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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总论

【舒远招】哲学何为

  

  哲学何为,这是所有想进入哲学王国的人首先需要了解的。事实上,了解了哲学何为,我们也就了解了哲学究竟是什么,哲学的作用或功能究竟有哪些。我们经常听到说,“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是认识论”,“哲学是语言分析”,“哲学是人学”,“哲学是意识形态”,“哲学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所有诸如此类的观点,其实都只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回答了哲学何为,哲学究竟是什么。在这里,我们想对“哲学何为”、“哲学是什么”的问题,作出自己的回答。 

  一、无所不及之思 

  不论哲学家们对于哲学(包括它的对象、性质、功能等等)有多么分歧的理解,他们至少能够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哲学是一种思想活动,一种通过抽象的理智的概念构造来进行的思想活动。而各种哲学观点、理论和原理,则是这种思想活动的成果,和进一步展开这种思想活动的前提。换言之,哲学是思,活生生的思;哲学家在思,不断地思。这种思想活动,既遵循普遍有效的逻辑规则,又充满了鲜明的个性;既指向永恒的真理,又在时间中不断地流变;既能沟通全人类的心灵,又具有非常典型的民族特色。连绵不绝的思,正好构成了哲学久远深厚的传统。 

  我们说哲学是思想活动,这当然不是说,所有的思想活动都属于哲学。哲学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思想活动,不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各专门科学、具体科学领域,以及宗教、神话、艺术等领域,人们实际上都在进行大量的“非哲学的”思想活动,这种非哲学的思想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和具体展开的方式,都同哲学思想的对象、方式存在着区别。例如,就对象而言,哲学思想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就比人们的日常生活之思、甚至比具体科学所思的对象,具有更大的普遍性。罗素曾经说过,“当有人提出一个普遍性问题时,哲学就产生了。”[1] 黑格尔也认为,哲学要研究的,是事物的共性、本质,它要思考的,是那“普遍的对象”。[2]我们知道,哲学在研究世界的时候, 往往是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与此相关,哲学思想活动也往往要通过或借助于一系列抽象的理智概念来进行。就思想的方式而言,它确实可以说是一种“概念之思”——既有别于感性的直观思维或形象思维,也区别于更多地借助于想象、直觉和灵感的艺术体验。此外,哲学之思,也明显地区别于宗教的沉思:它既不会试图解除我们的烦忧,也不是为了拯救我们的灵魂。哲学始终是一种批判性的思考,在它面前,原则上不存在什么教条、礼仪或神圣的问题。由于哲学之思始终具有相当彻底的批判、怀疑精神,因此,它能够、而且更有理由被我们称为“反思”:哲学不仅思想那普遍的存在,而且在不断地思想着思想本身。 

  当然,以普遍为对象、以抽象的理智概念为手段、以怀疑和批判为风格的哲学之思,虽然具有特殊的品质,却也同其他所有的非哲学之思,具有相通和一致之处。我们知道,哲学之思所要把握的共性、一般、普遍、本质或整体,始终是不能同个性、个别、特殊、现象或部分相脱离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哲学同所有其他非哲学之思有某种相通之处。事实上,科学之思也并不是完全不涉及到普遍性的问题,我们只能说,它的对象的普遍性的程度,没有哲学之思的对象的普遍性那么高罢了。科学之思也具有批判、怀疑和反思的性质,只是没有哲学那么彻底罢了。同样,当我们说哲学是“概念之思”的时候,我们也决不会认为,这种概念之思是同直观之思、同艺术的体验完全不相干的,而是肯定它内在地包含、渗透了感性的直观和艺术的体验。即使是日常生活之思,其实也包含了各种哲学之思,或至少能够通向哲学之思。 

  然而,哲学之思的对象究竟是什么?自然、社会、认识、还是人生?这个有关哲学之对象的问题,引起了哲学家们经常的讨论。“哲学是世界观”,“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一般规律的学问”,“哲学是认识论”,“哲学是语言分析”,“哲学是人学”,这些不同的界定,就分别把“作为整体的世界”、“世界的一般规律”,“认识”、“语言”、“人”、看成哲学所思的对象。 

  其实,哲学之思,是无所不及,无所不包的,具有极强的穿透力。虽然在普通的意义上,哲学确实是把作为整体的世界或世界的一般本质、规律,看成自己所思的对象,但是,构成这个世界整体的各个局部、层次或方面,也都有许多的问题,是哲学必须研究和思考的。就是说,作为整体的世界、作为存在的存在固然是哲学所思的对象,自然、社会、人生、思维,或者更具体些说,经济、政治、法律、道德、自我、心灵、认识或知识、科学、语言等等,也都是哲学所思的对象。由于上述一切的存在,都是在时间中展开的,并且呈现为历史,因此,在时间中展开的历史,也自然是哲学之思不能忽略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领域。哲学不仅要“究天人之际”,而且要“通古今之变”,它要思考和探究的,是人类生活所及的一切事物。 

  事实上,哲学本身发展的历史,也就是把上述不同的方面和领域,作为哲学的“新对象”不断呈现出来,不同的哲学部门、派别不断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当历史上不同的哲学派别、不同的哲学家分别把自然、人生、认识、语言等等,当作各自哲学的对象并作出有关的深入研究的时候,我们要感谢他们为哲学不断地开辟出了新的天地和领域。可以说,哲学家对哲学研究对象的每一次新的规定,都意味着哲学思维方式和哲学思考主题的一次变换,意味着哲学新天地的开辟。随着这一过程的不断进行,哲学的内容也日益丰富起来了。 

  哲学思考对象和主题在哲学史上的不断变换,并不是纯粹偶然的或任意的。哲学有一部久远深厚的传统,任何哲学家,不论他如何富有天才和灵感,他都必须首先置身于这种传统之中,熟悉这种传统并且对这种传统进行批判性的反思,然后才有可能超越这种传统进行哲学上的革新和创造。而每一次大的革新和创造,一方面确实宣告了既往传统的“没落”或“终结”,另一方面又实在是既往传统的一种承接和延续。哲学的这种在变革中延续、在延续中变革的传统,有着内在的逻辑线索,遵循人类认识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抽象到具体的规律。 

  一般而言,世界上各民族的哲学,大多是把人类所面对的外部自然界,作为最初思考的对象,它要探讨的,是自然的本原、本性、结构、演化的历程和有无规律性等一系列问题,接着,便会进而思考思考者——人——自身,人的本质、属性、存在的方式、价值和意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特别是人的思维、认识本身,都会逐步进入哲学思维的视野。随着对外部世界(自然)和人自身的研究的不断深入、细致,哲学家们会日益清楚地认识到:要研究外部世界与人,研究人的思维和认识,就不能不研究外部世界与人的关系,研究思维与外在现实(作为思维的对象)的关系,因为它们都是关系中的存在。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人与外部世界、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往往是作为重大的哲学主题出现的。哲学越是向后发展,就越是自觉地围绕人与外部世界尤其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展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也经常被人们说成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家们围绕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展开了长期的,大量的争论。 

  不仅如此,哲学思维的不断进展,还日益清晰地把认识同情感和意志的关系,理性和非理性的关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等等,不断地作为哲学问题自觉地揭示出来,并形成了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经验论和唯理论等不同哲学派别的争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哲学家们通过长时期的研究和思考,还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了实践的极端重要性:实践不仅是思维与存在对立统一的基础,是解决哲学基本问题、重新审视认识论和本体论问题的出发点,而且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存在方式,是人的生成和发展、乃至整个人类世界生成和发展的根据。于是,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哲学家便开始自觉地从实践出发来展开自己的哲学探索。 

  随着哲学思维的进一步发展,语言问题的重要性也日益清晰地显示出来:语言不仅是思维和认识借以表达的工具,是人的认识和外部世界相互关联的媒介,而且是人的存在的一种方式,是“存在的家”。由此,哲学家们便越来越多地研究思维(认识)与语言、语言与外部现实、语言与人的存在的关系。现代著名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在其《逻辑哲学论》中甚至断言:全部哲学都是语言批判。他指出:“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 

  从根本上说,哲学思想的扩展和流动,反映了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开展而导致的人类生活内容的不断丰富,或者说,反映了人类生活世界的不断拓展和充实。人类在展开自己多方面的生活的同时,经常在运用哲学对自己新的生活内容进行反思,而哲学的思考又往往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人类的生活,进一步丰富人类的生活。哲学越是发展,就越是自觉地意识到自己所要思考的主要对象,其实就是人类生活世界,一个以人自身的能动的活动为基础而不断地被拓宽的世界,一个真正具有“历史性”的世界。自然、社会、文化、乃至哲学思想本身,所有这一切其实都只不过是统一的人类生活世界的不同方面。我们也可以据此推断:只要人类的生活世界还没有封闭,人类还能够生动地展开自己的生活内容,那么,哲学思想就不会停止或终结。 

  人类生活世界在不断的变动中肯定保持着某种不变的本质,这一点,也许能够说明不断流动的哲学之思始终包含着某种不变的东西。有一些永恒的、普遍的哲学问题,是不论哪个时代、哪个民族的哲学家都不能不面对的。对这些问题的真正有价值的思想,是难以被彻底超越的。世界上不同的民族虽然有各自不同的哲学传统,但是却始终具有内在的相通之处。当然,承认生活世界和哲学思想的这种变动之中的不变,或特殊之中的普遍,并不是要由此就否认生活世界和哲学思想的变动或多样性本身,把这种变动或多样性仅仅看作是一种不真实的“假象”。哲学所具有的个性、民族性和时代性,是鲜明而真实的。 

  二、探求真善美 

  哲学作为一种活生生的思想活动,始终在致力于对真、善、美的探求。探求真善美,是人们展开哲学思想活动的一种强有力的推动力。 

  求真,是哲学思想活动的第一个目标。任何哲学思考活动,都是为了从根本上求得对包括人在内的整个世界、整个存在的真相的把握或理解。在一定的意义上,我们确实可以说,哲学是对整个存在的真相的洞明。 

  哲学所要探求的真,是有关整个世界或存在的,这是我们须首先注意到的。哲学并不是不关注世界或存在的局部,但它总是联系存在的整体来理解其局部的。不仅如此,哲学对世界、存在的把握或理解,往往是在最根本的意义上进行的。这就是说,哲学并不仅仅满足于对世界的存在状况作出单纯现象意义上的描述,而且力图探明它的本原、本性、本质,探明支配它的普遍规律(哲学家喜欢用“道”、“理”或“逻各斯”这类概念来表达)。正是因为哲学试图在最根本的意义上揭示整个世界、存在的真相、真理,它才称得上是智慧。 

  哲学对整个世界和存在之真相的洞明,当然意味着它要不断地揭穿世界和存在之假相,使人的思想免除各种假相的蒙蔽。在哲学史上,许多哲学家总是把世界或存在区分为现象和本质(本体、本原),并且认定哲学思考的目标,是透过纷繁的现象把握世界或存在的本质,把握世界万物的本体或本原。从这一思路出发,哲学家们对人的感官、感性思维不断地提出批判性的质疑,认为它往往受存在之现象的蒙蔽,只能得出一些主观、任性的意见(所谓“意见之路”),而不能把握存在的真理。他们把理性的思考,作为把握存在的真理或真相的途径(所谓“真理之路”)。 

  哲学求真的过程,具有十分鲜明的反思性。这就是说,哲学对世界、存在的思考,总是在联系着人自身、尤其是人的思维来进行的。哲学家们在试图揭示世界或存在的真相、真理的过程中,很快就发现“人是万物的尺度”,人“存在时万物存在,不存在时,万物不存在”。这一发现,促使哲学家们转向对人自身的研究。哲学家们逐步认识到,人不仅是整个世界或存在的一部分,而且是世界或存在的显示者和规定者。没有人的存在,外部世界的存在就具有一种抽象的性质,就是一种得不到人的显示和规定的、因而对于人来说没有意义的存在。由于人对于世界或存在的显示和规定,往往是借助于人认识、语言(它是表达认识的手段)来进行的,因此,对认识、语言的反思,便成为哲学洞明存在之真相、揭示存在之真理的一个必要的步骤。其实,认识或语言不仅是显示或规定存在的手段,而且它们对存在的显示或规定,本身就参与到了存在之中,构成了存在的一个有机的部分。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确实可以说,哲学之探求世界或存在之真相、真理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的对这种探求活动本身进行批判性的反思的过程。哲学的反思,不仅对人的感觉(感性认识)不断提出批判性的怀疑,而且不断地对人的理性认识、对人借以探求存在之真相的概念进行批判性考究。这一考究的结果,是哲学家们逐步地获得了一个非常深刻的识见:人的理性、概念,既是人类借以洞明世界的真相、揭示存在的真理的手段,也很可能成为掩盖世界或存在之真相、真理的帷幕。于是,哲学对世界或存在之真相、真理的探求,便成了对认识或语言的批判。这一批判,能够消除认识或语言本身对存在的真相的遮蔽。我们只有从这个角度出发,才能理解哲学家康德何以通过对人的认识能力(所谓“纯粹理性”)的批判性考察,去展开对传统的存在论或本体论问题的考察,也才能真正理解维特根斯坦为什么宣称“全部哲学就是语言批判”。 

  哲学之不断地探求世界或存在之真相、真理的结果,是形成了一系列有关世界整体或整个存在的极为深刻的识见。这些识见使我们对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世界有了一种合理的、有意义的理解。在哲学所提供的多种多样的识见中,有几种是特别值得一提的。例如,关于存在就是变异,就是不断的生成和消逝,因此一切具体存在物都处在有和无的过渡之中的这种观念,就是非常伟大的,极富洞察力的。而认为存在之变异是由存在内在固有的矛盾所推动的,包含着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规律这一见解,则显得更为深刻。当然,只有哲学家才能意识到,人自身是人通向存在的入口,是存在的显示者和规定者,存在的尺度;也只有哲学家才提供了这样的真知灼见:“思想是存在之镜”,“语言是存在之家”等等。 

  哲学之求真的过程,同时是求善的过程。这是因为,哲学对整个世界或存在之真相、真理的探求,始终是同对存在之意义的探求分不开的。而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哲学对存在之意义的探求,也就是对存在之善的探求。 

  人们一般地总是以为,哲学所探求的善,是人的道德意义上的善。而对于道德意义上的善的探求,往往是由哲学的一个分支——伦理学——来承担的。它着力于研究的,是人的意欲(意志、欲望)和行为,在何种意义上是合理的、善良的;它的目标,是要促使人的德性和德行的尽可能的实现。这种理解,实际上已经肯定了哲学(具体地说,它的分支伦理学或道德哲学)是一种有关善恶之区分的学说。不过,哲学实际上还在更一般的意义上研究善,或者说,它不仅研究人的道德意义上的善,而且研究人的非道德意义上的善,研究人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进而言之,哲学还要通过对人的存在的意义的追问,而追问整个存在的意义,即包括人在内的整个存在的善。它要追问:包括人在内的整个存在的合理性、意义究竟何在?整个存在的不断的生成和毁灭究竟有无内在的合理的目的?如果有,它的内在的合理目的又是什么?可见,对存在的这种“善”即理性、合目的性的探讨,是同存在的“真”即真相、真理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是我们完整地理解存在所不可缺少的。 

  哲学对存在之善的探求,与对存在之真的探求一样具有鲜明的反思性。如上所述,存在的意义,是通过人才得以显示的。因此,哲学要揭示存在的善即合理性,就不能不首先揭示人这种特殊的存在的善,揭示人的存在的合理性或意义。哲学要通过揭示人的存在的意义,来显示整个存在的意义。同时,由于人对于自身乃至整个存在之意义的理解,往往是通过一定的认识或概念来表达的,因此,哲学在探求善的过程中,也就免不了要对人自身具有的有关善恶的各种观念、概念进行不断的分析、澄清。 

  哲学在通过探究人的存在的意义(善)而显示整个存在的意义的过程中,不仅要不断地分析、澄清人有关自身或存在的各种善恶观念、价值观念——这类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人的行为,同时是人借以评判人自身或存在有无价值和意义的尺度——,而且要特别地关注人的意欲(意志和欲望),它要对人的原始的意欲加以彻底的反省和思考,审查它的存在的合理性或可理解性。这是因为,人的意欲,人的感性的激情,不仅是人的一切行动的原动力,而且构成了人的各种价值观念、善恶观念的生长点。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人的各种价值观念、善恶观念,说到底只不过就是被自觉意识到了的意欲而已。人对自身、对外部存在所进行的好坏善恶的评价,往往根源于人的原始的意欲。于是,哲学要探究存在的意义或善,就不能不首先探究人的意欲。 

  哲学对人的意欲、以及简单地受意欲支配的各种未加反思的价值观念的批判性的审查,其目的是对人的各种意欲进行合乎理性的规范,使人的意欲得到适度的节制、修饰。所谓善良的意志,其实也就是受哲学理性观念所调控、遵从一定的理性规范的意志。在哲学看来,只有在这种善良意志的推动下展开的人的行为,才称得上是真正好的、善良的行为。在道德的意义上,就叫做德行。 

  最后,不可忽略的是,哲学对存在之真、存在之善的探求,还始终是同对存在之美的探求分不开的。正如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部分,美学即关于美的学问也历来是哲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哲学在探究自然的本原或存在的本性的一开始,就认定了自然或存在具有一种美的形式。它的和谐、匀称、生动等等,都在哲学中得到了揭示。存在,还往往被哲学家们称为神,它不仅是无限的,而且是完美的。当然,哲学对存在之美的进一步的探求,也和对存在之真、善的探求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人这种特殊的存在的反思而进行的。在哲学看来,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不仅是存在之真相的揭示者和存在之意义的赋予者,而且是存在之美的显示者、观照者。于是,哲学在探求存在之美的过程中,总是没有忘记对人自身的美感、特别是人的美感的能力即审美的机能进行细致的研究。哲学不仅在追问存在(既包括人外部的自然,也包括人自身的自然以及人自身创造的各种文化尤其是艺术作品)在哪些方面是美的,或具有美的性质,而且往往变换着角度,追问存在在何种意义、何种形式上在人看来是美的。包括人自身在内的一切存在的美,是向具有审美能力的人敞开的。这样理解的美,自然具有相对的性质:同样的事物或形式,在具有不同的审美标准的人看来,往往具有不同的审美意义。 

  哲学对美的探求,不仅涉及到对人的审美能力、人的美感的批判性考察,而且始终涉及到对美的概念的澄清。究竟什么是美?美的本质是什么?美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还是主、客观统一的?这些有关美的本质的问题,可以说构成了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关于它的讨论也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也正是在探讨美的本质的过程中,哲学家们逐步地研究了美与真、美与善的区别和联系,研究了人的审美能力的实践基础,研究了美感的共通性、普遍性、绝对性同其个性、多样性、相对性的关系,等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美始终是同丑相联系,是在同丑的对比中显示出来的,因此,哲学对美的探求的过程,也就不能不同时是批判和扬弃丑的过程。 

  三、确立精神信仰 

  哲学对存在之真善美的探求,同时是为了确立精神的信仰。 

  把哲学同精神信仰联系起来,总是会引起人们深重的疑虑。人们通常认为,信仰是由宗教而不是由哲学来确立的。依照宗教的观念,存在着一个全知、全能的神(上帝),他统治万物,支配一切,是有限的凡人崇拜的偶像。而哲学,非但不是这种信仰的确立者,恰好是这种信仰的“败坏者”。因为哲学崇尚批判性的理性,习惯于怀疑,尊重事实和逻辑,所以,它往往会对各种宗教信条,展开批判性的审查,并且最终往往会由于揭示了宗教信条的不合理性(违反逻辑、确乏事实根据等)而使它遭到瓦解。 

  这种理解,当然不能说毫无道理。哲学由于其怀疑和批判的立场,因而从一开始就有别于推崇盲从的宗教和迷信,并且对宗教和一切迷信显示了巨大的“破坏”作用。这种破坏性的作用,在西方自启蒙运动以来的思想史上,表现得特别明显。虽然有许多伟大的哲学家,也宣称自己的哲学同宗教并不矛盾,宣称自己崇拜神,但是,他们对于神、对于信仰本身的理解,往往同传统的宗教信仰有了显著的区别。例如,荷兰近代伟大的哲学家斯宾诺莎在其《伦理学》中虽然宣称自因的、自由的、无限的上帝是必然存在的,但是,所有认为传统的宗教信仰不可信的人们,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对信仰、上帝所作出的理性的、自然主义的解释。在这部著作中,斯宾诺莎对上帝的论证,是借助于几何学的方式进行的。他并且提出,人的心灵最高的美德,就是运用自己的理性认识上帝。上帝就是自然,他甚至具有广延或物质的本性。德国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也认为自己的哲学同宗教(基督教)在实质上是一致的,认为哲学和宗教具有同一的对象,那就是支配一切的上帝,但是,黑格尔对宗教和信仰的理解,就像斯宾诺莎一样,是理性主义的并因此区别于传统的、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或者将两者对立起来的宗教观念。他认为支配一切的上帝,说到底就是绝对理性或概念,因此,我们信仰的对象和我们确立这种信仰的根据,都是理性而决不是独断的、任性的偏见或迷信。上述唯心主义或有神论的哲学家对上帝、信仰的理性主义解释,对传统的宗教信条,都产生了巨大的“破坏”作用。我们当然更容易理解,自启蒙运动以来,还有一大批唯物主义的或无神论的哲学家,他们对传统的宗教信仰给予了更严厉、更致命的打击。在他们看来,神是根本不存在的,它实际上是从不自由的、受自然或社会状况奴役的人的头脑中“异化”出来的,是人们幻想的产物或虚构。尼采曾经声言“上帝死了”,客观地说,传统意义上的上帝和信仰的失落,确实有哲学的一份“功劳”。在反对宗教迷信这一点上,哲学和科学往往是站在一起的。 

  然而,如果我们因为哲学曾经对某种既定的宗教信仰进行过批判,或者因为哲学不主张盲从或迷信,而认定哲学从根本上就不能提供任何信仰,认定它反对一切形式的信仰,那就是对哲学的莫大的误解了。事实上,哲学史昭示给我们的恰好是:不论是有神论的哲学家,还是无神论的哲学家,他们都有自己坚定的信仰或信念。有神论者不用多说,例如,上文提到的斯宾诺莎信仰上帝即自然,一种无限的实体;黑格尔信仰上帝即绝对理性或理念;康德信仰道德理性,相信道德的规律是具有普遍的、必然的效力的,当然,他也相信上帝的存在作为一个基本的预设,对于道德的实现是必要的和有意义的。同样,无神论者也有自己的信仰:或者是物质的客观存在及其有规律性的运动,或者是人自身的独立的存在,等等。 

  哲学家决不希望、也不可能通过自己的怀疑和批判,而取消一切合理的信仰。这主要是因为,首先,哲学家在展开自己的哲学探索时,他的目的,是要通过自己的独立的思考,通过自己的不断的怀疑和批判,而找到自己个人的确信,或者说,确立自己所信奉的哲学理论。怀疑、批判往往只是哲学家在确立自己的理论过程中所运用的手段或方法,而并不是目的本身。为怀疑而怀疑,在哲学家看来,除了故作高深以外没有任何意义。其次,哲学家在进行哲学的怀疑和批判时,他们实际上往往动用了许多他们未加怀疑的预设、公理,他们只有从这些在他们看来是“理所当然”地真确的预设、公理出发,才能展开他们的哲学思考。哲学家所援引的预设、公理,有的是科学的基本定理,有的则是人类的“健全常识”,还有的是逻辑思维的规则。离开了这一切预设和公理,哲学的怀疑和批判性思考,是根本不能进行下去的。因此我们说,任何哲学家所进行的哲学思考,不论其结论还是前提,都是确定的,为哲学家本人所确信的。这实际上就是哲学家的信仰。这信仰的确立,当然还往往同哲学家各自的内心体验分不开。 

  哲学家的观点和信仰,是各不相同的。这一点,是人们怀疑哲学究竟能否提供信仰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人们常常说,宗教能够给我们提供一种统一的信仰,而哲学却给我们提供了各种极不相同的信仰,因而哲学根本就不能给我们提供什么信仰。在各种不同的哲学学说当中,我们究竟该采纳或信奉何种哲学学说呢?而如果各种不同的哲学学说,其实并无好坏优劣之分,或真假对错之别,则哲学的信仰不是仅仅具有主观的效力,而并无客观的效力吗?而这样的哲学学说,又会比宗教的教条或普通人的迷信高明到哪里去呢?确实,在各种极不相同的哲学学说中,我们看到了不同的甚至截然对立的信仰:唯物主义相信世界的本原是物质,唯心主义相信世界的本原是精神或意识;理性主义认定理性统治整个世界,非理性主义则确信世界在根底上是非理性的冲动或意志…… 

  因为哲学学说的分歧和对立而从根本上否认哲学的信仰,其实是不可取的。我们应当注意到:首先,哲学当中有多种不同的、乃至对立的学说(信仰),仅仅只是表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哲学家有不同的观察世界(存在)的立场和方法,他们有不同的信仰毕竟不等于他们就真的没有信仰。我们怎么能根据哲学观点、哲学信仰的这种多样性和对立性,就否认哲学的信仰呢?其实,即便是宗教的信仰,也没有我们一般想象的那样统一。宗教信徒们各自所理解的上帝,就有很大的差别。各种教派的分立,也充分说明在宗教信仰的内部存在着很大的分歧甚至对立。而我们事实上很少根据宗教信仰的这种内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否认宗教信仰本身的存在。其次,哲学学说的分歧、对立当中还存在着统一的一面,或者说,有一些原理或方法,是为所有哲学家共同信奉的。例如,就像我们前面业已论述到的,所有的哲学家,都相信自己的哲学,是要探求世界或存在的真、善、美的,只是他们各自得出的关于世界或存在的具体结论有所不同罢了。试问:有哪个哲学家不是把揭示存在的真相、真理作为自己哲学探索的目标呢?又有哪个哲学家不是积极地在探求存在的意义,存在的善和美?虽然有不少的哲学家得出结论说,存在是非理性的、无意义的,它的真相恰好是恶和丑,但是,他们至少相信人作为一种特殊的、有意识的存在,能够把某种意义赋予存在,而人说到底又是存在的一部分,因而他们其实并没有否认存在的意义。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所有的哲学学说或信仰,不管它们相互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差异和对立,它们在这一点上是也肯定是一致的:它们都是通过理性的论证才建立起来的,都相信人的理性和以理性为根据所作出的独立判断。就所有的哲学信仰都是通过理性的论证才得以确立这一点而言,我们诚然可以说,哲学的信仰,包括非理性主义的信仰,都是一种“理性的”信仰。这种信仰由于也经常诉诸于人的内心体验,因此当然不是同人的非理性的直觉、感悟等等完全不相干的。但是,这种信仰又确实不单纯诉诸于人的直觉等非理性的体验,而在更大的程度上诉诸于人的理性。哲学所确立的信仰,决不会是盲目的。它信奉的格言,不是“正因为它荒谬,所以我相信”,而是“仅因为它合乎理性,所以我才相信”。 

  哲学对人的理性的信仰,并不意味着它要把人的理性加以神化,把它看成万能的,以为它能够穷尽对存在的全部奥妙的认识,更不是说,人的理性是绝对可靠的,不会出现任何错误。哲学对理性的信仰,对怀疑、批判以及反思的喜爱,仅仅是说,我们要想得到有关存在的真确的理解,就必须借助于这种理性的怀疑、批判、反思,虽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经常会出现错误。 

  四、塑造生活世界 

  哲学不仅是关于世界或存在之真、善、美的思考,而且还是一种积极能动的改变世界、重塑存在的力量。 

  哲学对于人类生活于其中的整个世界、存在的塑造作用,当然是通过人的行动、实践才显示出来的。这就是说,哲学作为思想或理论,能够影响人的行动,推动人的实践活动的开展,并且最终导致人类生活于其中的整个现实世界的改变。 

  诚然,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哲学家并没有自觉意识到哲学的这种改造现实世界的作用。最初,哲学家们是把哲学作为一种有别于实用科学的“自由的科学”来理解的。他们认为,哲学作为一种自由的科学,它并不是以实用为目的的,而主要是为了满足人的理智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他们把自己的主要精力,也放在对世界、存在的解释和理解上。他们探讨世界万物的本原,追问支配世界万物的道、逻各斯、规律,也探讨人生的目的和意义。但是,所有的哲学探讨,都未能自觉地指向对世界现存状态的改变。 

  然而,哲学家们没有自觉地把哲学作为改变现实世界的力量,并不意味着哲学就不能自发地发挥这种改变现实世界的作用。事实上,哲学从它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由于它提供了一种全然区别于宗教和神话的思维方式,由于对自然、社会、人生等等作出了一种全新的、理性的理解和解释,而造成了人类文化形态的改变。哲学家们所提出的各种哲学思想,对科学、宗教、艺术、伦理道德、政治法律思想等多种意识形式,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并且同这些意识形式一起,共同作用和影响人类的经济、政治、科学以及各种“上层建筑”的活动。 

  哲学在其后来的发展中,越来越自觉地意识到了自己这种改变世界、重塑存在的作用,并且明确的把改变世界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这一点,我们在马克思1845年撰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能够十分清楚地看到。马克思明确的声称:“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这一宣言, 在哲学史上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因为它非常明确地断定,哲学的主要任务和它存在的理由,就是改变现存的世界,使它变得更加合理,更加符合人的愿望和要求。哲学对世界的解释和理解,归根到底是要为改变现存世界服务的。在同恩格斯合作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明确指出:“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4] 

  哲学对于自己要改变现存世界这一任务的自觉意识,是同哲学对于世界、存在的一种基于实践的全新理解连在一起的。如前所述,哲学对于世界、存在的思考,是具有特别明显的反思性的。哲学越是发展,就越是自觉地联系人本身来研究世界和存在。人的认识、语言等等,都逐步地成为哲学反思世界和存在的重要途径。马克思对于世界和存在的理解,正好代表了哲学反思世界和存在的一个新的步骤。在马克思看来,哲学不能抽象地谈论与人无关的存在(自然),而应当研究具体的、人的存在。不过,马克思不像别的哲学家那样,企望仅仅通过对人的认识、思维或语言的分析,来显示世界、存在的意义和结构。在他看来,人的认识、思维、语言、社会、文化等等,以及人本身,说到底都是在人的实践的基础上才逐步形成和不断发展的,实践是人塑造世界和自身的一种决定性的力量,当然也是人显示存在的意义和结构的根本途径。世界和存在的意义,它的真、善、美,都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随着人的各种能力(认识的、道德判断的、审美的等等能力)的形成,才逐步地向人呈现出来的。 

  这确实是一种全新的、极为深刻的世界观。虽然人类在自我形成的过程中,早就开始通过自己的生产劳动从事对自然界的改造了,虽然人类的各种能力(认识的、道德的、审美的等等)、各种社会制度和文化成就乃至人本身都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才得以生成的——这是一个早已存在的经验事实,但是,在马克思提出这一新世界观之前,却很少有哲学家明确地认识到这一切。存在仅仅通过人的实践活动的开展才得以生成(向人生成)的卓越见解,也一直没有人提出。在哲学史上,马克思第一次把人的存在的基础、把人的生活世界的真相彻底地揭开和洞明了。从此以后,哲学对世界和存在的辩证理解,才真正彻底化了。因为依据这种新的世界观,人类生活于其中的这个现存的感性世界,是一直处在通过实践而进行的生成和变异之中的。要研究自然和存在,就不能不研究自然和存在不断地向人生成的历史,即研究人和人的世界的历史性的生成。 

  对世界和存在的这种新理解,使马克思洞察到了人(共产主义者)的一种历史使命:积极参与对现存世界不合理、不公正、不美好的状况的变革。对马克思来说,人决不是世界或存在的旁观者,而是世界或存在的创造者和显示者。从这一立场出发,他自觉地赋予了哲学全新的任务:参与到变革现存不合理的世界的共产主义运动当中,作为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精神武器”,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马克思的哲学,确实代表了哲学发展的新方向。从此以后,哲学就在非常自觉的层面上,要求自己(作为一种理论或思想)同实践、行动相结合,参与对生活世界的塑造了。显然,这种新哲学特别强调了人在整个现存世界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强调了哲学并不只是悠闲无聊的哲学家们对世界的一种消极的“静观”。这种“主体性的”哲学、实践的哲学,要求哲学积极地展开对现实世界的批判,为人们变革的实践活动提供合理的(真理的、道德的、审美的)尺度。 

  生活世界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着,哲学,也由于积极地参与生活世界而变得日益丰富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罗素.西方的智慧(上)[M].崔权醴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 

  [2]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原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03