以差异为前提的,一致并不是等同。正像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既然是两个不同的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不可能没有任何差异。⑧ 下面试从哲学的视角加以分析。

1923年,柯尔施(Karl Korsch)发表了他最重要的著作《马克思主义和哲学》,其中写道:

直到最近,不论是资产阶级的还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家们,对于马克思主义和哲学之间的关系可能会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的和实践的问题这一事实,都没有较多的了解。对于资产阶级教授们来说,马克思主义充其量不过是19世纪哲学史中一个相当不重要的分支,因而就把它当作“黑格尔主义的余波”而不予考虑。但是,“马克思主义者们”也不想大力强调他们理论的“哲学方面”,尽管这是出于完全不同的理由。⑨

柯尔施在这里所提出的问题,如其书名所示,简略地说,就是马克思主义和哲学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被有的学者命名为“柯尔施问题”,为了表述的便利,我们姑且沿用这一说法。“柯尔施问题”的针对性是:“在那个时期,无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资产阶级理论在所有其他方面有多大的矛盾,这两个极端在这一点上却有着明显的一致之处。资产阶级的哲学教授们一再互相担保,马克思主义没有任何它自己的哲学内容,并认为他们说的是很重要的不利于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们也一再互相担保,他们的马克思主义从其本性上来讲与哲学没有任何关系,并认为他们说的是很重要的有利于马克思主义的东西。但还有从同样的基本观点出发的第三种倾向。它由各种‘研究哲学的社会主义者’所组成,他们声称他们的任务是用来自文化哲学的观念或者用康德、狄慈根、马赫的哲学概念或别的哲学来‘补充’马克思主义。然而,正是因为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体系需要哲学的补充,他们也就使人们明白了,在他们眼里,马克思主义本身是缺乏哲学内容的。”⑩ 也就是说,据柯尔施观察,那个时代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没有自己的哲学。

应该承认,柯尔施所提出的这个问题,即马克思主义和哲学的关系问题,是一个至今仍没有得到完全解决的问题,近年还引起了比较热烈的讨论。(11) 这就为我们探讨“马克思恩格斯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口。下文从马恩比较的视角,着重从哲学观层面做点探讨。不妨预先说明,在我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观有同有异:在对待传统哲学的根本态度上以同为主,而在阐发马克思哲学的角度和侧重点上则有明显差异。

二、“消灭哲学”和“哲学终结”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最大的共同点,集中表现在他们对待传统哲学的态度上。

任何一个熟悉传统西方哲学(指从柏拉图到黑格尔的古典西方哲学),又认真阅读过马克思原著的人,都不难从二者的比照中获得这样一种强烈的印象:如果把传统西方哲学叫做“哲学”的话,那么马克思的思想就怎么看都不像“哲学”。事实上,我们从马克思的著作中就可以找到这种印象的直接佐证,即他关于“消灭哲学”的提法。

在马克思的大学时期和他刚开始从事其理论活动的初期,从哲学上提出问题,凭借哲学的方式求解问题,曾经是他的理论活动的基本方式,表现出对哲学的根本依赖。在18371110日—11日给父亲的信中,他表示“没有哲学我就不能前进”(12)。这里所说的“哲学”,是指黑格尔学派那种从抽象的一般观念中推导出现实具体事物的思想方式。(13) 然而,这种思想方式与马克思逐渐形成的“转而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的致思取向是相互矛盾的。随着这一思想取向的进展,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表达了对思辨哲学的“否弃”(14)。他在批评德国的实践政治派时写道:

德国的实践政治派要求对哲学的否定是正当的。该派的错误不在于提出了这个要求,而在于停留于这个要求——没有认真实现它,也不可能实现它。该派以为,只要背对着哲学,并且扭过头去对哲学嘟囔几句陈腐的气话,对哲学的否定就实现了。该派眼界的狭隘性就表现在没有把哲学归入德国的现实范围,或者甚至以为哲学低于德国的实践和为实践服务的理论。你们要求人们必须从现实的生活胚芽出发,可是你们忘记了德国人民现实的生活胚芽一向都只是在他们的脑壳里萌生的。一句话,你们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15)

同时,马克思又批评了起源于哲学的理论政治派:

起源于哲学的理论政治派犯了同样的错误,只不过错误的因素是相反的。该派认为目前的斗争只是哲学同德国世界的批判性斗争,它没有想到迄今为止的哲学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而且是这个世界的补充,虽然只是观念的补充。该派对敌手采取批判的态度,对自己本身却采取非批判的态度,因为它从哲学的前提出发,要么停留于哲学提供的结论,要么就把从别处得来的要求和结论冒充为哲学的直接要求和结论,尽管这些要求和结论——假定是正确的——相反地只有借助于对迄今为止的哲学的否定、对作为哲学的哲学的否定,才能得到。……该派的根本缺陷可以归结如下:它以为。不消灭哲学,就能够使哲学成为现实。(16)

这就是马克思关于“消灭哲学”的直接谈论。那么,如何看待这里“消灭哲学”(Philosophie aufheben)的提法呢?有的学者认为,上述引文中被翻译为“消灭”的德文词aufheben应译为“扬弃”,即将相关语句译为:“你们不在现实中实现哲学,就不能扬弃哲学。”但是我们觉得,即使这样改译之后,这句话仍然是费解的。因为只有当一种新哲学“取代”了旧哲学,才可以在辩证“否定”的意义上说,旧哲学被“扬弃”了,怎么能说在现实中实现哲学,就是哲学的“扬弃”呢?

事实上,问题并不是由翻译引起的。经查对英译本,Philosophie aufheben被翻译为“abolish philosophy(17),与中文翻译成“消灭哲学”完全一致。Aufheben这个德文词本身确实是“扬弃”的意思,即包含肯定于其自身中的否定。但从马克思当时使用这个词的语境来看,他是在与“否定”(英文翻译为“negation of philosophy”)相等同的意义上说的。对此,前引马克思批评“起源于哲学的理论政治派”的错误时所说的一段话最为明白:“它从哲学的前提出发,要么停留于哲学提供的结论,要么就把从别处得来的要求和结论冒充为哲学的直接要求和结论,尽管这些要求和结论——假定是正确的——相反地只有借助于对迄今为止的哲学的否定、对作为哲学的哲学的否定,才能得到。”(18)

本来,这个问题在前面提到的柯尔施1923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和哲学》一书中就已经提出来了。柯尔施的看法是:“至少,从1845年以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就不再把他们的新唯物主义的和科学的见解表述为哲学的见解。……他们恰恰不是反对特殊的哲学体系——他们要用科学社会主义最终克服和取代哲学。”(19) 简略地说,柯尔施的问题就是:“我们应当如何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主要在19世纪40年代,但也在后来的许多场合讲述的废除哲学的话。”(20) 他强调这一问题具有最大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要性。第二国际时期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梅林也曾谈到,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抛弃所有的哲学幻想”(21)

对此,人们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解释。如前所述,有人以为只要把“消灭哲学”改译为“扬弃哲学”,这个问题就被轻易消除了;还有人从区别于后现代主义的立场来“为马克思辩护”,说马克思不是“哲学终结论者”;更通常的做法和更普遍的情形则是强调,马克思要“消灭”的哲学是指“旧哲学”,马克思用“新哲学”取代了“旧哲学”;如此等等。所有这些看法,都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消灭哲学”提法的意思和意图,也未达到80多年前柯尔施的理解水平。其实,马克思上述论断中的“哲学”一词是有特定所指的,他所要“消灭”或者说他决心要抛弃的,是那种脱离现实的思辨哲学,是把哲学当做可以解释一切的万能公式去追求的做法,是把哲学实体化的企图。

马克思的这一思想是一以贯之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写道:“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22) 马克思还说过如下一段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话:

须要“把哲学搁在一旁”,须要跳出哲学的圈子并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去研究现实。……哲学和对现实世界的研究这两者的关系就像手淫和性爱的关系一样。(23)

那么,马克思“消灭哲学”的提法究竟何意呢?从当时的语境看,它当然是针对青年黑格尔派而言的,扩而言之是针对整个黑格尔学派来说的,就是指要“消灭”黑格尔学派那种从抽象的一般观念中“推导出”现实具体事物的思想方式。但是如果仅仅停留于此,就只能得到一些似是而非的满足。青年黑格尔派的代表人物如鲍威尔、施蒂纳、赫斯、费尔巴哈等人的思想,都曾对马克思早期思想发生过重要影响,但当马克思开始清算这些“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的影响时,就明确意识到了他们的思想都不过是“黑格尔哲学的支脉”。因此,全部问题的焦点就是黑格尔,而黑格尔哲学不是哲学之“一种”,而是哲学之“一切”。(24) 事实上,黑格尔哲学作为范式所表征的思想方式,可以说是传统理性主义哲学的普遍特征。历来的哲学家都把研究普遍的东西当做哲学的对象,而把研究特殊的东西当做具体科学的对象。在他们看来,哲学研究的是普遍的东西,而且只有普遍的东西才是现实的。(想想黑格尔的命题吧:“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然而,他们却颠倒了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的关系,认为哲学是具体科学的基础,具体科学的原理是从哲学中演绎出来的。第一个把哲学和具体科学相对区分开来的亚里士多德就认为,只有哲学才为具体科学提供真理,对具体科学“进行特殊研究的人,不管是几何学家还是算学家,都不打算对它们的真假发表任何意见”(25)。近代理性主义哲学的奠基人笛卡尔的观点更明确,他把全部哲学比喻为一棵树,其中形而上学是树根,具体科学是树干和枝叶,“它们都是从哲学取得它们的原理的”(26)。这种把哲学凌驾于具体科学之上,主张哲学向科学输送原理的旧哲学,完全颠倒了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背离了人类认识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的正常次序。马克思则认为,哲学必须以各门具体科学提供的知识为基础,是从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结果的概括,而不是相反。这就是说,普遍的东西应该是结果,而不是前提。对于黑格尔学派那种从抽象的一般观念中推导出现实具体事物的思想方式,马克思的态度非常明确而坚决:这是一种“醉醺醺的思辨”。在《资本论》第1卷第2版跋中,马克思把自己的方法与黑格尔的方法尖锐地对立起来:“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7) 把现实事物的发展看作“抽象的、绝对的思维的生产史,即逻辑的思辨的思维的生产史”,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的逻辑。在马克思看来,这种逻辑不仅是“颠倒”的,而且是“疯狂”的(“醉醺醺的”)。

在拒斥传统思辨哲学的根本立场上,恩格斯与马克思是完全一致的。恩格斯曾经在马克思“终结”了传统哲学的意义上说,马克思的思想“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现代唯物主义,否定的否定,不是单纯地恢复旧唯物主义,而是把两千年来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全部思想内容以及这两千年的历史本身的全部思想内容加到旧唯物主义的永久性基础上。这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它不应当在某种特殊的科学的科学中,而应当在各种现实的科学中得到证实和表现出来。因此,哲学在这里被‘扬弃’了,就是说,‘既被克服又被保存’;按其形式来说是被克服了,按其现实的内容来说是被保存了。”(28)

恩格斯认为,马克思的世界观宣告了黑格尔式的思辨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及其所体现的哲学观的“终结”。如果还有哲学,它所努力的就不再是构造臆想的联系,而是“发现现实的联系”;它所追求的也“不再是达不到而且任何单个人都无法达到的绝对真理”,而是要“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恩格斯对这种哲学观的变革作出了明确的阐述:

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29)

如果存在的基本原则是从实际存在的事物中得来的,那么为此我们所需要的就不是哲学,而是关于世界和世界中所发生的事情的实证知识;由此产生的也不是哲学,而是实证科学。……既然哲学本身已不再需要,那么任何体系,甚至哲学的自然体系也就不再需要了。关于自然界所有过程都处在一种系统联系中的认识,推动科学从个别部分和整体上到处去证明这种系统联系。但是,对这种联系作恰当的、毫无遗漏的、科学的陈述,对我们所处的世界体系形成精确的思想映象,这无论对我们还是对所有时代来说都是不可能的。(30)

我们现在不仅能够说明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自然哲学就最终被排除了。任何使它复活的企图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倒退。(31)

这种历史观(指唯物史观——引者注)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现在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不再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要从事实中发现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32)

在上述论断中,恩格斯分别从哲学与自然科学以及哲学与历史科学的关系角度,说明了那种超验的思辨哲学——“关于总体联系的特殊科学”——是“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而把哲学的立足点确定为“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顺应了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是符合近代哲学精神的。他认为,使旧的思辨哲学“复活”的企图,“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倒退”。这体现了恩格斯哲学观的基本要义。

传统的思辨哲学作为先验哲学,它企望提供的是可以到处套用的刻板公式和现成结论。恩格斯曾经嘲讽过的“官方黑格尔学派”就是典型。恩格斯说:“自从黑格尔逝世之后,把一门科学在其固有的内部联系中来阐述的尝试,几乎未曾有过。官方的黑格尔学派从老师的辩证法中只学会搬弄最简单的技巧,拿来到处应用,而且常常笨拙得可笑。对他们来说,黑格尔的全部遗产不过是可以用来套在任何论题上的刻板公式,不过是可以用来在缺乏思想和实证知识的时候及时搪塞一下的词汇语录。结果,正如一位波恩的教授所说,这些黑格尔主义者懂一点‘无’,却能写‘一切’。”(33) 拒斥思辨哲学和先验哲学,就不能也不允许把哲学原理作为逻辑演绎的大前提,用它来代替对具体事物的深入研究,从中推导出具体的科学结论。恩格斯对自然哲学的批判很能说明这一点。自然哲学反科学的本性在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体系中就表现得十分清楚,黑格尔对物理学家的攻击用词特别尖刻,他嘲笑道尔顿,蔑视牛顿,胡诌光学、电学和原子物理的规律。恩格斯指出,自然哲学反对某个科学理论(或假设),往往不是从事实出发,而是从原则出发,以论证某个科学理论不符合哲学原理而应予抛弃。这种从原则出发的推论是错误的,因为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

综上可见,在对待传统哲学的根本态度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或者说大同小异。

三、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及其特征

如果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待传统哲学的根本态度上是一致的,那么他们在阐发马克思哲学的角度和侧重点上则有明显的差异。

一个值得注意的基本事实是,我们从马克思成熟时期的著作中几乎找不到他关于哲学的直接谈论,更不用说建构所谓完整严密的哲学体系了。当然,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没有自己的哲学思想,也不能成为否定“马克思哲学”存在的理由。(34) 但是,马克思没有留下一部以哲学为专门内容并有完整叙述体系的著作,这对马克思哲学的传播史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它使马克思哲学的性质和内容都带有某种模糊性或不确定性,需要凭借后来阐释者的叙述来理解和确定。从一定意义上说(在工作分担的意义上),当马克思集中力量研究政治经济学并撰写《资本论》巨著之时,恩格斯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便自觉地担当了“马克思哲学”阐释者的角色,以至于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经典中所看到的以哲学为专门内容的著作,几乎都出自恩格斯的手笔。当然,从这一事实中仍不能得出“马恩对立论”的结论。因为恩格斯所写的哲学著作,除马克思逝世以后的著作外,大都是得到马克思同意和认可的。但是由于他们在学术修养、知识结构、个人趣味,乃至写作风格和表述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又必然带来马克思哲学思想与其经恩格斯阐释后的面貌之间的差异。

必须承认,在马克思与自己的关系上,恩格斯总的来说是十分低调的。马克思逝世后,有不少人提到恩格斯在制定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的贡献,恩格斯在他的著作《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在谈到“从黑格尔学派的解体过程中还产生了另一个派别”,“这个派别主要是同马克思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时,特别加注说:“近来人们不止一次地提到我参加了制定这一理论的工作,因此,我在这里不得不说几句话,把这个问题澄清。我不能否认,我和马克思共同工作40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期间,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够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至于马克思所做到的,我却做不到。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35) 但是,由于前面所说的情况,晚年恩格斯实际上充当了“马克思哲学”的代言人或第一发言人,他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中甚至取得了比马克思本人更高的地位。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36)

有没有“恩格斯哲学”?如果有,它与“马克思哲学”是什么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我的基本观点是:没有与“马克思哲学”相并列的“恩格斯哲学”,正如没有与“马克思主义”并列的“恩格斯主义”(37) 一样。这当然不是说恩格斯没有自己的哲学思想,但这些思想就其内容和实质而言乃是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阐释,恩格斯本人原创性的哲学思想还不足以构成一种独立的哲学形态。综观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的阐释不难发现,他们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同时在阐释角度和侧重点上又有明显的差异。

首先,在对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定位和定性上,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在恩格斯晚年,他已经形成了对于整个马克思主义的总括式理解。他首次明确地概括了马克思一生的“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在他看来,正是由于这两大发现,社会主义才从空想变成了科学。按照这种理解方式,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领域中,属于哲学的就是唯物史观。在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马克思哲学就是唯物史观。如同马克思反对把他的历史观变成“超历史的一般历史哲学理论”一样,恩格斯也反对把马克思的历史观变成“公式”和“教条”。他批评德国的一些青年著作家把马克思的历史观当做套语,再把这个套语当做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而不对事物本身作进一步的研究,就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了,他严峻地提出:

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诀窍。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在这方面,到现在为止只做了很少的一点工作,因为只有很少的人认真地这样做过。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很大的帮助,这个领域无限广阔,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但是,许许多多年轻的德国人却不是这样,他们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一切都可能变成套语)来把自己的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经济史还处在襁褓之中呢!)尽速构成体系,于是就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了。(38)

至于恩格斯在阐发马克思哲学方面的特点和差异,我们想通过恩格斯的几部哲学代表作来予以分析和说明。

许多西方马克思学者,一般都把《反杜林论》“哲学”编(写于18769月至18771月)、《自然辩证法》(间断性地写于1873年至1886年)、《费尔巴哈论》(写于1886年初)等几部著作,作为恩格斯的哲学代表作,并认为在这些著作中所表达的哲学思想与马克思本人的哲学思想存在着实质性差异。这是他们主张马恩“对立论”的主要理由。如果事情果真如此,当然不能因为约定俗成或其他理由拒绝承认。然而在我看来,把这几部著作当做恩格斯的哲学代表作,进而认为恩格斯提出了一种与“马克思哲学”不同的哲学,其根据远不能说是充分的和自足的。

众所周知,《反杜林论》只是恩格斯的一部论战性著作。虽然它的外观即它的结构布局(39) 很容易被误认为是对马克思主义几个组成部分的系统论述,然而,正如恩格斯在该书序言中所说,“本书的目的并不是以另一个体系去同杜林先生的‘体系’相对立”(40)。虽然恩格斯提醒读者不要忽略他所提出的“各种见解之间的内在联系”,但我们显然不能把它当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容的全面的正式叙述,其“哲学”编也就不能想当然地被当做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建构来看待。事实上,《反杜林论》“哲学”编所叙述的体系,基本上是按照杜林《哲学教程》的结构来安排的,所以我们不能把它简单拿来当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叙述体系(至于传统哲学教科书潜在地受到这一体系结构的影响,那是另一回事)。根据恩格斯的转述,杜林对哲学的理解是这样的:

哲学是对世界和生活的意识的最高形式的阐发,在更广的意义上说,还包括一切知识和意愿的原则。……这些原则是简单的或迄今被设想为简单的成分……这些终极的成分或原则,一旦被发现,就不仅对于直接知道和接触到的东西,而且对于我们不知道和接触不到的世界也都有意义。因此,哲学原则就成了科学要成为对自然界和人类生活进行解释的统一体系所需要的最后补充。除了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哲学只有两个真正的研究对象,即自然界和人类世界。这样,在我们的材料整理上就自然而然地分成了三部分,这就是:一般的世界模式论,关于自然原则的学说,以及最后关于人的学说。(41)

这就是说,在杜林看来,哲学是关于原则的学说,其内容包括三个部分:首先是一般的世界模式论,然后是关于自然的学说,最后是关于人的学说。很明显,《反杜林论》“哲学”编的结构顺序,基本上就是按照杜林的体系来安排的,我们怎么能把它当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来看待呢?这从恩格斯对旧的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所持的尖锐批判态度中也可以看出来。

与《反杜林论》在内容上有密切联系的《自然辩证法》,除了几篇成型的论文外,大多是一些读书札记,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未完成”本身就意味着某种不成熟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序言中谈到他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知识的欠缺,说他自己“在理论自然科学的领域中总的说来表现得相当笨拙”(42),可以作为这种不成熟性的证据。在一个如此长的时间跨度内(《自然辩证法》手稿的写作开始于1873年,到恩格斯1895年去世,时间长达22年),恩格斯不是没有机会来写完这部著作。确实,正如恩格斯自己所解释的那样,在马克思逝世之后,更紧迫的义务(如整理出版《资本论》等)几乎占去了他的全部时间,使他不得不中断这部书的写作。但是,这一选择本身也说明,在恩格斯看来,整理出版《资本论》是比写完他的《自然辩证法》更重要的任务。恩格斯还说:“理论自然科学的进步也许会使我的劳动绝大部分或者全部成为多余的。”(43) 在我看来,这是他对自己这部未完成著作的价值的清醒估计,也可以认为是他最终没有下决心完成这部著作的真正原因。因此,我们也不能把《自然辩证法》作为恩格斯的哲学代表作,更不能认为它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面叙述。关于这部手稿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领域中的位置,我认为可以按照恩格斯自己的一个说法,把它定位为马克思本人没有从事过的“几个专门的领域”之一。(此外还有军事学等领域,也是恩格斯的特长,而马克思很少涉猎。)

至于《费尔巴哈论》,其写作动机是要了却马克思和恩格斯40年前的一个夙愿,即阐明他们的新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见解的对立,把他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从这部书的内容来看,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前面三章为一个部分,最后一章是一个独立的部分。就第一部分看,其内容是对近代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性分析,其中提出的一些论断,如哲学基本问题、唯物主义的形式等,都只适用于近代哲学的范围。可是我们以前僭越了论域,把它们视为可以用来解释和说明全部哲学史和马克思哲学本身的普遍理论,结果造成在哲学史研究中简单化的做法大行其道,而在对马克思哲学实质的理解上又陷入“近代性”的遮蔽。最后一章可以看作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的正面论述。这些论述表明,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的阐释确实带有他所特有的视角和倾向性,甚至可以说形成了“马克思哲学”的恩格斯解释模式。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恩格斯在宣布旧的自然哲学终结的同时,又试图重建辩证法,并把辩证法定义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44),确认自然辩证法对于历史辩证法的优先性。这明显是由于受到这一时期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影响,即把他自己的研究结果带入到对“马克思哲学”的解释之中。但是,恩格斯对这方面的内容没有具体展开,这就为后人根据他的其他著作特别是《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来补缀阙失的内容留下了余地,因为在这两部著作中有这方面的现成内容。但是,根据我们前面的论述,很难认为这些补缀是合法的。

第二,恩格斯论述的重点是唯物史观。在非常有限的篇幅里,他相当详尽地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在这里,恩格斯还明确地把从黑格尔学派的解体过程中产生的一个新派别,即“同马克思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新派别,界定为“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45)。在另一个地方,他又说:“一旦了解到以往的德国唯心主义是完全荒谬的,那就必然导致唯物主义,但是要注意,并不是导致18世纪的纯粹形而上学的、完全机械的唯物主义。同那种以天真的革命精神简单地抛弃以往的全部历史的做法相反,现代唯物主义把历史看作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46)

第三,在谈到旧哲学终结的后果时,恩格斯写道:“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47) 在我看来,这段话可以看作恩格斯本人哲学观的简明自白,而怎样理解这段话,则是把握恩格斯本人哲学观的关键。遗憾的是恩格斯没有充分展开,至今也还没有人对此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综上所述,恩格斯对“哲学”确实有他自己独立的不完全等同于马克思的看法,但是他对“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又牢牢地把握住了唯物史观这个核心。这就说明,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在主导方面和马克思是一致的,同时在阐释角度、侧重点和表述风格等方面又有个性差异。认识到这一点,是我们恰当评价恩格斯的哲学贡献及其与马克思的关系的基本前提。

注释:

参见曾枝盛:《重建马克思学——〈吕贝尔马克思学文集〉导言》,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1期;王东:《为什么要创建“中国马克思学”?》,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3期。
Tom Rockmore, Marx after Marxism: The philosophy of Karl Marx, Blackwell Publishers Ltd, 2002, p. 5. (参见[法]汤姆·洛克曼:《马克思主义之后的马克思》,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21页。)
参见梁树发等:《马克思恩格斯关系研究方法辨析》,载《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
[英]卡弗:《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中文版序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参见吴家华:《国外学者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比较研究诸范式简评》,载《高校理论战线》2004年第10期。
(3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2卷第333440页。
(31)(32)(35)(38)(44)(45)(4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196246257242692243258257页。
据卡弗考证,有一次,一个新闻记者在报道中使用了“马克思和恩格斯说”的提法,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抱怨说:“真是太奇怪了,他用一个合称来称呼我们。”(Terrell Carver, The Postmodern Marx,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165.
⑨⑩(19)(20) [德]柯尔施:《马克思主义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4151618页。
(11) 徐长福曾发表《求解“柯尔施问题”——论马克思学说跟哲学与科学的关系》(载《哲学研究》2004年第6期)一文。该文提出,马克思在形成自己学说的过程中,对自己学说的性质及其跟哲学和科学的关系有过一个较为明晰的看法:哲学是一种抽象的思辨的学问,科学才是真正的知识;哲学随着黑格尔哲学的瓦解而终结了,他所创立的学说是科学而不是哲学。他还认为,在马克思那里发生了一种知识观的变迁,即从“哲学—知识”观到“科学—知识”观的变迁。马克思学说的性质是介于哲学与科学之间的。该文发表后引起了较热烈的讨论,参看邓晓芒:《“柯尔施问题”的现象学解——兼与徐长福先生商讨》(载《哲学研究》2005年第2期);张盾:《怎样理解马克思哲学变革规划的总问题——评论徐长福教授对马克思哲学观的解读》(载《文史哲》2005年第6期);王金福:《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要否定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性质、功能的再思考》(载《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0期),等等。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0卷第13页。
(13) 马克思大学时期未能流传下来的哲学习作和他根据黑格尔的哲学方法所构造的几个法学体系的流产,就是这种哲学观的明证。参看马克思18371110日—11日给父亲的信。
(14) 参看Daniel Brudney, Marx's Attempt to Leave Philosoph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15)(16)(2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887374页。
(17) “You cannot abolish philosophy without realizing it.”“It believed that it could realize philosophy without abolishing it.”(Robert C. Tucker ed., Marx-Engels Reader, Second Edition,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78, p. 59.)
(18) 这段话的英文翻译是:“It took as its point of departure the presuppositions of philosophy: and either accepted the conclusions which philosophy had reached or else presented as direct philosophical demands and conclusions, demands and conclusions drawn from elsewhere. But these latter-assuming their legitimacy-can only be achieved by the negation of previous philosophy, that is, philosophy as philosophy.”(Ibid., p. 59.)
(21) 转引自[德]柯尔施:《马克思主义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3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262页。
(24) 有学者非常敏锐地指出了这一点:“马克思对全部旧哲学的批判可以被归结为对黑格尔的批判,并且因为如此,马克思的这一批判不仅是对黑格尔的哲学的批判,而且是对理性形而上学本身的批判——在这里,‘黑格尔哲学’所意指的不是形而上学之一种,而是形而上学之一切。”在另一处又说:“对马克思哲学——其赖以成立的根本性质——具有决定意义的‘事件’是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这里的意思并不是说,例如,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以及对鲍威尔兄弟等等的批判是完全无关紧要的;关键之点在于,对他们的批判被归并到对黑格尔的批判之中——正像前者最终被归结为‘黑格尔哲学的支脉’一样,后者被完全正当地理解为黑格尔哲学的某个方面、片断以及漫画式的和夸张的形象。……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是否意味着要比我们通常想到的有更多一些东西呢?这个问题牵涉到的不是哲学的不同(乃至对立)样态,而是根本不同的基本性质——甚至极而言之地说来,是‘哲学’与‘非哲学’之间的原则区别(如果‘哲学’意味着并被标识为‘形而上学’的话)。倘若我们把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仅只理解为对这一个或这一种形而上学的批判,那么我们恰好在这里错失了马克思哲学革命的真实意义,并从而使这一哲学的当代性遁入晦暗之中。马克思的批判是终结全部形而上学,换言之,是揭示整个超感性世界的虚假性。”(吴晓明:《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与全部形而上学的终结》,载吴晓明、王德峰:《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及其当代意义》,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7108109页。)事实上,一些当代西方学者也明确指认黑格尔哲学作为传统哲学代表的独特地位。例如,美国哲学家怀特在《分析的时代》一书中指出:“几乎20世纪的每一种重要的哲学运动都是以攻击那位思想庞杂而声名赫赫的19世纪的德国教授(指黑格尔。——引者注)的观点开始的。”([美]怀特:《分析的时代》,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7页。)威廉·巴雷特在谈到克尔凯郭尔与黑格尔的争论时也说,争论的根本问题既非一地的亦非一时的,“因为就这些问题而言,黑格尔只不过是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的代言人而已。……今天,在我们看来,黑格尔讲得常常显得十分极端、放肆乃至疯狂,这只是因为他把那些从希腊人开始就一直是西方哲学隐含着的先决条件张扬了出来。”([美]巴雷特:《非理性的人》,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167页。)
(25)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6)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140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44卷第22页。
(28)(29)(30)(40)(42)(43)(4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481364375376344349351738页。
(34) 在承认“马克思哲学”存在的前提下,必须高度注意这种哲学的存在方式和特点。很明显,如果承认马克思有“哲学”的话,它已经不是“独立的哲学”,也不是“纯粹哲学”和“体系哲学”。一些高度评价马克思哲学贡献的西方学者就非常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点。例如,美国学者洛克莫尔在《马克思主义之后的马克思》一书中指认:“I believe that Marx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but least understood philosophers.”(“我认为马克思是最重要然而最不被理解的哲学家之一。”(Tom Rockmore, Marx After Marxism: The Philosophy of Karl Marx, Blackwell Publishers Ltd, 2002, p. 1.)与此同时,该书又指出:“黑格尔是一个哲学天才,但仅仅是一位哲学家而已。而马克思却不仅仅是一位哲学家,他不同凡响的思想家形象意味着他的学说不可能仅仅局限在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或任何其他单一的学科领域之中。就像为数不多的其他人一样,他孜孜不倦地广泛涉猎的领域超越了人为的学科分界线。”(Ibid., p, XV.)无独有偶,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艾伦·伍德(Alien W. Wood)教授在2004年出版的《卡尔·马克思》第2版序言中也写道:“本书是对19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的思想所作的同情的(我希望不是非批判的)哲学解说。对马克思来说,他在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理论中的学术成就,毫无疑问值得被称为‘哲学的’——在这个词最受尊敬的意义上,这些学术成就打破了狭隘的学科限制,不受过去研究传统的束缚,而是完全从经验证据出发,在独立思考和理论建构的道路上获得的。”(Allen W. Wood, Karl Marx, Second edition, Routledge, 2004, pp. xixii.)这两本书都突出地强调了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重要性,并且给予了极其崇高的评价;同时又指认了马克思哲学存在方式的独特性,即它突破了传统的学科本位的局限。可以说,在马克思那里,哲学不是实体性的,而是功能性的;不是名词,而是形容词——犹如伍德所说的“philosophical”。马克思是“跳出哲学搞哲学”的典范,他的哲学思想弥散和体现在他的全部著述之中。
(36) 徐长福曾以一本有影响的书《马列著作选读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试编本)》(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为个案,对经典作家的文本所占比重进行过统计分析。结果是:在该书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文本所占页数分别为13193130,比例约为11510。他由此感叹道:“马克思本文所占比重如此之小,特别是与恩格斯本文之比如此悬殊,恐怕是许多人不曾留意到的。这说明,由斯大林亲自制定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解释体系所依据的主要是恩格斯和列宁的本文,而不是马克思的本文。”(徐长福:《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学术化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但是,即使我们提高马克思文本所占的比重,如何科学地确定经典作家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者的文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叙述体系中的比例,仍然是一个技术上不可能解决的问题。
(37) 美国著名马克思学家诺曼·莱文别出心裁地制造了“恩格斯主义”(Engelsism)这个术语。(Norman Levine, Divergent paths: Hegel in Marxism and Engelsism, Lexington Books, 2006. 中文版参看[美]诺曼·莱文:《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这在我看来是十分怪诞的。
(39) “结构布局”这个术语是俞吾金教授率先提出和使用的。参见俞吾金:《运用差异分析法研究马克思的学说》,载《哲学动态》2004年第12期。
(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373页。参看[德]E. 杜林:《哲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713页。 

(原载于:《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4期第36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